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伤势最为严重。”
公孙光走至拐角,这里躺着的伤卒还处于昏迷中。进气少出气多,脸色惨白如枯缟。按他的估计,最多只能再撑个三五天。
“他是什么来头?”
“听说来自沛县,乃祁姓刘氏,年有四十余岁,皆称其为刘伯。他已得上造爵位,乃是军中屯长。”
“沛县刘氏?刘伯?”
“卓君认识?”
“不不不,只是耳熟而已。”
卓草挠了挠头,依稀记得有这么号人物,可却又偏偏想不起来。不用猜他都知道,这人只怕和刘邦都有些关系。这年头有姓有氏的就是那么一小撮,他只记得刘邦是刘氏,是什么姓还真不记得。可既然出自沛县,想必也认得。
“他是什么伤?”
“剑伤。”
公孙光将葛布解开,就看到其腹部有块狰狞的伤痕。伤口都已经泛白,估摸着最起码得有寸许深,想要自然愈合根本就不可能。
“他也是遭匈奴所伤。老夫给他敷过金疮药,也给他配上诸多汤药。可惜伤口实在太深,至今也未愈合。”
“这种伤光靠敷药很难愈合。”
卓草扫了眼伤口,还不算多严重。这要搁后世肯定得要消毒缝合伤口,但这项技术公孙光不可能掌握。
但是,侯生会!
当初苏荷受伤,便是卓草以桑皮为线给他缝合的伤口。他的手艺的确不咋地,现在苏荷身上还有道如蚯蚓似的淡紫色疤痕。现在也没人会在乎外表,和命比起来这些都是小意思。理论上只要不伤及肺腑,都能通过这种法子治好。
“侯生,你来说说该如何。”
“唯。”
侯生自后面走出,将背着的药箱打开。先自针囊中取出枚三寸长的金针,而后再以桑皮线穿过。
“这是何意?”
“用来缝合伤口。”
“什么?缝合伤口?!”
别说蒙恬,饶是公孙光都瞠目结舌。
缝合伤口?
亲娘咧,还有这种操作?
“这都是卓君教的,适用于伤口过长过深,通过缝合后就能令伤口愈合。缝合前得要先消毒,得先用烈酒清洗伤口。若是没有烈酒,就以煮沸过的温水清洗。以金针缝合伤口前,还得要在火上炙烤,如此方能施针。线的话得以桑树根的皮揉搓而成,这么做还能清热解毒。”
侯生一边说一边示范,轻轻用干净的葛布沾些酒精擦拭患处。短短的接触后,顿时疼的刘伯开始不自觉的抽动。
“这是烈酒?老夫倒要尝尝有多烈!”
“别……”
蒙恬端起玉瓶,还没等卓草阻止就被他给一口全干了。
“草!!!”
蒙恬双眼顿时瞪直,几乎是睚眦欲裂。脸色瞬间涨得通红,五官都几乎因此扭曲,一手直接把玉瓶捏的粉碎。
凄厉的惨嚎声,响彻整个伤卒营。
“水!水!快给老夫水!”
“救……救命!”
“这是毒药!毒药!”
望着蒙恬又干了一大陶碗井水,侯生是呆若木鸡,右手还举着金针,连动都不敢动下。没办法,他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意图谋害上将军。这些个亲卫要不是看在卓草面子上,侯生已经被大卸八块喂狗了。
“你们退下吧。”蒙恬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苦笑道:“想不到这烈酒会如此猛烈,实乃老夫生平之最。只是这酒怕是没人能喝……”
废话!
不说达到医用酒精的七十来度,也基本接近。这一口下去还能站着说话,蒙恬的体质也是非同小可。这要换个人来,怕是得先去洗胃。
“这酒不是用来喝的,是消毒用的。”
“消毒?”
“就是清洗患者伤口。”
“明白。”公孙光白了眼蒙恬,“将军不懂医术也无妨,却请别在这捣乱。如此珍贵的烈酒,却被将军一口喝光。若是有伤卒因此而死,将军可说的过去?”
“咳咳咳……”
饶是蒙恬这位大将军也被怼的无奈点头。
没辙,人公孙光好歹也是当世名医,当初要不是他苦口婆心的劝阻,公孙光根本不会留在北地郡。他方才也是一时好奇就想尝尝,根本没考虑这么多。
侯生继续示范,快速用金针在伤口处来回穿梭。每次穿过伤口,都会令刘伯疼的不自觉抽动。
看到这幕后,公孙光顿时皱起眉头,“老夫有一事不明。刘伯因为伤重而昏迷,以金针穿过患处也会疼的抽动。若是正常患者,又如何能忍的住?若乱动的话很可能会导致伤口撕裂,甚至是施错针。”
“公孙先生所提的确有道理。”
“那当何解?”
公孙光不愧是名医,这么快就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处,换后世的话其实就是一针麻醉剂的事。只不过现在可没这科技,卓草曾经想调制出传说中的麻沸散。可这玩意儿也只存在传说中,他就把大概的功效告诉给侯生,其余的就看造化了。
“两个办法。”
“怎么做?”
“一种靠自己强忍。”
“这太难了……”
公孙光连连摆手。
这不扯淡吗?
