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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搞发明的代价

    第3章搞发明的代价

    安宁依然整日没心没肺地在附近捉鱼摸虾,安云儿每日都在忙碌。

    碾豆粉、打鱼肉、搓鱼丸并不轻松。当然最累的还是林小夏,他要挑担子每天出去两趟。上午去三坊七巷,下午去南台江边。沿街串巷,风雨无阻。

    一柄木槌敲打扁担,不急不慢,咄咄有声。

    “林记”鱼丸汤做工精细,汤色清亮,丸子鲜味、咬头都是上上之选,很快成为福州街头巷尾的一道美味,渐渐供不应求。

    开始时,其实是没多少人问津鱼丸的,因为大家都没吃过这玩意。林小夏的反应是,你不吃,俺就冲你家门去吆喝。

    自然,冲进普通人家,效果不彰,还容易挨揍。但是林小夏对帅司衙门熟悉,就担着单子冲进去。自然就被衙役拦住,这幅担子也被夺下。

    林小夏这才想到辩解自己是想进来卖吃食的。俺家这鱼丸,是如此这般的吃法,云云。

    “哈哈!”这就是个傻蛋呢!管你什么好看、好香、好吃的东西,统统没收啦。

    中午时候,这些鱼丸就成了帅司衙门的伙食之一,大家随意品尝一二,说笑着上午的有趣故事。吃白食呢,当真畅快。

    第二天,林小夏带了一些孝敬的物品再次凑上来,想要寻熟人要回自己的扁担挑子。然后就被人喊了进去,一通训斥后,扁担挑子都被还了回来。

    那些打算孝敬的小礼品,也被人摔在脸上。但是,今天上午就要挑一担鱼丸汤过来,赶紧的。不然的话,嘿嘿,你小子掂量着看!

    自然,谁也不愿意贪他这几文钱的买卖,尽管林小夏把价格又涨了一文,还是很快售罄。

    赶紧的,明天再多送点。不然的话么~?嘿嘿,你小子继续掂量着看!

    林小夏原本是每天上午挑一担去三坊七巷售卖,下午去捉鱼虾给安云儿做鱼丸。

    现在生意进入了正轨,如果还要指望小少爷安宁去捕鱼捞虾,那可啥都不用卖了。后来就去找江边的渔家买鱼,然后下傍晚再挑一担子去南台的码头、商铺附近售卖。

    没多久就买了一辆推车,把一副扁担两个桶换成了四个桶。最后居然真的央求车行帮他捣鼓出一辆四轮驴车,四个桶也变成了八个大桶。

    再也不能增加了,哪怕安云儿早已把碾粉的活计也改为从村庄里的人家采买,提高了不少效率,但她依然没法做出更多鱼丸出来。

    安云儿很快瘦了下去,身体却越发结实。需要饱满的地方,也更加招惹林家姐夫贼眉鼠眼的窥视。安云儿总是咯咯笑着享受他的各种恭维和骚扰,但若再想进一步却是不能。

    安云儿很保守的,这还没办酒席宴宾客呢,所以不该有的事情坚决不能有。那就等过年就办吧?那时家里应该有些余钱了。

    林小夏安慰她,安云儿嗯了一声,有些羞涩。

    安宁的苦恼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安全担心,安云儿从不许他和附近的小伙伴们疯癫玩耍,而且每天也不能离开安云儿的视线。

    这让安宁大发脾气,就把那些做鱼丸剩下的鱼头、鱼刺、鱼骨、鱼尾一股脑地抢了去,丢进一个破烂缸里,糟蹋了不少盐巴之物。

    虽然看着安宁糟蹋盐巴很心痛,安云儿还是没有阻止他。

    管他呢,小少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反正现在鱼丸生意好做,手头上也不算差钱了。

    安云儿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所以,就这样忙碌的日子过上一辈子,其实挺好。

    安宁如今也渐渐黑瘦下来,不过身手却越发灵巧。

    时当正夏,他也不怕日晒风吹,每日胡乱翻腾破缸里的那些臭鱼烂虾。若是下雨天,他还要偷出便宜姐夫林小夏的斗笠去遮掩。

    看他认真的淘气样子,林小夏和安云儿都乐了。

    小少爷虽然脾气不好,淘气的厉害,却误打误撞地捣鼓出鱼丸来,当真是个有福气的人。

    安云儿自然内定了鱼丸发明人的专利,这些上好美食,和安宁这个小屁孩有毛线关系?那是俺们广安军特产呢。

    大约个把月,安宁看那缸里的渣刺下沉,轻油上清,色泽颇类琥珀。尝尝味道鲜美之极,就是淡了点,二姐又该一大串地编排她的不满吧?

    管她呢,安宁淘气地用竹根装了一些虾油,冲过去泼进汤桶!

    安云儿这下子可真是被惹毛了,放下手中的活计追了过来。安宁大骇,亡命奔逃,终究还是被二姐抓住,屁股上顿时火辣火辣地疼痛。

    安宁哇哇大哭,心说俺搞个发明容易吗?

    虽然被混杂了东西,但是这一锅汤也不能说丢就丢。安云儿还是舀一勺尝了尝,若有所思。又去寻了安宁的淘气破缸里舀了一点加进来,渐渐眉飞色舞起来。

    什么呀!鱼丸可不就是要配上虾油调味才更好吃吗?

