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那么单纯。
单纯的天空,单纯的草,单纯的马儿,单纯的人,它从不会像山里面那样,山里有树林,树林里面又有草,草头上又有石头,草下面又有沼泽,草里面则完全有可能是一支伺机而动的伏兵。所以草原的生活使人变得单纯,即使是磐叔那样从尔虞我诈的战场上死里逃生的退伍军人,在确认江十一和陈泌并非威胁后,他很快变成了热情好客的主人。
“哈哈哈哈哈哈!”爷俩在草原的星空下爆发出豪放的笑声,或许并不存在真的足以引人开怀大笑的理由,只是,单纯的快乐而已。
穆怀阳把一根肥硕的羊腿抓在手里乱啃,下半张脸都沾满了油污,他无须担忧任何关乎形象的问题,因为在场的诸位没人有形象。相比之下,江十一很少见地倒成了矜持的一方,他尽可能保持一个客人该有的拘谨,尽管羊肉很美味让他也忍不住想趋之为疯狂。
陈泌也很罕见地大笑,只是对声音的克制依旧,无声的欢快一种极其怪诞的场面,好在那对糙爷俩快乐得根本没注意到这种细节。
“今天真是多谢你们的款待了。”江十一举起装满马奶酒的大碗向一老一小的两位致敬,陈泌也赶紧跟上节奏,双手捧起大碗相敬。
“跟咱们客气啥哦,真是。”磐叔笑纳了这份敬意,他把整碗酒灌进仰直了的喉管,然后打了个震耳欲聋的饱嗝,叫道:“今晚不醉不归!痛快!”
人一旦年迈,总会不由自主地变得可爱,那样的可爱形似孩童,某种意义上讲,时日无多与涉世未深是类似的,这也成就了面前这对忘年交。尤其是像磐叔这种,遍览了无数死生,历经了岁月的枯荣的人,战争和马群几乎构成了他的全部记忆,再看到有年轻人接受战争洗礼时,不免有万千感慨呼之欲出,只是受限于贫瘠的词汇量,索性他便用畅怀大笑来抒发胸中的百感交集。
对江十一和陈泌来说,这种无法言喻而又无比单纯的欢乐是珍贵的,毫不夸张地讲,自有记忆以来,这几乎可以说是第一次。常年与压抑、狡诈、残酷、血腥、恐惧打交道的江十一,首次发现人活着原来也是可以如此纯粹的,别无他想,仅仅是享受此时此刻的,无与伦比的快乐。
江十一看了看穆怀阳,恍惚间,他竟把那气质特异的半大孩子看成了狼赳。或许穆怀阳真的是另一个狼赳,或者说,他其实就是狼赳,只是痛苦的经历造就了残暴的狼赳,而快乐的经历则造就了阳光的穆怀阳,没人从一出生起就打算做个遭人恨的坏蛋,过分的强大与残暴让人忘了狼赳不过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穆怀阳发觉了正在瞧着自己发愣的江十一,突然想起了江十一的承诺,便说道:
“你不是说要跟我讲打仗的事嘛,来,快讲!”
“哦,是。”江十一被拉回了现实,他于是清了清嗓子,想了想,开始说了。
“我就先从最近的那一场仗讲起:那是在今年年初,在蚺原,我们遭遇了狼赳军的主力,那是一场很惨烈的仗,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人的尸体可以被堆得那么高,也从未想过,人,是可以被活活踩死的。”
“踩死?被敌军踩死吗?”
“被自己人踩死。”
“那......自己人为什么要把自己人踩死?”
穆怀阳满脸的疑惑,而一旁的磐叔则见怪不怪地丢了句:“那还不正常,打崩咯就这样。”
“是,我们一开始就被骑兵被冲崩了,步兵再上来时,就被包围了。”
“骑兵有那么厉害嘛。”
“有。”磐叔和江十一几乎同时回答道,两人很有默契的相互望了一眼,然后江十一继续说道:“那么多马冲过来,我们没有盾,根本挡不住,但是我们又不能跑,因为跑不过,而且一旦有一个人跑就会有很多人跑,军队就不再是军队,那是我见过最恐怖的场景,人在天上飞,肉在地上滚。”
“怎么听你说,打仗好像那么没劲,没有那种...那种就是,万军丛中直取敌将首级!”
