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仙
牧傲铁也点头表示认可。
意见一致,都没有什么异议,立刻转身寻摸,看往哪边走。
在逛之前,庾庆指着小黑的一双赤脚,“你脚不硌吗?人家鞋子穿在脚上,你鞋子怎么总穿在后腰上?这是在外面,不是在家里,你不要面子,给我们留点脸面好不好?”
海岛边的礁石确实不是什么平整地,对正常人来说,硌脚是肯定的。
然而小黑脚指头翘了翘,似乎没什么感觉,关键可能是从小不穿鞋习惯了。
他的鞋子也的确是总挂在后背的腰带上,拎在手上不方便,挂在前面又碍事,只能是挂在后面,鞋筒往腰带上一别一拉就行了。
南竹也赶紧拍了下小黑的脑袋,“穿上,赶紧的,快穿上。”
小黑这个时候倒是听话,嗯了声,立马从后背扯了鞋子下来,就要往脚上套。
南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拉住他,“我的小祖宗,不求你把脚洗干净,你起码把脚上沙子给拍一拍行不行?你穿进去的不难过,我看的难过。”边说边单膝跪地,抓了小黑的小脚丫子帮他拍干净,帮他穿鞋,嘴里也是一贯的唠叨,“我这哪是来办事的,我是来给你做保姆的。”
鞋子穿好了,小黑双脚明显在鞋子里别扭着。
一行就此在海岛上游逛。
这里的光线还算好一点,大概像是天蒙蒙亮时的光景,看不远,也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不像那边迷雾深处。
和外界还是天亮有关,一旦天黑,此地恐怕真是个伸手不见五指。
一行绕小岛转了半圈,见这小岛确实不大,也没什么看头,遂爬到了岛上最高处,准备进客栈坐坐。结果到了客栈外一看,发现生意还挺好的样子,每张桌子都坐了人,载他们来的千里郎也在客栈里喝酒。
师兄弟三人觉得还是回避一下的合适,遂又转身下了山顶,直奔隔壁更大的一座岛。
两岛之间有一座木桥相连,几人上了桥,脚下踩的咯吱响个不停,忽又见光明的那一边驶来了一艘高舷大船,不知要往哪座岛停靠。
来这里的也并不都是搭乘飞骑来的,不过也不太可能是从大的陆地来的客船,距离太远,坐船实在是太耗时间,除非是货船,毕竟这边岛上做买卖的也需要各种补给物资,或者经由此地往海市中转物资。
哗!一阵崩破声响起。
几人迅速偏头看去,只见南竹半个身子已经到了桥下,双手及时撑住了两边,才没有掉下去,又迅速弹身飞了起来。
落回桥面,嘴里忍不住骂骂咧咧,“妈的,这桥板都朽了,多久没置换过了。”
居然把桥压穿了,庾庆和牧傲铁忍俊不禁,咧嘴笑。
小黑却指着南竹说了实话,“胖叔,你太胖了,太重。”
南竹直接照他脑袋上赏了一巴掌,“你小孩子懂什么?”
一个小插曲,几人继续前行,不过都小心了很多,也确实发现如南竹所言,桥板朽了。
到了隔壁岛上,几人又转了小半圈,感觉这边的海岛似乎都一样,都是光秃秃不长植物的,看来看去都那样,没什么看头,遂又爬到了山顶的客栈。
见这一家没什么人,几人也就走了进去,准备坐一坐,探一探。
店里伙计立刻跑了过来接待,满脸堆笑,“客官,里面请,是想坐里面,还是中间,还是靠窗,或是楼上?”
堂内还有三桌客人,也都盯着刚进来的庾庆等人打量了一下。
南竹问了声,“楼上有人吗?”
伙计笑道:“有一桌客。”
南竹抬了抬下巴,示意去楼上,伙计立刻领了他们上去。
点菜的时候,一看墙上挂的菜品牌子上的标价,好家伙,陆地上普通人吃的蔬菜,每一样在这里都贵的吓人,带叶子的青蔬最便宜的也得一千两以上,本地产的一些带灵气的海鲜差不多也就这价了。
点菜的师兄弟三人面对墙壁上的牌子都不吭声了。
庾庆忽冒出一句,“这顿谁请?”
