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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风骚

    章彬的情报能力,简直令人叹为观止,没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或许,“无面人”的传闻是真的。

    高夷城的守备情况章彬是了如指掌,从守兵的数目,到装备的水平,再到粮草的多寡,他是一一如数家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强攻根本毫无胜算。不能强攻,就要想着智取,可盘算了老大半天发现,智取所需的时间穆怀阳也没有,对方只要坚持秉承“拖”字原则,任天兵下凡也奈何不了。

    怎么办?

    章彬那猥琐的呵呵声再度响起,这样的猥琐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或许更像是一种从容不迫,或者,胸有成竹。

    “高夷王啊高夷王,张敬其人,确实相当有能耐,论谋略论胆魄,当世再难有能与之相左者。”章彬夸起人来向来是不吝其辞,但无论他怎么夸人,都要提防他在后面突然来个“但是”。“但是啊,这人有个大毛病,就是用人太任性了,说是任人唯亲都算轻了,他在经常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莫名其妙就把人给委任了,何止是任性,那简直就是儿戏。”

    回想起来,高夷王的这点毛病江十一也深有体会,比如对令高这种怪脾气的穷酸书生的破格录取,甚至还把刚提拔不久的令高直接安排在自己儿子旁边;还有,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防守高夷城,这骚操作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还有任用一名妓女为将领,估计那是在纵情声色的时候脑子一抽就突然决定的。经由章彬这么一说,高夷王的一切不合理倒突然显得意外地合理了。

    “这次守备高夷城,高夷王用了公孙雁。”章彬有些漫不经心地说道:“公孙雁啊,其人颇有军事才能,其实单从这么看,这用人也没错。可是,这人性情暴躁且多思,过往多有难堪之事。我们能取胜唯一的办法就是引公孙雁出城野战,我相信你们的野战能力。但,怎么才能引他出城?叫骂?侮辱?人家又不是傻,不可能着这个道。”

    接下来,章彬开始得意地细数公孙雁过往那些惨不忍睹的黑历史,这种恶趣味配合章彬那标志性的猥琐,简直绝了。

    首先,公孙雁年轻时跟着高夷王放荡,一着不慎,惹了严重的花柳病,生不了孩子。

    其次,公孙雁却有个孩子,叫公孙郦,也就是江十一在平叛军时遇到的那位,很不孝,当众打过他爹。

    最后,公孙雁之妻曾跟师逊师东家有段花边传闻,虽然究竟的事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毕竟三人成虎,再结合前两条,也难怪人们去质疑公孙郦的身世。

    不得不感叹,师逊这手织帽的艺术简直是出神入化了,耳边仿佛传来那家伙潇洒的笑声。

    以上三条,伤害性不大,侮辱性致命,只要是个活着的男人都受不了这种,偏偏都让倒霉的公孙雁碰上了,那就别怪号称北方百事通的章彬对症下药了。

    “诸位,懂我的意思吧?”

    这种毕竟是缺德事儿,章彬也不好把话彻底说破,只是点到为止,剩下的由诸位自行体会,他只是在那边呵呵呵直笑。

    到达高夷五十里外,七百八十八位精锐换上了统一的戎装,严阵以待。旁边是衷宁施所率领的一千名异族骑兵,那些人的战马和兵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冒了出来,至今江十一也没搞清楚他们到底是用什么办法隐藏得那么深的,估计这也是那猥琐老头的杰作。更不可思议的是,章彬在一夜之间连军需粮草都变出来了,虽然不多,但起码可解穆怀阳他们只带了五天兵粮的困窘,而且,鬼知道那猥琐的老家伙到底还藏着多少没拿出来。

    这是个极度深不可测的人,这是个把猥琐做到极致的人,他的手段很下流,很卑鄙,很无耻,很恶心,很阴损,但是招招致命,效果拔群。想想也是,一个出身贫寒的人能在这严重讲究门第的朝廷里最后混到太守,本就是奇迹,能创造奇迹的人怎么可能没有点过人之处。

    如章彬所料,高夷的守将公孙雁一看来攻城的就这么点人,压根就没放在眼里,连理都不想理,严格执行高夷王坚守不出的策略。可公孙雁万万没想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来攻城的,而是来攻心的,他即将迎接的不是密密麻麻的箭雨,而是肆无忌惮地揭丑。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这是土味毒鸡汤大师蔡德彪连夜起草的杰作,仍是那浓浓的土味,但胜在通俗易懂,想必那公孙雁也是个军旅大老粗,太高深的反而听不懂。一众士卒在高夷城下齐声呐喊,甚至在蔡德彪的引领下还喊出了调调,差点就唱了起来。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字字诛心,公孙雁在城墙上听到这个差点气疯了,他一拳狠狠打在女墙上,打得拳头血肉模糊。气不过的公孙雁亲自站上城墙破口大骂,其实他连对方是什么来头都没搞清楚,遂也不知道该骂谁,只是怒火攻心,不吐不快。

