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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江湖十年事,谈笑一局书

    却说那伙计满脸赔笑引着三位公子进门后,只向着大堂内望了一眼,脸上的笑容登时僵住。

    也怪他先前在门外宣传得太过卖力,招揽的顾客太多了一些,此刻酒楼一层的偌大厅堂内已是座无虚席。

    楼上的雅间倒是应该还有些空着,但方才这三位公子又已经说明了,今日便是要在楼内听那位孙老人讲说江湖掌故。

    此刻这伙计额头已急出汗来。

    如果他先前没有喊那一嗓子,人家看到没有座位转身要走,他也只能道歉后恭送出门。

    然而现在人人都知道两大才子来到此处,却因为自己招待不周而离开,那不仅是砸这家酒楼的招牌,也是砸自己的饭碗。

    那边的胡垆见此情形,忽地唇齿开合似是说了一句话,但近在咫尺的阿飞只是捧着碗吃饭,仿佛毫无所觉,反是门口处的王守仁有些惊讶地转头向这边望来,登时看到坐在桌边的胡垆举起酒碗向自己致意。

    他略一沉吟,向着前面的李寻欢和唐寅道:“两位贤弟,愚兄看堂内座位已满,倒是墙角那桌只坐了一位道长和一个少年。左右我们只为听书而非吃饭,不如去和他们拼张桌子。”

    李寻欢和唐寅也都看出那伙计的难处,也都能体谅他讨生活的难处。

    当时李寻欢便含笑吩咐那伙计道:“那便有劳小哥儿去和那位道长商量一下,并说明那桌酒菜都由李某请了。”

    “多谢三位公子!”

    伙计如蒙大赦,道谢后快步跑来胡垆桌前,陪着笑说了这件事情。

    胡垆自然不会拒绝,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下来。

    伙计大喜道谢之后,转回身来请三人过来。

    双方见面互通姓名之后,胡垆和这三人分四面围桌而坐,阿飞则早放下加快速度扒干净的饭碗,规规矩矩地侍立在师父的身后。

    李寻欢也是好酒之人,见胡垆大碗喝酒的样子,不由得见猎心喜,也吩咐伙计上了几样菜肴和五斤烧锅酒,同样是用大碗来盛酒。

    王守仁等李寻欢抢着为自己和唐寅斟满酒后,主动举起酒碗向胡垆致意道:“在下常听人说江湖风尘之中,每多奇人异士,今日得见胡垆道长,方知此言不虚。”

    胡垆举起酒碗与他碰了一下,待各自仰首一饮而尽后,笑道:“王公子才是大隐于朝的高人,贫道这一点雕虫小技,不过班门弄斧而已。”

    原来方才胡垆是运用真气将声音凝成一线只传入王守仁一人耳内,邀请他们三人过来拼桌。

    这等“传音入密”的手段,正是胡垆臻达先天之境后摸索出的真气妙用之一。

    李寻欢和唐寅彼此互望,目光中都有些惊异之色。

    以他们的头脑,不难从这两句对话中猜到,方才胡垆已瞒过两人感知露了一手功夫,这等修为手段实在有些惊人。

    而更惊人的则是王守仁能得对方如此推崇,显然也非庸手。偏偏他们与王守仁相处非只一日,却都未能发现他身负武功。

    尤其李寻欢与王守仁是两代世交:其父李逸之与王守仁之父王华同科赴考,王华高中状元而李逸之考中探花;到了下一代,数年前恰巧又是李寻欢的兄长李寻真与王守仁同年应试,却是李寻欢考中探花而王守仁名落孙山;到了今年,又是李寻欢与王守仁结伴赴考。

    以李寻欢的了解,王家是个纯正的书香世家,王守仁也不该与武林中人有任何交集,那么他是如何练成这一身甚至能瞒过自己感知的高深武功,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两人都心中狐疑,却都未出口询问,一来此处并非述说这等隐秘之事的场合,二来则是那位引来满堂宾客的说书人孙老先生终于出场了。

    酒楼的一个伙计引者一老一少从后面转出来,在临窗的一张摆好几样茶点的桌子边坐下。

    那老者须发花白,形容枯瘦,看上去约六十来岁年纪,身上穿一件蓝布长衫,手中捏着一根黄铜锅、紫竹杆、白玉嘴的二尺长旱烟杆。

    跟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与阿飞年龄相仿的小女孩,穿一件很漂亮的红裙子,乌黑的头发梳了两条长长的辫子,两只眼睛又黑又亮,眼波流转间极为灵动传神,仿佛会说话一般。

    那老者坐定之后,轻轻咳嗽了一声,缓缓开口问道:“红儿,时候到了么?”

