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他贬官来到穷乡僻壤,上任第一天就遇到有人临街拦轿子申冤。王文正公当街审案、快刀乱麻,只用了半个时辰,就解决了一桩绵延十余年的冤案。随后他又再接再厉,用一个月的时间将此处积压了十几年的案件全部逐一审讯。
事情传到朝廷中枢,从各部官员直到皇帝无不大感震惊。
后来朝中的政敌,以为王文正公是在哗众取宠,便派刑部、大理寺以及督察院三司官员联合审查案件办理情况,竟发现王文正公审理的两百余起案件,竟没有一起错误。
至此,虽是政见不同,但是政敌对王文正公的人品和能力也是钦佩不已,王文正公不久之后便也重新起复,回到朝廷中枢登坛拜相。
王文正公为官刚正清廉并且极有才干,是大齐朝廷所有文武官僚的楷模,以至于后世的官僚和文人,都以其至高无上的“文正”谥号作为他的称呼,就连官位都不会提及,更不可能直呼其名了。
方才桑淳元把王文正公摆出来作为论据,就是为自己的观点加上一些分量。
而现在温伯明同样举出了王文正公的例子,可以说是用桑淳元的论据来驳斥了桑淳元,杀伤力就更加巨大了。
这就用“魔法”打败了“魔法”……
桑淳元一时语塞,但他也仅仅是一时语塞而已。
王文正公虽然是后世的楷模,但他的案例也并非是一定要遵守的朝廷法律,只要自己的脸皮够厚,一样可以视若无物,更何更何况萧文明这样率领人马冲击官府衙门公堂,其罪过也不小。
于是桑淳元把心一横:“萧文明,你没搞错吧?这里是我的衙门,审不审案的和你没有关系!你如此放肆、咆哮公堂,罪过不小。本官这就要退堂而去,别的事情不做,专门写奏章弹劾于你,看朝廷如何将你发落!”
桑淳元要弹劾萧文明,这就有点意思了。
要知道在大齐朝廷的政治生态之中,互相弹劾几乎是一种礼尚往来的行为——官做得越大、做得越久,受到的弹劾也就必然就越多。
要是一个人当了一辈子的官,都没有受到一份弹劾的话,那只能说明他这个官当的实在是不够出色,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
而萧文明不过小小一个六品的屯田所千户,居然能够受到隔了好几级的江南道总管大人的弹劾,也可以算是一项颇为出色的成就了……
因此萧文明根本就不害怕桑淳元的威胁,反而轻蔑地一笑:“没想到桑大人日理万机、时间宝贵,却肯专门写着奏章来弹劾我,卑职真是受宠若惊了。然而卑职的时间倒没那么宝贵。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桑大人要弹劾我,那我自然也要效仿大人,也同样弹劾你一下!”
桑淳元听了这话,惊得瞪大了眼睛:“什么?你要弹劾我?你有什么理由?凭什么弹劾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理由,只要想找,就一定能够找到。桑大人不就是这样对付我的吗?不过这理由也不用我找。”萧文明一指温伯明,“我的这位温先生才华出众、文笔潇洒,弹劾桑大人的奏章,就由他来执笔,我来署名好了。写完之后,我就立即派我手下的精兵送到洛阳城去。桑大人可要抓紧了!温先生下笔的速度极快,我手下这些兵丁的腿脚也不慢。可别我的奏章送上去十天半个月了,桑大人你的奏章还没送到呢!不知道的,还以为大人理屈辞穷,真犯了什么罪过一样!”
萧文明说的一点也没错。
弹劾别人也是要看时效性的,往往两个官员互相弹劾的奏章,只是因为一方先送到皇帝那里,皇帝随手就给批了,等另一方的奏章送过来,说不定圣旨都已经颁布下来了……
皇帝是金口玉言,他下达的圣旨,轻易是不会收回的。
就算后来的人,理由更加充分、证据更加确凿、发条更加确切,那也就只能继承事实——要怪,就怪你下笔的速度不够快,怪送信的速度不够快,怪你自己倒霉!