并不是说怕疼,因为这根本不是忍的事。落针之后,因为疼痛会本能的抽动。人昏迷了还好说,要是保持清醒这又有几个人能受得了不动的?
“还有种是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
“就是一棒子把人打晕过去。”
“好……好……好办法!”
蒙恬是直呼内行,他就是这么想的。
“其实有种汤药喝下去后就会失去直觉,名曰麻沸散。”
“那还是用汤药吧!”
“只是这麻沸散还没有……”
“那你说个……”
公孙光轻抚胸口,差点没被这话哽过去。
“我大秦锐士皆是铁骨铮铮,刀剑加身也绝不会皱下眉头。只要能保全性命,区区金针穿身又算的了什么?枉你们自诩名医,却连此法都不知道。这几日好好向其学习,否则一律军法惩处!”
蒙恬骂骂咧咧的环视四周,摆明就是指桑骂槐。
公孙光老脸顿时一黑,这能怪他吗?
这种治法,就是秦越人在世也不懂。
……
……
走出营寨,公孙光照旧是攥着图册。
“公孙先生,这图册是我的。”
“不急不急,待老夫细细看过再说。”
“……”
侯生脸涨成了猪肝色,无可奈何的点头。
“草。”
“咳咳……蒙公唤我为小草就好。”
卓草擦了擦额头的汗,这张嘴就是一个草字,听得他浑身不自在。这要搁后世,还以为蒙恬这是在骂人咧。
“唔,也好。”
“小草今日所为,堪称是这些伤卒的救命恩人。现在已近夙食,就让军中准备些饭食。军中饭食粗糙简单,远不如关中,可勿要挑剔。”
“自然不会。”
秦国军中可没什么和士卒同甘共苦的说法,有的只是赏罚分明,尊卑有序。后世有位少年将军战功赫赫,打的匈奴抱头鼠窜,却因为这习惯而遭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抨击抹黑。
秦律对饭食有极其详细且严苛的规定,爵位军职都有对应。无爵无职的寻常伍卒,那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吃香的喝辣的。这是商君之法,也是为了激励伍卒奋勇杀敌。在老秦人看来,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无爵者凭什么和有爵的待遇相同?
当然,这也是有例外的。
比方说大战在即,将军也会破例赏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共同庆祝。上了战场命就不是自己的了,眼瞅着就要命不久矣,自然得让他们吃顿饱饭,以此来激励他们。
若能大获全胜,同样也会庆祝。
蒙恬作为上将军,每日饭食自然极其丰富。以大火炙烤的牛排,上面洒了细细的青盐。端上来的时候是热气腾腾,还散发着股牛肉的香味。北地郡有专门的草场,牛羊比猪还常见。
“这是牛排?”
“寻常的烤牛肉而已。”
蒙恬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
望着陶盘里的烤牛排,卓草是瞠目结舌。有烤牛排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搭配上刀叉就让他很诧异了。精致小巧的匕首约有两尺长,末端为木柄,还向前有玛瑙宝石。餐叉与后世也极其相似,只是有三根刺,其余基本完全相同。
“想不到现在还有刀叉?”
“还望小草莫要见怪。”
“啊?见怪?”
“吾大秦军风素来如此,以饭箸进食太慢了。用刀叉虽说不雅致也颇为野蛮,但为求尽快也只得如此。”
“草……”
“怎么?”
“没事没事,继续吃。”
卓草也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就是典型时代不同的缘故。后世一大票人觉得用刀叉吃牛排很高端很雅致,可现在却是恰恰相反。因为这时期的文人墨客觉得用刀叉切肉很不雅观,用筷子夹取小块的食物再送进嘴里,则更为雅致。
还有点很重要,刀叉的话用途比较少,只能用以分取块状的食物。像是汤羹里的菜叶肉食,用刀叉则比较费劲,所以就从刀叉渐渐演变成了筷子。
卓彘可不管这些,他是嫌刀叉太过费劲。无情铁手抓住滚烫的牛肉,拔刀切而啖之,大口大口的咀嚼着。蒙恬见状当即颔首赞赏,“真乃壮士也!何故不从军报国,搏个爵位军职?”
靠!
当着他的面挖墙脚?!
“小草不让我从军。”
“咳咳咳……”
卓草尴尬的踹了卓彘一脚。
“小草,你踹我作甚?”
“吃你的肉去!”
“所以为何不让他从军?”
“咳咳,他是九代单传。家有五十岁的老翁,下有三岁嗷嗷待哺的婴童。他从军后若有半分闪失,吾也没法向他家里人交代。”
“咳咳咳……”
韩信呛得不住咳嗽。
卓草这胡诌的本事可真高!
睁着眼睛说瞎话,都不带眨眼的。
九代单传?
你怎么不上天呢?!
“小草,我家里其实……”
“吃你的牛排吧!”
