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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代价之三是失落

    十三岁的我不喜欢上课却成绩第一名,恨考试,理由是凭什麼考我。十五岁的我,最早出门最晚回家,不喜欢拥挤又匆促上下课上下班的人潮。十七岁的我爱上孤独..。十九岁的我猛然写了一本情书,教授说我是思想家,我说不要命中我,我不是人。二十四岁的我足不出门,听尽当时所有能听到的音乐。二十五岁入世。

    与世无争的我,被制度逼去当两年的兵,留下许多难以忘怀的烙印,也证明出骨子中深深藏著一隻魔首,何谓魔首?无惧一切方為魔。纵然是魔首又如何?不如何。无争无求等於全争全求,无争无求就是最大的争最大的求,魔首笑了,离开我了。我不需要魔首,退伍后我是逍遥王,那年我24岁,音乐皇开始决战我了。

    作此歌的人已死。最繁华空绝的宇宙空间,最寂寞孤独,最寂寞的曲最孤独的歌為何带来永无止的竞争飘扬在最纯洁的灵魂中心。最骯脏的大世界间有最无情的过客带来最混乱的喧嚣!最残暴的宇宙大歷史只有卑微的小温馨,最简单的愿望从来不是最容易简单,谎言满天飞最荒谬的永远幸福的时代是最暗的生命之心。

    后来我不多说了,不是该说的都说了,而是我不小心遇到人界的深渊及陷阱,逃脱不了,原来,不要小看眾人,眾人皆愚时是很恐怖的,如同台湾狗官多一样,也不叫狗官,那太高贵了,应该叫无知无能笨类,搞了一堆烂制度,让眾人皆死,反正死活不重要,重要的是无知无能笨类一直都在,别以為外在不错,假象而已,真相是笨蛋多。

    于是我想像跟妳在一起有多好,事实上妳可能是不好相处,我不愿意赌,我赌输太多次了,尤其输给台湾这个政府,唉!让我想像妳跟我一样,一样孤独于世,一样傲气,一样恨天(其实是要说恨人,但得罪人是不智的,人比魔神都可怕的) 一样哈哈笑世,其实我才没如此想像的,我只是随心所欲的写著,妳知道我一向如此,说了就说。说真。

    好久没看海,都只看到人,我不喜欢很多种人,但我了解為何不喜欢这些人,也了解為什麼烂人不少,因為烂人不知道自己是烂人,也许我也是烂人,站在功利主义上我的确是大烂人一个,哈哈大笑!其实我在赶时间,一首歌听完就提前打完,快速手,然而有意思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脑海没有文字,只想跟妳说说话,但妳又不想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