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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牧场主也不好过呀

    睡到自然醒,出门有跟班。早餐咸鸭蛋配粥,吃完蹲河边钓鱼。皇帝的生活就是这样朴实无华且枯燥。

    “万岁爷,有几个洋鬼子找您,说是您要的马送来了。”

    孙来福的小短腿跑的飞快,一身最小号的吴京同款迷彩服穿在身上被他健壮的体型撑得鼓胀。

    头上戴着李明启在咸鱼上淘来的八零钢盔迷彩版。因为身高的原因,所以孙来福十分抗拒使用步枪。

    (钢盔十五元一个,库存量大到让人目瞪口呆。)

    所以现在他身上的武装带挂了四柄装好子弹的斯达尔式左轮手枪。

    脚上是一双高帮劳保鞋(防砸防扎脚),腰侧还配备了一柄钢制手斧。

    大腿上的高仿军用腿带里插着一个手电筒和一柄高仿尼泊尔军刀(这东西在某宝上被归类于户外防身你敢信?)。

    胸前挂着10×50的高倍望远镜,脸上还戴着个护目镜。迷彩服外套着防刺马甲。

    孙来福的这一套装备现在是帝国国防军的通用装备,不过一般士兵是步枪+两柄左轮。

    这是李明启又双叒为这些帝国‘刁民’们更新的结果。

    这是孙来福这家伙看到锦衣卫的形象岗制服非常羡慕,缠了李明启好几天才得到的新军服套装。

    至于以前发下去的那些牛仔服和工地迷彩服,则是被一心为万岁爷省钱的刘有财收了回去,换成了现在的套装。

    不过因为李明启有些膨胀的原因,除枪械外每人发了四套。

    就算是这样,孙来福看着锦衣卫身上的衣服目光中也带着羡慕。

    毕竟常服就是比迷彩服要好看一些,尤其是锦衣卫们还十分装13的走哪都戴着墨镜。

    “说吧,你又看上了什么。别解释,你一撅屁股我都知道你要拉的是什么屎。”

    李明启收起鱼竿,旁边的狗腿子见状立刻接了过去,三两下就弄好放进了专门的包内。

    被李明启看破自己的小心思,孙来福丝毫不觉得丢人,笑嘻嘻的凑到李明启身边说道:

    “万岁爷真是慧眼如炬,这次那帮洋鬼子弄过来了不少好马,我觉得国防军士兵们应该成立一支骑兵了。”

    确实应该成立骑兵了,这些战士以前都是些农民。顶天骑过骡子,当然,自己的婆娘不算。

    到了这里要是不练练骑马,以后出门都成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缺少马匹,新明帝国所有人都是步行。有限的几匹马还得负责拉车。

    到是那些来这找工作的赏金猎人们有马。但他们把马看的跟老婆似的,根本不让别人碰。

    “斯蒂文,你说这次我们的马能顺利卖出去吗?”

    长滩的小码头上,两名加州民兵打扮的人互相交谈着。

    “我也不知道,但是旧金山的报纸上不是写了吗,这个来自东方的李非常慷慨。”

    斯蒂文拍了拍艾伦的肩膀,用这种方式来消除同伴的不安。

    他们俩是从圣巴巴拉市坐船过来的,因为连年的旱灾,那里的牧场主们最近扎堆破产。

    这次他们过来是希望能把牧场的马卖给据说十分慷慨的东方李。

    他们原本是加州州属民兵团的一员,但是加州政府因为经济的不景气,削减了民兵的开支。

    被迫退役的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途径旧金山的时候从报纸上得知了洛杉矶有个东方资本家在到处买马。

    于是两人马上赶回家里,将各自家族牧场内的马雇船运了过来。

    此时的圣巴巴拉还不是后世的那个被福布斯评选出的10大餐厅城市之一。也不是后世的美国富豪十大理想居住地排行第四的城市。

    现在的圣巴巴拉只是一个由西班牙殖民时期建立的城堡,以及附近许多牧场和农场一起组成的小镇。

    并且因为干旱的原因,这个小镇的经济濒临破产。再加上受到加州内部愈演愈烈的废奴法令风波影响,所有的农场主和牧场主们正在经历一个最艰难的时期。

    (千万不要把废奴法令和解放黑奴宣言混为一谈哦。)

    这也是后来南北战争期间,加州宣布加入北方时,大批的加州人却自愿参加南方军的原因之一。

    很快,斯蒂文和艾伦就被皇帝陛下召见了。

    看到报纸上提到的那个‘慷慨的东方李’竟然这么年轻时,两人十分惊讶。

    “恕我直言,您真的是那个在报纸上…”

    艾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身边的斯蒂文扯了几下他的衣袖给打断了。

    “十分抱歉先生,我的同伴只是比较心急而已,您也知道我们的家乡圣巴巴拉的情况不太妙,所以他有些…有些失态。”

    当面质疑一个人是十分失礼的,尤其是现在还有求于对方的时候。

    对于自己这个做事总是毛毛躁躁的朋友,斯蒂芬实在是有些心累。

    “没关系,对于你们家乡的不幸,我表示非常同情。”

    李明启坐在沙发上,十分大度的笑了笑,轻轻揭过了刚才的那点不愉快。

    至于对方嘴里的不幸,他压根就不知道。

    甚至对于圣巴巴拉这个地名,李明启都毫无印象。

    对于一个前世的普通人来说,位于地球另一面国家的一个城市,很难让他记得住。

    别说是城市了,就算南美洲的国家他都记不住几个,除了那个因为运河出名的巴拿马。

    虽然李明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丝毫不影响他的发挥。

    “我的父亲他曾经是一个军人,所以我也非常喜欢直来直去。”

    嗯,他的父亲扯旗造反时应该算是个马上皇帝吧,所以说他是军人一点也不过分。

    听到李明启的话,斯蒂芬终于松了口气。赶在同伴再说出什么让双方不愉快的话之前,他开口说道:

    “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您求购马匹的信息,我们这次来就是希望和您达成这笔交易。”

    李明启没有接话反而直接问道:“你们一共有多少匹马?”

    这个问题问的斯蒂芬有些发愣,不过好在他很快反应了过来,激动的说道:

    “我们这次一共运来了一百二十匹夸特马,因为不知道您需要多少,所以才有所保留,您要是需要大量马匹的话,我和我的同伴还会运来更多。”

    听到只有120匹,李明启的兴趣大减。

    要知道这个时期的美洲根本不缺马,随便剿灭一个印第安人的聚居地,收获的战马可能都不下于上千匹。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李明启还是笑着说道:

    “这些马我都要了,另外我想知道你们还能运过来多少?”

    成功卖出所有马匹的斯蒂芬和艾伦都有些兴奋。这次交易的成功,让他们家里的牧场摆脱了破产危机。

    甚至就算家里剩下的马卖不出去也能让他们挺过一段时间了。

    “我们还能提供三百六十匹马,但是有一百五十匹是牧场马。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话,我们也可以联系其他的牧场主。”

    斯蒂芬快速计算了一下自己家和艾伦家能够出售的马匹数量,然后报出了一个不太保守的数字。

    “剩下的马尽快运过来吧,我大概还需要三百匹战马。至于牧场马的话,先来五百匹吧。”

    “对了,你们那里有没有牛羊之类的,如果有的话等你们下次来的时候,我们可以具体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