卓草把自个儿的牛排直接塞卓彘嘴里,塞得他是支支吾吾。牛排他刚才尝过,除了咸就是股牛肉膻味。而且火候明显过了,口感柴的很,硬的就和柴火似的。反正他牙口没卓彘这么好,还是塞给他堵他的嘴先。
蒙恬望着这幕则是笑而不语。他知道卓草在说谎,但也无所谓。正所谓大丈夫人各有志,不是说所有人都得从军入伍。就以卓彘来说,他本身与卓草就有关系。卓草现在是如日中天,跟着他混那简直比捞军功还容易。
“小草是不喜这牛肉?”
“太柴了……”
“柴?好吃的很!”
“吃你的。”
“哈哈,无妨无妨。”蒙恬满不在乎的挥手道:“军中庖厨厨艺有限,肯定是比不得卓府庖厨。老夫听说你可是最为精通吃道,只得先委屈几日。”
“没事,我自己来也行。”
“啊?自己来?”
“对,我厨具调料都带了。”
“……”
别人打仗出门带兵器,卓草出门带厨具?!
再者说,你现在什么身份呐?
堂堂护军都尉,自己下厨?
你小子简直是天秀!
“这两日小草能先歇息会,再过几日裨将军屠睢就能来至此地。你也能趁着有空,看看军中风采。特别是我大秦此次特意准备的精锐骑兵,这可离不开卓君鼎力相助!”
蒙恬捋着胡须,眉眼中尽是满意。
他在塞外戍守三年,年年都会上书,希望能北伐匈奴。只是当时秦国重心在南越,皇帝也只让他好好操练,修筑长城。令燕赵两国长城连成一线,以此抵御匈奴,令他们再也无法南下。
天可见怜的蹦出来个卓草!
捯饬出马镫和马鞍,能令骑兵战力大增。再加上新的兵器出现,更令他们是如虎添翼。在开阔的平原冲锋,蒙恬有把握能解决三倍于己身的匈奴!
骑兵在草原就是占尽天时地利的优势,在南越那样的穷山恶林根本发挥不出优势。秦始皇选择调转方向,从南征改变成北伐也是理所当然。
“刚才其实也看过,的确是威武不俗。”卓草顿了顿,笑着道:“还有少府精心打造的马刀,冲锋起来的确威势惊人。我更想再到处看看,特别是这几年新修的长城。”
“长城有何好看的?”
“咳咳,吾听说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
“额……现在还未这么长。”
蒙恬连连摆手,万余里?
做梦呢!
这些民夫都是人,哪有这么快的?
“长城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和旧长城并无多少区别。”
“没事没事,我就看看。”
其实后世的万里长城基本都是明朝修的,秦长城早早就因为战乱和风吹日晒而崩塌。而且他也听说过,秦国长城远没有后世明朝修筑的宏伟壮观。完全就是因地取材,由碎石夯土所做。
他记得后世秦长城遗址也有,只不过是在包头一带。他还从未亲眼见识下秦长城,所以就想着过去看看。
“既是如此,老夫就让人带你去看看。”
“不必了,我自己去看就好。”
“也好。”蒙恬端起酒樽,“今日小草一来,就令吾等大开眼界。既是如此,今日定当要不醉不归。来,共饮此樽!”
“共饮!”
军中喝酒是无所谓的,但不能醉酒酗酒。只不过现在还未开战,倒也无所谓。卓草好歹是护军都尉,只要他不说,皇帝也不可能知道。况且蒙恬是上将军,就算真的醉酒也不会阵前易帅。
……
……
入夜。
军营内能清晰听到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一声声呼噜,宛若惊雷,直接把卓草雷的外焦里嫩。
披着羊皮裘,卓草便自营寨走出。
外面点着火把,还有青铜火盆熊熊燃烧。
“见过都尉。”
屯长羽向前走来,作揖行礼。
“嗯。”
卓草环视四周,他们应当是值夜的伍卒。
“你是叫羽?”
“对,吾兄就是翎,吾翁便是池阳县的眾。”
卓草这才回过神来,颔首点头。
“汝兄回来了吗?”
“得要明日才能到。”
“嗯,挺好。”
羽抬起头问道:“卓君为何深夜不眠?”
“有点没习惯而已。”
卓草打了个哈欠,他这纯粹是说说而已。他倒也不是认床,纯粹是军中这呼噜声他实在扛不住。站在外面,都能听到那此起彼伏的隆隆雷声。
“既是如此,那吾继续巡视。”
“等等……”卓草叫住了羽,笑呵呵道:“吾明日准备去看看长城,只是吾还未去过,对四周地形不明。汝既然在此戍守多年,应当清楚。怎么样,明日可有空?”
“有的,肯定是有的!”
羽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
“屯长今日操练不合格,二五百主已是相当不满。要是明日不操练的话,只怕二五百主会有意见。若是受到影响,恐怕就不能再出征北伐。”
只不过有伍卒站了出来提醒。
“不碍事。都尉命令,吾等自当要遵守。”羽倒是丝毫不在意,抱拳作揖道:“吾昔日也曾在长城当差,看守民夫刑徒。都尉对吾有大恩,既然有用得上吾的,自当不能推辞。”
眾在池阳县的事,羽自然也都已知晓。也正是如此,所以他也想报恩,想为卓草做些事情。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他怎能错过?
“那就说定了,明早启程。”
“唯!” 16959/978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