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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军礼服

    说到全军换装,周世显嘿嘿一笑,亢奋了起来,这可是他一路上想出来的大招,该放出去了。

    “来人,去我家,请我娘过来。”

    李迁等人都是一头雾水,搞不清大人唱的这是哪一出?

    上午,慈云寺大营。

    几顶轿子在营门外停下,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美妇,在丫鬟搀扶下走了出来,满眼都是期待。

    “是这儿么?”

    话音未落,周世显已经从大营中冲出,唤了一声:“娘!”

    方氏瞧见儿子,眼泪哗啦就下来了。

    “我的儿……”

    母子相见不免有一番感伤,周世显响起这位娘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也是动了真感情,鼻子发酸。

    都是人生父母养的,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能没亲情么?

    “娘,你来。”

    他搀着娘亲进了大营,将孙怡人,王微唤了出来。

    王微是什么人呐,扬州瘦马,一副乖巧可怜的神情,小嘴儿又甜,很快将夫人哄的眉开眼笑。

    “好,好。”

    方氏对儿子这个侍妾很满意,笑的合不拢嘴。

    再看看孙怡人,她平时胆子大,咋咋呼呼的,这会儿却在一旁捉着衣角……不敢吭声了。

    方氏在一旁试探问道:“这位是?”

    周世显笑了笑,轻道:“她呀,她是孙督师的千金。”

    方氏吓了一跳:“你这孩子!”

    方氏是真吓了一跳,儿子也太争气了吧,这怎么还不声不响把督师家的千金给拐来了?

    这事督师知道么?

    “咳!”

    周世显咳嗽了一声,朝着孙怡人猛使眼色。

    孙怡人羞羞答答的低着头,终究还是唤了一声:“娘……”

    “啊?”

    方氏一呆,赶忙应了:“好,好。”

    她瞧着性子爽利的孙怡人,很快又眉开眼笑了,督师家的千金呀,不错,真不错,反正儿子喜欢的她都赞成!

    一番热闹。

    周世显把老娘请出来,当然也不是白来,为了三天后的献俘大典,他请老娘出马给营中部下们置办一身行头。

    礼服,军礼服!

    烫金戴银,威风凛凛的那种!

    咱好歹也是天子直属,正牌子的大明皇家陆军,怎么能穿的破破烂烂的去献俘呢,怎么也得弄一身大礼服。

    “娘。”

    周世显笑着道:“时间紧迫,儿子实在没办法了,这不是把您请来……坐镇么。”

    一听这话,方氏眼睛就亮了,她终于能帮上儿子了,一下子美目瞪了起来,坐镇大营指挥了起来。

    她凤目一瞪,霸气四溢!

    “显儿莫慌,这事娘给你办!”

    烧银子,砸钱!

    你娘我当年,那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名门呀,说亲的才子,新进士险些将门槛踩破了!

    后来要不是被你爹那个夯货骗了……不提了。

    当下方氏拿出自己的帖子,让丫鬟婆子带着周世显的亲兵,去裁缝铺子里情人。

    不出两个时辰,丫鬟婆子带着大批裁缝回来了,浩浩荡荡的可太壮观了,周大人家的事情谁敢怠慢?

    方氏拿出豪门世家大夫人的霸气来了。

    短短两天时间,五百套军礼服缝制完成,发了下去。

    李迁,颜继祖等人穿上笔挺的奢华礼服,人都晕了,走路都不知道该迈哪只脚了……

    等到周世显换上礼服,从房中走出来,一片死寂。

    “嘶!”

    “嚯!”

    一阵抽气声四起。

    帅,太帅了!

    这套军礼服是周世显亲自设计,借鉴了大明的飞鱼服,一身黑,因为布料好,剪裁得体,所以显得十分英挺。

    最扎眼的胸前的绶带,金灿灿的,真金!

    这套礼服穿在周世显身上,那叫一个炫酷,将他俊美的脸映衬的格外英武不凡。

    “我滴娘!”

    颜继祖人都傻了,喃喃自语:“潘安再世了。”

    李迁在一旁眼皮直跳,讷讷道:“大人,这一身是不是……太招摇了?”

    凤威军上下都是苦出身,苦哈哈的,在向下只能穿粗布麻衣,如今当了大人的兵,人人能穿上鸳鸯战袄已经不易了,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华贵的衣衫?

    还把金子往身上挂,这样的衣衫别说穿,见都没见过,这是达官贵人们逢年过节才能穿的衣裳。

    简直狂拽酷炫叼炸天!

    周世显不由得笑骂:“没出息。”

    不就是烧银子嘛,这个钱可不能省。

    老子的将官,老子的兵,就要穿最好的衣衫,最酷的礼服,从此以后这套礼服就成了凤威军的标配。

    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小的军礼服,这是荣耀的象征。

    自从有了这身衣衫,凤威军上上下下都珍如生命,也不知多少青年才俊,大明子弟,朝思暮想着都想穿上这套礼服,为之前赴后继。

    这都是后话了。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一。

    大清早,京城十分热闹。

    三天前朝廷贴出告示,说河南大捷,胜利之师已经在城外等着献俘了,如此一来,各种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看来朝廷是真的打了个大胜仗!

