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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葱岭上看花

    “你小子可以啊,逃出幽阁去了二层楼不过一年半,这就知命了?朱雀绘像旁,一座瞭望台中,颜瑟拿出一只小碗给叶启倒上了最上等九江双蒸后说道。

    因为颜瑟大师要请人喝酒,瞭望台上无人,叶启拿过酒,与颜瑟手中的灰皮酒囊碰了一下,喝酒半口,说道:“早该知命的。”

    “你这句话若传出去一定会让那些自喻为修行天才的人生出抹脖子自杀的想法,世间修行者虽然很少,但放在一起看的话也挺多,其中不无一些佼佼者可一步登天,但往往都会止步在知命之前,因为知命,要知命,需要时间来沉淀。”

    颜瑟看向叶启,说道:“而且,我现在感觉不到你有任何的入魔气息,道门拱手将你送给了书院,看来他们还是没有魄力,如果得知你现在的情况,不知会不会后悔到抽自己几巴掌。”

    叶启再喝半口九江双蒸,语气平淡说道:“就像悬空寺的那些和尚说的,一切自有缘法。”

    颜瑟叹气两声,再次打量叶启几眼,发现了他体内元气的异常,沉默了会儿说道:“你身上的昊天神性竟然消失了,卫光明应该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如若不然,他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将你留在幽阁,洗脱你所有入魔的嫌疑,将你培养成下一代的光明神座。”

    叶启看向颜瑟,直至将老道盯着连饮数口酒,这才罢了,说道:“您身在唐国,身为南门的供奉,没有必要替西陵打探消息吧?”

    “呸,你小子休要用你的心来胡乱揣摩老道我的心思,好奇而已,你可知老道我第一眼见你的时候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片光明,那是只有在卫光明身上看到过的!再者说了,你离开幽阁,没有老道我的笔,说不得现在也才从幽阁走出,哪有那么容易,问问怎么了?”颜瑟恼怒下在很短时间内说了很长一段话。

    叶启无奈笑了笑,说道:“有的时候,光明其实就是樊笼。”

    颜瑟啧啧两声,先是赞叹叶启除去体内昊天神性的勇气,而后神色凝重说道:“看待昊天,需要敬畏。”

    叶启说道:“所以,我来了书院。”

    不想敬畏昊天,所以,来了书院,一个很简单的理由,颜瑟沉默,知道不管这小子是否入魔,总有一天也还是会来书院,而在院里,确实不需要敬畏昊天,然而对于是否敬畏昊天的话题对于他这个道门老人来说,终归还是有些沉重,他转移话题问道:“你这是要去哪里?”

    叶启说道:“再出去走走。”

    颜瑟皱眉,说道:“前几天我回西陵述职,回去的路上碰见了叶苏,对于你的叛逃与观主那个陈姓弟子入书院,他很不满,你此次出行,可能会遇见他。”

    叶启将碗中剩余的九江双蒸一口喝掉,知道颜瑟是在提醒自己,不解道:“世人都说你游戏人间,我看你挺当真的。”

    颜瑟“切”了一声,说道:“这是老道我看你小子顺眼,其实,我以为你离开幽阁会来南门,毕竟都是道门,没想到你真的就去了书院,要不要你现在考虑考虑,退出二层楼,来我南门玩玩?”

    叶启站在瞭望台边缘的城墙上,以便现在个子不高的自己能够与颜瑟齐肩,他拍了拍颜瑟的肩膀,说道:“你还有一段时间可活,不急着找传人,我有预感,再过几年,你一定会找到一个很满意的传人。”

    ……

    ……

    出了长安城,叶启一路向西,今时感受不是当年,他每过一处人间繁华之地,总能生出别的感悟,也会停在那里如同真正游历世间的旅客住上几日。

    旅途半载,他来到大唐极西的葱岭,这座莽莽南北走向的山岭,无数群峰上常年葱绿,即使在冬雪冰封下,树木也从未变过颜色,此便是葱岭之名的由来。

    叶启走的是大唐陇右路,故他来在葱岭前,正处于葱岭北部,从此间跨国,是月轮国北境,那是一片荒漠,佛宗的不可知之地就在这片荒漠深处。

    他顺着葱岭一座山下被被野兽走出的小路,登上了面前的一座山峰,在峰顶上,一侧是满是黄沙的荒漠,另一侧则是葱岭漫山的翠绿树木,正如世间两极。

    峰顶中央,一股清泉自石缝中涌着,流向了靠向荒漠那边的山体,但因自荒漠而来的风沙,清泉没有流出多远就渐渐干涸,然后湿润黄沙再不见痕迹。

    在峰顶被片片黄沙湿润之地,几株如莲苞一般的白花坚强生长的,它们无叶,只有一根细细的根茎支撑着,在山风黄沙之中顽强活着。

    叶启看着那几丛白花,忽而失神,想起了关于夫子的故事。

    在漫长岁月间,夫子一直在躲避着昊天,不让自己被昊天吃掉,然而没有人愿意像是老鼠一样地整日躲避,夫子不想再躲避下去,而既然不想躲避,那就要将昊天干掉,问题昊天不着痕迹,不死不灭,也太过强大,那该如何将之干掉?

    某日,在长安城南郊那座山上,夫子看到了一群飞向天空的蚂蚁,看着他们飞到很高,一路上,它们有被风吹而去,有被力竭而亡,但它们始终相互依偎,最终,有一只蚂蚁触及到了白云,尽管它到最后还是死了,落在某条河中化作了不知哪条鱼的腹中食物,但终究它触及到了白云。

    随后夫子想到一词,人定胜天,人是天下人,定是不懈,所以,能够胜天,所以有了唐国,也有了书院与二层楼。

    叶启再次游历人间,为的不是知天下命,而是要为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事情做准备,所以,他不是目无边际地游历,在离开长安城前,他就决定了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正是佛宗的不可知之地。

    不可知之地,意为远离人间之地,但从根本来看,不可知之地是人间力量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出现的地方,那里,是人间力量最集中最高的地方,故也代表了一地人间,也正如这些顽强地活在泥沙里的白花,尽管没有它们,那股清泉可能会流的更远些,但毕竟,它们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