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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东宫辩论

    在一阵沉默后,陆德明说道:“老夫可否理解为,殷侯教导皇子们躬耕陇亩,便是殷侯让他们知晓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和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对吗?那,殷侯如何看待先师之学?”

    “先师”是李渊对孔子的封号。

    北魏孝文帝定孔子谥号“文圣尼父”、北周静帝封“邹国公”、隋文帝追其为“先师尼父”、唐高祖定“先师”、唐太宗先定“先圣”又改为“宣父”、武则天定“隆道公”唐高宗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建太和宫以祭。

    唐玄宗天宝年间近乎痴迷地对老子“三连封”:玄元皇帝、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让与之“同期”的孔子望尘莫及。这一时期,当政者对孔子或师,或父,或公,或圣的称号,更像是“面子工程”,未曾有所突破。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加谥孔子为“玄圣文宣王”。四年后,真宗追尊道教之神赵玄朗赵氏皇族先祖,为“上灵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庙号圣祖。孔子谥号因避讳圣祖“玄”名被改为“至圣文宣王”。

    到朱熹作四书集注迎来了宋代理学发展的巅峰,让儒学渐渐恢复生机,也确立了之后数百年儒学的发展面貌。

    元大德十一年,刚即位不久的元武宗玺书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后人称赞道“自有孔子以来,帝王之尊之者多矣,而未有如元武宗者。”孟子万章下“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至此,大成、至圣、文宣王的叠加,让孔子获得了一个“顶级”称号。

    明太祖朱元璋“愿与诸儒讲明治道”,并且设立各类学校进行儒学教育,科举取士全部依据理学经典,明代儒学进一步理学化。人的眼里只有孔孟之学,把儒学奉为世间唯一的圣典,把儒家这一个阶层升华为一种信仰儒教。

    可等到了嘉靖九年,修道狂魔明世宗朱厚熜授意大学士张璁改孔子“王”谥。以孔子称王名不正言不顺,去王号和大成文宣之称,坚定地认为称孔子为“王”是“僭越”了。至此,孔子由“王”转为“师”,称“至圣先师”。

    清军入关后,儒学成为清政府获得百姓认同的有力手段。清帝请儒者讲学,而且钦定、御纂经学。孔子在清代顺治二年被封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康熙亲自为孔庙写下“万世师表”的匾额、雍正帝颁诏“加封孔子先世五代俱为王爵”。

    从唐朝建立的那一年起往前数的四百年前,黄巾起义的号角标志着大动乱的序幕已经吹响了。四百年的动荡,足够改变任何事物包括中国的主流思想。

    不管世人对唐诗的印象有多深刻,也不管古文运动的源头是否落在韩愈的身上,唐朝就是一个儒学、玄学和佛学并存的年代。武德帝在去年的行释奠之礼上,更是规定了道、儒、佛三者的顺位。

    所以,殷清风的否定,并不会让陆德明感到有多么的羞恼。更不会试图从一卷卷的典籍中找出圣人名言来将殷清风淹没、来证明儒学是多么的神圣不可侵犯。他只想知道以才能闻名的殷清风是如何看待儒学的,能不能说出让他感到心动的言论来。

    殷清风说道:“晚辈尝试着理解先贤们寻找的“道”到底是什么。”

    他这一句话,立刻让人把心中那跟弦给绷紧了:你才多大年纪就敢探索天道?

    “世人皆知,在道家出现以前,探寻天道之人,皆被称为“道家”之人,包括管子、鬼谷子、老子、孔子、墨子、韩非子等等。”

    在陆德明三人看来,这句话并没有多少出彩之处。他们奉行的是先秦之儒而不是汉儒。先秦之儒没有否定其他流派的学说。

    “不知三位长辈可听说过盲人摸象的典故?”

