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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美丽精灵

    草原,数千年来一直都是歌的故乡,酒的海洋。不管哪个民族的人,只要深入草原,你会自觉或不自觉的被这样的环境熏陶。喝酒、唱歌、跳舞、摔跤、赛马,这些能激烈抒发你情感的东西出现在你眼前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的被它感染,继而成为你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草原的魅力。

    因为自然环境的酷烈,游牧民族的性格同样的干柴烈火。因为热情奔放的性格,他们的舞蹈大开大合。因为常年与寒冷斗争,他们把酒当作水喝,不管男女,一样的豪饮狂醉。

    南北朝时期,阴山以北至北极圈,白令海峡至波罗的海,两千几百万平方公里广袤的土地上,游牧民族的总人口不过几百万。行走在如此荒凉的陆地上,有时几个月见不着人烟,只有悠扬的歌声是寂寥日子的唯一陪伴。所以,大凡游牧民族的音乐,总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苍凉、悠扬、恓惶,凄美得令人沉醉。这样的歌声,能让烈火温和,能让爱情成为恒久的思念和优美的旋律。当然,他们的音乐也不全是忧伤,更有激烈的火热。

    斛律苜蓿一首悠扬的牧歌唱罢,诺大的毡帐里,气氛瞬间便活跃起来。丝弦、弹拨、打击、吹奏、手鼓等组成的小型家庭乐队,在众人推杯换盏之间演奏起欢快的背景音乐。这些音乐都是多年来形成的固定格式的曲牌,主要在节庆、婚礼、丰收等日子里用来渲染气氛的。

    踏着音乐的节拍,斛律苜蓿领着她的一众姊妹,来到高欢和司马子如面前。斛律苜蓿站在中间,四名小妾分站两边,其她婢女站在侧后,每人手里捧着一个斟满马奶酒的银碗,眼波流转,笑颜如花,有那么一点嫂嫂调戏小叔子的意思。众女也不说话,直接用歌声替代苍白的语言。

    醇香的美酒、洁白的哈达、美妙的歌声,这是牧人对尊贵客人的最高礼遇。

    他们的歌,他们的舞,很多情况下是随心所欲、随口而出。看见什么唱什么的,但听上去又像是精心排练过的,张口就是那个味道,抬手就是那个感觉。歌声里包含着浓情蜜意,舞姿中孕育着律动的生命。草原儿女,男女老幼,个个都是歌舞方面的天然载体,这是在娘胎里就带着的基因。

    纯银的酒碗举过头顶,尊贵的客人,这是牧人纯洁的友情。

    多情的哈达披上肩颈,远方的客人,这是草原恒久的忠心。

    ……

    金子般的信念,冰晶般的心,纯洁的友谊心连心。

    大青山的石头,流水般的情,醇香的美酒敬亲人。

    ……

    厍狄盛家里的这些花枝招展的女人,一首歌,一碗酒,热情洋溢的敬给每一位客人。散发着乳酸味道的马奶酒下肚后,冒着热气的手扒肉,装在托盘里端了上来。

    主人厍狄盛拿起小刀,切了一块羊肉,起身走到账外,向长生天和大地母亲敬献食物。然后回到帐中坐下,举碗为碰,共同喝了这碗酒。

    接着,秃鹿贵伐和豆地发打头,秃鹿恼亥和尔扥相随,向尊贵的贺六浑、司马子如、厍狄盛表示敬意。高欢、司马子如回敬还礼。双方满饮此碗马奶酒,文娱节目继续进行。

    因为场地狭小,多人舞蹈施展不开。在秃鹿贵伐的一再示意下,阿依尔古丽面向高欢站在地中央,轻轻的将洁白的斗篷脱下递给身后的侍女阿依达,将包着长发的白色纱巾抹下来。

    是的,用“抹”字才能形容阿依尔古丽动作的优雅。就是这个优雅的动作完成以后,第一个展现在高欢眼前的画面,是阿依尔古丽天鹅一样修长,汉白玉一样温润的一抹酥胸和脖颈。然后是高挑的身材,棉柳般的腰身,亚麻色的长发,数十根和珊瑚玛瑙编在一起的小辫子。饱满的脑门儿,直直的鼻梁,红红的嘴唇,雪白的肌肤,海蓝色的眼眸,高挺的胸峰。然后才是金线锁边的白色衣裙,精致的毡靴。再然后是灵动的会说话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她什么也没说,但又像是什么都说了。