    安宁鄙夷道。自己立了大功呢,今晚一定要多吃碗干饭,把刚才屁股上的委屈赚回来。

    以后打死也不要玩虾油了,这太吃亏呢!安宁捂着屁股哀怨地看着安云儿,伤心啊。

    不过这样也应该够二姐他们富裕生活了。

    有了钱,人都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安排。便宜姐夫林小夏有时不太靠谱,终究还是个见过世面的机灵人。

    如何把生意做精细,对他来说,一点问题没有。

    安宁不打算掺和他们的梦想,每个人活好自己就行。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想做救世主。

    无休止地为别人操心,哪怕出于好意,最终也只能收获叛逆、厌烦,或者敬而远之。

    这个鱼丸配虾油的小吃,只要他们不外传,别人就很难模仿技术。鱼肉和鱼骨、鱼刺都被仔细利用,这样的成本已经很低了。

    而味道?也几乎接近完美。

    当然,若再有点香菇洒进去,味道还会更好些?安宁瞬间忘记了刚刚的誓言。

    福州怎么可能少了香菇?乡下到处都是呢!这是香菇,这是平菇,这是菜菇,安宁贪婪采摘。咦这些菜菇的背上,为何是紫红的颜色?

    安宁若有所思,这是迷幻毒蘑菇?!

    简直太振奋人心了,安宁小心把这些毒蘑菇收藏起来。起身四处看看,貌似不多。

    忽然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这些蘑菇,真的好拿回家使用吗?

    万一要是二姐他们误用了毒蘑菇,闹出人命来,那是天爷爷都救不回的霉运呢。可是不告诉他们,他们早晚也会尝试在鱼丸里加入蘑菇的。

    所以,还是要告诉他们蘑菇的区别才对?

    晚上林小夏回来的时候,心情有些沉重。今日遇到了此前在安家一起做工的瘸子鲍二,那厮混的很不如意。吃了一碗鱼丸没给钱不说,还问起小少爷的下落。

    鲍二说,当初主家的祸事,都是他在建州的同僚告发。如今这个建州的同僚,已经调来福州公干。若是被他知道安家的小少爷还在,恐怕不好相与。

    鲍二脸色狰狞,自己腿有残疾,日子紧巴着呢,林家哥哥能否关照兄弟一二?

    林小夏一开始就推脱说,小少爷那天自己钻出狗洞,然后小少爷就走丢了,很多人都知到这事呢。自己和安云儿也在寻找,却一直都没能找到。

    这个鱼丸的生意,却只是讨生活的小手段,赚不来几个钱。最后他还是给了鲍二两百文钱,但是心中却一直惴惴不安。

    小少爷,已经不能继续留在福州了。

    二人正在房内窃窃私语,院外的土狗旺财忽然狂哮起来,其间还夹杂着安宁的惊呼。

    二人冲了出去,看到昔日温和的土狗旺财正红着眼睛冲向安宁狂哮,若非脖子上的绳索系得结实,恐怕小少爷就危险了!

    林小夏抄起扁担,狠狠砸在旺财腰上。

    疯狗,历来留不得呢。

    安宁早已吓得涕泗横流,身上、手上都滚爬的到处泥土。他哇哇大哭,哆嗦着举起手中的一株艳色蘑菇,“狗狗吃了这个蘑菇,有毒呢。”

    然后他就恐惧地昏厥过去,再不赶紧昏厥,小屁屁又该遭殃了。

    何况,林家的便宜姐夫那些话,自己都听见了。这里已经待不下去了!

    林家姐夫对鲍二的说辞没有问题,可是他给鲍二两百文钱,绝对是在惹火烧身。林家姐夫和鲍二的昔日交情,顶多几文钱一碗的鱼丸而已,还值不得两百文钱。

    这个晚上,安宁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带着巨大面具坐在高高神台上,脚趾顽皮地夹起脚下石子,丢向太阳的方向。毫不理会脚下万民的膜拜。

    那时他也才六岁,什么都不在意,脚下万民似乎也并不介意他的懵懂。

    他们的神人飞升了,然而琴瑟凤鸣如昔,他们的四岳在琴瑟凤鸣的指引下找到他。所以,他就是天选之人,他将是新的神人。

    后来,他慢慢长大,对身边一切文华都了无兴趣,只是一昧喜欢追逐太阳奔跑。他喜欢看日出日落,云涌云散。

    “夸,羽山之外有日落之渊否?”

    “无,西北之外有大山,日落其后也。吾当去西北逐之!”

    “夸,西北山外有日落之渊否?”

    “亦无。山外还有西海,日坠其中也”。

    是夜,憩于禺谷,遇猛虎欲噬。夸仓惶欲窜,忽见白光招摇,此日出也。身后猛虎化作清风离去,留下凉凉的感觉。然而脚下却又踏空,惊觉梦醒。

    原来安宁这几日一直都在悄悄处理这种迷幻毒蘑菇,把它晒干、磨粉,然后分剂量喂土狗旺财。他想要掌握使用剂量的分寸,没想到旺财却被这蘑菇粉折磨疯了。

    而他自己无论多么小心,今晚依然中了这蘑菇粉的招。这粉末用纸包是不行的,需要瓷瓶封存,可是去哪找瓷瓶呢?

    安宁叹息一声,感觉眼帘还是有点刺眼。

    唔,半夜三更,房间里如何会有光亮?难道油灯没有熄灭?安宁忍不住睁开眼,就看到一个人正借着烛光在床头观察他。

    “啊!”安宁惊叫一声,仓惶缩入被窝,然后又伸出手臂,举手打去。

    手却被人瞬间抓住,安宁撒开五指,手心有纸团散开,烟雾扑面而来。

    那人很惊讶,“咦”了一声,晃晃身形,终于慢慢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