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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沈碧落(上)

    苏州城很大,亭台楼阁林立,一眼望去,望不到尽头,河道分支极多,每过一座石桥,都能看到桥下有很多小船经过,绿叶红花,水波荡漾,入眼的景色仿佛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充斥着浓浓的江南水乡气息。

    进入城中,街上过往行人很多,但大部分都是NPC,很少有看到玩家,游戏才开始10天左右,大部分人都还在新手镇修炼,来到城里的要么是来瞎逛的,要么是实力已到当前瓶颈,来寻找更强的武功秘籍,提升实力。

    乐小天相信,前者肯定要多于后者,因为不是谁都有像他这样的超高资质,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把《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

    当然,也有实力还没提升上去,带着半吊子的武功来苏州城碰运气的玩家,这里人流汇聚,经常能遇见行走江湖的武林高手,若是能得其指点一二,远胜在新手镇苦修,一般这种人头脑灵活,但没什么耐心,希望像中彩票那样,飞来鸿运,一步升天。

    路过一家书店,无意间看到门口摊位上摆放着一些特别的书籍,乐小天停住了。

    “《江湖风云录》?《武林高手排行榜》?《神兵利器排行榜》?难道这些都是与游戏有关的?”

    乐小天拿起名为《江湖风云录》的书,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记载着很多江湖上曾经发生过的大事,但没什么特别的,不是某某门派于什么时间被灭门,就是某某高手被谁谁谁打败,对他没什么吸引力。

    至于《武林高手排行榜》记载的则是江湖上实力最强的NPC信息,排在第一的是少林寺的空象方丈,排在第二的是武当派的掌门无为真人,排在第三的是丐帮帮主。

    从第一排到第一百名,此书详细记载了各个高手的画像,姓名,使用兵器,擅长武功。

    轮到《神兵利器排行榜》,这本书同样记载的是从第一名到第一百名的各种神兵利器,在书中第九十六页,乐小天找到了自己身后背着的断金刀信息。

    断金刀:由金耀铁所铸,重百斤,锋利无比,摧金断玉,对所有刀法具有威力增幅效果,前任拥有者为黑风寨山贼头领王霸,现任拥有者未知。

    “看来这本书还是更新版的,王霸一死,连拥有者都变了,不知道第一名是哪种兵器。”

    乐小天翻到第一页,竟然看不到任何图象,只有在最底下写着一行字。

    千变:天外奇石打造,有时有形有时无形,有时有相有时无相,千变万化,难以捉摸,天下第一神兵,铸成后至今下落不明。

    “原来都没人看过它的样子,难怪没有图像,这把武器估计更多的是存在于传说之中,有没有还不一定。”

    神兵排行榜第二名的是一把名叫永灭的宝剑,剑身为青色不明能量体,无实质,永不磨损,可穿透任何物体,外面包裹着一层类似磁铁的黑色细沙,紧贴剑身,无人能将其去除。

    使用之前必须以深厚内力震开它的特殊‘剑鞘’,并不停以内力阻挡细沙回流,方可发挥出这把剑的真正威力,因使用时极耗内力,除绝世高手,一般人根本用不了。

    这把宝剑的拥有者竟然不是四大门派的任何一个掌门,而是在一个叫谢天行的隐世高人手中。

    神兵排行榜第三名的是一把名为胜雪的宝剑,用千年玄冰所铸,冰寒刺骨,被它所伤,哪怕只有一小道口子,受伤者转眼间就会被冻成冰雕,乃峨眉派镇派之宝。

    乐小天想要寻找一些名剑来刷慕容枫的好感度,这本《神兵利器排行榜》正好可以作为指南,花了一点钱,买了下来。

    不过以乐小天现在的实力,排在最前面的他肯定是没本事得到,只能从最末尾的名剑下手。

    排在第一百名的是一根棍子,省去不看,第九十九名的是一把扇子,省去不看,到第九十八名,终于找到一把剑。

    此剑名为紫云,现在三流门派一剑门手中,是一剑门掌门的使用兵器。

    看到这,乐小天直接翻下一页,实力再差的三流门派也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对付的了的,更何况还是在这个门派的掌门手中,就更加别妄想了。

    真要去一剑门夺剑,只怕是有去无回。

    翻找了许久,乐小天终于找到了一把目前最适合寻找的名剑,此剑名为残影,挥舞间可化出片片残影迷惑敌人,使敌人真假莫辨,找不到真正的剑在何处,我知敌不知,便拥有了极大的优势。