    陆德明点点头。他与浮屠们可没少辩论过佛学与儒学之经义,这个典故出自长阿含经,为北传佛教四部阿含之一。

    “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风无人扇而自动,水无人推而自流,草木无人种而自生等等皆为道。如果将道视为这头大象,诸子百家与佛学等,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位盲人而已。

    学习法家可让人遵守皇律学习阴阳家可知阴阳五行学习墨家可知兼爱、非攻、节用、明鬼、天志学习农家可是耕桑可足衣食学习兵家可知兴国固邦以兵、亡国亡君也以兵学习儒家可知仁、恕、诚、孝

    儒学注重君子的品德修养,强调仁与礼的相辅相成,重视五伦与家族伦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轻徭薄赋,抨击暴政,力图重建礼乐秩序,保国安民等等,可,一国之君、一朝之臣只修行这些就足够了?当然不,儒学只摸到了一扇象耳、一条象足

    那么,教导中山王或者说教化天下人,是以儒学为主还是为辅?

    晚辈信奉“大道至简”,也深知一个人的光阴有限。晚辈不会穷究每一家每一本典籍到底阐述了什么,懂得仁义礼智信,懂得不要欺凌弱懂得至尊至孝,懂得有付出才有回报,懂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等等就足矣!

    剩下的,就是把自己化为一个普通的庶民,去体会庶民的喜怒哀乐。

    庶民最怕什么、最担忧什么、旱涝蝗来了如何自保、如何才能多收三五斗、求医问药是否要把田产卖掉、婚丧嫁娶是否需要举债

    只知典籍中的圣人言,不亲自去做去体会,如何才能验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怎能做一个好官做一个被人称颂的帝王?”

    长久的沉默后,陆德明问道:“何谓大道至简?”

    殷清风回道:“透过表象看穿其本质。”

    包括李世民都为之一振。

    “若是君视民为草芥,则必然有一日民视君为仇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可以解释为:“君”让“民”活不下去,“民”就推翻“君”盛世之君是君,乱世之君丧家之犬也!。

    治国的本质就是:君王与官吏要讨好百姓,让百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若是毫不在意百姓的生死而随意压榨他们,那就等着亡国亡君吧!”

    陆德明又问:“殷侯以工起家,以商闻名。殷侯如何看待士农工商之四民论?”

    殷清风道:“四民论初由管仲提出。

    他说: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如此,则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

    第一,时至今日,四民论应更改为士农工商学兵之六民论第二,“士之子恒为士”等言论早已行不通了。

    在晚辈看来,农为双足,可立于天地间而不倒工为双手,让世人有绫罗遮躯体有房屋遮风雨而安居于天地间商为血液,输送东西南北货殖让世人在丰衣足食外,能享受更好的生活兵为兵器,保护自身不受外族侵略学为饭食,丰盛的一日三餐才能保证躯体的健康。

    那么士呢?士是躯体的心脏,没有心跳没有脉搏,躯体就会死亡。但,士可否就因此而卑贱其他五民?

    士不是只有学儒者才被称之为士。仓颉也非为儒学一家而造字。只要识文断字者,皆为“士”。

    在晚辈看来,提出罢黜百家的董仲舒实为炎黄后人之耻辱!

    士为心脏,对躯体而言固然重要,但躯体又怎能脱离双腿、双手、血液、兵器、佳肴而存活?

    士若是有了优越感,便会极力压制其他五民。士若是有了优越感,双腿双手就会残废、兵器就会迟钝、血液就会不畅通、佳肴就会变成鸠毒。”

    “好!”李世民拍案而起,“说得太好了!大唐初立,这兵器不但不能迟钝,某还要把他磨得锋利无比!”

    殷清风没想到李世民突然横插一杠子。

    老迈的李纲吓了一跳,“殿下,天下虽兴,可好战必亡啊。”

    “好战必亡?”李世民指着殷清风,“这小子可说了,好战不但不能亡,还会兴邦呢!”

