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堂三天,王世林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还多次跑到刑部问计,在得到同意之后,他才宣布,再度开堂,审理醉仙居血案。
当然,与此同时,罗毅也足足准备了一番,对接下来的开堂,也有了很足的信心。
有句话叫,邪不压正;房遗直本来就做错了事,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责任,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永远无法掩盖真相。
罗毅经过多方取证,已经掌握了些证据,甚至夜晚还和罗通去了几次梁国公府,对地牢地势也是了如指掌,如果再当堂对阵,他有很足的把握能让房遗直无法翻盘。
一大早,罗毅带着一大帮人前往县衙,准确的说,还是原来的那些人,赵文贤、赵文勇、四狗子、柳老实、以及被害人的家属,总的来说,有一二十个。
罗毅到达之时,王世林已经到堂了,刑部的官员来了三个,以及旁边坐着房遗直的弟弟房遗爱。
大堂之外,围观的人特别的多,不亚于三天前的那一次开堂,人挤着人,比肩接踵。
当所有人到齐,王世林一拍惊堂木,示意衙役带房遗直到堂。
“大人,犯人带到。”
没多久,房遗直来了。
罗毅一看,房遗直满面红光,气息均匀,衣衫整洁,很显然,在牢里得到了很好的待遇,也许比他的日子还好过呢。
本来这不算什么,以房遗直的身份,受到这样的待遇理所应当,当初罗毅被关起来的时候,王世林不也给他开了小灶吗。
但罗毅偏偏不干了,他非要跟房遗直较较这个真。
哦不对,应该是和王世林较较这个真,既然王世林不义,那他自然也不会给王世林留面子,你不是不帮忙吗,我让你抓不到狐狸还惹得一身骚。
房遗直到堂之后,王世林还未说话,罗毅就站起来了,围着房遗直转了好几圈,朝王世林问道:“王大人,我想问,房遗直此刻是不是犯人?”
王世林没在意,抬头回道:“当然,他杀没杀人虽然不得而知,但他至少是嫌疑犯,当然是犯人。”
罗毅道:“既然是犯人,在牢里该受到何种待遇?”
此话一出,王世林就明白了,罗毅这是动真格的,想叫这个真。
再看房遗直全身上下,一片整洁,哪里像是一个犯人,说句不好听的,比罗毅此刻穿的还好呢,尤其是,房遗直手上、脚上,都没用带铁链子,这就更是充分说明了,房遗直在牢里的生活不错。
晃眼看去,仿佛罗毅才是犯人一般,而房遗直才是原告。
当然,事实是颠倒过来的。
王世林也不是啥都不懂的新手,他在官场也打拼了几十年,对于这种问题,他也有自己的说法。
王世林道:“虽然房遗直是犯人,但仅仅是嫌疑犯,不是死刑犯,他的家人可以来看他,衣服、饭食都是家里人所赠。”
“至于脚镣...来人啊,给房遗直带上。”
事到如今,只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多时,两个衙役给房遗直带上了手链、脚链,罗毅一看没什么可说的了,也没再揪着不放,缓缓坐了回去。
他要的就是个公平公正而已,如今目的已然达到了。
王世林拍了一下惊堂木,宣布升堂。
“房遗直,根据原告陈诉,醉仙居出事当晚,你说自己在房间里睡觉,但实际上,当时钱九就已经带着柳老实进入了地牢,难道不会惊醒你吗?你说你不知道,跟杀人案没有任何关系,可有何证据?”
房遗直原本还在为脚链、手链的事生气,但听问话,立即挺胸抬头,朗声道:“我没有证据,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睡着了,想那钱九是杀手,他武艺高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地牢,不算难事吧,对于钱九的事,我一概不知。”
归结起来,就一句话,死不认账!
罗毅也不是吃素的,取证了这么久,当然有了铁证。
罗毅质问房遗直:“可在地牢之中,我发现了二十瓶醉仙酒,上面的日期是贞观十二年六月六号,也就是说,这些酒,是在柳老实被抓去地牢之后,才送进去的,换句话说,在钱九进入地牢之后,房遗直曾去过地牢,亲自将醉仙酒送了进去!!!”
罗毅冷笑了两声,说道:“如今那醉仙酒还在地牢之中,我强烈要求,王大人应该立即派人前往取证查看,如果您不去,我可以怀疑您偏袒,寻私!”
嘶...
在场的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对房遗直来说,可是致命之伤啊,如果前去搜查,真的搜查出了醉仙酒,并且日期跟罗毅所说的一样,那就不好反驳了。
房遗直也惊慌了起来,这一刻,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在看管柳老实期间,他为了犒劳钱九等人,就拿了几十瓶醉仙酒进去,当时他也喝了,可还没喝多少,罗毅就带着王世林来了,以至于二十多瓶醉仙酒遗落在了里面。
刑部的三个官员以及房遗爱见房遗直面色大变,都知道事情不妙,心里猜测着,罗毅也许说的是真的,地牢之中真有醉仙酒的瓶子。
“这...。”
王世林被逼到了绝路上,有些难做决断,罗毅说了,如果不现在派人去取证,那就是明摆着偏袒、寻私。
可要是去了,肯定会对房遗直不利啊。
王世林为难了起来,到底应该怎么办?
罗毅一招得势,步步紧逼:“王大人,莫要推延时间,应当立即派人前去取证。”
“好,取证。”
王世林也是无奈,摇着头,将邢捕头叫了来,道:“邢捕头,立即带人去。”
罗毅出言道:“不,我们应当一起去。”
“为何?”
罗毅冷笑:“如此重要的证据,我怕你们销毁了,我不信县衙的人,也不信刑部的人,我要让你们亲眼看看地牢里是什么景象,到底有没有醉仙酒,如果有,那房遗直就无法解释这一切,他将承认自己就是指使钱九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