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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练兵

    江十一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矮得近乎残废的人可以强得如此离谱。

    十三日的魔鬼训练,戴矮子就只钻营一门功课,那就是无限挑战赔钱货们的体能极限,让他们在累死而又不至于真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二十多个赔钱货中,有一半的人有累晕倒过的经历,其中就有包括令高的两次,在此之前江十一并不知道令高能有如此文弱。

    戴矮子的恐怖战力从此不再无解,并不是说他就能够被打败,而是他的强大开始有迹可循,不过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魔鬼训练。

    江十一恍然大悟,什么废物,什么赔钱货,再怎么废材起码还算是正常人,可人家戴矮子连个正常人都算不上,却硬是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造就了如今恐怖的战斗力。

    这是励志的,所以训练中的抱怨越来越少,就算有人嘴碎嘟嚷几句,也会被戴矮子的耳光当场伺候,而冯老黑这个瑕疵几乎每天都要吃几个耳光。

    每日压榨最后一丝体力成了戴矮子强行帮他们养成的习惯,仿佛每天闭眼睡觉之前手脚还能留有一点余力就是一种犯罪。

    到最后这样的每日目标几乎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二十三个赔钱货已经变成了二十三个毫无感情的训练机器。

    戴矮子老仙,法力无边,这妖孽可能真的有点石成金的法术。

    五月初,第一轮募兵工作结束,此轮募兵总共募得三万多人。下一步是练兵工作,由小都统各带五百人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练兵。江十一们头上的小都统名叫宁准,一个脸大眼睛小的精壮汉子,看上去三十多岁,总是皱着眉头一脸的愁容。

    人手发放一件红色的戎装,盔甲是没有盔甲的,此戎装仅仅是用来防止队友的错杀,而对敌人的刀剑则毫无抵御能力。官儿要是没做到大都统小都统,是不可能有配有盔甲的,因为朝廷需要盔甲的主人对盔甲要有最起码的保护能力,而不是一上场就给敌军送去装备,这纯属浪费资源。

    人命哪有盔甲贵,所以穿上盔甲并不是盔甲在保护人,而是人在保护盔甲。

    好在兵器倒是人手一个,敌军的阵亡往往比友军的阵亡还要重要,所以再怎么防止浪费,杀敌的武器也不能省,这毕竟关系到将军们的业绩考核。

    宁准是步兵小都统,他们所分发的武器就是一把做工粗糙的环首刀,从刀身上的各色瑕疵可以体会出铁匠赶制这批武器时的焦急心情,南方战事在赶,北方战事也在赶,而全国的铁匠也就那么多,果然后勤保障才是战争中最重要的一环。

    江十一甚至为自己募兵时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惭愧,连冯老黑跟钱阿蒙这种鬼玩意儿都招进来了,那差点儿为负的战斗力根本就对不起铁匠的辛勤劳作。好在戴矮子的魔鬼训练让这种高攀得以缓解,十三日不长,但赔钱货们的体能成长也是肉眼可见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魔鬼训练仍旧在持续,这俨然成了赔钱货们的一种怪癖。

    江十一发现戴矮子不仅是体能恐怖,对刀具的使用也是出神入化,环首刀拿在他手中挥舞跟抹了油一样顺滑,矮小的身材丝毫不影响刀术的行云流水。于是刀术成了赔钱货们魔鬼训练的又一个重要项目。

    除此之外,戴矮子还非常周到地向赔钱货们传授各种阴损的小妙招,比如插眼,锁喉,摘桃,以及对各种人体各个关节和穴位的精妙打击,务求以最小的体能消耗达成最致命的攻击效果。

    但,缺德也是真的缺德,只要能弄死人,啥下三滥的招数他都有,简直是杀人百科全书。

    江十一感到后怕,他这才发现,戴矮子根本就是一台精致的杀戮机器,也就是说他其实一直都在对哗变的废物们与赔钱货们放水,身为两次哗变始作俑者的江十一只能在心中默默感谢戴矮子的不杀之恩。

    两个月的练兵很快结束。

    赔钱货们真的在戴矮子的调教下脱胎换骨,除了冯老黑。陈泌跟被充了气一样,体魄比他自我加强后还要再壮两圈,此时的他完全称得上魁梧了。江十一看上去倒是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精壮了许多,他对戴矮子那些阴损的招数可谓是天赋异禀。令高则不再文弱,虽然他在这方面实在是天赋不足,但也算是有了最起码的保命能力。

