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的防控措施,其实是结合了《金融与经济》那本书的知识点。
从上到下开始做防控,省、府、州、县、镇、村,所有一把手官员都必须学习金融知识,只有懂这些知识,才能立刻判断。
与此同时,治安部的逐级官员,也必须得学。
主要的防控执行工作是交给治安部,下发到各省治安司,再下到治安局、治安所,如果发生类似案件,治安部的人要有能力立刻做出判断来。
如果发生特大案件,必须要有一套快速反馈机制。
具体如下:
例如各个村镇巡抚,定期视察、访问下属管辖村镇,询问民间是否有集资。
如果有,则立刻引起重视,调派治安所的治安开始追查此事,并且写汇报上递给上层镇官。
镇官视情况定夺是否上报。
不上报可以,但要确保不出问题。
不上报,如果出了问题,镇长和镇巡抚全部撤职问罪。
如果镇长上报后,知县决定不上报,自己搞定,也可以,只要自己能搞定。
但如果搞不定,还不上报,撤职问罪。
这是一套标准的权责机制。
将民间金融诈骗的权责,放到各个地方一把手身上。
只有如此,他们才有动力推进防御工作。
很显然,朝廷是将金融诈骗定义为刑事犯罪。
崇祯觉得这种权责机制是合理的,应该如此。
但是,对金融诈骗的定义还不够深刻。
他说道:“这种诈骗,和造反同罪!”
造反是什么罪名?
夷族!
例如张三搞金融诈骗,张三的家人全部要受到牵连。
这就让张三的家人来遏制他那颗贪婪无耻的心。
那么问题回来了,搞了这么一套防御机制,朝廷还应该做两件事。
崇祯想了一下,说道:“为金融诈骗立法,这些要写在法律里面,公告天下。”
李岩明白皇帝的意思,这是要从法律层面定义金融诈骗,这样所有的防御工作才能站稳脚。
崇祯又说道:“朕想做金融改制,推出金融新政。”
李岩心头浮现出疑惑来,柳如是也是满肚子疑惑,一边的陈子龙也是满肚子疑问。
什么金融新政?
陛下您又有什么新政要推?
崇祯说道:“商业在快速发展,民间一部分老百姓有了投资赚钱的概念和想法。”
“而目前大明朝出现了民营商社发展速度与大战略脱节的矛盾,民营商社发展速度明显跟不上来,其本质还是没有激发大众的潜力。”
“既然民间有一部分人攒了钱,也愿意拿出来投资,朝廷就来牵头,建立各种投资机构。”
“朕要做股市和投资基金。”
几人更是一头雾水了。
其实股市早在几十年前,就被荷兰人搞出来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全球第一家上市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向荷兰所有人发行了股票,荷兰国内很多人都购买了这家公司的股票,甚至不少欧洲贵族也购买了。
崇祯说道:“设立一个专门的交易衙门,这个交易衙门叫股市,达到审核要求的商社,可以在这里发行自己的股票,由平民自由购买。”
他这样一说,几人立刻就明白了。
柳如是说道:“是否与国债类似?”
“可以说。”
“股市的特点就是,让平民参与进来投钱,公司将这些钱用于日常经营,公司经营得越好,未来前程越好,股价也就越高。”
“股价越高,平民买的股票也就跟着涨。”
“一句话:让商社带着平民一起做财富增长。”
陈子龙立刻就明白了,皇帝说的这个,其实和刘柄迁做的,在逻辑上很像。
只不过刘柄迁是诈骗,是拿了钱不做实体经营,而股市是货真价实的将钱投资给商社,商社拿去做实体经营。
民间有投资需求,要预防金融诈骗不仅仅是防,还有理。
股市就是理顺投资渠道,官方出面告诉老百姓,这些是正规的,你们来这里,朝廷没有办法资格证的,全部都是假的,不要信。
“这样就盘活了民间的钱和商社的经营。”
皇帝还是很耐心地讲解着:“例如华夏远洋贸易商社在北京挂牌上市,大量发行股票。”
“它对外宣传要大同与印度的贸易线,民众得知,认为它前途远大,于是购买它的股票。”
“它获得了民间资金的帮助,去开辟印度的商贸线路。”
“朝廷的军队在天竺这条线打了胜仗,于是华夏远洋贸易商社有了和平的经商环境,贸易量大增,股价也就大涨。”
“这里面,三方都是获益者。”
“朝廷:华夏远洋贸易商社的贸易量大涨,交的税也就更多,这样的公司一多,可以增加税收,抵消军费,还能把货物运回来,促进国内相关行业发展。”
“华夏远洋贸易商社:得到了合法资金,和和平贸易环境,贸易量大增。”
“股民:买的股票大涨。“”
所以这是三方受益的。
“当然,这是商社经营好的案例,如果商社经营的不好,股票就会下跌,股票财产缩水。”
“所以,要提示民众,股市有风险,入行需谨慎,决策权交给他们自己。”
“朝廷建立这样一个制度,为股民和商社牵线搭桥,双方自愿。”
这是股市的玩法。
几人停下来,顿时感觉整个人都通透了。
陈子龙立刻说道:“陛下,那投资基金,是不是和银行的投资衙门类似?”
“你说的对。”
“投资基金的运作方法就更简单了。”
“允许民间可以成立风险基金机构。”
“例如李静珊的父亲李如礼成立华北基金,专门做风险投资,他的目标是寻找民间有才能的年轻人,将钱投给他们,让他们去开办商社。”
“这样,有些有才华却没有启动资金的年轻人得到了资助,快速搭建起私营商社。”
“而那些有闲钱的有钱人的钱,也得到了合理的使用,而不是一味放在银行吃利息。”
“说到底,将投资这个功能,从银行那里解放出来,给民间一部分。”
柳如是顿时感觉醍醐灌顶,这不和孙正清在保定城做的事情有点类似吗?
当然不是放高利贷,而是去找有钱人,让有钱人把钱放在他这里来,成立投资基金,然后把这些钱投出去。
孙正清只不过拿钱去放高利贷了,那是违法。
只要规定、引导投资基金拿去做正道的事情,绝对是对民间商业的一种巨大助力。
“当然,投资基金也可能出现金融烂账,因为投出去的钱,不是每一次都能赚回来的,有的人做买卖赔本了,投进去的钱就等于打水漂了。”
“你们要注意,投的钱,是投进去的,不是借出去的。”
这就是有限和无限责任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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