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客栈。
田无期回味着昨夜美人在怀,唇角留香,说不尽的浓情蜜意。虽然没有真个销魂,他却确定李晓月现在算是真正的接纳他了。下边只要再搞定了她老爹,就可以准备准备,把美娇娘娶回家了。想到再往后边容易被河蟹的不可描绘之处,田无期高人风范尽失,一阵阵的淫笑引得对面几个吃早饭的孩子面面相觑,不知道自己的东主一大早这是发哪门子疯。
孙成毅到底是领头的,咳嗽了两声,见田无期还没回过神来,只好悄悄叫了几声“东主”,好歹是把田无期从无限意淫中拉了回来。田无期左右看了看,转瞬便恢复了青山院主的高深风范。
“定军,给我看好苏商会馆。天大地大不如这事大,你懂得!”
“是,东主。”徐定军干脆利落地点头应下。
“成毅,你和王轮给我把那个洋鬼子给我找出来。大都虽大,可是洋人毕竟显眼,卡洛斯说这厮取海路走塘沽入了大都,就算比我们早些,想来也不会太久,东西如果还在他手上,找到了马上通知我。”
“是,东主。”孙成毅和王轮同时点头应下。
田无期满意地点点头,就准备继续对付早餐。毕竟油条和豆汁还是大都的最正宗。难得来一次,岂能对不起自己的肠胃?田无期向来鄙视那些喜欢名贵海鲜山珍的暴发户。在他看来,馒头小菜,特色小吃,只要做的干净好吃,那便是人间一等一的生活—没办法,两辈子都是穷鬼,还没享受过买两杯豆浆,喝一杯,倒一杯的土豪生活。
杨家兄弟等了半天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对视一眼后,杨狗子便问道:“东主,那我俩呢?”
“你俩跟着我,好好吃饭,多长长脑子就行了。”
“哦。”俩兄弟一阵泄气。
孙成毅看两个人提不起劲来的样子,狠狠踢了两脚,喝道:“两个憨货,你俩伺候好东主,这大都人多杂乱,东主身边总要有使唤人手,多长点眼色。”
“是!”兄弟两人连忙应是。
田无期对自家的几个便宜打手还是及其满意的。当年的无心插柳,如今却已成荫。孙成毅比自己还大一岁,学习能力极强,成熟稳重却不迂腐,更难得是做事走一步,看三步,颇有大将之风。当然这有可能是他那个超大号的脑袋带来的福利。
王轮看似笨拙,实则灵动,虽然对儒家经典,诗词歌赋之类统统不感兴趣,却甚是喜爱格物之学。更重要的是,人家有个配套的土财主老爹,出手及其大方,可以全方位支持他实现各种扯淡的梦想。
徐定军文质彬彬,心细如丝,做事一丝不苟,汤水不漏。更难得的是此子文武双全,虽然长着一副小白脸,好勇斗狠起来却不比杨家兄弟差。性沉如水,坚毅不拔,甚是可靠。
杨家兄弟就不用说了,老大虽然看起来憨直,实则精明,不少觉得他傻的人都在他手上吃了亏。虽然只有十七岁,个子却一米八有余,强壮有力,酷爱军中武艺。若不是没有什么修炼天赋,田无期倒是真想传他几手。不过尽管如此,也在田无期的默许和支持下把朝廷军中的大路货武艺练得是七七八八。他弟弟就更不用提了,十五岁的年纪便长到了将近一米九。真不知道小时候那瘦瘦小小的人儿如何在几年内变成了粗壮大汉。当然了,这货属于技能点全都点在武力上的真憨货,智力勉强维持在及格线。不过唯有纯粹,方能过人,他一身神力,刚直勇猛。这小子读书写字完全不是那块材料,只能说是马马虎虎的算不上文盲。但是学起马战步战,却是天赋秉异,十足的未来勇士,明日悍将。
接下来的几天,田无期便带着杨家兄弟在大都城里逛了起来。既是欣赏下大元朝留下来的景象,也顺道打探下洋人信息。毕竟大都是前朝京城,对色目,鲜卑,洋人等等最是兼容并包。
前元的大都城规划最有特色之处是以水面为中心来确定城市的格局,这也是北蛮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传统习惯与深层意识有关。由于宫室采取了环水布置的办法,而新城的南侧又受到旧城的限制,城区大部分面积不得不向北推移。大都城中的商市分散在皇城四周的城区和城门口居民结集地带。
其中东城区是衙署、贵族住宅集中地,商市较多,有东市、角市、文籍市、纸札市、靴市等,商市性质明显反映官员的需求。
北城区开通通惠河使海子(积水潭)成了南北大运河的终点码头,沿海子一带形成繁荣的商业区。海子北岸的斜街更是热闹,各种歌台酒馆和生活必需品的商市汇集于此,如米市、面市、帽市、缎子市、皮帽市、金银珠宝市、铁器市、鹅鸭市等一应俱全。稍北的钟楼大街也很热闹,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鼓楼附近还有一处全城最大的“穷汉市”,是城市贫民出卖劳力的市场。