    这下子蔡德彪更来劲了,··他开始即兴发挥,用一种很阴阳怪气的调调来喊这首自制的诗歌,众士卒愈加沸腾,带着浓浓的恶趣味更加大声地唱着。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公孙雁遭不住了,他命令城墙上的弓箭迅速部队集结,朝对面那个恶心的合唱团射击。结果,弓箭的射程早就被穆怀阳拿捏得死死的,密密麻麻的箭飞过去,连人家脚趾头都射不着,倒是声音的射程远远超过弓箭,并非常有针对性地往死里刺激公孙雁的内心。

    “射~不~着~”

    蔡德彪用着叫“小江江~”的魔鬼调调去反击公孙雁的箭,背后的众士卒也纷纷效仿着高声吟唱,致使公孙雁的血压直接拉满,在城墙上崩溃地大骂着。公孙雁旁边的一名守兵实在是没忍住,噗嗤一声给笑喷了出来,被公孙雁给听到了,结果可想而知,当场在城墙上被公孙雁千刀万剐。

    真正的折磨这才刚刚开始,蔡德彪站在公孙雁的伤口上疯狂撒盐,变着戏法继续带领士卒嘲弄公孙雁,他用一腔女调模仿起公孙雁的妻子。

    “我的相公诶~师东家好厉害呀~,比你可强多咯~,你看看你哦,连妾身那小小的要求都满足不了,哼~”

    那滑稽的样子惹得背后的士卒笑得前俯后仰,然后为了让公孙雁也听清楚,便齐声高喊,把这段风骚的表演尽可能地还原给公孙雁听。

    公孙雁已经气不活了,他刚砍完一个手下,浑身是血,另外好几个笑点不够高的手下也实在是忍不住了,暴露出了一丝笑意,下场无需赘述,全都成了公孙雁的发泄对象。现在高夷城墙上的守兵们面对一个两难的选择题,要么憋笑活活给憋死,要么被公孙雁砍死。

    而公孙雁也面对着一个两难的选择题,要么被对面那群龟孙儿活活气死,要么就冲上去把那些龟孙儿生吞活剥。

    “公孙将军!公孙将军!一身花柳难有子!天降师逊来播种!要问为何子不孝!只怨外家血不亲!”

    “好将军诶~好将军~献上娇妻来帮养儿,回头反遭逆子咬~”

    “儿啊~,莫叫我儿,我是师东家的种!不是你公孙老贼的种!”

    这是蔡德彪的专人舞台,他淋漓尽致地挥洒着自己那浑然天成的诗歌天才,本就是不堪的丑事从那家伙嗓门里捏出来就更是令人发指。气血涌上脑门,公孙雁彻底疯了,本就性情暴躁的他歇斯底里地朝那群丧尽天良的龟孙儿怒骂:

    “******,******,***,********!!!!”

    这时,高潮来了,江十一以为蔡德彪只是通晓土味诗歌和土味音律,万万没想到那风骚的家伙还精通土味舞蹈!他开始扭动妖娆的身姿,两瓣屁股非得冲着远处城墙上的公孙雁疯狂展示,隔着老远就能让人闻到那股骚味儿,简直就是一只发情的雄性狐狸精,再配合他那令人抓狂的吟唱,如果风骚是一种罪,那家伙被判个两三千年不是问题。

    这东西,士卒们实在是模仿不来了,只是拙劣地学着蔡德彪的舞步,当然,学得好不好并不重要,因为对面那个已经气疯了的人没心思鉴赏艺术水平,公孙雁心里最后一道防线终于被蔡德彪撕碎了。

    蔡德彪杀疯了,公孙雁终于彻彻底底失去理智了。

    “杀!给我杀!给我杀光这些龟孙儿!我******!”

    章彬的策略成功了,才华横溢的蔡德彪立了大功,公孙雁真的率领着高夷城守军出城野战了,黑压压的士兵冲了出来。

    穆怀阳终于等到了一展身手的时候,但是他下令士卒后撤,不,不是后撤,是彻底放弃阵型的那种全速溃逃。

    “蔡德彪你真特娘的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