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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恨欲狂

    看着表情瞬间呆滞下来的王奋,孟春心里也十分难过的拱了拱手:

    “瓦缸不离井口破,大将难免阵前亡!我等从军卫国,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望将军节哀!”

    说完,孟春便转身朝着领着那五千军,向着远处浩浩荡荡的奔走了去。

    “将军!”

    周围的裨将涌上前来,一个个看着浑身发抖的王奋。

    王奋猛然抬起头来,攥紧了手中的陌刀,他把陌刀举到了自己面前来。

    眼泪“吧嗒”一声,就掉到了雪亮的刀锋上!

    ……

    “咋们三个修筑土墙,阻击匈奴人有功,朝廷那边赏赐下来一口陌刀!”

    “这东西,听说王猛将军都没有呢!啊哈哈,咋咱们三个谁来分分?”

    “王宇你还跟着将军,这东西你就别想了,给王奋吧,他马上要领兵驻扎在昭武城,手里没有这好东西,怎么为陛下戍守月氏旧地?”

    “得了得了!我就知道王胜老哥你一直都心疼王宇,我就不争了!”

    “你我二人得以升迁,独自为将,需要小心谨慎,不比在王猛将军麾下的时候,我们什么事情都有他为我们扛着!”

    “兄长你也是!”王奋拱手道:“听说云中王的封地就在云中城,你也要小心伺候这位大王。

    我们在军中做事情,习惯了粗手粗脚,也不知道能不能伺候这位大王呢!”

    “放心,为兄一切都能忍!”王胜拍了拍王奋的肩膀,大笑道:“你我三人都是王猛将军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孤儿,是将军给了我们姓氏和名字。

    还记得当初我们有多少孤儿在一起吗?”

    王奋道:“怎么会忘记?我们是在燕国的战场上,被将军捡回来,这才没饿死的。

    刚刚道长城边上的时候,我们还有两千孤儿军。

    但是跟着蒙将军打了几场战下来,死的死残的残,就只剩下不到一千人了。

    再后来……啧啧,多少年过去了?也就只剩下我们三个了。”

    “是啊!”王胜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很是感慨地说道:“我们把生命和青春,都奉献给了长城。

    从此以后,或许不会再打战了,我们也过安生日子了。”

    “学一学那个蒙奚,我们也找个好女人,也是时候为自己考虑一下了!”

    “大哥!珍重!”

    “珍重!”

    ……

    “将军!将军!”

    裨将的呼喊声,把王奋从短促的回忆中惊醒。

    他抹了一把眼里的泪水,驱马冲到了大军阵列前头,雷声喝道!

    “我不管上边要我们怎么做,这些乌氏一族的砸碎是不是要留下活口。

    今天,我下达军令,但凡是我军中所有将士,刀锋之下,不留一个活口。

    我要我眼睛所有能看到的乌氏族人,全部死在这片大地上,为我的兄长王胜陪葬!”

    “现在!”王奋挥动起来陌刀:“跟随我,杀光所有眼睛能看到的巫师人,不论老弱,不论是否已经失去战斗力。

    这片草地上,任何一个还能呼吸的敌人,都应该死在我们刀下!

    我王奋!”

    “铛”的一声,王奋把头盔摘下,他“蹭”的一声,将陌刀搠进泥土中,反手抽出腰间的横刀来,把头发割断拿在手中,嘶声吼道:

    “我王奋断发立下誓言,如果将来上边追究起来,要问罪,我王奋愿意以死谢罪!”

    “哗啦!”

    密密麻麻的大军中,许多人都摘下头盔,把头发割断,遂而齐声喝道:

    “愿誓死追随将军!”

    “愿誓死追随将军!”

    王奋收起横刀,抓起陌刀来,大声喝道:“儿郎们,跟随我——杀!”

    秦军是不带头盔的,但阴山之战过后,嬴胡亥发现秦军不带头盔容易被流失射杀,所以军中就有了戴头盔的命令。

    可是这个时候,王奋怒到极点,心中只想着去为王胜报仇,反而让全军怒发冲冠,甩掉头盔,如同地狱魔鬼一样,奔赴这片战场!

    乌长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依旧对着自己穷追不舍的云中王,郁闷的真的是差点吐血了。

    这活生生追了自己一夜啊!

    胯下的战马也是越跑越慢,口鼻里边都在向外冒着白沫子,几乎都要跑死了。

    追随在赢审身边的秦军,一个个闷着头,驱马狂追。

    这期间,有人从马背上掉下去,却一声不响,那是活活累死了。

    前边乌长身边的军卒,也是越来越少。

    唯独那个放冷箭神箭手,却一直都端坐在马背上,偶尔会朝着后边看一眼。

    天亮了?

    赢审回头看了一眼从东边升起来的太阳,嘴角忍不住笑起来了。

    为何?

    乌长现在正在向着西边跑,但是太阳是从东边升起来,那个神箭手昨天晚上摸黑射死了数十人。

    赢审都被他吓得掉下过马背,足可见其箭法有多可怕了。

    可是这会儿,东边升起的朝阳霞光万道,那神箭手一回头,顿时就会被霞光晃的两眼发晕,什么都看不到。

    可赢审不一样,他也会射箭,虽然不敢说百步穿杨,但是自幼就跟着皇宫侍卫们学武的人,哪怕不是天生习武的材料,那也不会差多少。

    昨天晚上赢审没有想过用弓箭射杀前边的骑兵,主要是因为它从来没有在晚上射过箭……

    他这样锦衣玉食的大秦公子,怎么可能晚上不会睡觉去练箭?

    光明,给了他光明的眼睛。

    哪怕昨天晚上因为回想那些侍卫交给他的马战套路,差点被那个手提狼牙棒的贼将打死,可这个时候,他还是愿意相信那些人教授他的箭术。

    “谁身上有扳指!”赢审转头,低声向着身边的秦军们问道。

    扳指是佩戴在手指头上,用来勾住弓弦的,保护手指头的护具……咳咳,简单点说,赢审之前联系箭术的时候,都是带着扳指的,而且用的多是软弓,远比不得军中硬弓。

    扳指这种东西,并非是一开始就和戒指一样,是作为装饰品,相反它是战争用品。

    一个秦军抬起手来,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老茧,尴尬的说了句:“大王,我们在长城边上,个个和都是皮糙肉厚的,很少有人用扳指。”

    其余的人左看右看,显然是谁身上都没有带着扳指这种娇贵的物什……

    换言之,大家都是糙汉子,射箭开弓的时候,极少用到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