    死水一潭的京城,渐渐热闹起来。

    京城百姓将大街小巷挤的水泻不通,连生长于深闺中的女子,也羞搭搭的挤在人群中,要见证大明这几年来最大的一场胜仗。

    大明太需要一场胜利了。

    便是对官兵,对军头看不顺眼的读书人,也被那种全民狂欢的热血气氛感染,纷纷上街庆祝一番。

    有钱便包下了临街的酒楼客栈,没钱的便一身臭汗挤在人群中,感受着京师百姓发自内心的喜悦。

    骆养性威风凛凛带着锦衣卫,在大街小巷上维持治安。

    “都精神着点!”

    凤威军可是咱锦衣亲军呐!

    锦衣卫上下一个个威风凛凛,与有荣焉。

    这一天民心振奋,连挤在人群里占便宜的无赖也很收敛。

    锦衣卫北镇抚司早有公告,哪个敢在献俘仪式上搞事的,尽管试试看,小偷小摸抓住了也是个死。

    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有理没理通通处斩!

    妥妥的乱命,妥妥的欺压良善,京师里的言官清流,却识趣的将嘴巴闭紧,谁敢弹劾呀。

    这个时候谁敢弹劾周世显,那就要被京师百姓一人一口吐沫淹死。

    日上三竿时,吉时到了。

    献俘队伍从慈云寺出发,进了东直门。

    凤威军穿着崭新的军礼服,一亮相,瞬间把京城百姓震懵了,晃瞎了……这是啥呀?

    周世显,李迁,颜继祖三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头,后面是一水的骑兵,精骑,一声黑色大礼服熠熠生辉。

    这衣衫,这气派,这闪亮!

    东直门内,诡异的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哗!”

    很快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声。

    “威武!”

    这身行头太酷炫了,直接将百姓的热情引爆了。

    “明军威武!”

    “威武,威武!”

    狂呼乱叫声,响彻云霄。

    周世显在亲兵营护卫下面无表情,穿着亮瞎眼的军礼服,骑着精挑细选的上等战马,在京师街道上穿行。

    一个个凤威士卒胸前挂着的金色绶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滴娘!”

    这一声简直亮瞎了,狂呼乱叫声中百姓都疯了。

    “嘶,这是大明的兵?”

    疯了,都疯了。

    “这不是我锦衣卫的飞鱼服么,改成这样了!”

    “这身上挂的是……金链子么?”

    “嚯!”

    凤威军五百精骑穿着大礼服,沿着东直们到紫禁城,这一路上不知道闪瞎了多少双眼睛。

    “嘶!“

    气氛狂热,逐渐沸腾,很快街道两边的酒楼客栈雅间里,花瓣,彩纸落了下来,居然还有……抛绣球的。

    女子力气小,绣球也仍不远,大多落在欢呼的人群里了。

    周世显看着正在抢绣球的几个年轻人,终忍不住露出笑意,这也行,还好是绣球不是暗器。

    坐在雅间里的那都是达官贵人家的小姐,这几位抢了也没用呀,那贵女多半是不肯认的。

    再往前走就是八大胡同,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段,此刻已经是人山人海。

    街道两旁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青楼名妓都看呆了,一个个捂着小嘴,大眼睛不停的眨呀眨的。

    好威武,好英俊,好帅气……

    一座酒楼雅间里,猛然间又一个大红绣球扔了出来,绣球仍的极远,李迁下意识抓住。

    “哈哈!”

    李迁捧着红绣球,在百姓欢呼声中却极尴尬,也不知该怎么办。

    “哈哈哈!”

    街道两旁哄笑声四起,一个女儿家力气这么大,能把绣球扔这么远,该不会是个母夜叉吧。

    楼上窗边一个青年,上蹿下跳大声叫道:“接住了,接住了,我家住在柳条街,我家小妹貌美如花,这门亲事定下了!”

    李迁越发尴尬了,面红耳赤的。

    周世显哈哈一笑:“给你,你就收下,别辜负了姑娘家一番好意。”

    李迁想了想,还是把绣球偷偷收了起来,说起来他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

    “哈哈哈!”

    百姓的哄笑欢呼声中,后面用绳子拴着的俘虏也进了城。

    “呸,狗贼!”

    一阵痛骂,唾沫横飞。

    “啊啐!”

    一口口唾沫吐了过去,京城百姓对闯贼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无数百姓是睁大眼睛看着一长串俘虏。

    周世显多精明呀,他专门从顺军俘虏中挑了一些面目可憎的,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这一个个俘虏长的样貌丑陋,活像夜叉鬼差。

    他是故意如此为之,上百个顺军俘虏,人人都穿着顺军的甲胄,好些还沾着血污呢,他打算给京城百姓来一堂震撼教育课。

    这效果出奇的好,果然将百姓都吓住了,还有胆子小的纷纷往后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