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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共鸣

    少司命此刻正站在不远处的房檐上,半伏着身子,着看着这一幕。

    见状有些怀疑,嬴慎来此是否真的是为了此人。

    韩信的行为在她看来,是一种懦夫的表现。

    嬴慎真的会为了这么一个没有骨气的懦夫,而不惜暴露自己轻功卓绝的事实吗?

    少司命觉得要打一个问号。

    至于少司命为什么半伏着身子?

    自然是为了掩盖住裙底的风光,避免再次出现走光这种事。

    自从嬴慎上次教会了少司命,什么叫做‘高处不胜寒’。

    哪怕周围没人留意到,少司命站在高处的时候,也会防备着些。

    虽然少司命很多时候,对一些事情缺乏一点认知,但最起码的羞耻心还是有的。

    而嬴慎成功地让少司命知道了,当自己直愣愣地站在高处的时候,对于嬴慎这种男人而言,是一种便宜他的行为。

    少司命当然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但很快,少司命就确认了,嬴慎来此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场中,那名为韩信的青年而来。

    因为嬴慎一赶到场,或许是看不惯那个混混的作为,也可能是对韩信的遭遇感到不满。

    二话不说,直接用同样侮辱人的方式,践踏了那个,明显是混混的人的尊严。

    嬴慎赶到的时候,眼见韩信被迫趴在那个混混面前,准备从他胯下过桥的时候,确实火气很大。

    因为这一幕,让嬴慎想到了一些自己前世的经历。

    前世的嬴慎,也不是一开始,就准备当个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有段时间,嬴慎也想着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当时嬴慎的学习成绩,或许不是名列前茅,但也是榜上有名的那种。

    可或许是出于嫉妒,也或者这世上总有这么些个人,见不得人别人好。

    在嬴慎对学习兴致最浓郁的那段时间,嬴慎遇到了霸凌事件。

    犹记得当那些人,将嬴慎当做柿子一般任意揉捏的时候,当时身边的同学也都想现在围观的百姓一般围观者指指点点,但愣是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当时的嬴慎也面临着,跟韩信一般左右为难的选择。

    一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跟那些人硬刚,选择这个,嬴慎当初可没有如今的实力,甚至可以说是个战斗力只有0.5的渣渣。

    以嬴慎对那些人的了解,选择这个极有可能会被毒打一顿,事后可能还要被那群人变本加厉的报复。

    二是选择不反抗,默默忍受,等这些人觉得无趣了,自然会散去,然后隔三差五来教训自己一次。

    不管选择哪一条,对当时的嬴慎来说,都不是什么好选择。

    但与韩信不同的是,嬴慎面对的着的,虽然也可以算是一群破皮无赖,但至少年纪尚幼的他们,也知道,不能把事情闹大。

    嬴慎前世所在的世界,法律的威慑深入人心,这些人可以不在乎霸凌对别人的影响,但事情闹大的话,这些人也会害怕。

    而这也让嬴慎最终找到了第三条路,一条一劳永逸的道路。

    那就是假装被打到吐血,碰瓷他们。

    嬴慎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如何狠得下心来,咬了自己舌头一口的。

    只是嬴慎一边假装轻咳,一边将血跟唾沫溅射在那些人身上的时候,这些人被突然出现的血迹所震慑,担心背上责任,四散而逃。

    而嬴慎只是默默地收起书包,无视周围人的眼光,回到课室。

    也是从那时候起,嬴慎就知道,太过耀眼的人,总会被人嫉妒。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嬴慎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每天在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

    果然,没有人会想着去欺负一个,被碰上两下,就会吐血的咸鱼了。

    嬴慎借此也成功平静的度过了,大学之前的校园生活。

    可惜,失去的一切再也补救不回来了。

    而刚才,在这个混混让韩信从他胯下而过之前,嬴慎就站在少司命原先的位置上看着这一切。

    原本嬴慎是想等韩信快要钻过去,却又没钻过去的时候再出手的。

    这种恍如救世主的行为,或许打动不了韩信,可对韩信而言必定有所触动。

    可只是看了两眼,嬴慎就等不下去了。

    这个混混重新让嬴慎想起那段不美好的回忆。

    “捕风捉影”运转到极致,嬴慎的身影宛若一阵狂风卷起,从空中掠过围观的众人,继而在混混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脚踹开了混混。

    这还没完,混混倒地之后,嬴慎欺身上前,一脚踩在他的脸上。

    原本嬴慎没准备对这个混混如何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自己身为大秦始皇帝陛下十子,跟一个泼皮无赖计较太多,反而有些掉价。

    但现在嬴慎觉得,让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呼吸着大秦的空气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哪个王八羔子,敢踩你爷爷我。”

    被踩在地上,半边脸颊跟桥面亲密接触的混混,口不择言道。

    在桑海的地界上,混混如此嚣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从没有受过这般奇耻大辱。

    “锵”地一声。

    凌霜剑出鞘,直挺挺地插在混混眼前。

    虽然这个世界的武功并不是什么秘密,但能自主散发着淡蓝色光芒的凌霜剑,还是让周围围观的人眼神一愣。

    这把神异的剑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混混也看到了插在眼前的这把散发着光芒的剑。

    眼睛向上一瞥,见到了剑柄处蔓延出来的两个龙头。

    顿时心中一沉。

    混混能够在桑海嚣张行事这么久,除了行事作风无赖让大多数人不愿与自己纠缠,只希望尽快打发走自己以外。

    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下手目标的选择。

    桑海城里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混混的心中一清二楚。

    而且混混更清楚,桑海城最近多了许多身份不一般的人,惹到这些人,自己必定十死无生。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

    或许混混接触不到这些人,也不清楚部分自己惹不起的大人物的样貌。

    但混混也有属于自己的辨识之法。

    那就是看“装备”。

    那些个大人物不管是衣物,或者配饰,都不是随随便便穿戴的。

    更别提嬴慎的凌霜剑,有着这么有标示性的龙头剑柄了。  16475/922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