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周败家子 > 第786章 火枪的进展(大章)

第786章 火枪的进展(大章)

    母女的重逢自然感人,虽然沈逸不知道苏慕烟和苏玲珑在客房中说了些什么,但也为苏慕烟感到高兴。

    相认之后,沈逸又请苏玲珑跟李天问在郡守府住下,毕竟是亲家,双方父母好歹见一见。

    李天问这老头倒是没意见,他跟沈家二老早就见过,当初装神弄鬼地给了几张黄符,就从沈家骗走了一笔银子。

    现在想想,就当是提前给彩礼了!

    不过苏玲珑坚持不肯,只说暂时不合适,沈逸也不强求,大手一挥,原本属于月氏的大宅,被分给了苏玲珑和李天问。

    原本居于城外的乌孙氏,也沾了苏玲珑的光,被安排到了城内来。

    苏玲珑不爱热闹,苏慕烟的师妹飞云倒是很喜欢,又或者是不想打扰师傅的二人世界,跟着出来了。

    路上,沈逸想起北辽时发生的事情,问飞云道:“飞云,当初辽王怎么会安排你嫁给康王?”

    对于这个师姐夫,飞云还是挺有好感的,毕竟师姐跟着他没吃苦,也被明媒正娶,比师傅好多了。

    飞云闻言道:“这是师傅跟辽王谈的条件。”

    “什么条件?”沈逸接着问道。

    飞云也不瞒着,说道:“师傅要求辽王攻下澜沧郡之后,要帮师傅找到李天问,作为交换,师傅也要帮辽王做事。”

    苏玲珑还真是个执着的女中豪杰,不管干什么都是想着李天问,沈逸撇嘴道:“你师傅就舍得让你嫁给康王那个二货?”

    飞云跟苏慕烟不一样,她是真的被苏玲珑捡到的孩子,也是被苏玲珑一手带大,苏玲珑交代的事,她豁出一切也会去做。

    飞云昂着脑袋道:“这有什么,嫁给他,我也有办法让他碰不了我。”

    嫁了丈夫,却不让丈夫碰,这也太惨了。

    沈逸心想,纳兰英倒是挺放得开的,刚成亲就跟康王翻云覆雨,动静还不是一般的大。

    沈逸又问道:“嫁给康王之后,要做什么?”

    飞云想了想,道:“控制他就行了,之后的也没有多交待。”

    “控制”这个词,有很多种含义,一种是控制人身自由,一种是控制精神思想。

    但不管哪一种,一个皇子,皇帝的嫡亲被人控制,着实可怕。

    顿了顿,沈逸没有再追问下去,望着北方道:“希望京城不要这么快出事才好啊。”

    越想,越觉得辽王这个人深不可测。

    当初李天问在澜沧郡杀开了名气,辽王答应帮苏玲珑找他,自己又何尝不想找?

    而接亲时因为李天问的出现,苏玲珑现身杀来,带着飞云一同消失,或许这一步出乎了辽王的预料。

    但是紧接着,他又光速安排纳兰英嫁给了康王,可见辽王从头到尾都没有把宝单独押在苏玲珑师徒身上,早做了两手打算。

    再结合突尔部和特穆部的情况,足以可见辽王从不做赔本的买卖。

    飞云不知道辽王之后的计划,可作为辽王的族妹,纳兰英未必不知道。

    不过周帝也是个心思深沉的人,怎么说,也会防着纳兰英。

    “沈逸!沈逸!”

    心里头正在琢磨着辽王,一道令沈逸一听就头疼的声音传来。

    “好小子,听陈亦说你打下了两个西域国家!?”叶双凡大步跑来,这阵子可是无聊的紧,可算把沈逸给盼回来了。

    大军一回营,叶双凡就听说了沈逸的“丰功伟绩”,这如何能忍?把他扔崇平,自个跑去西域潇洒去了,还干了这么件大事!

    “别乱说,”沈逸回过头道:“你哪只眼看到了打下两个国家了?”

    “弟兄们都这么说!”叶双凡理直气壮道。

    沈逸摆摆手道:“以讹传讹罢了,我要是打下两个国家,我还回来干嘛?”