    那女孩儿脆生生地应道:“爷爷,是时候了。”

    老者拿起茶碗,吹了吹水面上的茶叶,浅浅地啜了几口,不紧不慢地放下茶碗,目光一转环顾四周。

    他年纪不小,这双眼睛却甚是明亮有神,目光所到之处,那个方向的每一个人都感觉他正在注视自己,不自觉地便住口噤声。

    在整个大堂瞬间安静之后,老者却突然开口,抑扬顿挫地念道:“光射牛斗夺命剑,独行万里霸王枪。诸位客官,老朽这两句话说的是曾横绝江湖的两位绝世高手,大家可知他们是谁么?”

    一旁的女孩儿恰到好处地接口道:“这两人是谁呀?好像没有听说过。”

    老者道:“这两位是十多年前成名的高手,你年纪还小,没有听过也不足为奇。要说这两大高手,还要从另一位奇人说起。自从一代名侠沈浪携一众好友归隐,江湖上的秩序重归混乱,各方高手并出。大家彼此谁也不服谁,为争夺名利财富而引发的决斗厮杀层出不穷。

    “后来有一位自称‘百晓生’的奇人立志终结江湖乱象。他想着若能依照各人的武功高低排定名次,或许便能少了许多争端。于是他通过多方调查,深入了解了天下成名高手的虚实,以其兵器为名排了一份榜单,名为‘兵器谱’。

    “只是在论定榜首时,这位号称‘百晓’的奇人也大大地犯难。因为当时的江湖上最负盛名的有两大高手,一个是出身南海的剑客‘夺命书生’李自然,一个是应天府‘天下镖局’总镖头‘今世霸王’唐天豪。

    “前者的一柄‘夺命剑’固是冠绝天下,连原有天下第一剑客美誉的天山名宿雪鹰老人也折剑败北;后者的一杆‘霸王枪’亦是所向无敌,曾一人一枪挑翻令人闻名丧胆的魔道巨擘‘罗刹鬼王’及其‘冥都十八鬼骑’。

    “这两人无论是展现出来的武功修为还是曾取得的战绩,都难以分出胜负,要决定由谁来做这‘兵器谱’的榜首,便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我知道啦!”女孩儿拍手笑道,“最公平的办法,自然是让着两者打一场,胜者即为榜首。”

    老者颔首道:“便是如此了。九年前的惊蛰之日,两人相约在洞庭湖中的君山之上决斗。那一场持续了三日三夜的大战,可说是名侠沈浪大战快活王之后,最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场惊世之战。‘夺命剑’剑气冲霄,‘霸王枪’枪风排云,当真是天愁地惨,鬼神皆惊。”

    女孩儿带着满脸的好奇之色问道:“爷爷,这一战如此激烈,最后的胜负究竟如何?”

    老者叹道:“此战虽是‘霸王枪’一招惜败,却又应了昔年西楚霸王项羽的那句话‘天亡我,非战之罪’!”

    女孩儿奇道:“爷爷如此说,难道那‘霸王枪’之败,并非技不如人?”

    在场宾客之中不乏武林中人,也都熟知“兵器谱”排名,自然知道那一战的结局,却都不知其中还另有内情。

    因此所有人都敛声屏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老者,希望听他说出其中的原委。

    唯独胡垆借着仰头再喝一碗酒的机会,悄悄地瞥了身旁听得最是入神的唐寅一眼,果然看到他脸上现出一抹黯然之色,便也愈发确定这方世界的水比自己想象得还要更深一些。

    此时老者终于揭晓答案:“‘霸王枪’之败不在武功修为,而在兵器。那杆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虽是通体以纯钢打造,却难当以海底寒铁打造的‘夺命剑’锋芒。双方斗到最后的决胜之招时,已是伤痕累累的‘霸王枪’枪头突然折断,唐天豪也因此伤在李自然的‘夺命剑’下。”

    “如此说来,‘霸王枪’败得也确是冤枉。”女孩儿煞有介事地点评了一句,然后又道,“此战之后,‘兵器谱’上位居榜首的是‘夺命剑’,其次是‘霸王枪’,后面的几个又是那些人?”

    老者悠然道:“排名第三的是‘月华仙子’的‘霜月刀’,第四是‘天机老人’的‘天机棒’,第五是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第六是郭嵩阳的‘嵩阳铁剑’,至于再后面的,不说也罢!”

    他这句话说得甚是随意,让人隐隐品味出一种“余子皆不足道”的意味。

    女孩儿关心的却是另一件事:“‘月华仙子’?‘兵器谱’上还有女人吗?”

    老者喟叹道:“‘月华仙子’正是‘兵器谱’上唯一的女子。听说百晓生原本不打算将女子列入榜单,无奈此女的武功和战绩都太过耀眼。自她出道以来,便如无人可以避开月光的清晖般,普天之下也从无一人可以避开她那柄如月光般清寒的飞刀。”

    “霜月飞刀,月华仙子?”胡垆给自己灌了碗酒的同时,又偷眼瞥了一下面上不自觉露出微笑的李寻欢,心中叹道,“原来在‘小李飞刀’成名之前,名列‘兵器谱’的当真是‘小李他(妈)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