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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陌上寻衣,夜下食鹿

    熊耳山伏行广袤,其中山环水曲,有层峦叠嶂之壮景,亦有明湖映黛之意趣。

    山中某处,地势微凹,附近溪流汇集于此,聚成一处数亩见方的湖泊。高矮不等的杂树绕湖而生,曲折小径从林树中蜿蜒伸出,指向了湖畔的几方青石。

    一名道袍破烂的小道士,正远远缀在一位衣着妍丽的豆蔻少女身后,不时摆弄着脏乱破败的袍服,试图掩盖住下身的尴尬。

    那少女却不回头,声音从前方遥遥传来:“我出来数日,对这熊耳山中地形,早已熟悉大半。往前再走十余里,便有处人丁繁盛的村落,到时给你‘借’两身衣物来,便不用再这般遮遮掩掩、忸怩作态。只是,你要如何谢我?”

    小道士有些愤愤然:“我的下裈便是你拽走的,说你是罪魁祸首,也不为过!如今下面受了半日的冷风,正翻江倒海,说不得又要排一排‘秽气’……你害我这般失态,竟还好意思要谢仪……”

    少女面色莞尔,忽地回过头来,清绝动人的脸上眸光流转:“能有多失态?我倒要看看!姑姑我修道五百多年,什么样的‘失态’没见过呀……”

    小道士惊惶之间,忙用手臂遮在身前:“你……厚颜无耻!一会到了地方,我自行去‘借’衣物,不用你帮忙!省得受你挟制……啊呀!不好,憋不住了……晓暮姑姑稍待……稍待片刻,我去那边树丛解决一下……”

    这少女便是柳晓暮,此时手掩朱唇、已笑得花枝乱颤:“咯咯……快去、快去!懒驴上磨屎尿多……咯咯咯……”

    小道士却是杨朝夕,此刻飞快窜到一处浓密的灌木后,慌忙撩起破破烂烂的道袍,一番浊浪排空、尽情释放,将腹中凉气伴着秽气,排解出去。又找来些平滑的卵石、以及小的可怜的树叶,擦拭干净,才跑到湖水边净手。

    柳晓暮见他已经妥当,也不打招呼,顺着山间小径,当先而走。杨朝夕腹诽几句,只好继续跟上,一面欣赏着熊耳山的春景,一面听着前面随性的哼唱,胸中郁郁之感在某些时候,竟也杳然无踪、变得畅快起来。

    天色将暮,两人转过一处山坡,才看到山坳间平坦之处,堆着数十座大大小小的院落。有的是如杨柳山庄一般的木篱茅舍,有的却是土房泥墙。村外畦田规整,村中人影往来、鸡犬相闻,确是难得的繁茂之景。

    “我便在这里等你,快去快回。”柳晓暮说完,竟找了方石头、优哉游哉地坐了下来,又夸张地伸了个懒腰,将曼妙身姿展露无余。

    杨朝夕看了个正着,差点飚出鼻血来。急忙偏过头去,不再瞧她:“去便去!小道我一身武艺,还怕几个村夫不成!”说完便提了四面走风的道袍,顺着山坡疾驰而下。

    柳晓暮见这小道士执拗至此,只是掩口轻笑。待他走得远了,自己也化作一道红光,向着山坳纵身跃下,身形飘忽不定、轻灵矫捷,竟不输于飞鸟!

    暮色渐浓,星河渐起。不紧不慢的东风,顺坡而下,跟着杨朝夕步调,一起向那村落跑去。

    田间红土松软,显然是耕牛新翻过的;田埂笔直,却是刚经历了一番整饬。杨朝夕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某道田埂边缘,径直向前,尽量减少对田地的破坏。

    待摸进村落,浑身神经便愈发紧绷起来,一种叫做“做贼心虚”的感觉,开始在身体里上蹿下跳。

    杨朝夕绕过几处简陋的院落,躲过一些扛着农具的农人,开始挑选下手的宅院。柴门陋户自不必去,都是穷苦人家,不会有多余的衣物晾晒出来。须找一处院落深广、房舍宽敞的富户,即便多“借”几件,良心上也不会太痛。

    这般想着,杨朝夕在村落中逡巡来去,听了半晌狗叫声后,竟发现一处青砖乌瓦砌成的房舍!

    房舍四面是院墙、以夯土筑成,圆木搭成的简易乌头门,在此地格外醒目。放在这村落中,便是数一数二的高门大户了。

    杨朝夕颇为满意,气息微提、纵身一跃,便轻轻巧巧闪进了夯土墙内。

    院中无人,偏房的纱窗里透出油灯的光点,显然宅主并未歇息。院落外的木架上倒是搭着几件衣物,无论材质还是做工,俱差强人意。

    杨朝夕心道:也罢!聊胜于无。总算没白跑一趟……这时,一道黑影已悄然而至,向着他纵身扑来!

