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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文贼小盗(贺元宵)

    襄城揉着眼睛走进了厨房,“清风哥哥,做什么好吃的了。”

    殷清风转头一看,小丫头披头散发的,衣衫还不整,明显是刚起床就跑来和他说话。“饿了啊。哥哥给你和姐姐们做的是肠粉。”

    襄城正要打哈欠,突然哽住了,有些嫌弃有些吃惊的说道:“肠...肠...”

    殷清风知道她误会了,也不解释,“先去洗漱吧,等到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襄城转身就跑,“不得了了,哥哥要给我们吃臭臭的肠子~~~”

    殷清风哑然失笑。

    好像到了宋明时,世人也不吃动物内脏的。

    没等新的肠粉做出来,呼啦一下,住在楼下的三个小妞儿就涌到厨房门口。

    繁星抽了抽鼻子,“没有...那个什么味道啊~~~”

    月眉一拍手,“我猜,郎君做的一定是像肠子一样的吃食。可是...吃食怎么会像肠呢?”

    因为角度的关系,她没看到被殷清风挡住的粉浆和做好的肠粉。

    襄城被繁星和月眉堵在身后,她不停跳着脚往里望去,“到底是不是臭臭的肠子啊?”

    殷清风板着脸,“快去洗漱!你们想让客人们看你们现在这般模样吗?”

    三个小妞儿呼啦一下又跑了。

    没一会儿,鱼娘进了厨房,“郎君,鱼娘刚才听什么肠什么的...呀~~~”她看到已经摆在盘子里的肠粉,“好精致呀。郎君,这么什么吃食?”

    她最羡慕的就是月眉和郎君住在升平坊的时候,郎君天天给月眉做吃食了。这次来到梧桐新村,她终于体会到那种幸福了。

    做他的女人,真好。

    “别傻站着了,把这几盘先端出去。”殷清风手里不停,“肠粉凉了就不好吃了。你们先吃着,吃完再进来端,不用管我。”

    鱼娘边走边嗅着香气,“会是什么滋味呢?”

    事实证明,殷清风的猜测是对的:他准备的粉浆勉强喂饱了第一次吃肠粉的五只小猫。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他吃肠粉时的经历。

    自从第一次在老广早茶楼吃过肠粉后,他接连去了两个月,每次都点上一桌子甜咸两种口味的肠粉,直到吃腻了为止。

    他端着最后一盘肠粉来到客厅,“谁还要吃?这可是最后一盘喽~~~”

    五个近乎葛优瘫的姿势坐在椅子上的妹子眼睛都一亮,盯着殷清风手里的盘子。

    鱼娘苦着脸,“好像再吃一口,可真的吃不下了...”

    襄城揉着肚子,“哥哥给月丽留一些,过一会儿月丽就有胃口了。”

    见妮子都有些意动了,殷清风赶紧为自己的五脏庙争取食物,“如果我接待客人时,肚子咕咕叫了会不会很丢人?”

    “啊~~~”“啊~~~”

    妹子们这才意识到郎君忙碌了一早晨,竟然还没...现在,她们不但只给郎君留下一盘,最羞耻的是,她们还想把这最后一盘据为己有,丝毫都没有想过郎君的辛苦,也没想过郎君是否吃过了。

    殷清风把她们的表情看在眼里,装出护食的样子,“都别抢!是我的,都是我的!”

    妮子泪中带笑,“郎君...”

    “没有!不行!谁要也没有!”殷清风不给她们表达歉意的机会。

    不管男女,太宠溺对方了不好。当一方习惯了宠溺,另一方可就要受罪了。他要借机会提醒她们一下。

    他闷头快速吃着,不去看她们。

    咽下最后一口,他抬头说道:“妮子,一会儿你的族人来了,你清点一下人数,再把人数报到食堂去,让食堂准备吃食。咱们中午就在食堂招待他们。”

    这一会儿,五个妹子也稳定了情绪。妮子起身说道:“郎君,妮子为刚才的自私向郎君致歉!”

    襄城四人接连起身,与妮子一同向殷清风行礼,“我们姐妹向郎君致歉!”

