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侠反抗者之一浮壶空间─公孙龙
公孙龙(前320─前250),传说字子秉,中国战国时期赵国人,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名家的代表人物,以「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而著名。
其主要著作為《公孙龙子》,西汉时共有14篇,唐代时分為三卷,北宋时遗失了8篇,到目前只残留6篇,共一卷,保存在明代《道藏》中。
该书流传情况复杂,宋代以后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认為今本《公孙龙子》是晋朝人根据零碎材料编纂起来的,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先秦《公孙龙子》的本来面目。
《公孙龙子》第一章《跡府》描述其生平事迹。第二章《白马论》提出「白马非马」,讨论概念之间相等和包含的关係,和现代集合论思想有共通之处。
第三章《指物论》提出「物莫非指」,讨论现实世界和主观概念的关係。第四章《通辩论》提出「鸡足三」,第五章《坚白论》,提出「离坚白」,讨论的是物体和物体的属性的关係。第六《名实论》。
与公孙龙齐名的是另一名家惠施。
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另有孔子的弟子之一,也叫公孙龙,字子石,比孔子小五十三岁。
传统上唯物主义辩证法观点认為,公孙龙是诡辩学的代表,提出了逻辑学中的「个别」和「一般」之间的相互关係,但把它们之间的区别夸大,割断二者的联繫,是一种形上学的思想体系。
诸子各家普遍认為公孙龙為诡辩,但似乎又无法在辩论中胜出。《公孙龙子》第一章《跡府》记载了孔子的后代孔穿企图驳倒公孙龙但失败的故事。
《庄子、天下篇》称公孙龙「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荀子、不苟篇》中认為君子不看重惠施等名家的辩才,因為其不符合礼。君子并不是无法反驳坚白离的观点,而是不与之辩论。
《荀子、正名篇》认為白马非马论是「此惑於用名以乱实者也」。
《资治通鉴》中记载邹衍认為公孙龙是「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敦,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於是不和公孙龙辩论。
周昌忠《公孙龙子新论》把公孙龙的思想和西方哲学相比较,认為公孙龙「构造了一个相当丰富的关於语言本身的哲学理论」,并不比亚里士多德逊色。
张远山在著作《寓言的密码》中认為,公孙龙开创了中国的理性学派的先河。但诸子百家都未能理解他的观点。
《公孙龙子》:《汉书艺文志》记载了《公孙龙子》14篇,现仅存6篇;其中第一篇《跡府》為后人记述的有关公孙龙的事迹生平。其餘五篇则被公认為公孙龙的作品。
其中《白马论》所提出的「白马非马」论,以及《坚白论》所提出的「离坚白」的两个命题,是公孙龙思想的精华。除去以上两篇,还有《指物论》(讨论事物的概念或名称与事物本身的关係)、《通变论》(讨论运动变化)以及《名实论》(讨论名与实)。
关於為《公孙龙子》注释的书籍,有宋人谢希深注,清人陈澧的《公孙龙子注》和多种近人的注释。
「白马非马」:是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它接近於古希腊哲学中的共相问题。《白马论》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战国时一城有令马匹不得出城。
有一天,赵国平原君的食客公孙龙带著一匹白马正要出城。守门的士兵对他说:「马匹一概不得出城。」
公孙龙心生一计,企图歪曲白马非马的事实,希望说服士兵。
公孙龙说:「白马并不是马。因為白马有两个特徵,一是白色的。二是具有马的外形,但马只有一个特徵,就是具有马的外形。具有两个特徵的白马怎会是只具有一个特徵的马呢?所以白马根本就不是马。」
愚鲁的士兵因无法应对,唯有放行。
公孙龙的论证如下:
白马有两个特徵:1有马的特徵2白色的。而马只有一个特徵:1有马的特徵。因此拥有两种特徵的白马不等同马,所以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是诡辩。他的说法骤眼看上去很有道理,要用两点特徵来定义的事物应该不等同於用一点特徵就能定义的事物。
可是人们一向的想法是「白马是马」,就如同「黑猫是猫」,「女人是人」和「苹果是水果」一样,不可能看了这个故事之后白马就不是马了。
如果公孙龙的理论正确,那岂不是黄狗不是狗、苹果不是水果、甚至黑人、白人、男人、女人和小孩不是人了。究竟问题出现在那裡呢?
从集合论的观点来看。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马的集合。白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白色的马的集合。「白马是马」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
1白马的概念等同於马的概念。即白马的集合和马的集合是相等的。
2白马的概念从属於马的概念。每一匹白马都是一匹马。就是说,白马的集合是马的集合的一个子集。
白马和马的概念是不同的。这个意义上说,「白马非马」。但白马的确是马的子集,亦即白马属於马的一种。所以「白马是马」。公孙龙巧妙利用了「白马是马」这句话的歧义。
「离坚白」。又称坚白石,是中国战国时期名家的一派观点,与合同异相对,代表人物是公孙龙,离坚白即将坚与白两者相分离。
此论说一开始便设问,把「坚、白、石」三分可以吗?公孙龙认為分开就没什麼好讨论了。所以不可,那麼二分可以吗?公孙龙认為可以。
问為什麼?公孙龙回答:石无坚即可得白,如此一来就是二分,石无白即可得坚,如此一来也是二分。(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接著论证道,眼看不到石之坚,只能看到石之白,因此「无坚」(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手摸不到石之白,只能触及石之坚,因此「无白」(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看到白时、感觉不到坚,看不到白时、感觉得到坚,看与不看、结果相离,由此推论「石」之中「坚、白」不相互联繫,故相互分离。(得其白,得其坚,见於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
这种论点具体分析了各种感官对於事物的感受方式的特殊性,认為人们感觉接触到的事物的各个属性,都只能是绝对分离的独立体。
原理─公孙龙设有物体A,该物体有B、C两个性质。如果要讨论B、C其中之一,它们这个性质是A的性质,因此A不可以从B或C中分开。但B和C两者是可以分开的。
常见误解─后来有人认為,公孙龙将感官与感官分离,是错误的论证方法。然而感官与感官表面上相等,但视觉与触觉却是相异,反而正中离坚白的陷阱,并不能反驳公孙龙的论证法。
有人认為离坚白是刻意完全分离一切事物。这是错误的,因「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是至关重要的前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