    高欢来自21世纪,通过媒体和现实途径见过的各个年代,各种风格的美女不计其数,但此时此刻,他敢手捂良心说,与这位阿依尔古丽相比,曾经的那些美女,只能算是没有内涵的模特。他的瞳孔在迅速收缩,充满年轻血液的老年心脏在剧烈的狂跳。他的内心在呐喊:小精灵,你要弄死老夫吗?!!

    阿依尔古丽当然察觉到了高欢的眼神和尴尬的表情。她没有回避,而是勇敢的迎上去,一双魅惑人心的眼眸仿佛能放出电弧来。然后就那么盯着高欢英俊的面庞不动,双手轻轻敲出节拍,音乐随之响了起来。

    她左腿支撑,右腿弯曲,脚尖点地,双手叉腰,原地半圈转动。或扬首、或低头、或后仰、或前躬,整个身体就是千变万化的各种大大小小的S形。眼神始终与高欢对视,舞蹈就在这样暧昧的气氛中一点一点的展开。

    精灵一样舞动的过程中,乐队里的其他乐器骤然停顿,只留下手鼓激烈的鼓点声响彻大帐。阿依尔古丽左手托腮,右手斜四十五度向上,以一个特别妩媚的姿势,随着鼓点旋转,像陀螺,想旋风。

    老高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上辈子什么艺术形式没见过?可就是被眼前简陋的场地,简陋的乐队伴奏下的,富有灵魂般的阿依尔古丽的舞蹈深深吸引。这大概就是“色鬼眼里出美女,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

    舞蹈结束后,阿伊尔古丽捧起银色的酒碗打头,其她九女各自捧着一条哈达,成雁字队形走到高欢、司马子如、厍狄盛面前,齐刷刷的单膝点地致意。特别是阿依尔古丽,红扑扑的俏脸扬起,秋水般的眼眸,大胆且火辣的看着满脑门热汗的高欢。

    色心澎湃的司马子如和贼心不死的厍狄盛,见到如此绝色,也难免心猿意马。只可惜,美人儿只钟情于臭不要脸的高欢,他俩只有眼馋的份。

    阿依尔古丽樱唇轻起,一曲深情的且撩拨人心的情歌随即飘荡在温暖的毡帐。阿依尔古丽主唱,九名少女伴唱,歌声颇为自然的形成和弦,委婉而清澈。

    多情的人啊,

    停下你匆忙的脚步,

    喝一碗醇香的美酒。

    心上的人啊,

    停下你匆忙的脚步,

    听一首悠扬的情歌。

    温暖的毡帐是你停留的驿站,

    多情的草原让你恒久的留守。

    啊……呵……伊……

    牵妹的手,到天尽头,

    啊……呵……伊……

    牵哥的手,到天尽头。

    到这里,伴歌停顿,只有阿依尔古丽般的嗓音独自出现。整个旋律就一个“呜”字,千回百转,无穷无尽。就是这个没有内容的虚字,却唱出了所有文字都难以表达的意境。在场的每个人,随着这由弱渐强、由强转弱的优美旋律,进入蓝天、白云、绿草、鹰击长空,万马奔腾,青年男女追逐调情的唯美场面,然后是五彩斑斓的梦的意境……

    歌声落下,阿依尔古丽将银碗高高举过头顶,给高欢敬上一碗美酒。接着,众女手中的哈达也飘挂在高欢、司马子如、厍狄盛的脖子上。

    高欢老怀大慰的接过酒碗,按照游牧民族的礼节,用无名指蘸酒,敬天、敬地、敬祖先,然后畅快的一饮而尽。别看这个小小的举动,瞬间拉近了他与蠕蠕人心理上的距离。他把酒碗递还给阿伊尔,忽听她浓情蜜意,用略带怪异口音的汉语说:“阿欢哥哥,您也唱一曲,好吗?”

