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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买书

    经过这一个多月他开荒,栖霞山上一共整理出二十亩地。

    以这个世界的粮食产量,一亩旱地种得好的情况下,也就能产一两百斤粮食。

    根据品种不同收成上还有些差别,比如大豆的产量就很低,比粟米之类要少得多。

    像他这种刚开垦出来的生地,前面几年就别想要收成了,能把种下去的种子收回来就算可以了。

    所以他投入巨大才开垦出来的二十亩地,就算是大丰收也只能够养活几个人的。

    张合开垦荒地,主要是打算种红薯,红薯这种作物具有耐旱,耐贫瘠,高产的特点。

    每亩能产红薯随便就能达到四五千斤,高产可达七八千斤,一亩地的红薯就足以养活好几个人了。

    不过土地太过贫瘠终究不是什么好事,需要种一些豆科作物改善土地肥力。

    豆科作物都有一个特点,能够吸收空气中游离的氮,将其储存到根瘤之中,从而增加土地里的氮含量。

    种过几轮豆科作物后,再种其他品种,收成就会高出许多。

    在没有化肥的地方,只能用轮作这种土办法来提高收成。

    二十亩地全部种黄豆,仅是种子就得两三百斤,黄豆的产量比谷物更底,一亩地也就能收几十斤,这第一年的收获有可能还没有种子多。

    四十人一起劳作,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已经把二十亩地都种上了黄豆。

    种好这二十亩地之后,众人继续开垦荒地,同时仍然轮流操练,以及修练刀法。

    众人修练《追魂夺命十三刀》进展仍然很慢,一直修练了两个多月,终于有人练成了第一式。

    这第一个练成的,竟然是年龄只有八岁的胖虎,看来他在武道方面也有不错的天赋,不过比起张合还是差远了。

    张合此时已经在修练第五式了,这门刀法越到后面,进展越为缓慢。

    《追魂夺命十三刀》虽然除了刀法,没有其他修练法门。

    事实上,修练刀法讲究以力引气,力到则气至,在修练这门刀法的同时,身体的力量和速度都在不断提高。

    只有通过修练将身体素质提高到一定程度,才能修练成某一式刀法。

    在提高身体综合素质方面,张合还有一门无名功法,他一直都没有放弃修练。

    他现在隐隐有一种感觉,自己可能并非根骨奇佳的武学天才。

    也许是因为这门无名功法,把他身体综合素质提得比较高的缘故。

    他先前体力,灵敏,反应这些都异于常人,所以修练刀法就显得很轻松。

    今天张合又挑了一担煮红薯,送到米掌柜店里,120斤,收了600文钱。

    现在这笔钱只够四十人一天的伙食开支。

    修练了《追魂夺命十三刀》之后,各人身体素质提升,但能量是守恒的,力量增长需要消耗大量的食物。

    现在平均每人每天能吃两斤粟米或黄豆,再加上买点肉,这些钱就没了。

    这年头猪肉可是很贵的,一斤猪肉得花35文钱。

    另外,他养的这匹马花费也不少,马除了吃草,还得喂精饲料,一般都以黄豆为主。

    一匹马的开支,若是换成野菜粟米糊糊,至少能养活二三十人。

    张合想着过一段时间天气再暖和点,可以养几头猪和羊,消耗草料,还能增加点收入。

    待到出了黑水镇后,张合把空间里的马放出,骑上马往德化城而去。

    距离他上次把红薯干卖给苏发,至今已有两个多月,也不知道他那些红薯干卖完了没有。

    这年头又没有电话,他只能亲自去看一下了。

    张合骑着高头大马一路疾行,沿途的土匪竟然都不敢阻拦分毫。

    这一刻他终于体会到,前世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豪车了。

    快到德化城的时候,张合才把马藏起来,步行入城。

    首先找到七宝糕点铺,苏发见到张合出现,那是比见到亲爹还要亲。

    他从张合手里采购的那些红薯干,一经推出,果然就大卖,连带着店里其他糕点生意也好了不少。

    上次买的1000斤红薯干,若不是他后期控制销量,早就卖完了。

    最近一段时间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时时都在思念着张合带着他的红薯干快快出现。

    苏发的夫人还以为他又看上了那个青楼女子,还体贴地帮他纳了一房如花似玉的小妾。

    纵使美人在怀,苏发心里仍然在时时念叨着张合。

    所以张合见到苏发眼睛通红,一脸激动地向自己快步走来时,连忙往后闪躲了几步。

    两人都是老相识,且一个有情,一个有意,没三两句话就谈妥了交易。

    这次张合卖1500斤红薯干给苏发,共计30贯钱。

    并且两人约定,两个月后,张合再送一批红薯干过来。

    交易谈成,张合仍然带领苏发去上次那间小院取货,苏发当场付给张合30两白银。

    当张合再次出现在小院,游荡在附近的一名泼皮,立即离开,钻进城内一间大宅小门之中。

    张合在收了银两后,也离开了小院。

    上回因为一群小偷一直都围在身边,他都没能好好逛一逛县城。

    县城里有两家书店,上一次他就想进去看看了,不过耻于自己目不识丁,他没好意思进去。

    现在他已经能认识好几千个字,大部分内容都能看懂,终于可以昂首挺胸地走进去了。

    要想了解这个世界,还是得多读这个世界的书。

    进了书店后,张合尽显土毫本质,一口气买了几十本书,有一大捆,一共花费了一贯多钱。

    买了书之后,在城里稍微逛了一会,天色便已经黑了,只能返回租住的小院暂住一宿。

    这间屋里上次杀了太多的人,以至现在还能闻到一股血腥味。

    张合觉得自己本来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别人上门要杀他,出于自保,他只能心狠手辣一点。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还不足半年,死在他手上的人竟然已经有好几十个。

    从空间里取出一套被褥铺在床上,这是他今天逛街时新买的,希望不要再染上血了。

    今晚月色不错,正好可以月下读书,也是一件雅事。

    他一直觉得很奇怪,这个世界的晚上,天空会出现三个月亮,呈品字形分布在天上,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16430/898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