而温伯明的才华颇有几分名气,就连桑淳元也是知道的,写的文章不但质量好而且速度快——听说他有次为了赚润笔钱,曾经一天之内写了六篇墓志铭……
而萧文明治下萧家军的行动之果断、速度之迅速也是出名的,由他们递送奏章,可谓是万无一失。
而桑淳元自己就不行了,他固然可以加班加点,第一时间写好了奏章,但递送到京城里的速度却不敢保证。
依靠朝廷驿站一级一级慢吞吞的传递,固然是不靠谱的,用他总宪衙门养的衙役……也靠谱不到哪里去。
两相比较下来比起速度,桑淳元还真的未必是萧文明的对手。
虽然仅仅凭借萧文明一个六品千户的奏章,就算再加上毅亲王、康亲王的面子,朝廷通常情况下也是不会直接处置一个封疆大吏的。
但是这奏章送到朝廷里去,本身就很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以堂堂一道的总宪,大人居然连一个小小的千户都摆不平,可见你管理下属的本领有限。
是不是适合做这个总宪的位置?
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有了这两层原因,桑淳元听说主要针锋相对的弹劾自己,终于也不免有些慌张:“你……你……你这是在威胁本官!”
“不是威胁,是规劝。”萧文明说话信心十足,桑大人只要遵守朝廷的法律规定,遇到冤情就立即受理审验,替百姓申冤,那我何能规劝于你?桑大人这样推三阻四的,莫不是心中有鬼?“
桑淳元恶狠狠地瞪了萧文明一眼,心中骂道:我心里有没有鬼你还不知道吗?你不就是捉了我的儿子,并且要用它来威胁我吗?鬼是你捉的,也是你带来的,居然还问我心里有没有鬼,这分明就是在羞辱我!
“本官秉公办案,何来心中有鬼一说?”桑淳元说道。
“既然桑大人心中没鬼,那就赶紧审案吧!桑大人请看,冤案的事主人就在这里,案犯也被抓来了,这样的案件审理起来再轻松也没有了。这哪里是审案啊?分明是在替桑大人你积攒政绩啊!”
就连温伯明也附和道:“太祖祖制,各级官员都有审查冤情的职责。正好汤大人、牛大人,还有萧兄也在这里。你们也是朝廷命官,也有替百姓申冤的职责。既然桑大人不便升堂审案,那就请三位大人审理好此案好了。这里是桑大人的衙门,三位大人自然不方便鸠占鹊巢,那就不如换一个地方,或者效仿当年王文正公,当街审案都是可以的。”
温伯明的话给萧文明提了个好主意。
既然现在我没法把你桑淳元拉下水,那么就当着金陵城所有百姓的面来审理此案,让全城百姓把你拖下水。就算你水性再好,恐怕也要被大水淹死了吧!
这就是“水能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
桑淳元一听这话就更加着急了。
以他对自己这个儿子的了解,十有八九是真的犯了事儿的,如果交给萧文明来审理此案,就是秉公审判也能治他个不小的罪过。
如果稍有偏私,再加上些刑讯逼供的手段,什么杀人越货、什么谋反作乱的罪名都往他身上扣,把桑忠昌这小子问成死罪都是很有可能的。
而要是自己的儿子真的被问成了死罪,那桑淳元本人治家无方的恶名肯定是戴上了,搞不好还会被自己的儿子株连,同样被治罪受罚,这样的话,自己的仕途不但走向了终结,或许就连人生都要画上句点了……
因此只有先把案件的审判权捏在自己的手里,或许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并且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关节。
那就是大齐朝审理案件是有回避制度的,既然一方当事人是自己那个蠢猪式的儿子桑忠昌,那桑淳元是不能够审理此案的,他想帮忙也帮忙不上。那就只有以仓促审理冤案、暂时无法查证案犯的身份这一条理由,或许才能糊弄过去。
因此事到如今,桑淳元也只能接受此案了。
于是桑淳元改了一副嘴脸:“罢了!本官并非不想受理此案,只因现在人多嘴杂,审案颇有不便。既然萧千户要本官立即审理此案,那审案也有审案的规矩,你手下这二三十个兵丁,就请立即退出公堂,这样乱乱哄哄的,成何体统?”
萧文明手下的萧家军令行禁止,怎么可能乱乱哄哄呢?
只不过,这么一大群同自己对着干的极具战斗力的兵丁站在面前,也足够桑淳元看着心烦的了。他心里一烦,自然看什么东西都是乱乱哄哄的,这也是人之常情。
萧文明总算是把桑淳元给说服了——或者说是迫使桑淳元臣服了——既然他答应审理孙佩兰的冤案,那桑淳元就算是一只脚踩进了萧文明已经布好的陷阱之中,至于那三十个萧家军的子弟兵,也可暂时退出大堂。
这是萧文明对桑淳元的一点让步。
小不忍则乱大谋。
可不能因为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又让桑淳元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