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入大唐流浪西域第三百一十八章荣誉之战这大军一路走来,一直是阿兰人做先锋,虽然没打什么仗吧,这辛苦是吃了不少的。亚美尼亚军作为仆从部队,还一直没有表现。
马跃很清楚,一旦大战正式开打,肯定是大月氏的主力部队作为中坚力量。自己这个时候不表现,那就没啥机会亮人的眼了。
自己是不是人前显圣不重要,这可是关乎着伊莲娜的面子。堂妹在大月氏后宫里是不是能有地位,说话腰杆儿直,娘家的武力有很大的关系。
自己的部队不能被那些波斯人比下去,至少不能差太多。否则马跃都能想到,以后伊莲娜再见到月亮公主,肯定是要被讥讽两句的。
这种决战前的小冲突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最多对士气有点儿影响,那也有限,面子的成分居多。
大月氏的部队打败了大食人后,士气爆棚,即使马跃输了,步人甲们也不会因为仆从部队和人约战失利,就怕了可萨人。
这个时候还不是暴露实力的时候。要是这个时候出动步人甲、圣陨骑兵什么的,敌人被一击而溃,说不定军心动摇。
万一那个什么勇安大将军一看正面肯定打不过,突然改主意要在草原上和大月氏打游击,那可就赔大发了。
因此派仆从部队上去,让敌人产生“决战我能行”的幻觉,是很有必要的。
陈诚的军略比不上裴行俭,但阴谋诡计,玩儿心理战是高手。对上这些憨直的草原民族,不过把他们玩儿晕,自己好意思当大月氏的公爵?
马跃不管陈诚怎么想的,他只要尽力作战就好。看陈大帅允许了自己迎战,当即也带了三千部下出战。
这种类乎单挑性质的作战,争的其实就是个面子。要是多带人,不免被人瞧不起,反而失去了迎战的意义了。
不过马跃还是留了个心眼儿,他手下有两万兵马,其中只有四千真正的骑兵。他点了两千骑兵,只带了一千最精锐的步兵上阵了。
这个步骑比例打大仗亚美尼亚部队是拿不出来的,谁让你们先挑战来着?我知道了你的兵种,派出克制你们的部队,这叫后发制人。
这边一摆好阵形,对面的大将就是一撇嘴,“呸,亚美尼亚人,手下败将。”
马跃并不跟他争口舌,你们原来打亚美尼亚,都是仗着人多势众而已,现在我们的装备上来了,人也不比你少,我们亚美尼亚的战士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
亚美尼亚最近几年一直在跟大食人打游击,大兵团作战没打过,这种几千人规模的战斗,马跃是很擅长的。当下令旗一挥,左右两千轻骑冲了出去。
更早的时候,可萨人曾攻进亚美尼亚抢劫,马跃对突厥人的战法很熟悉。两千轻骑就是为了牵制萨比突厥人的轻骑的,免得遭到突厥人的两翼车悬奔射攻击。
对付灵活机动的突厥轻骑兵,马跃这里没什么有效的办法,只能同样用轻骑应对。他把战胜可萨人的机会,压在了中央的步兵阵上。
亚美尼亚的步兵阵学自罗马帝国,九百名步兵组成左右两个大队,马跃带一百亲卫重骑兵在后压阵。随着前进的鼓点儿声,九百名步兵迅速走成了整齐的阵列,向敌人缓缓压了过去。
这个时候萨比人的将军就挠头了。他这三千人是典型的突厥军队,全员骑兵。
然而敌人虽然也是三千人,却是步骑结合,两边的轻骑兵对战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可是敌人中间的步兵方阵队形严整,难道要用重骑兵去冲击有阵型的步兵阵么?这不是亏本儿买卖?
要是大兵团作战,突厥人的轻骑蜂拥而出,迅速就能将敌人的轻骑兵压制,然后奔射骚扰步兵部队。
你步兵走得慢,是个纯挨打的姿态,迟早得让轻骑的奔射搞得阵型混乱,那个时候才是重骑兵出手碾压的时机。
自己悔不该要跟敌人搞什么单独对战,就这么点儿人,敌人的轻骑兵也有两千,发挥不了突厥人全员骑兵的优势。
眼看着敌人的步兵阵缓慢但是坚定地压过来了,冲还是不冲?难道要往后退?能退到哪儿去?退回大营虽然是打仗的正确做法儿,可这场挑战不是败了?
将军在这里犹豫,一千所谓的重骑兵控着缰绳等待主将的命令。
可萨人穷困,三千骑兵哪里能装备出一千真正的重骑兵?只有主将身边的二百亲卫穿着链甲而已。
其他的八百人,前排穿着相对简陋的扎甲,后排能有皮甲就不错了,不过比前排皮甲、后排老羊皮袄的轻骑兵装备好些,拿的也都是长兵刃,当重骑兵用罢了。
就是这样,已经是可萨人的正规军了。像小帅手下全员披甲这种怪胎军队,即使是大唐,除了御林军千牛备身,也是没有的。
这就是小帅敢八万对二十万,还心里有底的底气,装备碾压对方嘛。
战场可不给你犹豫的时间,两翼的轻骑兵已经迅速交火儿了。
轻骑兵对战,远远地就显出突厥人骑射无双的优势来。
隔着五十步,突厥轻骑就搞了一波骑射,随即射完箭的轻骑向旁边旋转,从旁边绕到队伍后面去,抽出弓箭准备下一轮。
接着冲上来的继续射出手里的箭,马头一转,跟在后面,迅速形成了车悬的攻击阵型。
亚美尼亚人是农耕民族,不擅长射箭,骑术也比不上突厥人,眼看着吃亏,不断有人被射落马下。
好在他们有一个优势,投了小帅后,装备改善,全员轻甲,五十步对骑射来说,也有点儿稍远,损失还可以承受。
萨比突厥人的主将见亚美尼亚轻骑在相距五十步的交战里,完全被动,都没有射箭还击,还在向前靠近,立时信心大增。
不会射箭也敢当骑兵?现在轻骑兵对战有优势,这仗可以打啊。
将军立于马上,看了看压过来的敌军步兵。
亚美尼亚人的步兵左右两阵是一样的。每阵分成前后两部,两部中间有点儿距离。应该是便于前部损失后从侧翼撤退,换上后部。
每部分成四排,每排不到六十人,间距两米左右,这是挥舞武器不伤同伴的最小距离。
这还都像模像样,可是每部分只有第三排的成年兵拿着大盾长矛,身穿扎甲,能对冲锋的重骑兵造成威胁。第一排的青年兵和第二排的壮年兵都是皮甲,一手卵形小盾,一手宽刃短剑。
最后一排的轻步兵甚至没有着甲,只拿着小圆盾和短刀。你想靠肉搏阻挡重骑兵的冲击?笑话。只要舍得牺牲一些重骑,拼掉拿长矛的那些成年兵,此战必胜。
将军立时觉得优势在我,多牺牲点儿没什么。只要此战打胜,我就在二十万军前扬名,当即下了决心,一挥手,重骑兵开始小跑,像一片黑云,压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