    “都坐下吧,”都是自己的妹子,心疼还来不及呢,殷清风笑道:“不过是偶尔的孩子气罢了,还道什么歉。”

    “不过...”殷清风收起笑容,“这两天就当放松了,从明日起,你们早晨都去食堂跑步。那里宽敞。”

    “是,郎君。”

    错事被郎君轻轻揭过,但她们的心更沉重了。

    巳时刚过,梧桐新村的牌坊外,驶近了一辆辆马车。

    打头的那辆马车在牌坊前停下后,后面的马车跟着放慢速度停了下来。

    韦纲在韦文宗的搀扶下走出马车,“这就是你说的牌坊?倒是有些和汉阙相似。雕琢得虽然有些粗糙,但这形制的门阙的确别致。”

    韦文宗道:“听说这是殷侯亲自构图让人搭建的。”

    韦纲继续端量着牌坊,“对他了解越多,越感其才学深似海。一代人杰啊~~~”

    韦文宗仰慕道:“恐怕上下几千年也无人比得过的。”

    韦纲皱眉道:“我韦氏虽屈服与他,但子孙不可为其夺去心智。他在世时,就尊他一世。他过世后,难道你还想我韦氏后人也受此屈辱?休得让老夫再听此丧气话!”

    韦文宗现在不想和父亲争辩,他躬身道:“是,阿耶!”

    对殷清风了解越多,他对那个少年越敬佩。虽然有些事情,他只大概能猜出些端倪,但这些端倪就足够他心惊的了。

    他对比过自己族中的年轻子弟,再想想殷清风行事的手段,包括他教化的手段,他不认为韦氏子弟能超越过殷清风亲自用心教导过的子嗣。

    不管是殷清风当初有什么顾虑,或是没瞧得上阆公房,殷清风没收下阆公房作为附庸,都不意味着阆公房有对抗殷清风的能力。

    如果殷清风再教导一个或两个皇太孙,除非这位皇太孙也崩了,否则殷清风的后人永远要压韦氏一头。

    经过他的估算,等这位皇太孙崩了,最少是八十年甚至是百年的时间。可不管是八十年还是百年,韦氏子弟身上都已经刻上了殷清风的烙印。

    要知道,从明春开始,每个七岁到十四岁的,包括小娘子在内的韦氏后人,都要在这梧桐学堂里接受殷清风间接地教导。

    八十年,就是五代人啊~~~

    他们,能反抗殷清风的后人吗?

    不管阿耶如何看重韦氏往日的荣光,不管阿耶如何的雄心壮志,从阿耶答应将后人送到这里读书开始,韦氏已经落入了殷清风的算计里。

    现在,后悔也没用。除非,殷清风死了。

    但韦氏已经付出那么多,殷清风即使死了,那些土地、那些奴婢,那些藏书,还有与其他族人的分裂,还能找回吗?

    韦氏以后的路该如何走,已经由不得韦氏了...

    韦纲不知道长子的内心对韦氏的前途已经不抱希望了,他挥了下手杖,对其他围上来的族人说道:“既然殷侯在此建立坊门,吾等就步行而入吧。”

    自从殷清风来过韦曲后,韦氏族人或派人打探或亲自来过梧桐新村。但这一次来的心态又不一样,他们的感受也就不同了。

    首先是房屋。

    想想他们原先那些佃奴居住的茅屋,再看看眼前这些一栋栋独门独院的二层民居,又想想他们家族的房屋,他们有种强烈进去一探究竟的欲望。

    不用知情人介绍,他们也能猜得出,这些他们没见过的民居,一定是出自殷清风之手。

    再是人。

    他们原先的那些的佃奴的脸上,只有麻木,只有忍辱,但眼前这些只略微扫过一眼,拱手示意后就各自忙碌的人,每人脸上的表情是自信是淡然,根本看不出他们是佃奴、是贱籍身份的人。

    韦纲等人见没人迎接,只好沿路慢慢向前,直到临近十字路口的时候,才见到殷清风的身影。

    与上次韦曲见面时的情形相同,到访的客人先行礼,作为主人站在原地,等待客人走近。

    韦纲心中一边感慨,一边行礼向前,“老朽拜过淮阳侯。”

    韦津也赶紧行礼,“善会拜见淮阳侯。”

    殷清风则一边观察着跟随韦纲来的人,一边回礼,“见过韦翁,见过善会先生。”

    其他人依次给殷清风行礼。

    见还是上次那些韦氏族人,殷清风简单说了句,“见过诸位。”伸手虚引,“这边请。”

