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三条免费的劳动力,毕方的脚程无疑快了许多。
只用了一上午,就成功找到了目标们。
地面上的独特气味浓厚了不止一筹,地上能看到的粪便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
雪橇三傻也并没有造成什么麻烦,任劳任怨的背着毕方的货物,就连狗蛋也很老实,就是喜欢东张西望。
虽然人们总是调侃哈士奇“智商感人”,但根据专业的智商测试,在各种犬类中,哈士奇的排名还是中上等水平,脑子没问题。
而哈士奇之所以“教不会”,“爱拆家”,以及它们日常做出的种种让人迷惑的行径,那主要是因为精力过于旺盛,以及服从性差。
原本是拉长途雪橇的,精力旺盛耐力好,你把它当宠物养,狗子爆棚的精力无处释放,只得就近拆家了。
至于精力有多旺盛......
一架狗队雪橇每次可载三百到四百公斤,每天可走四十公里,时速相当于当时的一辆轻型坦克。
而这,仅仅需要七到九只犬就足够了。
曾经更是有一头哈士奇创下了记录,在零下30度、七级以上强风的环境下,跑了452公里,这大概相当于华夏首都到呼江浩特的距离。
而且,人们说哈士奇傻,很多时候指的是它“不听话”,也就是所谓的“服从性差”。
哈士奇属于户外工作犬,人类和它更多的是合作伙伴,而非单纯的饲养关系。
在它们还没当上宠物狗,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拉雪橇的时候,它们是要组团行动的,通常一支雪橇队至少要有四只以上的哈士奇组成,其中一只是领队。
哪怕是毕方身边的这三只都可以看出,哈士奇的眼神,跟旁边高大的阿拉斯加区别明显。
更灵动,也更机敏,很有表现欲。
这个“狗领队”的地位,是和主人一样的,被叫做“头犬”,负责辨别路况、排除危险。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因为驾车的主人位于最后方,很可能感知不到位,出现错误判断。
所以,“头犬”是可以拒绝执行主人口令,并按照自己的意见找方向的。
在一些极端环境下,当主人也无法判断时,“头犬”甚至可以代替主人领着车队往前走。
而城市里的哈士奇,大多是当宠物养的,周边就它一只同款狗子。
这么一来,它难免就把自己当“头犬”,很敢于表达本哈的想法,不愿老实巴交地听从主人的指示。
你和我都一样,凭啥我要听你的?
大概就是狗子的真实想法。
所以毕方也让它背负了最重的货物,并不是真的存在什么私人恩怨,而且也给了报酬。
一整只海雀加数条河鱼。
绝对是它近段时间以来吃过最丰盛的大餐。
带着黑色毛发的雪橇犬在极地捕猎还是比较困难的。
哪怕是北极熊和狼群,都不得不进行拟态,雪橇犬除非想要生存,猎杀一些行动不便的生物,那选择就只剩下了海豹。
但海豹其实是人类误解很深的一种动物,野生海豹可不是动物园那种会拍着肚皮嗷嗷嗷的生物。
尽管外表看起来很可爱,但是它却是食物链上相当厉害的猎食者,长着一口非常锋利的小牙齿,咬一口就足以致命,甚至有人类被咬死过的记录。
人类能有效压制这些生物,主要还是依赖自己修长的四周,以及长柄武器,靠着这两样,无往不利。
但几条狗对付起来,就比较困难了。
下午。
“找到麝牛群了,数量比我想得还要多。”
冰天雪地中,毕方拉住了还想继续向前的狗蛋,伸手指向远方的黑点。
观众们瞪大了眼,怎么都瞧不出来,那样子简直就像是在白纸扇用水笔点了两个黑点,想看清楚是什么根本不可能。
【方神这视力,起码5.2吧?】
【感觉飞行员都不过如此。。。】
观众再一次对毕方的视力之好感到咂舌。
毕方也开始小心起来,因为黑点比他想象的还要多。新笔趣阁
他将武器从富贵的背上取下,全部武装后后,开始一点一点的摸进。
“麝牛喜欢群居,夏时集群较小,觅食矮小柳树的叶子,冬时结成大群多至百余只。”
“秋天的话,正是它们慢慢开始集群的时候,遇到零零散散的队伍,会合并在一起,看起来我们遇到的这群至少已经合并了三四只队伍了。”
摸进到两百米后,观众们终于看清楚的麝牛的数量,的确非常多,粗略一数,有将近三十多头。
倘若对付起来,对于毕方独自一人来说,是相当棘手的局面。
麝牛很聪明,集群起来几乎成了一个龟甲盾。
等到摸进到一百五十米,无人机也来到了麝牛群的正上方,观众看得更加清楚一些。
与平时看到的牛不同的是,麝牛的角基部特别巨大,几乎覆盖了整个头顶。
角向头两侧发出后即弯曲,雄性的角比雌性更为粗壮。
最可怕的是,好像每一头牛头顶上都有大角,这一点倒是和驯鹿相同,不管雌性还是雄性,都会生角。
麝牛的四肢也像毕方说的那样很短,蹄似牛蹄但更显宽阔,并且尾巴极短,完全隐于长毛中而很难看到,偶尔甩动一下,才能感觉到。
毕方指着其中的几只麝牛:“通常幼麝牛和雌麝牛位于队伍中间,身强力壮的雄牛则在四周担任警戒和保护的重任,且雄麝牛又组成各自独特的小组,每组又有自己的‘组长’,但均由一头老麝牛领导,并且往往是怀了孕的雌麝牛。”
“每当队伍前进时,也总由一头精明强干的雄麝牛在前面开路,后面则跟着一群浩浩荡荡的麝牛大军。”
话到此处,原本正休息的麝牛群忽然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毕方一惊,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赶紧将身体埋得更深,并且随时准备跑路。
可不曾想,麝牛并没有看向毕方这边,而是开始跋涉。
“呼,看来是巧合。”
毕方压住了跃跃欲试的哈士奇脑袋,避免这家伙突然叫唤,引起注意。
至于旺财和富贵,早就躲在的毕方身旁,拼命往身下拱,面对眼前的一群庞然大物,它们吓坏了。
“走吧,我们跟上去,看看能不能遇上落单的麝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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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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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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