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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乱兵

    “前面的闯贼听着,尔等已经被我大军包围,若想活命,放下武器,束手就擒,饶尔等不死!”

    十几名官军骑兵耀武扬威地策马绕着圆阵喊话劝降,时不时故意晃动挂在马鞍上的血淋淋首级向他们挑衅施压。

    换做是寻常的家丁也许真就被这场面给震慑住了。

    但朱琳泽手底下的这些府兵却表现的十分镇定,这些府兵参加过崇祯九年的勤王,和农民军起义军交过手。

    南阳这座城池,李自成前前后后攻打了九次,南阳城兵力捉襟见肘时,唐王府的府兵也不得不被派上城墙固守南阳。

    这些府兵都是久经沙场,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悍卒,什么血腥场面没见过?

    降?投降是不可能投降的,这些不受约束的乱军,发起狠来,可比流寇还要凶残。

    朱琳泽跳上车顶,仔细观察着这股乱军。

    这股乱军有骑兵,也有步卒。

    骑兵各个都是全副披挂,显然是这支乱军的主心骨。

    冷兵器时代,披甲的士兵和不披甲的士兵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至于乱军的步卒,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这些步卒东倒西歪地凑在一起,连手上的兵刃都拿不稳。如果不是骑兵在后方苦苦驱赶弹压,恐怕这群披着破破烂烂的鸳鸯战袄乌合之众连像样的阵型都摆不出来。

    朱仙镇一役,明军元气大伤,这些乌合之众都是刚刚被官军勾补来充数的壮丁。虽然有个七八百人,但这些人的战斗力实在堪忧。

    真正能对朱琳泽产生威胁的,则是那两百多名带甲骑兵。

    “大胆狂徒!咱们是唐王府的人,这位是世子爷!你们这是要袭藩么!袭藩可是重罪,转告你们上官,这个罪责他担不起!”

    陆闻达义正言辞地谴责在他面前晃悠的乱军游骑,明朝中后期,重文轻武之风日盛,大明的文人,对武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哪怕是陆闻达这种进入藩府当王府官的落魄文人。

    当然,陆闻达的底气说到底还是来自身后的这些唐藩悍卒。

    “什么劳什子唐王,老子还是信王咧!”

    这些乱兵平常缺乏约束,嚣张跋扈惯了,说起话来没遮没拦。

    陆闻达清了清嗓子正要骂回去,只听见砰~地一声铳响在他耳畔响起,巨大的声波几乎要将他的耳膜震碎。

    “出言不逊!辱没圣上!依律当诛!”

    朱琳泽高高站在车顶上,吹了吹枪口还未散尽的青烟。

    姿势很拉风,很帅,就是这一枪没有打中......

    朱琳泽很怀念上一世在法国外籍兵团服役时使用过的现代枪械,准确的说是怀念现代枪械精准的弹道。

    他手中的这把鸟铳还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良鸟铳,但这精度实在是不敢恭维,刚才瞄准的那名明军哨骑,距离他不过三十多步,这么近的距离他愣是没有打中。

    虽然朱琳泽这一枪没有打中,但还是给了这些明军哨骑心理威慑,这些明军哨骑开始下意识地后退,和他们拉开距离。

    就在此时,一支羽箭从朱琳泽的阵中破空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接刺入一名明军哨骑的脖颈,重重地坠下战马。

    “有弓手!他们有弓手!快撤!”

    三四十步的距离一箭就中,还是策马移动时被射中,对方弓手自然不等闲之辈。这让这些嚣张跋扈的乱军哨骑察觉到了危险,急忙掉转马头后退。

    弓手,尤其是箭术精湛的弓手是这个时代最昂贵的兵种之一,要训练出一名合格的弓手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

    训练成本高,训练周期长,造成了无论是明军还是农民军,都缺乏合格的弓手。

    “贺方!谁让你放箭的!没有军令!不许放箭!”

    唐王府千户曹德发抬手就是一马鞭狠狠甩在这名叫做贺方的弓手脸上,霎时间,贺方的脸上便现出一条深红色的鞭痕。

    “属下教军无方,还请世子降罪。”

    曹德发下马单膝点地,向朱琳泽请罪。

    贺方方才那一箭虽然射的好,但毕竟是违抗了军令,而且还抢了世子爷的风头,这让曹德发心中感到隐隐不安。

    曹德发的担忧是多余的,现在的朱琳泽,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心胸狭隘,爱出风头的唐王世子,他的躯壳装着一具来自未来的灵魂。

    “有过当罚,有功当赏。贺方,既然曹千户已经罚了你,那本王现在便赏你,你这一箭值五十两银子!”

    虽说目下时值乱世,物价腾峰,但是这五十两白银还是一笔巨款。

    府兵们听到五十两白银的赏格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剁了那些衅种,这正是朱琳泽想要看到的。

    “击溃乱军,突出重围,人人皆有重赏!”

    朱琳泽继续激励这些士卒。

    钱财虽然重要,但终究还是没有性命重要。

    福王就是前车之鉴,这些富的流油的藩王哪个不是坐拥千万家资,一毛不拔,最终还不是落得个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剁了这些狗娘养的衅种!”

    “击溃乱军!杀出重围!”

    “杀了他们!”

    ......

    王府兵们士气高涨,震耳欲聋的喊声响彻在这片死气沉沉的大地上。

    被对方射杀一名哨骑,彻底激怒了王虎臣。

    这些骑兵是他的心头肉,也是他最后的资本,而这十几骑哨骑,更是从这些骑兵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死一个都像是用刀在剜他王虎臣的肉。

    “他们有会排兵布阵之人,还有弓手。这些人临危不乱,或许真的是唐王府的府兵,千总大人,卑职建议......”

    金胜还保持着理智,对面那些人显然不是好惹的主。就算最后啃下他们,己方的也要承担相当大的伤亡,他身后的三百多骑铁骑不仅仅是他麾下的兵,更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的兄弟,他不希望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兄弟死去。朱仙镇一役,他已经失去了太多太多的袍泽。

    金胜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王虎臣不客气地打断。

    “金胜,到底是你是千总还是我是千总?传我号令,杀光他们一个不留!替死去的弟兄报仇!”

    王虎臣是铁了心的要拿下这一百多匹战马,还有三百多颗的人头为死去的弟兄祭奠。

    千总大人还是很重情义的,只是千总大人太过冲动,金胜忍不住在心中暗自叹道。

    随着紧促的鼓点声响起,乱军们踩着鼓点声动了起来,这是明军冲锋的信号。

    王虎臣的步卒都是刚勾补来的壮丁,还没来得及训练。

    对这些几个月前,甚至几天前还是农民的人来说,跟着鼓点的节奏冲锋就是在扯淡。

    这些人只会嗷嗷叫地往前冲,他们的身后跟着压阵督战的骑兵老爷。

    朱琳泽早已经做好了部署,他这边远程火力不算寒酸,八十多名弓手,五十多杆鸟铳,他还是有信心挫败这群明军步卒的进攻。

    他将弓手的指挥权交给曹德发,他自己则负责指挥火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