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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九黎

    苏阳其实想跟着去牛头部落,到不是去学巫,而是想见识一下现如今大部落的文明环境。

    这次没去成,明年应该就有机会了。

    “姜黎,你们乱部落的首领是谁,该不会是你吧!”苏阳出声询问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若是不乘此机会了解情况,岂不是白瞎了那些肉食。当然,限于储存手段,他也无法消耗一头公猪,所以才干脆多叫些乱部落的人同行。

    但他万万没想到,原本只是随口一问,却听到了惊天秘闻。

    姜黎竟然回答道:“不是我,乱部落没有首领,也没有长老,我们都是被赶出来的罪人。我只是比他们懂得更多,他们有时候才愿意听我的话。”

    “被赶出来的,从哪里赶出来的,据我所知,你们乱部落已经在这里很多很多个冬天了。”苏阳继续追问,之前玛祖可是说乱部落是当地土著好不好,难道搞错了?

    “我们都是黎氏罪人之后,我们黎氏是很大很多的部落,拥有很多座山,很多条河,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盐,看不完的族人。”姜黎的声音中充满了神往,这些话都是她玛祖说与她知晓的。

    苏阳吞了吞口水,“我知道几个氏族可以联合成部落,那你说很大很多的部落是怎么回事?”

    “就是氏族可以联合,部落也可以联合,我的玛祖说,我们乱部落黎氏先人居住的地方有这么多大部落……”姜黎说的并不是很明白,举起双手,又弯了一根手指。

    可是这信息却把苏阳给吓住了,如果真的有九个联合起来的大部落,那岂不就是联盟的意思了?

    “联盟与部落,部落与氏族!”他感觉头有点晕,还有乱部落在这里起码也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那么多年前就有九大部落联合,到现在该有多强大了?

    “等等!”

    苏阳忽然回忆起一个重要的信息,是上辈子的记忆,脑海中冒出八个大字,“九黎部落,黎民百姓!”

    在传说中,远古九黎部落联盟可是出了一个大人物啊,名为“蚩尤”。

    如果现在姜黎所说的九黎就是那个九黎,那后果可就严重了,但凡与九黎相关的部落,最后都成了战俘,沦为黎民百姓,或是少数民族。这还是好的,至少能活下来,倘若不好那就得战死。

    “姜黎,你们那个很多部落的首领是谁?”苏阳连忙问道,他真怕听到蚩尤的大名。主要是这尊大神的名声太响,也太过吓人。

    姜黎摇头,“我不知道,玛母、玛祖她们也都不知道。”

    “那他们的首领是女的还是男的,这你总该知道吧!”苏阳心跳得厉害,默念着千万别错生了时候啊。

    这次姜黎很干脆的回道:“当然是女的,巫也是女的。”

    “很好,非常好!”苏阳终于放心了,同时也觉得刚才太过紧张,要知道现在可是母系的天下,怎么可能现在就出现九黎共尊的蚩尤大神呢。何况此九黎也并非就是传说中的九黎,完全有可能他理解错了,毕竟大家的语言都比较简单,他容易脑补失误。

    赶紧把这些信息抛在一边,多想无益。随后,他又询问了一些乱部落的现状,心中已然有底了。

    谁知姜黎也终于反应过来,开始问他的情况,“苏阳,你这么小,还没满节,他们怎么会听你的?你还是男孩。”

    说这话的时候,姜黎把目光放到了苏阳的脐下三寸处。虽然有兽皮遮掩,可他还是感觉凉飕飕的,可千万别再出现什么邻家有女初长成的破事,他无福消受啊!

    “我懂得怎么换东西,负责岩石部落赶墟!”苏阳含糊的说道,并没有拿陶器的事出来吹嘘,因为他总不能在乱部落这里找优越感吧。

    说着说着,他总算又看见了“猕猴醉”,这种可以用来大批量抓鱼的宝贝,当场就对姜黎说道,“我需要这种果子,越多越好。让你们的族人采摘,等我赶墟回来就与你们交换。”

    “你要这个,不能吃!”姜黎老实的说道。这个女人的年龄看不太出来,但应该不超过三十岁,长相在原始人中算是中等,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或许唯一比其余人强的就是脑子,她更聪明。

    “我知道不能吃,我拿来有用,你们愿不愿意换?”苏阳不给对方多想的时间。

    “怎么换?”

    “一头公猪这么多的果子,换一个陶罐的价值,陶罐你知道是什么吧!”

    “真的可以换陶罐?”姜黎眼神一亮,她自然知道什么是陶罐。

    莫说现在陶罐珍贵,哪怕是后世****建国初期,一个农村家庭也拿不出几个粗碗来,谁家办个喜事,都得四处去借碗,家里孩子若是失手打烂了碗,可就大发了,甚至还有补碗匠活跃很多年。

    放到现在,一个陶罐价值半张猛兽皮子,这半张皮子可以让一个原始人穿一辈子,避免被冻死。

    “当然,我苏阳从来不说假话。”苏阳大义凛然,反正他是无神论者,不怕说大话。

    “我们换了。那要是采摘了两头公猪那么多的果子呢?”

    “那就给你们换两个陶罐。”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也不知道姜黎用了什么办法,又联系到了乱部落其余族人,把这个消息通知了下去。目前情况就成了,乱部落有十七个人跟着苏阳去赶墟,其余大概还有四十多个族人,全都去采摘猕猴醉这种果子了,大概在三四天后进行交易,那时正是苏阳带队赶墟回来了。

    跟着苏阳问了一些关于河流的位置,也找机会问了春,关于采摘地精的位置,这些情况可以说都很清楚了。

    “从这里开始就不属于乱部落了,那边是野人区,哪里有人,他们吃生肉,还用手走路。”姜黎介绍着情况。

    本是无心之说,苏阳却再次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就在这附近还有文明更落后的原始人,过着真正茹毛饮血的生活,甚至还用双手双脚行动,还没完全学会直立行走,这跟野兽有什么区别?

    “那些野人多不多?”苏阳指了指那个方向,这话感觉很是扯淡,他一个现代人的灵魂与原始人谈论野人,感觉凌乱了。

    “不多,他们不会跑出来。我们进去,他们就会出来攻击,跑得很快,抓不到他们。”姜黎想了想回道。

    春也插话了,指着脑袋说,“苏阳,别去管野人,他们这里有问题,不会说我们的话。”

    苏阳点点头,他不打算节外生枝,况且就这么点人手,没必要让自己以身犯险,他连原始人都顾不过来,哪里有精力去管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