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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互有算计

    “万岁爷,老臣以为此风万万不可长啊。”

    刘有财捕捉到自家万岁爷脸上的不快,立马趁热打铁,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刘有财说这句话的底气可谓是相当的足。

    如今我新明帝国初立国事艰难,能节省一点就是一点。

    那些白皮工人的伙食因为乔伊斯那个老不死,现在节省钱财的手段是越来越难以施展了。

    既然食堂不行,那么就要在别的地方找补回来。

    正好这次万岁爷雇佣的白皮土匪违约在先,扣下这些人的赏钱可以先攒起来,以后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眼看着好日子就在后头了,万岁爷选秀女之事也该提上日程了。第一次选秀女的规模不能太小,因此这就需要花费大笔的银钱。

    钱从哪来?当然是他这个文臣之首来想办法了。

    总不能让万岁爷自己出钱吧?

    来的时候他已经做足了功课,不但屈身请教了乔伊斯那个老不死。甚至还找了几个本地工人询问了关于印第安人的信息。

    距那些人所说,新明帝国范围内不可能有印第安人活动。

    当年美墨战争的时候,这附近所有的印第安人都逃离了洛杉矶附近。如今已经好久没有在这一带发现他们的身影了。

    这些本地人可都是正宗的墨西哥遗老遗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不止一代人。所以他们的说法还是极为可信的,

    “钱还是要给的,并且还要光明正大的给。”

    李明启的话让刘有财吃了一惊,连忙劝道:

    “万岁爷,这次要是纵容那几个洋土匪,万一其他的洋土匪争相效仿的话,那可就糟了啊…”

    李明启挥了挥手,打断了刘有财下面的话。安慰刘有财道:

    “放心,我是想接着这次的事情给那些洋鬼子点教训,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叫欺君之罪。”

    君臣二人又一起商谈了许久,刘有财这才带着笑容离去。

    不大一会儿,正焦急等待的三名赏金猎人就被告知赏金照旧,不过要两天之后才能拿到钱。

    因为他们口中的东方李,要当着所有赏金猎人的面给他们发放赏金,用来证明他的信守承诺。

    而这两天的时间,就是用来召集附近赏金猎人回来的。

    “贝克,你说这些东方人会不会反悔,38张头皮可不是个小数目。”

    年轻的苏塔有些不放心,这次他们一行人出去帮‘东方李’清洗地盘的行动非常不顺利。

    先是原本嚷嚷着要发动奴隶反抗黄种人的两家农场主,在他们过去之前就得到消息搬走了,这让他们连续扑空了两次。

    接着一部分赏金猎人就开始指责贝克,说他情报不准,害他们这些人失去了一个赚大钱的机会。于是又发生了一场自相残杀的枪战。

    虽然靠着人多势众,贝克一伙人赢得了胜利。但是十七人的队伍也只剩下了十个人。

    那一次火并中,贝克的一句‘我们的队伍不需要伤员’让队伍中没有了拖累。

    为了弥补这次出行的损失,他们走出了‘东方李’的地盘,冒险进入了后世圣费尔南多谷附近的山林里。

    靠着贝克的情报,他们埋伏了生活在那里的一支印第安狩猎队。虽然成功消灭了对方,但自身也因为‘不需要伤员’的原因,最后只回来了三个人。

    “放心吧,这些东方人很有钱,尤其是他们的首领,听说非常慷慨。”

    贝克轻轻带了带缰绳,让身下的美国花马绕过了一个水坑。

    骑马走在最后的布尼尔望着远处被铁皮墙围起来的东方人营地,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

    “你说的是那个报纸上说只有十六岁的小屁孩?真不知道那些东方人为什么要选他当首领。换了我肯定杀掉他,然后洗劫走所有的值钱货。”

    贝克同样意有所指的回了一句:“当然,换了我的话,也会做和你一样的选择。”

    “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那些墨西哥佬已经背离了他们的信仰,心甘情愿的在异教徒手下干活。”

    苏塔比较理智,指出了当下最困难的一点。

    果然,他说完之后,布尼尔就皱起了眉头,说道:

    “别提那些墨西哥佬,他们已经被金钱腐蚀了灵魂。要我说干脆找时间绑架了他们的首领,然后让他们付赎金。”

    贝克取出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东方人的营地后,摇了摇头:

    “恐怕不行,那个家伙胆子非常小,从不一个人出门。就连钓鱼都选在距离营地最近的位置。”

    布尼尔暗暗撇了撇嘴,他一直不服气三人组中自诩为首领的贝克。听完他的分析之后马上开口反驳: m..coma

    “怕什么,那些东方人一看就是软脚虾,可能连人都没杀过。也许听见枪声就全跑了也说不定呢。”

    “他们可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贝克是一个比较冷静的人,打断他道:“那些东方人中也有几个硬点子,比如那个还没有步枪高的那个小头领。”

    “不,他的身高超过了步枪,我猜…可能高了两英寸。”苏塔的话驱散了两人的针锋相对,然后三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一阵之后,贝克继续说道:“我已经有办法了。等所有的赏金猎人都回来之后,我们只要稍微一煽动,肯定会有不安分的家伙站在我们这一边。”

    贝克的话让布尼尔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干完这一票之后,我就去东方的倭国。听说那里的女人很不错,非常善于取悦男人。”

    “好了,我们先去喝一杯。这些该死的东方人,连我们的钱都赚。”

    贝克猛地一拉缰绳,马匹开始加速,向着位于工人营地的简易酒馆方向狂奔。

    苏塔和布尼尔也跟在他的身后开始催动马匹加速。

    酒馆的牌匾上刻着‘悦来酒楼’四个大字。

    这家酒馆最近才开张,名义上的老板是乔伊斯,但乔伊斯只在这家酒楼里占了百分之十的股份。

    另外的股份虽然宣称在孙来福手中,但他只是挂名。因为刘有财打着为万岁爷分忧的旗号插了一脚进去。

    不过赚到的钱刘有财都会存着给万岁爷选秀女用,故而,这家酒馆的真正所有人其实说起来应该是李明启。

    毕竟酒馆里现在卖的所谓叫‘烈焰红唇’的酒,都是李明启用工业酒精兑出来的。

    这些工人显然已经成了这种酒的试验品。

    不过工人们却非常喜欢这种酒,因为只要很少的一杯就能让人享受到醉酒的快乐。

    少花钱还能享受,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