“阿古王?!”原本还只是一脸虔诚的聆听神谕的赤帝顿时一惊,下意识的抬起头来,看向李龙泽。
倒是旁边两列的祭司们面无表情,似乎听到这话也没有什么波动,不愧为死忠神明的狂信徒。
此时更是一脸威严,带着不悦的干咳一声,提醒道:“帝君!”
在祭司们看来,直视神明,那也是冒犯,即使这个人是火族帝王!
赤帝眼中闪过一丝无奈,说实话,他老早看不惯这些老神棍了,只是火族大势如此,百姓们对祭司尊崇无比,因为站在祭司身后的,是神明!
而如今,神明真正降临,百姓们对于祭司的尊崇,恐怕又要更甚几分。
面对神明,炎帝原本有些不以为意,只是按照“惯例”尊崇,直到赤城之前,李龙泽不动声息便掌控他躯体的那一幕发生,如今还在震慑着他,令他也不自觉从心底升起对神明真正的敬畏。
此时赤帝倒也没像往常因为不爽与祭司们辩驳几句,只又顺从的低下了头,委婉的质疑道:“火神大人,阿古王现世已万载有余,于人间积威甚重,火神大人何以如今才……”
赤帝的意思很容易明白,既然神明们觉得阿古王行走人间是一种扰乱,为什么过了这么久了,才说要来对付他?
李龙泽倒也是被这问题为难了一下,不过这装了几天神明也装习惯了,仍旧是那副威严的表情没有半分变化。
只心里略一思索,已有了计较。
回答道:“神界人间自不相同,神界一天,人间一年。阿古王自神界消失的时间,对神来说,并不算长。”
地球传说中便有天上一天,地上一年的说法,李龙泽搬弄起来,倒也算是信手拈来。
这火族蛮荒,虽然信神,但所知道的也就是个火神很强,以及火神在人间有过什么事迹而已。
李龙泽说起“神界”,不管是祭司还是炎帝,也就是个敬畏而已。
此时赤帝也不敢再多问,只恍然大悟,请罪道:“炎不该质疑火神大人,还请火神大人降罪!”
“罢了,不知者无罪!”李龙泽摆了摆手道。
心里感慨,怪不得这神位这么让人向往呢,明明是自己忽悠了别人,别人还得诚惶诚恐的向自己请罪!
“火神大人若想讨伐阿古王,火族上下一心,自当追随,只需火神大人一声令下,火族之民,但有一人退缩,赤必将亲自斩杀,献以火神大人!”随后,赤帝信誓旦旦表诉着自己的衷心。
“倒也不必如此。”李龙泽摆了摆手:“神是神,人是人,你们与那阿古王正面敌对难当大任,我听说那阿古王在这人间经营万载,如今掌控着最强大的国度,手下也有十数个部族供其驱使。”
“确实如此!”赤帝皱着眉头回答道:“据先祖记载,人间原以我地水火风四族为尊,四族虽常有征战,却也不过谁也奈何不得谁的局面,只这阿古王出现之后,先是地族几乎被其灭族,后建起古国,风族因不甘被欺凌,奋起反抗,如今已沦为二流部族。”
“经过这万载发展,阿古王所建的古国,收服了一堆掐媚部族,实力强大,在火神大人您降临之前,我们也只能虚以委蛇,时常献供,以求生存。”赤帝显得十分不甘,无奈。
万载的欺凌,或许这也是当他听说李龙泽要讨伐阿古王之后,很快便下定觉醒发誓全力追随的原因吧。
日积月累的不甘和愤怒,爆发起来只需要一个契机而已,而李龙泽,就是这个契机。
那阿古王是行走人间的神明,火神也是神明,神明讨伐神明,让赤帝看到了希望。
李龙泽静静听着,他对阿古王的了解,肯定不如赤帝,此时听来,倒也让他更详细的了解到了阿古王的强大。
既然曾经这个世界以地水火风四族为尊,那能与火族并立的地、风两族定然也不比火族差,却轻易的被阿古王制裁了。
这阿古王的实力,至少要比如今的火族强大许多。
这一刻,李龙泽知道自己对阿古王的了解还太过不足,虽然白泽肯定这个世界是没有大罗金仙的,却也不能由此就确定那阿古王比大罗金仙弱了多少。
说不定只是低一个境界呢?
如今又有赤帝这番抱怨,李龙泽知道火族肯定也不是阿古王的对手,自己就算掌控了火族,也不算高枕无忧,不能贸然出手。
思虑之下,于是出声道:“吾入凡间,实力受限,那阿古王既然已在凡间经营万载,定是不凡,不可贸然出手,还需多方面打探一番,也等吾熟悉熟悉凡间环境。”
“在这期间,吾之威名,只可在火族族人之间传播,切勿与外界传扬,以免打草惊蛇。”
这自然是借口,不过赤帝倒也没什么好质疑的。
一是有之前的威慑在前,从心底里就充满了对神明的敬畏,二则是即使身为火族帝王,他也不了解神明的事,那只能神明怎么说,就怎么信了呗,他又没去过什么神界,又怎知道神明的纠葛。
“赤谨遵火神神谕!”赤帝恭敬的行礼道。
“嗯!在这期间,吾也会于火族行走,若有所察,可教导你们改进。这律法一事,你这些日子便派人制定修正,随后送我检验,也好早日颁发下去。”李龙泽随后吩咐道。
这留下来的正当理由是有了,自然不能忘了赚取功德的大事!
律法之事一方面,自己一个人制定起来也麻烦,条条框框也不一定能想得那么全面,不如直接交给赤帝去做了,自己做最后的修订便好。
赤帝手下毕竟还是有那么多火族之人效劳的,一人想出一条,那也比自己一个人来办这件事的效率高得多了。
“神明大人谕旨不敢不尊,只是这……律法为何物?又该如何制定,赤不甚明了……”赤帝有些为难道。
这倒是,虽然律法的概念,赤帝大概清楚了,但毕竟也没有见过,要让他一时做出一部完善的法典来,又没有参考,确实有些困难。
“如偷盗之例,便以财物价值以定刑,或关押数载或处以其他惩罚,今后但有此例,便依法量刑便可。”李龙泽举例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