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轩一行人还没有到上海,上海媒体就知道他和胡拾要一起来上海的消息。
主要原因是这个时代的名人喜欢把自己的生活琐事写出来,发表在报纸上骗稿费,美其名曰随笔,算是散文的一种。
早先离开的人把这次到海宁看潮的事情写了出来。
包括同行的有哪些人,谈论了什么,吃了什么饭,看了什么景致,发生了什么趣闻。
这其实和后世的围脖颇为类似,都是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和感悟。
这种随笔看似随意,但对于后世的人研究这个时代的风俗人情很有帮助,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个时代的风貌。
林子轩没有这种习惯,他连日记都不写,就是怕以后被人研究,万一让人发现他穿越者的身份,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当然,他也乐意留下一些谜团,让以后的学者挖空心思的猜测。
这次钱塘看潮,在上海文坛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光是林子轩和胡拾两位新文学旗手的见面就有了不林子轩还写了一首上佳的词作。
那首刊载在报纸上,得到不少南社成员的赞许。
南社于1909年11月13日成立,活动中心在上海,发起人是柳涯子。
南社文学以旧体诗歌为主,大体以辛亥革命为分界线。
此前,主题多为批判清朝统治,倾诉爱国热情,呼唤民主,谴责**,号召人们为祖国的独立富强而斗争,风格慷慨豪壮。
此后,主题转为批判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抒发理想破灭的悲哀,风格愤郁低沉。有些甚至流为靡靡之音。
这个文学团体活跃了将近30年的时间,中国许多名人都曾是南社的成员,影响深远。
林子轩和胡拾一起来上海是他们商量好的,主要是为了商讨新月社的发展问题。
原本徐至摩和林子轩讲好了,新月社的书籍和杂志都由万象书局出版发行,不过新月社的成员比较复杂,有些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有些是和胡拾交好的学者。
胡拾经常合作的出版社是商务印书馆和亚东图书馆。
商务印书馆就不必说了,那是出版界的大鳄。有全国性的发行渠道,只是他们会出版胡拾的书籍,不代表也会出版其他作家的书籍。
你有胡拾的名气么?
光是这句话就堵住了其他新文学作家的嘴。
上海亚东图书馆是设在上海的一家私营出版社,由陈独绣在背后支持。
地址在公共租界五马路棋盘街西首,以出版新文学书籍为主。
陈独绣任北大文科学长后,北大委托亚东图书馆为其在上海的总经销,专门销售北大出版的新书,亚东图书馆因此而扬名。
也一直由亚东销售,陈独绣还把。以及等杂志都交由亚东销售,亚东图书馆成了新文化的传播阵地。
胡拾和上海亚东图书馆的老板交情不浅,他的书籍基本上都是亚东图书馆出版。
他还把相熟的朋友介绍过去,只要是胡拾介绍的,亚东图书馆的老板都会给予出版,由此可见,胡拾在亚东图书馆的地位。
如此一来。就出现了问题。
以后新月社的书籍和杂志到底是由万象书局出版还是由亚东图书馆出版?
对于林子轩来说,这是一笔生意。
新文学虽然现在不怎么样,但以后会发展起来的,能为万象书局拉拢一批新文学作家值得争取一下,这些人的书籍虽然不畅销,但名气很大。
在出版行业。交情归交情,主要还是看利益。
林子轩可以提高作家的版税收入,而且万象书局和世界书局联手,把销售网络推广到全国各地,至少有数百家营销网点。
如此既保证了书籍的销量,也保护了作家的利益。
他把万象书局目前的情况和胡拾做了说明,胡拾也颇为心动。
上海亚东图书馆的规模比不上万象书局。也没有完整的销售渠道,新文学书籍滞销严重,这些都是需要面对的问题。
胡拾这次去上海,就是和亚东图书馆商量出版事宜。
如果亚东图书馆没有林子轩的条件好,那他也不能阻止其他作家在万象书局出版图书,要不是顾及多年的交情,他自己都想转到万象书局。
林子轩主要是看好新文学的发展前景,才会开出如此优厚的条件,他不是傻子,不可能一直赔本赚吆喝。
上海的记者并不知道林子轩和胡拾的目的,只是两位新文学旗手的聚首就有新闻价值了。
当然,如果是鲁讯也来到上海,三人在一起畅谈新文学,那就是文坛盛事了。
这种念头也只是在他们脑海中转一转罢了,林子轩知道胡拾和鲁讯现在越走越远,基本上不可能出现那种画面了。
胡拾在上海有朋友,住在法租界杜美路一位外国人的别墅里。
林子轩把徐至摩安排在了自己家里,还要为他介绍上海文坛的朋友,他就想和上次介绍赛珍珠一样,举办一次文化沙龙。
徐至摩极为赞成,他一向崇尚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对于文化沙龙这种交际场合尤为热衷。
接下来就是请哪些人的问题了,三人在一起商议。
胡拾的名声大,朋友多,邀请几十人不在话下,徐至摩也提了几位在上海的朋友。
林子轩没想到徐至摩和郁达浮是同班同学,他们少年时一起在杭州府中学堂上学。
既然请了郁达浮,那创造社的其他人请不请呢?
徐至摩不大清楚林子轩和郭沫偌的矛盾,倒是无所谓,作为诗人,他对郭沫偌的诗集颇为赞赏。
胡拾和郭沫偌同样有矛盾,他和郭沫偌在1921年见过一面。
他曾在日记上写到:“沫偌在日本九州岛学医,但他颇有文学的兴趣。他的新诗颇有才气,但思想不大清楚,功力也不好。”
郭沫偌对那次的见面颇为介怀,他的回忆是这样的。
“大博士进大书店,在当时的报纸上早就喧腾过一时。我听说他的寓所就是我晚间爱去散步的吴江路的第一号,是商务印书馆特别替他租下的房子,他每天是乘着高头大马车由公馆里跑向闸北去办事的。这样煊赫的红人,我们能够和他共席,是怎样的光荣呀!这光荣实在太大,就好像连自己都要红化了的一样。”
字里行间透着浓浓的嘲讽和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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