    引到楼内,殷清风介绍道:“这位是太子的长女,襄城郡主;这位是自幼陪伴在清风身边的任氏月眉,这位是南阳范氏鱼娘,这位是河东薛氏繁星,这位是诸位的族亲韦氏妮子。”

    韦氏族人不敢怠慢,依平辈礼节行礼。

    这些女娘可是平日里出入东宫,教导皇太孙皇太女的女夫子,又是殷清风的女人,与这些女娘交好,对韦氏益处很大,相反,若是得罪她们,就如同得罪了殷清风,甚至是太子。

    寒暄过后,依次落座。殷清风伸手,“可否让清风看一下韦翁的手杖。”

    韦纲有些诧异,将手杖递给殷清风。

    殷清风反复观看,“这可是汉代的鸠杖?”

    后世出土的鸠杖极少有完整的,多是一些没有朽化的鸠首。杖身因为是木质的,很难完整的保存下来。

    韦纲手里这个鸠杖,应该叫做:错金银嵌松石玛瑙鸠杖。扔到现代当文物拍卖值钱不值钱的不知道,反正这玩儿意看着就上档次。

    鸠杖就是杖端刻有斑鸠形状的手杖。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鸠杖在秦汉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但东汉应劭所撰的一书载:“汉高祖与项籍战京索间。遁于簿中,时有鸠鸟鸣其上,追者不疑,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赐老人也”。

    他认为,鸠杖始于刘邦时代。

    到了东汉,汉明帝曾发布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要由朝廷“赐之以王杖”。

    鸠杖只是手杖的一种形式。就像苏东坡,用一根竹枝一双芒鞋就可轻胜马。

    继汉代的鸠杖,唐朝和宋朝的手杖,在手杖界也是很有名的。只可惜,唐朝的手杖如陌刀一般,并没有遗存到现代。但可以参考影视剧里佘太君的手杖。

    贞观八年,李世民特下优诏,加授李靖“特进”,且亲授“灵寿杖”,以“助足疾也”。此杖顶端饰有龙头,不拄在腰间,而是杖高过头顶二三尺。

    唐朝和宋朝的龙首杖是一种权力的象征,为两个朝代帝王赐予少数开国元勋或忠门父祖之赠礼。

    唐代的诗人施肩吾在里写到:手持十节龙头杖,不指虚空即指云。

    这句“手持十节龙头杖”,不但指明手杖的长度,还表明了,在唐朝时,“龙”还不是专属皇室所有。就像史万岁和张万岁的“万岁”也不是皇室专属的。否则,殷清风也不敢把杜伏威的儿子叫做“天意”。

    韦纲有些自豪的说道:“这具手杖,据说传自韦氏三世祖,至今已经有六百余年了。”

    难怪呢,这鸠首的红铜上一点铜锈也没有呢。这是韦氏历代家主的传承之物啊。

    殷清风恭敬的还了回去,“清风能得窥汉时古物,实乃三生有幸。”

    韦纲矜持的捋着胡子。

    博陵崔氏虽然也有汉时的鸠首杖,但其鸠首比他手中的相差极多。他敢确信,所有现存的鸠杖中,他这具是最华美的。它是韦氏千年的象征。

    不管他对韦氏的印象如何,对于半个文物迷的殷清风来说,今天能看到真正的鸠首杖,的确值得高兴。

    他说道:“看到韦翁的手杖,清风忍不住即兴赋诗一首。”

    赋诗一首?还是咏物诗?

    韦纲有些期待了。

    只要这首诗不算太差,宣扬出去,就是给韦氏扬名的机会啊。

    “月夕花晨伴我行,路当坦处亦防倾;敢因持尔心无虑,便向崎岖步不平!”

    他盗用的是清代田松岩的“手杖”诗。

    韦纲越品,心里越惊讶。

    花前月下你曾陪我处处走遍,路途坦荡也应提防不要失脚,岂敢因为有你就无所顾虑,故意涉足崎岖不平之地呢

    这明明在表达一种人至暮年却壮心不已豪情啊~~~岂是这还不足二十岁的少年郎就能有的感悟?

    那些不以诗赋见长的韦氏族人惊呆了,喜欢诗赋的人就更是和韦纲一样吃惊不已。字字易懂,却意味深远,真是这人即兴而为?

    写诗不难,难的是就是这意味深远。以诗见人,这人的才学、胸怀真是太可怕了!

    韦纲暗中吞了一口唾液,“淮阳侯之才,老朽敬佩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