    杨朝夕只觉破风之势袭来,心中一惊、身体本能地退开丈许,后背撞在夯土墙上,发出一声钝响。那黑影一扑落空,便围着他狂吠起来,却是一只体型硕大的黑狗。

    宅主已被惊动,跑出房舍,顺手操起一根柴棍喝到:“恁娘!哪来的狗贼!”

    那黑狗仗着人势,张口咬来!杨朝夕见事不可为,倒也果断,连忙翻身飞出院墙,往来时的方向逃去。

    然而不过三息,那黑狗竟衔尾追来!却是宅主愤怒下打开了院门,放狗来追他。

    那宅主倒也急中生智,情急之下放声大吼:“有山贼!有山贼!叔伯弟兄们,放狗咬他!”

    于是又有一些院落将门打开,把自家养的土狗也放了出来。于是惊险且滑稽的一幕,便在这僻静村落中隆重上演:

    一个乞儿般的小道士在前方没命地逃跑,体型硕大的黑狗率着十几条土狗在后面拼命追杀,此起彼伏的狗叫声响彻山坳。众狗一直追出村落很远,才陆续停了下来,目送着杨朝夕奔上陡峭山坡,渐渐消失在漫山低矮的灌木丛中。

    杨朝夕慌不择路,不知又跌了几跤,满身满脸的红土和草叶。爬上山坡时,又被荆棘、酸枣树挂出满手满腿的血痕。

    那本就残破的道袍,此时更碎得一塌糊涂:去时仅仅是走风漏气,回来却已经是衣不蔽体……

    待爬回那处山坡,柳晓暮依旧坐在石头上,笑吟吟地望着他。天色早黑下来,然而下身的尴尬却有增无减。杨朝夕双手挡在身前,夹紧了双腿往前走去,才看到柳晓暮身边,已然多出一大一小两只麻布包袱。

    柳晓暮看着他狼狈万分的囧相,想起方才一路尾随看到的整个过程,顿时大笑不止:“哈哈哈!一个武艺高强的小道士……哈哈……被黑狗大军追杀,丢盔弃甲……没有还手之力……哈哈……以后怎么在江湖上混……哈哈哈……”

    杨朝夕被她百般奚落,却想不出半句反驳的话语,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捂着的碎袍,不时被风扫开,让尴尬更扩大了几分。此情此景,不敢说是颜面无光,简直是无地自容!

    柳晓暮笑了半晌,方才慢慢止住,抓起身边一只大包袱,向他掷了过去:“衣物已经替你‘借’来,拿着!”然而一看到他夹紧双腿的古怪姿势,不禁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快去沐浴更衣!姑姑便在这等着,决计不会偷瞧你。哈哈哈!”

    杨朝夕接过那大包袱,顾不得道谢,便忙不迭地向坡外跑去。那边几里外恰有处溪流,正好把自己这灰头土脸,好好清洗一番。

    此时弦月将满,清辉洒在青石溪水间,周遭景物,历历在目。

    杨朝夕在溪边青石上坐下,打开那只大包袱,里面整齐叠放着缺胯衫、长袖衫、汗衫、短袴、长裈、巾子、幞头、束带、麻袜、乌头靴等等,不一而足。

    难为了柳晓暮一番搜寻,竟凑足了两套常服。另外还有一柄牛骨梳,用来篦头。

    溪水寒凉,但对道功颇佳的杨朝夕而言,却并不难耐。他迅速除下破衣烂衫、钻入溪水,从头到脚洗净后,便上来篦头绾发,用巾子裹好。又坐在青石上行功运气,将头上、身上水分蒸干。接着从包袱中取了一套常服,一件件穿好,才将剩余的衣物收拾了、往柳晓暮那边汇合。

    然而没走出几步,便听到笑声响起:“嘻嘻!小道士!如此梳洗一番,还是蛮俊俏的嘛!只不过身上干瘦,显不出英武之气……”

    杨朝夕神色微窘,但承蒙她找来衣物,又不好当场发作,只得重重哼了一声:“走了半日,我腹中早已饥饿难忍,不如一道去打只山货,烤了果腹。”

    柳晓暮笑着点头:“这有何难?咱们还回到下午那处湖泊,夜间山中走兽,必有出来觅食喝水的,随手捉一两只,便够几日的吃食。”说话间,柳晓暮又将手中另一只包袱打开,里面却是方才顺手牵羊、搜刮来的蒸饼、胡饼之类,“你若饿急,先吃一些垫垫肚子。”