    更重要的是此剑现在就在苏州城,首富沈天宝手中!沈天宝虽然有钱,富甲一方,但并非武林人士,不会武功,最喜欢的是收藏各种奇珍异宝。

    反正残影在他眼中也只是一把锋利的宝剑,没有特殊意义,倒不如去找他,看看能不能用钱来购买。

    来到沈府,报上姓名,下人立刻进去通传,再也没有出现他在清河镇购买先天丹被看门仆人刁难的情况,乐小天猜想,这可能与他换了身名贵好看的衣服有关。

    之前他穿的破破烂烂,跟个乞丐一样,换谁都会瞧不起,看大门的下人理所当然不会给他好脸色,又怎会给他通传。

    自从穿上银丝白羽衣,成了翩翩佳公子,再也没有NPC为难过他,很多女子还会偷偷打量他,脸带羞意,含情脉脉。

    这估计就是魅力提升所带来的好处,加上衣服的特效,乐小天简直快成了潘安再世,所过之处,招蜂引蝶。

    在沈家门口等了一会,进去通传的下人出来了。

    “这位公子,我家老爷说不见外客,请您回去。”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和你不熟,不想见你,下人的话让乐小天有些不知所措,如果连沈天宝的面都见不到,想要买到残影根本是不可能的。

    “那你有没有提我想买剑的事?”

    “提过了,但老爷说他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所以不打算卖。”

    这下,乐小天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不止见不到沈天宝的面,对方也没有卖剑的打算,这让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完全无从着手。

    其实会遇到这种难题,无非就是因为一个原因,好感度!因为与沈天宝素未谋面,一点好感度也没有,未建立关系,对方自然不会给陌生人面子,如果能成为他认识的朋友,买剑之事,或许就会有商量的余地。

    可是要怎么与对方搭建关系,这成了乐小天绞尽脑汁思考的问题。

    他在沈府门口来回踱步,苦思冥想,完全没有注意到里面走出来了两名年轻女子,正好奇的望着他。

    “小姐,那位公子好生奇怪,为什么在我们家门口走来走去。”

    被丫鬟称为小姐的女子气质清雅,皓首蛾眉,肌肤赛雪,举手投足高贵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来见我爹的吧,不过我爹那么忙,哪有空接见外客。”女子一开口,声音宛若黄莺,动听悦耳。

    穿粉色衣裙的丫鬟笑道:“不过小姐,这位公子生的好俊俏,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呢。”

    穿华丽蓝色长裙的小姐嗔怪的看着她说道:“翠儿,你一个姑娘家的说这种话也不嫌害臊。”

    “我说的是实话,说实话也有错吗?小姐难道你不认为他俊朗?”

    小姐偷瞄了乐小天一眼,脸色微红,轻声道:“这位公子生的的确俊朗,可是又不关我们的事。”

    丫鬟善于察言观色,见到自家小姐露出小女儿的娇羞状,嬉笑着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小姐,要不要我去打听下这位公子的身份?”

    小姐眼中明显闪过一丝犹豫,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们与这位公子互不相识,去打听人家的事未免太过不知羞耻,身为女子怎能做出这种事,走吧,别管他了。”

    在丫鬟陪同下,这名女子走到了停在门口的一个轿子前面,进轿前忍不住又回头偷偷的望了乐小天一眼,脸上有些怅然若失。

    等到女子进入轿中坐好,四名轿夫下身一沉,扛起轿子缓缓离开了沈府。

    轿子路过乐小天时,轿子的布帘被风吹起,里面的女子下意识向外看去,乐小天也向里看去,四目相对,均是一怔。

    女子是因为如此近距离与乐小天对视感到措手不及,乐小天则是惊讶于对方的容貌气质,这是他除了自己的妹妹,见过的第二个让他感到惊艳的女子。

    风停,布帘落下,阻断了两人的目光,轿中女子回过神来,脸色恢复如常,但却心如鹿撞,难以平复。

    指着慢慢远去的轿子,乐小天问旁边扫地的沈府下人:“请问她是?”

    下人回答道:“她是我们家小姐,沈碧落。”

    “也就是你们家老爷的亲生女儿?”

    “没错。”

    ‘如果她是沈天宝的女儿的话,或许可以从她那里入手’。乐小天眼中露出异芒,双腿一动,跟了上去。

    乐小天的跟踪技术很烂,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走在轿子旁边的丫鬟翠儿掀开布帘,对沈碧落说道:“小姐,那位公子跟上来了,看来他对小姐你也有意思。”

    听到翠儿的打趣调笑,沈碧落白了她一眼,探出脑袋,往后一瞧,果然见到乐小天在轿子后面不远处,以相同的速度走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跟着轿子。

    沈碧落又喜又羞,说道:“别管他,我们走我们的。”

    “哎呀!糟了!这下走不了了,那个讨厌鬼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