    高欢差点被这一声含糖量极高的“阿欢哥哥”叫的酥软在地上。太甜了!老夫的心脏实在受不了了!刚刚凭着毅力强强稳定下来的情绪,被这小精灵一撩拨,又高昂的一塌糊涂了。

    “是啊是啊,请阿欢哥哥也唱一曲吧。”九名少女唧唧喳喳的应和道。

    几位首领也纷纷说:“贺六浑·高,唱一个,我们喝五碗。”

    厍狄盛和司马子如只听过高欢说书讲故事,还从来没有听他唱过歌。听众人邀请,也跟着起哄,要高欢来一首助兴的酒歌。

    斛律苜蓿见高欢想推辞,便趴在他耳边,暧昧的说了一句只有他俩人才能听到的话:“唱一首,今晚嫂子陪你睡。”说完,一双大眼睛波光粼粼的看着一脸惊恐万状,表情像被鬼卡住咽喉一样的高欢发笑,而且笑得诡异。

    高欢偷偷看了一眼厍狄盛,见他恍若未知,这才放下心来。再看斛律苜蓿这位敕勒大洋马,还在对他挤眉弄眼,不得不答应唱一首。

    唱什么呢?就来首《鸿雁》吧。这是他上辈子百听不厌、百唱不厌的歌。于是,他示意十位女孩子入座。回忆了一下歌词,微闭着眼睛,仿佛回到千年以后。

    当他唱完第一段歌词,伴奏的乐手也找好了音准,明白了旋律,音乐随之响起。与此同时,阿依尔古丽也款款起身,随着音乐翩翩起舞。这妮子,真的是上天赐下的草原精灵!

    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北归还,带上我的思念,歌声远,琴声颤,草原上春意暖。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高欢的嗓音本就浑厚低沉,他又刻意进行了沙哑的技术处理,一首《鸿雁》唱完,毡帐里居然出现了片刻的安静。他自己也沉浸在对另一个世界的思念中。正因为回想起过往的岁月,回想起上辈子的点点滴滴,他的情绪才有些萧索,眼神才有些迷茫,歌声才那么深情,那么忧伤,那么绕梁三匝,回味无穷。

    他的歌声,不仅感染了自己,也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事实上,在场的每一位都有背井离乡的经历,生活苦难的悲伤。两位首领和他们的子女、族人,现在还处在生死存亡的边缘。厍狄盛的妻子斛律苜蓿是敕勒人,在鲜卑人和蠕蠕人面前,他们同样是被奴役的民族。厍狄盛的四位侍妾也都来自悲苦的家庭,命运不言而喻。如果这些人当中还有人心情不错的话,那只有厍狄盛和司马子如了。

    阿依尔古丽一双明眸像是蓄满了氤氲水雾,看向高欢的眼神真的是饱含浓情蜜意。如果说先前那些变化多端的表情是为了部落的生存装出来的,此刻的她,是发自内心对眼前这个英俊潇洒的男人生出了好奇心。

    眼下,阿哈、啊嘎(哥哥、姐姐)和族人还处在危险当中。已经逃出魔掌的族人,寄人篱下也就算了,而且身无分文。这些天,阿布(爸爸)将部落面临的生死抉择和下一步打算,全部向她分说清楚,反复陈述利害,希望她能为了部落渡过眼前的难关,做出牺牲。

    少女的梦,是粉色的梦。残酷的现实,让她不得不放弃梦想,选择牺牲。

    放下少女的矜持,承担起拯救族人的重任。为此,她精心打扮,毅然决然的跟着父亲来到军马场主人的大帐。她想好了,为了阿布、为了阿哈、啊嘎和更多的族人,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她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即便阿布将她送给一位牛面人身的男人,她也要睁着眼睛嫁给他。

