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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怀清台

    以计算物件体积的「量」来说,各国都有计算「量」的标準,例如魏国的量制以益、斗、斛為单位,齐国的量制以升、豆、区、釜、钟為单位。据《左传》记载,姜齐的定製為四升為一豆,四豆為一区,四区為一釜,十釜為一钟。

    齐国田氏门阀為了夺取姜氏的齐国政权,收买民心,故改变数制,以五升為豆,五豆為区,五区為釜,十釜為钟。另一方面,以量度物件重量的「衡」来说,赵国的衡制以釿、鎰為单位。楚国以銖、两、斤為单位。据楚墓出土的砝码测量,楚制一斤平均值是260.798克。

    各地度量衡制度的不同,显然不利统一,故此秦始皇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下令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以商鞅变法时制定的秦度量衡作為标準,规定标準度量衡器具须由官府负责监製,民间不得私铸,亦规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一亩。

    秦代度量衡器具的测算标準為:一尺為23.1厘米,一升為201毫克,一斗為2010毫升,一斤為256.25克,一石(120斤)為30.75公斤,每件标準度量衡器具均刻上以小篆写成的铭文:

    “

    「廿六年─皇帝尽併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為皇帝─乃詔丞相状綰─法度量则─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

    解说:詔书中的「廿六年」即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皇帝」指秦始皇。「黔首」指百姓。「丞相状、綰」指右丞相隗状和左丞相王綰。「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意思指度量衡不统一或者有问题的话,都要弄清楚,并统一起来。─《青铜詔版》

    ”

    不过秦始皇也明白,要在短时间内推广单一的度量衡标準,可说是相当困难,甚至有可能引起一场大混乱。

    因此一般推断,秦始皇会在统一度量衡的詔书下达前,先设立一个过渡期,暂时承认各地的度量衡标準,并製定严格的换算率作為折衷办法。

    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货币,无论在形状、价值都不尽相同。当时通行的货币主要有四种形态,布币是三晋地区主要的流通货币,形状像农具中的鎛(bó,博);此外,齐燕赵三国亦流行使用呈小刀状的「刀币」,有些刀币更可长达十六公分;秦地、西周东周、赵魏沿河(靠近秦国)之地则流行「圆钱」;至於郢爰与铜贝,则只在楚国流通。当时货币经济仍未确立,各国自铸货币,甚至私人铸币,货币价值则取决於其中的含铜量,含铜量愈高,货币的价值愈高。

    秦始皇因各地币制紊乱,遂废止关东六国原本通行的珠玉、龟贝、银锡等货币,改以黄金為上币,以鎰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為下币,文曰「半两」,直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銖。

    需要注意的是,「半两钱」只是对秦国铜钱的统称,不是指铜钱的实际重量。据《史记平準书》记载,秦钱既重,又轻重不一,故此难以使用,并非一种理想的货币。

    另一方面,「半两钱」圆形方孔的设计,亦非秦始皇首创,班固《汉书食货志下》记载秦钱「质如周钱」,可见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已经有类似的货币设计。

    不过无论如何,圆形方孔的铜钱设计可以用绳索綑绑成串,携带方便,遂成為东亚各国货币的原形。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大力推行重农抑商的措施,他在瑯琊台刻石明白写著:「皇帝之功,劝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其具体措施是把商人和罪犯、奴隶作為首先「謫戍」(充军)的对象,让他们长期地出外远征,并到新征服的荒凉地方开垦,如河套地及桂林、南海等地,使边地得到开发。

    当时秦徭役法规定,首先徵召有罪吏、赘婿及贾人(即商人);其次徵召曾為商贾的人;再其次徵召祖父母或父母曾為商贾的人。此外,富人也得先服徭役,称「发閭右」,最后才徵召贫弱人家,称「发閭左」。

    不过秦始皇并非鄙视商人本身,相反他对某些富商大贾,他仍给予一定的尊重,例如当时有个经营畜牧业的大亨乌氏倮,牲畜多到以山谷為单位来计算数量。秦始皇詔令乌氏倮位与封君同列,按规定时间同诸大臣进宫朝拜。

    另一方面,巴蜀有个名叫「清」的寡妇,其先祖自得到硃砂矿后,竟独揽其利达好几代人,家產也多到不计其数,更以弱女子之身守住先人的家业。秦始皇认為寡妇清是个贞妇,除了对她以客礼相待外,為了表扬她还為她修筑了「女怀清台」。

    据刘宋裴駟《史记集解》引东晋徐广敍述,指在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秦始皇下詔「使黔首自实田」,但对於此詔令的真正意思,史学界眾说纷芸。

    有学者在其著作称,此詔令是指按国家规定数额,让黔首自己设法佔有足额土地,不再保证按规定或阶级授田,并认為这是战国授田制的崩溃,此外更指西汉初年的「名田制」正是「使黔首自实田」政策的延续。

    除此以外,秦始皇三十一年时的粮价高得离奇,米价每石為一千六百钱(平常年份粮价為每石30钱),但该年却没有任何大型自然灾害的记载。由於史料缺乏,故无从得知粮价高昂与「使黔首自实田」的因果关係。

    另一方意见则指,秦始皇不太可能让百姓自行佔有土地,因為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以授田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保证官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而土地原则上是国有的,由国家授田给百姓耕种。

    从控制百姓的角度来说,给予百姓自行佔有土地的自由,即等於削弱自身对百姓的控制力,而控制力一旦削弱,国家就会引发动乱,这恰恰是秦始皇所不愿看到的。

    因此,「使黔首自实田」一句未必指废弃秦国原有的土地制度(国家授田制),土地国有的政策并未根本改变,该詔令可能是要求新近得到授田的百姓,去「充实」从国家领到的土地,努力垦荒,专心农耕,不要弃农经商。

    秦始皇在位期间大兴土木,主要是為了国家的安全和建设,但也给当时百姓带来繁重的徭役负担。

    秦代长城,小点是关东六国建造的长城,大点则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一部分长城,歷代朝廷都以秦长城為蓝本,定期对之进行修復及延长。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始皇派将军蒙恬率领三十万人攻击匈奴,佔据河套。為了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略,秦始皇下令将秦赵燕三国修筑的旧城墙连接起来,从临洮到辽东绵延万里,成為「万里长城」的前身。

    在修筑北方长城的同时,原诸侯国用以「互防」的城墙被拆毁。

    秦长城可大致分為西段和北段。西段起於今甘肃省岷县,循洮河北至临洮县,经定西县向东北至寧夏固原县、甘肃环县、陕西靖边、横山、榆林、神木,然后向北折至今内蒙古托克托南,抵黄河南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