    “嗯?好像也是...”叶双凡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说话间叶双凡又看见苏慕烟身边的飞云,眼睛微亮道:“咦,这位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沈逸顿时汗颜,这话听着怎么像强行搭讪呢?虽然说事实如此。

    飞云记得叶双凡,而叶双凡见过的姑娘太多,却已然记不得飞云了。

    飞云哼了一声,没去理他,叶双凡却是不依不饶起来,围着飞云上下左右的打量起来,似乎想回忆起到底是在哪家青楼见过飞云。

    飞云可不是淑女的性子,被叶双凡一个大男人围着看恼了,秀眉一蹙,手腕一旋,直接就是一掌击出。

    叶双凡眼神正在飞云或挺翘或纤细的地方停留着呢,就感觉快要想起来的时候飞云就来了一掌,叶双凡根本没注意到,结结实实挨了一招。

    “嘭”一掌印在叶双凡胸前,直击的他蹬蹬连退数步,脚下一滑跌坐在地。

    飞云这一掌也没使多大劲,叶双凡虽然跌了一跤但也没受伤,可他坐在地上眼神呆滞,愣愣地说道:“你敢打我?”

    叶总督女人见得多了,敢打他的女人还真是头一次遇到。

    “哼。”飞云冷哼一声,扭过头去,根本懒得理他。

    苏慕烟掩嘴轻笑,向沈逸道:“夫君,我先带飞云进去了。”

    “去吧。”沈逸点了点头,走到叶双凡身边道:“大葱掐头装什么蒜呢你,人家根本没使劲。”

    叶双凡慢慢站起来,却还是愣愣道:“她打我,她居然敢打我!”

    沈逸一阵无语,这小子不会因此觉醒什么特殊的属性来了吧?

    “我一定见过她!”叶双凡不服气,盯着往郡守府里走的飞云道:“她是...她应该叫...”

    沈逸懒得跟他闲掰扯:“叫飞云,是慕烟的师妹。”

    叶双凡眼睛一亮,气道:“我马上就想起来了!”

    “是是,是你想起来的,”沈逸摆了摆手,问道:“临走之前交待你办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飞云...我记住她了,居然敢打我!”叶双凡愤愤说道,压根没听见沈逸的话。

    沈逸气急,直接朝叶双凡屁股上来了一腿:“问你话呢。”

    “问我什么?....哦,哦,那玩意。”叶双凡刚说了一句,瞧见沈逸不怀好意的眼神又反应过来,连道:“崇平的工匠都找遍了,那玩意实在难做,没搞定。”

    沈逸闻言叹了一声,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此时听叶双凡说了,又失望了。

    “去军营看看。”沈逸摆了摆手,带着叶双凡又往军营去了。

    沈逸临走之前交待叶双凡的事除了练闲役以外,另外就是召集崇平有名的工匠,研究枪管的制造工艺。

    工匠行业沈逸毕竟是门外汉,制造枪管这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目前沈逸手上有两大远程攻击利器,一是神臂弩,二就是铜炮。

    但这两种兵器优点大,缺点同样有之。

    神臂弩的缺点在于,制造弓弦的牛筋短缺。

    牛在农业时代是重要的生产力,轻易斩杀不得,虽然沈逸作为地方首官有能力处理这些问题,也有钱从农户手里把牛买下来。

    但是,牛筋从取出到制造成合格的弓弦又要不短的时间,周期实在太长了。

    崇平原本有的存货,全被沈逸用上了,这才在崇平军武装起一支不小的弩箭营。

    可是再往后就艰难了,除非把京城的军器监整个搬过来。

    至于铜炮,铜炮威力是大,在武装铜炮的情况下,崇平军的攻城战可以说是无往不利,但是缺点也同样致命。

    其一,虽然用泥模制炮效率不低,但因为冶炼水平低,铜炮的耐久度不够,这次西征有几门铜炮在开了几炮之后就产生裂痕,质量堪忧。

    为了避免战时炸膛导致伤亡,所有有裂痕的铜炮,沈逸全都弃之不用了,只能看看有没有办法翻新维修。

    另一点就是铜炮的重量太大,突**况下很难有效形成阵形,机动性太差,若是遇上泥泞路段,更是难以运输。

    从西域回来之后,沈逸对辽王愈发忌惮,而铜炮最大的问题就是,在面对机动性当属当世第一的北辽骑兵时,能够造成的杀伤远低于攻城或是步兵方阵。

    为了防患于未然,火枪是必须要有的东西。

    不管是火绳枪,还是燧发枪,沈逸面对的最大难题,归根到底也就两个字而已:枪管。

    枪管不同于炮膛,所谓浓缩的都是精华,无论钻空还是打磨,枪管的制作工艺都比炮膛要难上许多。

    而火枪的发展史,基本可以概括为火绳枪——燧发枪——连射枪——机枪,后两样暂时是不用想了,但火绳枪和燧发枪,却可以惦记惦记。

    路上,沈逸问叶双凡:“我出去这段时间,有没有收到什么特别的消息?”