    正道三年,七月,狼赳叛军于栎岭东北一带出没,高夷王遣洪京领兵三万屯驻越阳讨伐狼赳。

    这是江十一第一次参与正规的战争,他融入进了三万人组成的红色大军中前进,此时的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不出意外的话,他的名字将在某个不久的未来被记录为战损。

    两日的路程,洪京大军到达越阳城,三万大军驻扎于城外。

    越阳城位于栎岭山脉中部的东南角,是越地最具代表性的一座城,抬头就能望见连绵不绝的栎岭山脉,栎岭与其北面的龙望台两条山脉组成的地区称为:越。越地往北是沧州最大的平原白狐原,往南则是同样处于大平原贯原地区的甫州。也就是说,越地的两条山脉隔断了其南北两个大平原,假如地处交通要道的越阳沦陷的话,狼赳就可以从白狐原长驱直入,直接威胁整个甫州。

    而甫州作为北方最富庶的一个州,倘若稍有闪失足以动摇汤国国本,此次狼赳的战略意图可谓凶险无比。

    令高站那儿抬头盯了栎岭老半天,最终自言自语地蹦出这么一句话。

    “我要是狼赳,我会选择取越中进入贯地。”

    “你知道越中在哪儿吗?你就进入贯地。”

    江十一知道令高又开始在那儿指点江山了,他总觉得自己是一个生不逢时的大才,并且对此坚信不疑。这种异想天开经常让江十一想起竹竿儿时代的陈泌,就把曾经用在陈泌身上的取笑转移到令高身上,但是江十一发现这并不适用,因为令高跟陈泌可不一样,他能把各种各样的取笑者的各种各样的取笑变成自讨没趣。

    就比如此时,他转过头来胸有成竹地对着江十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在这里。”

    “你去过?”

    “我走过那条路,从越中到高夷,就十天的行程,骑兵更快。”

    “打高夷干嘛?”

    “我们顶头上司是谁?”

    “宁准啊。”

    “不是,我说的是大人物。”

    “洪京啊?”

    “再往上。”

    “高夷王张敬啊。”

    “高夷王封邑在哪。”

    “那不是废话嘛,高夷......”

    江十一恍然大悟。

    “你是说,狼赳敢直接去抄高夷王老巢?”

    “谁知道狼赳能不能想到,谁知道他敢不敢,这样的长袭对军队素养要求太高,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而且打下越中谈何容易,不打下越中的话,这样的长袭足有二十天行程。”

    “你到底去过多少地方?”

    “你应该问我还没去过多少地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学以致用。”

    令高丢给了江十一最后一个冒犯的眼神,然后又自顾自地去盯着栎岭看了。

    “令高!”

    “江太阳!”

    “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又开始偷懒了?”

    戴矮子又开始吆喝了,两个月的练兵并没有能让上峰发掘这个妖孽,他依旧被埋没在行伍底层,但这并不影响在废物堆里面作威作福。实际上他们真正的长官应该是令高这个什长才对,再不济也是江十一这个伍长,戴矮子不过就是个普通步兵,却对两个长官呼来喝去。

    这时,集合的号角响起,士兵们快速地往宁准身边靠近,在各大百夫长的带领下列队站定。

    宁准那张忧愁的脸把眼睛眯得更小,而更小的眼睛则更显得他脸大,他号令道:

    “祜郡方向发现敌军,我部将随黎安将军前往!当即启程!”

    从他的口中无法知道更多信息,因为情报是战争中至关重要的东西,所有的信息都是加密并且有等级门槛的,是个兵就只能知道兵该知道的事,是个偏将就只能知道偏将该知道的事,是个将军就只能知道将军该知道的事。

    江十一作为堂堂一个伍长,目前只能知道两个信息:一个是他们将去打仗。一个是带他们打仗的将军叫黎安。可是他也不知道是哪个黎安,他连黎安将军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大概这也是属于军队机密。

    他们终于真的要去打仗了,对于即将成为战损的某一些人,应该说是去送死。而此时的江十一不能知道,即将成为战损的是他们中的一小部分,还是一大部分,还是全军覆没。但是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几天后的那份战损名单里一定不要包括江十一自己。

    如果可以的话,也不要包括陈泌,令高,戴矮子,那些赔钱货们,甚至那个可耻的瑕疵冯老黑。

    怕死终于甚过怕饿,江十一畏惧死亡,不仅畏惧自己的死亡,也畏惧他们的死亡。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和仇人以外的死亡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