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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第224章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韩太后不懂苏宸辙的用意,叶倾雨却是一听就明白了。

    苏宸辙这是要将高阳国的烂摊子丢给苏宸璋啊。

    只怕苏宸璋此次能顺利回到怀宁城,也是苏宸辙的计划之一。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魇灵之愿,苏宸璋也会成为高阳国的下一任君主。

    苏宸璋如此费尽心力地去谋,倒显得可笑了。

    苏宸辙不仅立下诏书要传位给苏宸璋,还把将军府嫡小姐许配给他,又为他清除韩佐一党。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兄长,尽心尽力为弟弟挣一个光明的前程。

    可惜,苏宸辙真正给苏宸璋带来的,是战争。

    若说魇灵之愿,是各国围攻高阳的理由,那江山易主,便是时机。

    “你可知徐婉儿对你的情意?”叶倾雨对这个堪称完美的计划摘不出毛病,可一个完美的计划中,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苏宸辙微愣,忽而摇头笑道:“叶姑娘怕是误会了,赐婚之事乃是徐小姐的意思。”

    徐婉儿的意思?

    是她请旨赐婚要嫁给苏宸璋?

    这就是她所说的助苏宸璋登上皇位的法子?

    以整个将军府为助力,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可她到底是想帮苏宸璋还是苏宸辙?

    如果说一开始徐婉儿就看出苏宸璋是故意接近她,从而将计就计将他带回府中,是因为看不上定王苏宸斌,选择了苏宸璋,将他推上皇位,自己入主中宫,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倒也可以理解。

    那她为何要求魇灵之愿救苏宸辙性命?

    一边向往权力,一边放不下心上人?

    倒是有趣。

    “如果我没猜错,寒食节祭祖只是个幌子,你真正的目的是借机离开怀宁城。”

    “叶姑娘不愧是可以探仙家之梦的魇灵,可惜我无所求,否则真要让你探一探,看看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你当真无所求吗?”

    苏宸辙眸光微沉,“你看过了?”

    是了,她入自己的梦,是为了探那段过往。

    叶倾雨没有否认,“看过了,暮影是我的命主,她的愿,我必须帮她达成。”

    “哪怕她知道后可能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朝前看的,她若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她在这世上,便是孤魂野鬼。”

    苏宸辙不再言语,他都明白,他只是不忍心。

    叶倾雨方才看过关于暮影的过往,那是一段即便时隔千年,即便身为旁观者,亦会心生颤栗的往事。

    叶倾雨此刻也不愿与苏宸辙讨论那件事,揭人伤疤是不道德的。

    “你打算去哪?”

    苏宸辙敛了心神,“先去千屏城看一看,之后再说吧,七国若是打起来,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叶倾雨睨了苏宸辙一眼,这话在她眼里,相当于是:七国若是打起来,这天下皆是我囊中之物,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千屏城……”

    苏宸辙打断叶倾雨的话,“千屏城变成如今这副模样非我所愿,叶姑娘身为魇灵,应当知道世事无常,就算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情况出现。”

    苏宸辙身为帝星,断不可能拿人族一座城去算计,他统一七国的目的,亦是为了人族在晟州大陆上能争一席之地。

    他没有算到千屏城中会出现火灵,这件事是他的疏忽,平沙国炎王杨煦去往千屏城的时候,他就该有所警惕的。

    可谁又会想到杨煦会与火灵勾搭上。

    虽说千年前在平沙国和白夙国边境出现过火灵,但却不曾听闻两国皇族与火灵族有来往。

    而从简绍传来的密信看,出现在千屏城的火灵似乎是从北地来的。

    千屏城的灾难,是苏宸辙计划中的意外,而今那里又发生了瘟疫,不管他是不是高阳国的国君,他都打算去千屏城走一趟。

    人族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

    不得不承认,苏宸辙的安排对叶倾雨是有利的。

    苏宸璋顺利登位,她的魇灵第三愿便算达成了,她也就不介意让苏宸辙再利用一次。

    既然各国都觉得魇灵之愿如此重要,甚至能影响到人族格局,叶倾雨不为自己分辩,却也不能白认了这祸乱人间的名头。

    苏宸辙最后说:“天快亮了,叶姑娘此去不死槐森林,路途遥远,善自珍重。”

    他知道叶倾雨要去不死槐森林,苏宸辙知道的事实在有点多了。

    ……

    进城的人愈发多了起来,远处的嘈杂之声透过茂密枝叶传进小树林。

    叶倾雨懒懒靠在车厢上,她依旧在等人。

    她还有两个命主在怀宁城中,冷皓月大抵要晚些出城,可暮影为何还没来?

    按理说暮影应该一直跟在叶倾雨身边才对,但自天亮后到现在,暮影都不曾现身。

    这不正常。

    曹玉将马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飞身跃上树干,惊得鸟雀飞窜。

    他枕着后脑勺靠在树上,斜眼瞥树下的叶倾雨,“叶姑娘的那位朋友怎没跟着?”

    曹玉问的是孟奚知,都同床共枕了,自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因为千屏城掳错人的事,曹玉在叶倾雨这里再没讨到过好脸色。

    孟奚知没跟着,曹玉心里是高兴的,他就知道那个小白脸不靠谱。

    叶倾雨面无表情,“他走了。”

    眼下离灵蝶崖百花会还有半个月,叶倾雨打算先往不死槐森林去,走到哪算哪。

    曹玉要回丘宁国,与叶倾雨能顺一段路,他自然是要死皮赖脸地跟着。

    只要同行,就有机会,说不定叶姑娘哪天改变了想法,想去丘宁国走一走呢?

    “走了好啊,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叶姑娘的良人……”

    一阵疾风掠过,曹玉心下凛然,急急侧头躲过,一片枯叶没入坚实的树干,一如锋利的刀刃。

    曹玉惊出一头冷汗,往树下瞧去。

    叶倾雨依旧懒懒地靠着车厢,手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极其随意,彷佛方才的树叶不是她抛上来的。

    曹玉抽了抽嘴角,“叶姑娘与情郎吵架,拿我出气可要不得。”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没人当你是哑巴。”叶倾雨抬眸扫了一眼曹玉。

    那眸光中的冷意让曹玉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好似又看到了在北地时的叶倾雨。

    那时的叶倾雨比凶猛的灵兽还要让人畏惧三分。

    原以为回到人族的叶倾雨会变回人样,曹玉今日才惊觉,是他想多了。

    他家王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杀过人与不曾杀过人的。

    不管你杀的是一个人,抑或数百个人,从拿起刀的那一刻,你便是个侩子手,是个屠夫,这辈子都别想洗干净那双沾血的手。

    在冰天雪地的北地,叶倾雨杀红眼的模样,曹玉永远也不会忘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