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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过把神仙瘾

    莫约半个时辰后,死军将士的战饭已经做好了。战饭做得相当丰盛,大块猪肉油水实足(白水煮猪肉估计现在真吃不下去),压在满满的米饭上,看着异常诱人。由于死军将士南北方人都有,喜食米饭和面食的都有。所以死军将士的战饭,有南北两种风味。

    南方风味就是米饭,北方风味就是面饼。至于馒头,在这个时代代表的却不是后世的那种馒头,而是专指肉包子。相传为诸葛亮发明的,至于真假恐怕只有老天知道了。江南有一种特色小吃叫炸面筋,据传还是孙权发明的呢。反正国人不仅喜欢乱认有名的名人为祖宗,也喜欢把原本普通的事物,弄成神秘色彩。

    死军将士为防止田家军突袭,就让前曲士兵率先进食。而后曲刘孟所部军士则梯次进行。胡光所部五百部曲此时早已饥肠咕咕了,他们从早上到现在已经将近三个半时辰都没有进食了,而且做了大量体力运动,身体内的能量消耗得差不多了。

    好在,今天战饭做得不错,胡光所部自他以下,人人都是大碗米饭,或面饼,外加一碗羊肉汤。五百多号壮坐在地上吃饭,样子真不敢恭维,简直如同饿狗抢食。作为谪仙谷和死军中威望最高的高敬宗,早已亲卫给他端来饭食。高敬宗没有刻意挑食的习惯,有馒头可以吃馒头,没有馒头可以吃米饭,甭管孬好,能填饱肚子就成。

    此时,高敬宗望着满满一大碗米饭上面盖着的两大块有巴掌大小,厚超一指,不见一丝瘦肉的猪肉,一点胃口都没有了。作为现代人和其实古代人饮食习惯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在古代技术落后,榨油困难,所以油的价格非常贵,人们平时在生活,油水补充非常困难,基本上都是依靠动物的油脂。以猪肉为例,瘦猪肉几乎只相当于肥猪同肉价格的六成左右。平时几乎也没有人买瘦肉。

    伙头军为了报答高敬宗恩情,不仅多给了他一块肉,而且还把最肥的肉给了他。他高敬宗瞬间就没有了胃口。高敬宗本想用羊肉汤泡米饭,结果一看羊肉汤,同样也失去了进食的欲望。羊比猪的脂肪要少得多,然而高敬宗的这碗羊肉汤却漂着将近一指厚的羊油,如果高敬宗真把这碗油汤喝掉,估计今天晚上不用睡觉了,肯定会在茅房里拉上一夜。

    高敬宗看着亲卫百人将魏大福望着自己的饭碗咽口水的时候,就冲魏大福道:“大福,我不饿,这碗饭别浪费了,你吃了吧!”

    魏大福马上就把头摇像拨浪鼓:“末将已经吃过了!”

    说着,他像踩着尾巴一样,飞快的跑开了。在魏大福跑动的过程中,高敬宗分明听到了魏大福肚子咕噜的声音。

    “哎,你们这是何必呢!”高敬宗又冲身边的亲卫道:“这饭送给你吃了!”结果亲卫同样像魏大福一样跑开,短短半柱香的时间,高敬宗一百亲卫跑得一个也不见了。

    高敬宗无奈的叹道:“这还真是盛情难却啊!”

    就在高敬宗愣神的时候,一个庞大的身影来到高敬宗身边,扑通一屁股坐在地上,让尘烟扬起,呛得高敬宗连连咳嗽。

    这个庞大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胖子陈应。

    “你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在谪仙谷吗?”高敬宗记得自已抓了陈应的壮丁,让他去帮忙处理谪仙谷的民政事务,成了一个捉笔小吏。

    一听这话,陈应脸上露出委屈到极点的神情,几乎快要哭出来了来。高敬宗这才注意到陈应脸上和身上布满纵横交绰的伤痕。

    高敬宗迟疑了片刻,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的脸,还有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话,陈应嚎嚎大哭。陈应哭得那个叫真惨,简直是闻者伤心,听着落泪。高敬宗正想劝慰陈应,未曾想陈应突然发现了高敬宗手里的大肥肉和米饭,还有羊肉汤,陈应也没有吱声,抢过高敬宗的饭,也没有用就狼吞虎咽大喝特喝起来。

    如同狂风扫落叶,陈应就把一大碗米饭,和一碗肥腻的羊油汤一扫而光。

    陈应打着嗝道:“还有饭吗?才半饱!”

    “半饱?”高敬宗笑道:“怪不得你吃这么胖,原来都是吃出来的。”

    陈应道:“胖难道不都是吃出来的吗?穷鬼想胖还胖不起来呢,你懂什么,我这叫富态,有福之人”。

    “得!”高敬宗还真跟陈应解释不清了,反正这个时代还真没有肥胖病之说。不过看着陈应狼吞虎咽的吃饭,高敬宗还真有点饿了。就又吩咐亲卫道:“再去给我打两份饭,记住,我不吃肥肉,有点瘦肉就行!”

    亲卫闻言顿时感觉高敬宗真是大善人,居然宁愿吃孬肉,也不愿意吃好肉。不过他还是认真的执行了高敬宗的命令。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这伤是怎么回事,你还没有告诉我呢。”高敬宗比划着陈应脸上的伤痕道:“还有,你几天没有吃饭了?”

    陈应一听这话,哽咽道:“三天,我整整三天没吃饭了。这伤……这伤!说着说着,陈应不禁悲从心来,掩面大哭。

    在陈应哽咽声中,慢慢将他的遭遇娓娓道来。

    原来陈应帮助谪仙谷处理民务,刚刚开始倒还不错,各个方面做得也非常好。可是时间一长,陈应就受不了了。他陈应是一个富家阔少,自小就是锦衣玉食,根本就没有吃过什么苦。腌野菜配白米饭,对于鬼蜮的流民来说,这已经算是天堂般的待遇了。可是陈应却吃不惯这个,刚刚两天他图新鲜感,倒也勉强忍受,可是天天这么吃咸野菜大米饭,不见一些荤腥,陈应就受不了了。

    穷则思变,变则通。

    于是陈应就琢磨着弄点肉食好改善一下伙食,三天前就在胡光全灭杨所闻所部时,陈应遇到一个小笨狗,莫约七八斤重的样子,黑头黑脑的甚是惹人喜爱,而且不怕陈应,还喜撕咬陈应的裤腿衣角,仿佛陈应就是它的主人一样。如果平时在祁门遇到这样一条小狗,陈应还真不舍得杀掉吃肉,可是此时他半个多月未见荤腥,早已两眼发绿,所以他一咬牙一狠心,把这条小黑狗给掐死了。

    然后,剥皮清洗下锅,陈应炖了一锅狗肉。有道是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就在陈应准备吃狗肉时,过一把神仙瘾时,麻烦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