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
眼前的景象一闪,林风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比较凌乱的床上,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把手枪。
这是已经进入电影世界了,林风和秋雅玩了两个月以后,回到现实世界没有停留,就直接进来了。
林风还正在接受记忆的灌输,就感觉有什么在自己的脸上舔了一下,连忙睁开眼,却看见一条德牧正在舔自己的脸,林风赶紧把狗推开,他可不想和一条狗这么亲密,虽然可以是朋友,但是这也太不卫生了吧。
就这么一会儿,林风已经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他现在名叫罗伯特奈佛,是米国军方的一名病毒研究专家,不过此时的他是原来的样貌,并没有变身成威尔史密斯,系统直接给他添加了身份,是一名出生在米国的米籍华裔。
看着在床边摇着尾巴的山姆,林风用手摸了摸它的头,
“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了,你可要挺住啊。”
林风从床上起来,开始查看自己现在居住的屋子,所有的门窗都已经被原主改造过了,上面都增加了一层钢板,在天黑的时候就直接可以拉上,保障这里的安全。
检查了房子的安全性后,林风就开始满屋子的找装备,各种长短枪找到了二十几把,屋子里到处都藏着枪,子弹几千枚,虽然已经够多了,但是林风总是觉得不是很安心,毕竟这个世界非常的危险,一不小心就会被干掉。
所以林风准备明天去一趟警察局,把里面的装备全部搞来装在自己的空间,这才会让他安心一点。
现在是早上,虽然自己不是很饿,但是山姆似乎饿了,老是在厨房附近徘徊,于是林风就按照记忆,给山姆弄了狗粮,自己也煎了个蛋,本来想做个西红柿炒蛋的,但是找了半天,只有番茄酱,只能锅烧空气,打入两个鸡蛋,胡乱划拉了几下就出锅了,
“这外国人也太能糊弄自己了吧,这烹饪方式也有些太原始了。”林风心里吐槽道。
吃完饭,林风就开始了每天的广播,
“我叫罗伯特奈佛,是纽约市的一名幸存者,我正在对所有调频进行广播,如果有人能听到,每天中午太阳最高的时候,我会在南街海港等你,我能为你提供食物,提供庇护所,我可以保障你的安全。如果有人能听到,可以来找我,你并不是一个人,希望我也不是。”
“我去,每天广播一遍不费劲吗,直接把话录下来,一天二十四小时播放不就好了。”林风吐槽道,于是直接在家里找到一个录音笔,把他刚刚所说的话全部录下来,然后直接对在话筒上,二十四小时播放,每天给录音笔充电就好了啊。
搞定这个电台,林风又照例去了地下室的实验室,观察那些凶猛的小老鼠,还特别观察了一下所谓的化合物六号,依然没什么反应,应该是时间还没到,照例做好记录林风就离开了这里。
现在已经十一点了,林风决定按照原主的习惯,去南街海港的战斗机上面打高尔夫,长这么大,林风还没打过高尔夫呢,趁这个机会可以好好玩一玩。
带上所有东西,林风找到车钥匙准备出门了,山姆已经习惯了每天的行程,早就已经等在门口了。
“山姆,我们出发,从现在开始你要练习中文了,我可不想一个人在这儿飙英文,一个天朝人,在一个人的时候说英文,实在是有些太二了,所以你要适应我的中文口令了。”
林风已经开始和山姆讲话了,他原本以为自己至少要坚持好几天以后,才会无聊到跟山姆讲话,没想到自己一个在荒岛独自生活了一年半的人,这么快就开始无聊到和动物说话了。
摇了摇头,林风找到了电影里,威尔史密斯最开始开的那辆红白相间的跑车,林风在国内没见过,不过也可能是他比较孤陋寡闻,反正不管怎样,这辆车归他了,打开车门,山姆熟练的蹿上了副驾驶的位置,林风也坐进去,
“恩,感觉还不错。”
“嗡嗡...嗡嗡...”试了几下油门,
“这声浪,真心不错,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跑车呢,只是这声音听起来,就已经让人有点热血沸腾了。”
林风挂挡、松手刹、轰油门,“刷!”的一下就直接窜出去了,
“真是爽啊!”
在一个人都没有的大街上飙车,简直无与伦比的爽,想象一下,这里曾经是全世界最繁华的纽约市的最中心,结果自己可以无所顾忌的飙车,看着远处的帝国大厦等等一些经常出现在美剧里面的建筑,林风此时忽然有了一种天下尽在我手中的豪迈感。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林风一路狂飙到了南街海港,下车之后找到了那架战斗机,
“这哥们真会找地方啊,这里视野还挺开阔的。”
林风照着记忆摆好球,拿着杆子在球跟前比划了几下,猛地一挥杆子,只见球纹丝不动,而林风差点被自己晃了一个大跟头,有些尴尬的看了看四周,幸好没有人看见,
“山姆,你笑什么笑啊,很好笑吗?”林风骂了一句,就又开始挥杆了。
这一次使得力气比较小,终于打中了,就这么练了半个小时,林风差不多能做到百分之九十九的命中率了,而且越打越远,只是这条大河上也没有个标志物,也不知道自己打的准不准。
玩了一个小时,林风有些累了,就直接躺在战斗机的机翼上睡着了,不过睡之前给自己定了几个闹钟,他可不想第一天就在外面过夜,甚至跟那些怪物交手,还是抓几个活的,慢慢研究比较好。
一觉醒来,下午四点钟,林风看了看没有丝毫动静的一栋栋大楼,死寂的车辆,缓缓流动的河水,仿佛这座繁华的城市正在慢慢死去。
看了会儿风景,林风就开车回去了,回到家以后,林风就直接把家里的门锁死,现在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于是林风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躺在客厅的单人沙发上,拿起手边的一本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慢慢的品读。
其实这是以前的林风最享受的一种生活,每天去外面晃荡一圈,回来坐在落地窗前看会儿书,不要什么厚黑学、狼性文化、教你如何与人交流、成功学、职场礼仪这类的,让人看了想要吐的书。
就来几本无关紧要的书,看书只是为了满足心灵的需要,而不是从里面学到点什么溜须拍马、怎么更好的当狗的书,林风认为那些书都是统治阶级编出来控制普通人思想的东西,看的越多,你就离成为奴隶越近。
就像现在的这本物种起源啊,进化论、老人与海、世界通史、道德经之类的,能开阔视野、净化心灵的书才是林风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