西城区则有骆驼市、羊市、牛市、马市、驴骡市,牲口买卖集中于此,居民层次低于东城区。
南城区则有南城市、蒸饼市、穷汉市,以及新城前三门外关厢地带的车市、果市、菜市、草市、穷汉市等。
大都城在大元朝鼎盛时期,是当之无愧的宇宙中心。当是时,海运大开,河运通畅,“川陕豪商,吴楚大贾,飞帆一苇,径抵辇下”,为大都城提供了丰富商品。当然,这些商品中,更多的是供达官显贵享用的氀毷貂豽等珍贵皮毛,珠瑁香犀等奇珍异宝,锦纨罗氎等高贵纺织品。西洋人《马可·波罗游记》记述:在大都市场上做生意的不但有中国境内南北的豪商巨贾,而且还有远自中亚、南亚的商人,“凡世界上最为稀奇珍贵的东西,都能在这座城市找到,特别是印度的商品,如宝石、珍珠、药材和香料”。“根据登记表明,用马车和驮马载运生丝到京城的,每日不下一千辆次。”
田无期走在大都街头,仿佛时空错落,恍惚间感受着那不可一世的帝国景象。可惜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虽然如今的大都依然人来人往,却难免有破败的感觉。汉人自古以来以黄河人自居,沿着黄河发展文明。定都不是长安,就是中州洛阳或是东京开封。中原政权但凡离开黄河定都,必然完蛋。偏安一隅的政权在东南多是选择金陵,或者余杭。如今大新朝一统中原,定都长安,自然是全力经营关中。十数年过去,北蛮元气渐复,而大新则有江河日下的情况。此消彼长下,大都更面临着北蛮人卷土重来的危险,因此日益凋敝。
田无期这几天在大都城里兜兜逛逛,什么炭烤羊腿,大都烤鸭,干炸丸子,鲜卑冷面,叫得上名号的统统都来了个遍。杨家兄弟的身板自然都是天生的吃货,跟着自家的东主吃的更是满嘴流油,开心不已。田无期本来想去看看传说中大城市的烟花之地,他倒不是有什么歪心思,只是单纯想欣赏下这个世界的青楼--毕竟就算是修行者,也不知道能不能扛得住花柳病。可惜想着佳人也在同城,万一弄不好被知道了不好解释,便也只好作罢了。总归自我安慰了一下,将来要去就去长安的,毕竟大都已经不是京城了。
大都城要说现在还拿得出手的,要说就算马市了。毕竟大元当年就是靠漠北铁骑一统天下,建立了横跨三万里的超级帝国。这铁骑之所以天下无敌,除了大元蛮子悍勇过人之外,就是这骏马天下无双。
而这大元骏马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类是草原上的野马驯化而来。这些草原马处于半野生生存状态,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在狐狼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极端的严寒。这种草原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及善负重。既能抵御极北暴雪;也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是上好的军马。大元人当年能征善战,就是靠了一人三骑,上百万的草原马组成了三十万无敌铁骑。
而另一类马则更了不得。这类马比起草原马来说更显高大,速度极快,冲击力极强,而且耐力也相当不错。无论长途行军,还是奔袭接敌,都是一等一的选择。其实这类马就是千年以前大汉王朝的大宛马。只不过当年北蛮兴起的时候,第一个攻占的就是西域地区,霸占了这大宛马的操场,针对于他们自己的草原马,起了个雪山马的名号。不过世人,尤其是汉人还是喜欢称之为大宛马。而这大宛马最佳者,不但能日行千里,更会从肩膀附近位置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便是世人皆知的汗血宝马。
田无期当日从青山下山之时,给青山的五把剑配的都是青骢马。一个寓意是青衫配青骢,颜色总相同;另一个这青骢马是河曲马,在青州已经算的上不可多得的好马。不过田无期自负甚高,在老窝昆仑山上又着实见过几只异兽,哪里看得上这种批量版的普通马匹。他宁可骑着那头其貌不扬的小驴驹子,也不肯凑合找一匹坐骑。这次北上,也存着找一匹配得上自己的好马的心思。无论是作为世外高深的修行者还是滚滚红尘间的成功人士,宝马和宝剑都是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