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说近,也绝对称不上近。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个时候,可不能犯浑!
马贴着悬崖,人紧贴着马。
前面险路,后有追兵。
李铮时不时还要抽出剑去,与后面的人接上两招。
马儿的嘶鸣不断,人的惨叫连连,时不时坠入深渊。
迄今为止,李铮这六人,暂且没有伤到分毫。
这么多年的太子,这么多年的谋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付诸东流。
不幸中的万幸,还有这样一群人,愿意跟随在他的左右,还有这样一群大骊的锐士,誓死相伴。
死士的手段是高,依旧不能将他们击败,他们也无法让死士退去。
能被称之为死士,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视死如归的人,他们生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忠于主人,不惜性命,去完成任务。
哇呀呀呀!
杀啊!
又是钟铭的大喊,这一次,他中招了。
死士一剑刺穿了他的臂膀。
钟铭以肉掌接利刃,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剑刃,不顾疼痛,猛地一掀,刺伤他的死士连人带马,跌落深渊。
钟铭拍马上前,这次李铮亲自断后。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些死士,俱是好手。
赤羽一经出鞘,就大展神威,连斩四人,至第五人时,死士们四柄斩马刀蜂拥而至。
一寸长,一寸强,李铮一边御马,一边使剑,抵挡不住,手臂受伤,立即又换作另外一人断后。
疼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比死亡,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战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六人轮流断后,六人尽皆受伤。
五里之路,快了。
李铮瞧见路上堆积的石块,这是死士要进入伏击圈了。
“沉着气,借助山路,他们追不上我们!”
赤羽再度出鞘,剑姿又准又奇,转身弯腰,从身后死士肋下进入,再借势挑剑。
要杀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这句话,他不是给自己听的,他是说给李信听的,沉住气,他目的是歼敌。
又一阵边战,边跑。
差不多了。
轰隆!
这一声巨响,好似平地里起了一个炸雷,整个山谷都在作响。
战场上的军鼓,已是人类能弄出的最大声音了,这一声炸雷,远超过军鼓。
所有人都在惊讶。
李铮转头过去,身后一片狼藉。
紧接着,一道又一道的黑烟飘荡,到处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有连人带马跌落下去的,有马儿掉落悬崖,人跳下来的,还有马儿在狂奔,唯独不见上面的骑士。
再强的高手,他也是血肉之躯,是血肉之躯,就抵挡不住爆炸的威力,上身的皮甲也不行。
用黑火药做成的简易爆竹,开山拆墙,威力还差了许多,可面对血肉之躯,是无往而不利。
九十多个爆竹,在身后噼里啪啦地作响,一会儿的功夫,一百死士,能继续追赶的,就只余下了一半不到。
“散开,散开!”
死士首领没有选择撤退,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冲杀上来。
他手中握着长剑,一双眼睛只盯李铮。
死士们反应过来,爆竹的威力,是分不清敌我的,只要贴近前太子,埋伏在山坡上的那些人,就会有所忌惮。
遗憾的是迟到了
踏踏踏!
山谷之中,又有马蹄声响动。
四个人,挥舞着长剑,从前面迎来。
当中一人,正是李信。
一百死士,他们一定不是对手,现在只余下三四十人,则一定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李铮拉住马儿,五人尽皆转身过去,开始厮杀。
死士身后,另有八位勇士,一起杀出。
也不多,只需要两个冲锋,十八勇士,就肃清了所有的敌人。
死士善于马战,十八勇士,尽皆出自龙骧骑,也善于马战。
马战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的结束战斗,马儿就只会往前冲,而你也只能来一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斗。
一番厮杀后,留下一个活口,他腿上重伤,正躺在李铮身前,接受盘问。
十八勇士,开始清扫道路,所有躺在地上的,不管有没有气,都要被推下去。
“司徒越还派了多少人来?”
李铮问,那死士闭口不言。
“死士,赴死之士,死亡,何足道哉,你不说,我也清楚,在我们身后至多五百里,还会有另外一支死士,要他停止,除非我死。”
死士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没关系,李铮从他的神情上,已经得到了答案。
“也好,我成全你!”
赤羽从死士心口而入。
处理好了尸体,放走了死士的马儿,李铮一行人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昨日与他们同住驿馆的商队,是一支也看不到。
也对,听到这样的巨响,正常人总要犹豫一下。
道路上,尽是厮杀的痕迹,这不要紧,司徒越会处理的。
“公子,就老钟的伤势最重,其余人都是轻伤!”
李信汇报着战况。
“这一战,老钟功不可没,当记一功,来日,定要兑现。”
李信骑在马上,将这话记在一本册子中。
十八勇士,各有其长,他无疑是最好的统领。
说话间,李铮将剑细细的擦拭干净,后又小心翼翼的插入剑鞘,神情之温柔,就像是对着情人一样。
今日,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连七八个好手,剑剑中其要害之处,动作流畅,无丝毫的阻滞,就像是这样的事,他做过无数次一样。
是了,身为监国太子,他是不曾亲手杀一人,可他每年都会下令诛杀不少死囚,不少敌国士兵。
杀人这种事,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
“等到了山下驿馆,就找一辆马车,你们也尽皆甲胄上身,我大骊律令,封君者,当有百人护卫,既然我是封君,那你们依旧是大骊的军人。”
前面三千里,即将走完,他要想着,去解决剩下六千里的麻烦了。
“公子这么做,是何意呢?”
李信疑惑道。
自从过了安远,他们乔装打扮,作客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现在明知后有追兵,不思逃跑,反而大张旗鼓,暴露踪迹,对于太子这又一招反其道而行,李信不能理解。
“在安远,我向镇龙门索要铁鹰,镇龙门没有明确答复,若是我们一直东躲西藏,就是镇龙门想给,也怕找不到我们。”
“公子是想借助镇龙门的力量,走完这中间三千里路?”
李信反应的很快。
公子此举,是想让镇龙门找上门来。
“正是,你若是司徒越第二波派遣来的死士首领,你会如何做呢?”
如何做?
李信微微想了一阵。
“公子,我们虽做了毁尸之举,但依旧不能灭迹,作为司徒越的死士,这知己知彼的道理,他们定是知晓。
只要他们下到悬崖,就能看到那些尸体,也能知道,尸体上的铁珠子,光凭这些,是不能断定爆竹所为,可一定能知道,珠子是隔空伤的人。
我方才看了一下地图,往西五百里,乃是上阳军镇,镇守在这里的将军,正是司徒越的旧部下,要对付隔空伤人的珠子,唯有劲弩,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墨氏劲弩,射程可达百步之多,若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在山的这一头,他们看到了许多的商队,停留在了半路上。
“几位小哥,是这路通了吗?”
有人凑上来问道。
“通了,已经通了!”
“唉,说是来了一伙绿林,霸占了天爷梁,今早还去了许多官爷剿匪,没想到战事这么快就了结呢?”
李铮摇摇头。
“不清楚,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剿匪。
嘿,这可真是找了个好理由。
妖妃一边要杀他,一边要堵天下人的嘴,她就只能偷偷摸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