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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求银票)

    在重天竞诗开始之前。

    有些诗人一伸手,就从曲水中拿出一杯酒,一饮而尽。

    酒罢。

    诗人松开酒杯,手里多了一张奇怪的纸条。

    上面写了两个大字:曲水。

    诗人开怀大笑。

    随即,他仰天长歌,即兴作出了一首五言律诗。

    言语之间,无不赞扬曲水之美,诗会之盛,诗人之才情。

    这就是曲水诗会的规则。

    在曲水中。

    来来回回漂泊着无数的美酒,无数的昂贵糕点。

    馋哭诸位诗人。

    想要获取这些美酒,糕点的唯一方式,就是作诗一首。

    上官婉儿静静的坐在重天垫上。

    看着曲水诗会的众多是人,她眼睛一眨不眨。

    和才华横溢的诗人相比。

    上官婉儿虽然懂得一点诗歌,但是让她即兴作诗,还是太难了。

    她摸了摸干瘪的口袋。

    里面只有三首诗。

    就算是加上陈鑫的那一首歪诗,也只有四首。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诗稿,趁着其他诗人不注意,急急忙忙的念完了。

    然后拿起一个酒杯。

    一饮而尽。

    在高台上。

    司空震与长安城的文人墨客交谈甚欢,见所有诗人都已经进入状态。

    于是他大声宣布:

    “重天竞诗,正式开始。”

    他话音刚落。

    所有重天垫都发出一股特殊的能量,像是某种机关启动了一般。

    很柔和。

    “所有参加曲水诗会的诗人,都能自由竞诗。”

    “创作的诗越受观众的喜爱,所坐的重天垫便会升高。”

    “全场最高者,获得诗仙的称号。”

    司空震咬牙说。

    这一次,他可谓是下了血本。

    诗仙称号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整个王者大陆上,能称得上是诗仙的,也只有青莲剑仙李白一人罢了。

    其他作诗之人,只能称为诗人。

    但是今天,他要创造出第二个诗仙,气一气去了长乐诗会的李白。

    在场的所有诗人听闻,都是一愣。

    诗仙?

    长安城大理寺授予的诗仙称号?

    所有人都震惊了。

    显然。

    他们对于这个长安城大理寺官方授予的称号,十分的在意。

    “为了今天的重天竞诗,我准备了十八首五言律诗,十八首七言律诗。”

    “今天的诗仙,我志在必得。”

    “放屁,你算老几,也配得上诗仙的称号?”

    “诗坛水很深,你把握不住,让我来当这个诗仙吧。”

    ……

    诗人们坐在各自的重天垫上。

    开启了互喷模式。

    有些诗人甚至摩拳擦掌,准备在曲水诗会上干一架。

    上官婉儿看着众多诗人的丑陋嘴脸。

    眉头紧皱。

    这样的诗人,不是她喜欢的诗人。

    “诗仙称号,是用诗来争夺的,靠的不是拳头。”

    “想要成为诗仙,就创作出受欢迎的诗吧。”

    司空震站在高台上说。

    他刚说完,就有一个诗人自告奋勇。

    在众怒葵葵之下,在所有观众面前,读出了自己的诗句。

    “好雨知时节,走路会湿鞋……”

    “一朝被蛇咬,处处闻啼鸟……”

    这个诗人读完。

    观众们中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

    呐喊助威的人寥寥无几,喜欢这首诗的人更少。

    所以他的重天垫只上升了不足一米。

    有请下一位。

    有的诗人即兴创作,有的诗人则拿出口袋里的纸条。

    照着上面的文字朗读。

    其中有一人,就是程咬金的小儿子,程处默。

    而且。

    程处默这首诗的质量极高,刚刚读完,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直接升到了七七四十九米。

    他花大价钱买这首诗,目标就是今天的诗仙称号。

    一首好诗,再加上他程咬金之子的身份。

    诗仙,他志在必得。

    “程兄,没想到令公子也是一个颇具才情的人,真是虎父无犬子呀。”

    “按照这个节奏,恐怕这今天的诗仙,很可能就要被令公子夺走了。”

    司空震笑着说。

    但是在心里,他却一直在咒骂着。

    这个程处默也太不要脸了,一家人都是祖传的粗人,擅长征讨敌军。

    但是论起诗歌,恐怕连十岁孩童都不如。

    能拿出如此高品质的诗歌,必定是买来的。

    “司空兄谬赞了。”

    “这首诗可不是我那幼子所做,而是花钱买来的。”程咬金倒是大大咧咧,没有丝毫的隐瞒。

    司空震闻言。

    忍不住苦笑。

    这程咬金一家也太奇葩了。

    用买来的诗参加诗会,竟然还光明正大的承认。

    厉害。

    在高台下方。

    竞诗的顺序是沿着曲水向前的。

    很快,就轮到了发呆的上官婉儿。

    “婉儿妹妹,轮到你了。”旁边有一人调笑说。

    正是咬金之子程处默。

    他之所以买一首好诗来秀,是为了诗仙称号,也是为了讨上官婉儿的欢心。

    上官婉儿一听,眉头紧皱。

    她讨厌这个程处默。

    “放肆……”

    正要抬手就打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一直挂在腰间的毛笔不见了。

    该死的陈鑫。

    竟然把她的武器偷走了

    上官婉儿缓缓从曲池中拿起一个酒杯,上面写着春天二字。

    她立刻乐了,读出了她精心准备的诗句。

    一首诗读完。

    周围的观众中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显然,和刚才程处默引起的轰动相比,上官婉儿的这首诗平平无奇。

    没有丝毫的亮点。

    所以,她的重天垫升只高了一米五。

    “她怎么会在这里?”司空震看着下方的上官婉儿,好奇的问。

    在他的记忆里。

    应该没有邀请上官婉儿才对。

    “是我邀请的,怎么了,难道她作的诗不好吗?”

    “本将军煞是喜爱。”

    程咬金笑呵呵的说。

    他看了看上官婉儿,又看了看小儿子程处默,意思很明显。

    这那里是在找诗仙,明明是在给儿子找媳妇呀。

    司空震和狄仁杰一听。

    脸色瞬间就黑了。

    他们已经决定。

    明年一定要将程咬金踢出曲水诗会,因为他除了捣乱之外,没有一点用处。

    再长乐诗会的影响下。

    曲水诗会的诗人数量大减,所以很快,竞诗就轮了一圈。

    到了程处默时候。

    他十分装逼的念了准备好的诗句,惊艳全场。

    轮到上官婉儿的时候,她很不幸,拿到了一个写着明月的题眼。

    要求以明月为主题,作出一首诗。

    可是,她完全没有准备关于明月的诗句。

    完蛋了……

    突然。

    上官婉儿想起了陈鑫写的歪诗,好像和明月有关。

    在观众们催促的言语中。

    上官婉儿缓缓读出纸上的诗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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