    李纲与陆德明享誉半生,成为皇太孙之师本是应有之意。若是另有名家大儒者顶替他们也到罢了,偏偏还是一个少年郎。今日比试虽非利益之争,名誉之争,但他们对殷清风的考校之心可是由来已久。

    他们之前能接受殷清风来教导中山王,便是太子交给他们的弟子规和三字经。以他们七十余载的经验判断,这两本簿薄小册,称之为启蒙圣书也不为过。但能写出这两本簿册,非通晓先贤典籍之辈而不能。这殷清风到底师从何人,更有何等才能呢?

    他们好奇心浓浓,但太子言明他们不要接触他。其中含义,他们多少能领悟一些。前几日听闻中山王欲回归东宫,他们试探询问可否见殷清风一面。谁知,太子却说让他们带着儿孙辈前来比试。

    比试好啊,不比较安知谁更有才学。他们不信他们育人多年,还不如一个少年郎。

    今日,学堂里授课的是一个小娘子,观其年岁也不过十四五岁。要不是她讲解的三字经也算中规中矩,他们必定要当场直谏了。

    不可思议的是,那个被叫做黑板和粉笔的两样物品。授徒半生的他们明显觉察出它们的功用将是多么的强大。

    学堂之上,先生在黑板上手书,下面的每个学子都能清楚地看到,这可要比单独地口口相授要简单明了得多,教授的效果也必然会数倍提升。

    不管殷清风的才能到底如何,只弟子规、三字经、黑板和粉笔,就能让他名垂万古。所以,他们更期待与殷清风的见面。

    见面之初,殷清风给他们的感观很好。他的五官相貌并不算突出,但温润如玉的君子之风却扑面而来。让人看了,便心生信赖之心。

    他的言论,只偶尔引用古人典籍,更多的是他自己的白话。虽然这白话让他们多少有些不适,但其中的道理却深刻易懂。

    从欲念的解释,到知行合一,再到大道至简、六民论,侃侃而谈之下,让他们有种醍醐灌顶的领悟。尤其那句“透过表象看其本质”,可以说是探索天道的至理名言了。

    但,能说出这么深刻言论的人,怎么就敢说出好战兴邦的话呢?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又,“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治兵于庙,礼也。”。想要攻必克,守必固,战必胜,必定要在祖庙里举行,要取得祖先或祖先神的“佑助”,才具备政治合法性和宗教神圣性。

    作为国之大事的战争,必须“经”之以五事:道、天、地、将、法。首先就是“得道多助”的“道”尽可能做到君民一致,上下同心才能取得胜利。

    即使,“得道多助”,但先贤言:善政不攻,善攻不侵,善侵不伐,善伐不搏,善搏不战。

    这两年来,太子“善政”之名天下扬,为何要听信那少年之言,要“攻”、要“侵”、要“伐”呢?就不怕好战亡国?魏晋以来,这天下的战事还少么?李唐已初显盛世之光,为何不与民同息,享受太平盛世?

    “殷侯好战兴邦之言,老夫不敢苟同。”

    殷清风道:“商朝时的鬼方、混夷、獯鬻,周朝时的猃狁,春秋时的戎、狄,战国时的胡,两汉的匈奴、魏晋的匈奴、鲜卑、羯、氐、羌,以及隋唐的突厥,三千年来,屠杀了多少炎黄苗裔?

    大唐不去攻打他们,他们就不牧马南下了吗?大唐立国八年来,遭受了多少次突厥的侵略?

    所以,为大唐国祚计、为大唐的子民计,突厥必须要消灭!

    只消灭还不是长久之计。

    鬼方、混夷、獯鬻没了还有猃狁,还有戎、狄,匈奴没了还有鲜卑、羯、氐、羌,还有突厥。北方草原上的胡族生生不息的原因,就是汉人没有完全的消灭他们,没有将那里的土地变成率土之滨!

    保卫大唐和子民只是出战的理由,再说说出战的意义。

    治国的本质是让国民安居乐业。安居乐业的前提是有足够的土地。晚辈曾对太子言,两汉的末期,因为六千万的百姓没有足够的土地耕种,所以他们推翻了两汉。

    大唐现今的人丁约三千万,不用百年将达到五千万。五千万需要多少的口分田和永业田?大唐可耕种的土地又有多少?