    “特别的消息?”叶双凡摇了摇头,说道:“没有,除了我爹给我寄了封信,别的也没什么消息。”

    叶南的信?

    沈逸闻言问道:“你爹现在在哪,说什么了?”

    “我爹去安光了,他以前的袍泽,多在安光。”叶双凡想了想,说道:“我爹说朝廷最近在调兵,规模还挺大,崇平也有可能要出兵,让我提前做些准备,别耽误了朝廷的事。”

    “朝廷在调兵?”沈逸愣了愣,这是周帝等不急要干仗了啊!

    沈逸看着叶双凡一脸“不关我事”的样子,怒道:“这么大的事你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叶双凡理所当然,双手一摊,异常地无辜。

    “你...你妹的!”沈逸骂了一句,加快了速度往军营而去。

    全国性的调兵,这场仗一旦打起来,那就是大决战!

    届时难免生灵涂炭,这火枪的研究,必须要加紧了。

    “大人。”

    “总督大人。”

    辕门外的士兵见到沈逸和叶双凡联袂而来,纷纷见礼,沈逸话不多说,颔首道:“带我去研器营。”

    军营里,囊括了崇平数百名能工巧匠,全被沈逸高薪请来,为了掩人耳目,不能取“军器监”,转念一想,给安上了个研器营的名字。

    “大人,您看。”

    研器营里,也并非像叶双凡说的那样一无所获,此刻一名工匠正拿着他的宝贝敬献给沈逸。

    沈逸手上的是一根被掏空的老竹,这工匠在里面填充火药,然后塞上极小的弹丸,做出了世界上第一把火枪。

    工匠演示了一遍给沈逸看,令沈逸惊奇不已,这工匠居然在无人指点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埋头钻研,搞出了突火枪来!

    果然知识在哪个世界都是存在的,只是缺少发现他的人。

    突火枪在实史上,是宋朝就有的东西,但是这东西制作起来复杂,射程又太近,而且用个一次两次,竹管就会吃不住火药的爆炸力和热力被毁,非常的不实用。

    “好你个老齐,偷偷摸摸地做出了东西也不告诉咱们...”

    “你啥时候做出来的?”

    研器营的工匠们,纷纷对那工匠做出来的竹管枪感到惊愕。

    老齐见沈逸朝他看他,便呵呵笑道:“小的是根据大人的铜炮获得的启发,既然那么大的铜炮能发射出大铁丸,那咱就把他缩小,说不定也能成,没想到,真就做成了。”

    “不错,”沈逸有些激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工匠道:“小人姓齐,家中排行老三,单名一个三字。”

    沈逸点了点头,吩咐道:“其三铸枪有功,赏银千两,提领研器营!”

    虽然不实用,但这在研制火枪的路上确实前进了一大步,让沈逸搞出火枪的信心大增!

    千两银,洒洒水罢了,齐三也值得这个肯定。

    “哗!千两银!修个大宅还能剩不少呐!”

    “老齐,这下你大发了!”

    营中众人羡慕不已,凭一根老竹获得一千两银子,这运气也太好了。

    齐三见大人挥挥手就是一千两,人都吓傻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还是旁人提醒了他,他才一把跪在地上道:“谢大人!谢大人!小人一定,一定竭尽所能,全力以赴,全...全那什么...”

    齐三一激动,话都说不利索了,只是一个劲地表明自己坚定为沈逸效力的决心,奈何书读的不多,说不全。

    沈逸摆了摆手,说道:“此物虽然值得肯定,但尚不达本官的要求,只要你们谁能做出一杆真正的火枪,莫说千两银,就是千两金,都可以让你们抱回家!”  17811/99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