    可真正进入毡帐之后,她发现这个男人,不仅不是牛面人身的怪物,也不是色令智昏的臭男人。而是一位身材挺拔,英气逼人的青年才俊。他看向所有女孩子的眼神是纯净的,平等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怜惜。

    自己的容貌身材自己当然知道,所有目睹过自己真容的男性,有几个不是火辣辣的,恨不能一口将自己吞得毛都不剩?然而,当自己在他面前现出真容时,他同样惊得差点掉了下巴。只是,他的眼神不是那种雄性的亵渎,而是惊若仙女般的欣赏;不是贪婪的占有欲望,而是视若珍宝般的珍惜;不是对待侍寝女仆的轻蔑,而是对身边情人的爱怜。他的表情,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腼腆。明明喜欢看自己,却故意回避自己的眼波。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正当阿依尔古丽心潮起伏的不能自已的时候,忽听斛律苜蓿第一个带头鼓掌。接着,众人都从歌声营造的忧伤氛围中清醒过来,对高欢的深情歌唱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由衷的赞叹,绝不是敷衍的应酬。特别是斛律苜蓿,当着众人的面,眼泪汪汪的来到高欢面前,挺着雄伟的胸部把高欢搂进怀里,并在他脸颊上来了一个响亮的亲吻。她是被这首略带忧伤的歌声感染了,歌声勾起了她某些回忆。

    ……

    夜静了,老狗的吠叫声不是草原上唯一的声源。因为司马子如和侍寝女奴浪叫声同样刺耳。

    夜深了,毡帐里,油灯下,看着熟睡中的英俊面庞,阿依尔古丽的心情无比的复杂。

    刚刚返回家准备洗漱的阿依尔古丽,忽然听见阿布的叫门声。

    “阿布,有事吗?”阿依尔古丽问。

    秃鹿贵伐小声说:“阿依尔,我的女儿,你怎么不留在贺六浑的毡帐?”

    阿依尔古丽不明白阿布为何这么问,小声回答道:“是他让我们回来的!”

    秃鹿贵伐说:“他让回来你就回来?你已经是他的人了,送出去的礼物可以收回来吗?阿依尔,我的宝贝女儿,阿布知道你委屈。可为了你生死不明的阿哈、阿嘎,为了整个部落的生存,只能委屈你了。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手里没有其他保障,只有你们十个女孩子才能为部落换得一线生机。如果那贺六浑翻脸不认账,我们立刻就会成为无圈的羔羊,丧家的猎犬。”

    “为什么?”阿依尔古丽没听明白。

    “因为我们身处魏国,连命都不是我们自己的。他们若想杀害我们,理由都不用找。”

    “他为什么要杀我们?”阿依尔古丽认为,已成事实的结果不能反悔。

    “要想知道他为什么可能反悔,首先必须知道他为什么要救我们。这个问题阿布一直没有想清楚,所以才不得不委屈我的宝贝女儿。”秃鹿贵伐到目前为止依然一头雾水,确实不明白高欢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中午刚一见面,他就感觉这个年轻人沉稳有度,不疾不徐。自己这个部落首领根本不在他眼里。不是小觑轻视,而是焦点根本不在自己身上。当自己提出要将阿依尔送给他做侍妾,他并不愿意接受。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帮助,另有目的。那么他真正目的是什么?老秃鹿一下午百思不得其解。

    种种迹象证明,他的目的确实不在女人身上。如果今晚不将生米煮成熟饭,明日酒醒之后他反悔了,不愿意出兵帮助自己救人,一切都完了。毕竟出兵救人会有死伤,没有更大的利益诱惑,他凭什么要这么做?

    阿依尔古丽必须立刻马上返回去,把生米煮成熟饭。即便他不认账,自己也算做过最大的努力了,听天由命吧。

    就这样,阿依尔古丽沐浴更衣,香喷喷的处子之身,着一身白衣白靴白斗篷,灵狐一样钻进高欢的毡包。摇曳的灯光下,映入眼帘的是睡的像条老狼似的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