    北方草原最少可以生养一千万的人口。一千万的人口,大唐就少承担三百万顷亩的耕田。那,大唐可耕种的土地也不过是九百万顷左右。也就是说,均田制已经不能保证五十年后还能继续实行下去了!

    所以,这五十年内,大唐皇室必须要为百姓找到足够的土地来繁衍生息!,否则,战乱不远矣!”

    李世民还好一些,其他三人脸色都变了。

    这才安稳几天啊怎么五十年后就又起战乱了!

    殷清风当然没说瞎话。

    虽然均田制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被废止的,但根源却在女帝时候就显出苗头了。否则也没有后来的节度使制度了。

    “北方草原可居住一千万的人口,高句里的秦汉故土,也可以安置五千万人口。再往西去,一直到前汉的西域都护府,又可以安置两千万人口。还有南夷和林邑,又可以安置两千万的人口。

    这一亿人口,加上大唐现在的领土,大致可以容纳两个亿百姓安居乐业。

    以两汉末年和前隋的人口推算,大唐现今的耕地,最多可容纳八千万的人口。一旦到了这个极限,就算帝王再贤明,这大唐的国祚也延绵不了多久。

    所以,为了大唐的国祚,为了我们的子孙可安享盛世太平,大唐必须要有更广阔的疆域!”

    李世民心里偷偷乐,当初殷清风给他算的账可不是这样的。但陆德明三人可就真的是吓坏了。

    他们一生的时间都在诗句文章里呆着,哪里晓得土地与人口之间的矛盾。他们一想到大唐如果不扩张领土,国祚最多只能延绵两百年,他们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可汉武帝时,倾文景之治留下的钱财,经四十四年之久也不过勉强驱逐匈奴而已。殷侯如何敢说要消灭四方异族?”

    李纲战战兢兢的问道。

    殷清风道:“晚辈不曾习武略,但皇家军事学院里有那么多的武勋,他们会完成皇室交给他们的重责的。”

    殷清风才不和他们啰嗦呢,说了半天连口水都没喝上,还浪费啥唾沫星子啊

    这个答案虽然那三人不满意,但殷清风刚才的结论真把他们吓坏了。若是按照殷清风的算法,大唐的国祚岂不是也像两汉那样只有两百年的光阴?

    陆德明冷静了一下,说道:“老夫虽然沉浸在经义中,但也知道殷侯向太子献计的农耕良策。不知这农耕良策,能延长”

    殷清风打断他,“既然陆先生用延长来形容,当然也知道这只是治标而不治本。就算多延长一百年又如何?那时的我们的子孙还不一样要遭受战火?

    太子殿下令修建水泥路,就是为了在疆域扩大后能更好的治理天下。再加上新式农耕和军事学院的建立,都是在为消灭那些异族而做准备的。

    有了粗略能容下两亿人口的土地,这本身就需要三至四百年的时间,若大唐再实行新政,再延长到六百年也有可能。若是再扩大疆域呢?

    总之,大唐若不扩张,国祚绝不会超过三百年。”

    李纲毕竟出仕北周、隋、唐三朝,见识过太多的战事,“若不是今日有殷侯的点醒,老夫的目光也只在这大唐的疆域内,又怎知太子早已为大唐的万世基业做万全的准备。

    殿下,老夫一声的光阴都在经义之中,武略之事恐怕是帮不到了。”

    颜相时是代表颜氏来考察殷清风的。现在殷清风表现得不但让他信服,更是让倔强李文纪都低头,他就更是欢喜了。

    颜氏以经书传世,虽家产不多,却也安贫乐道。但新朝初立,他们总要为晚辈子弟留下足够的荫封。殷清风是颜氏的姻亲,之前考察过他的品性,现在又了解到他的才能,接下来,就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坐下来好好谈谈了。

    “尚幸相时还在壮年,李公的遗憾就交给晚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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