“哦,那个......”江十一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只是跟一个拥有战争梦的半大孩子讲话,或许他想听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战争,而是他以为的战争,那种充满了荣耀与个人英雄主义的大舞台。“没有,至少我没见过,我也认为那不太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呢。”
“你知道一万人站在你面前是什么场景吗?两万人,三万人,你被夹在中间,就算骑着马你也得被夹在中间,你要做什么你不要做什么,从来都由不得你。”
“他还小,你不用跟他说那么多咯。”磐叔插了句话进来,他很高兴看到穆怀阳对战争感到失望,便也对江十一投以肯定的目光,他知道真正被战争洗礼过的人首先想起的便是残酷,其次才是那些与性命无关的身外之物,比如荣誉,比如正义,比如仇恨。
“你不让他说,你自己又不跟我说!”穆怀阳忿忿不平地嘟嚷,磐叔则笑着回答道。
“小兔崽子,你就别为难人家了,打仗这种事用嘴巴是说不明白的咯,你得真的去打一仗,才能知道,咱啊,打了大半辈子仗,生生死死也习惯了,只是,咱至今都还记得一路走来的兄弟们哦,全死绝了,咱也都还记着他们的名。”
“是啊,人活着,人死了,只是想有人能记着自己的名,有一个人记着便是一个,有两个人记着便是两个,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只是想有人记着而已。”
“诶呦,小兄弟,你这话真是说到咱心坎里去了,咱想了大半辈子也没想出来,人啊,也就是想要有人念着罢咯。”
“兄弟之所以是兄弟,亲人之所以是亲人,就是因为他们总能记着咱,活着记着,死了也记着,记到他们也死。”
磐叔听完,脸上的眼神突然变得很深沉,江十一似乎唤醒了他内心的某种沧桑,最后他叹了一口浊气,朝江十一竖起了大拇指,用那半截胳膊碰了碰江十一的肩膀。江十一知道那个动作本应该是“拍”,如果他的另外半截胳膊和手掌还在的话。
“咱听说,你们这次是来找兄弟的家人。知道在哪吗?”良久,磐叔终于从沧桑中走出来,问道。
“不知道,我只知道是牧天,是老宋家,他家里也是平凡人家,怕是没那么好找。”
“这样吧,你们今晚就在咱这儿睡,明天,咱带你去找,牧天咱还是比你熟。”
“那真是,太谢谢您了!”江十一喜出望外,连忙道谢。
“跟老头咱不用这么客气,咱啊,也念着咱那些兄弟,也能知道那么些个事儿,你这忙咱是一定要帮的咯。”
江十一点点头,想尽可能多的表达一些感谢,可是磐叔并没有给他机会,直接把酒端到他面前,恢复到了快乐的嗓音大叫:
“来!年轻人们!喝啊!痛痛快快地喝!”
“喝!”
“喝!”
“......”
四个大碗举在半空,互相撞了个波澜壮阔,辉映着绝美的星空。
隔天清晨,磐叔早早地就把穆怀阳从被窝里挖出来,那不亚于打仗的巨大声势顺便也把江十一和陈泌吵醒。在白发老人的带领下,江十一和陈泌朝着目的地牧天进发,一路上穆怀阳还是揪着江十一给他讲打仗的事,从战阵到兵器事无巨细,问个没完没了。
牧天不大,至少跟籍壅与高夷那种特大城市完全没有可比性,在人口规模上还不如祜郡,它甚至都没有城墙,或许不赳山的险峻与寒冷就是它最坚固的城墙。可牧天的历史很悠久,它几乎是跟籍壅同一批建立在中原的城郡,所以有很多同样历史悠久的大家族定居在此,尽管千百年来他们跟这个城同样一直发展的不怎么样。
所谓的老宋家,历经几百年的繁衍生息,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村落,如果无限往上追溯,村里的人都可以是亲戚,可能村头的老大爷要称村尾正在抓鱼的小孩为表叔公。一路上看到的房子都很破,唯一称得上“豪宅”的却是宋家的百年宗祠,血脉是宋家人的信仰,他们从不信神仙,只信祖宗。
江十一终于能理解为什么宋癸对传宗接代会有那么强的执念,延续宋家血脉对他来说有一种信仰般的重要意义,那样的信念流淌在他的血液里,也流淌在每个宋家人的血液里。
宋家的族谱很多,多的并不是版本,而是种类。从石片到竹简,从竹简再到白布,从白布再到羊皮纸,从羊皮纸再到麻纸、藤纸等各种各样,可以说,宋家的发展史就约等于纸的发展史。有了这些族谱,想要在这座村落里找到宋癸并不难,难的是江十一至今不清楚癸究竟是哪个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