    杨朝夕拱手接过,便不顾吃相、张口大嚼起来。柳晓暮也拈起一块胡饼,朱唇微启、小口啃咬几下,轻轻嚼着,看着杨朝夕穷凶极恶的吃相,笑而不语。

    两人边走边吃,十余里的山路,很快便被双脚丈量完毕。下午路过的那方湖泊躲开树丛,逐渐在眼前铺展开来。微波粼粼间,摇荡着月影山色,极目远眺,心旷神怡,蔚为壮观。

    杨朝夕侧过脸来,眼中满是疑惑:“这个所在,风景固然绝佳,只是过来赏月的走兽,却是一只也没有!”

    柳晓暮杏目微瞪:“欲速则不达!着急什么?先去准备些木签、卵石,待会走兽来了,才好攻其不备。不然以你现下的身法,跑得过它们吗?”

    杨朝夕依言行事,很快兜来十多枚适合抓握的卵石,柳晓暮也已削好了十几根木签。两人相视一笑,循着湖边,找到一处走兽足迹颇多的地方,便就近在树上潜伏下来。

    柳晓暮附耳过去、轻声叮嘱:“只打眼睛!拿捏好准头,最好一击命中。”

    杨朝夕点了点头,眼睛盯着湖边,不敢侧脸看她。方才柳晓暮吹气如兰,在耳边烘起一小股温热气流,令得他心中麻痒不已,此时竟有心荡神摇之感。

    过得许久,终于有窸窣声响起,在静谧的夜里荡起一丝波澜。只见一团团黑影无声无息走到湖边,头上绿光莹莹的、便是它们的眼睛。

    杨朝夕从昏昏欲睡中惊觉,便看到柳晓暮微凝的眼神、已递了过来。两人对视片刻,卵石、木签已然在手,一齐向那湖边黑影激射而去!

    “噗咚!咚!呦、呦……哒、哒、哒……”一阵骚乱声响起,平静的春夜陡然沸腾起来。多数黑影见势不妙,已经四散逃开。

    只有两团黑影跌跌撞撞,似乎已分不清方向:一团撞在在湖畔青石上,晕头转向,口中哀嚎,脚下踉跄;另一团竟直接奔入湖水,挣扎中水花四溅,却阻挡不了下沉的势头。

    杨朝夕、柳晓暮见已得手,便从树上跃下。杨朝夕一拳砸在了石边黑影头上,结束了它的痛苦,这黑影一只眼睛血肉模糊,便是被他以飞蝗石的手法打瞎。

    柳晓暮恍如凌波仙子,双足在湖面轻点几下,玉臂探出,便将一团湿乎乎的黑影拎起,扔在了岸上,黑影浑身抽搐,一只眼中还插着木签。

    两人看了看对方斩获,不禁击掌相庆。柳晓暮笑道:“我这只野鹿更大!你又输了一筹。”

    杨朝夕摊手道:“这也要分个高下?你若早说,我肯定挑一只更大的再打……”两人又无聊地争执了一番,才合力将两只野鹿洗剥干净,架在湖边烤了起来。

    鹿肉细嫩,瘦而不柴,油汁甘美,齿颊留香。两人吃了半晌、满嘴油光,却也只吃掉了那只略小的野鹿。另一只烤好的,只好切作数块,用一件长袖衫包裹起来,留待明日再吃。

    这顿晚饭吃过,时候已然不早,熊熊篝火将两人脸色映得彤红。杨朝夕转过脸道:“晓暮姑姑,你便在这歇息!我去寻一处树杈睡下,明早便过来汇合。”

    柳晓暮拢了拢鬓边碎发,火光映照的容颜、美到不真实:“我是妖、你是人,若要论男女有别、人妖殊途,还做什么道友?这些细枝末节,我并不放在眼里。若你介意,便睡树上吧!”

    杨朝夕微感羞惭,旋即又多了几分明悟:若自己心中光明磊落,那些男女大防、人妖之别,又有什么好介怀的?反不如抛去陈见,令念头自然通达,才不失为性灵率真的修道之人。

    念头生灭,只在须臾。杨朝夕想通这道关节,便在篝火边趺坐下来:“姑姑说得对,我便在此处歇息。既做了道友,就该互相信任、彼此照应。”

    柳晓暮也靠着青石,盘膝而坐,微笑颔首:“正该如此。”言毕,便阖上双目,自行入定。

    篝火渐熄,一缕烟气从灰烬中跃起,向夜色攀援而上。湖光山色幽然,又恢复了往昔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