南竹立马转身了,指向了桌旁的小黑,“别乱踩凳子!”边说边走了过去。
牧傲铁也立马转身回去了。
庾庆回头瞅了眼,心里暗骂小人,最终也没办法,还是硬着头皮点了,手指着说道:“素炒萝卜,地瓜丝,香辣大头菜,嗯,就这样吧。”
点的都是在海运的时候很容易保存的菜,说白了就是便宜。
没办法,他是真的没什么钱了。从金墟回来时,是搞了五百多万两没错,问题是吴黑知道他们有这笔钱,后来凑那两千万利息的时候,不好让吴黑多出的,所以一下就把那五百多万两花的差不多了。
加之铁妙青离开时,他多少也给了笔钱,剩下的没了多少,几人搭乘飞骑来的路费又花了差不多二十万两,他身上真没了多少钱,总共也就剩了个三十万两的样子。
三十万两在世俗是一笔巨资,在修行界真的不够花,尤其是跑到这种地方。
回去的路费大概又得要个二十万的样子,剩下的如果不省着点花,在此期间的衣食住行开销都未必够,难道要在海市打劫不成?那可是妖界中枢。
要饭倒是个办法,然年轻人不要面子的吗?关键要饭人家也未必会给,何况他探花郎的名声。
他也不是在乎探花郎的名声,而是一旦传出去,人家立马就知道是他,万一传到某些人的耳朵里,譬如闻馨之类的,让人知道他混到了要饭的地步,让他情何以堪?
所以点菜时不得不开始做了节约,然这三样菜看标价也还是得要一千多两。
伙计略怔,大概明白了点什么,在这里迎来送往的,有些事情也算是见得多,微微一笑后,又试着问道:“要喝点什么吗?”
庾庆:“就是歇个脚随便坐坐,来壶茶水就行了。”
“好嘞,您慢坐稍等,马上就好。”伙计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便告退了。
庾庆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了回去坐下。
“哼。”南竹冷哼一声,“真有你的,跑到这里来请我们吃萝卜和地瓜。”
庾庆看了看不远处那桌客人,压低了声音道:“吵什么吵?不知道隔墙有耳吗?想吃别的也行,我丑话说在前面,一旦我身上钱不够花了,你们身上的钱得拿出来共渡难关。”
当初这俩家伙一人给了十万两的,肯定还有不少余数。
“哼。”牧傲铁亦是一声冷哼。
南竹瞪眼,“你搞清楚点,是你连累了我们,是我们救了你,到了这个时候,你还让我们掏钱,你良心被狗吃了吗?”
庾庆沉声道:“我让你们救了吗?谁让你们多管闲事的?你们不插手,我就算变那样了,现在还不得照样来找那个什么。重要的是,我若清醒着,肯定能多带出不少钱,怎会弄得如此窘迫,你看你们干的好事,还有脸说?”
牧傲铁听不下去了,“狼心狗肺!”
庾庆当即朝他伸手了,“是,你不狼心狗肺,你有良心倒是掏钱呐!”
掏钱?牧傲铁偏头看向了一旁,表达了态度,这不可能!
庾庆亦冷哼,“爱吃不吃,不高兴随便你们去哪,有种别跟着我。”
南、牧二人沉着一张脸不吭声了,虽然不高兴,但跟还是要跟一起的,不然回去的路费岂不是要自己掏?
其它事都好说,就是不能谈钱,一旦事情到了要谁掏钱的地步,师兄弟之间立马就得翻脸。
小黑独占一方,板凳下晃荡着双脚,鞋子又蹬掉了,一手拿一支筷子在那哒哒敲的有劲,不知人生疾苦。
这时,不远处一桌的几人起身了,从这边走过时,才让气不顺的师兄弟三人装作了若无其事的样子。
下面伙计送客的声音响起,旋即又有上楼的声音,是伙计提着茶壶上来了。
伙计脸上依旧是满脸热情笑容,亲自给三大一小斟茶倒水。
倒到庾庆跟前的茶盏时,庾庆客气着伸手碰杯,示意可以了。
提平壶嘴的伙计却是目光略怔,明显盯住了庾庆食指上戴的戒指,正是吴黑送给他的那枚戒指,离开了幽角埠后就戴在了手指上。
目的也简单,戴在明处比藏在暗处好,万一被那大力士的妹妹看到了呢?或者碰到了懂的人,自然就有了线索。
伙计的反应令师兄弟三人一愣,迅速互相看了眼。
庾庆当即亮了戒面给伙计看,试探着问道:“何故盯着在下的戒指看?”
伙计忙欠身赔礼道:“抱歉抱歉,客官,小的绝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就是觉得这戒指眼熟,以前似乎看到过同样的。”
此话一出,反倒是把师兄弟三人给撩拨的差点站了起来,不是吧,一来就有了线索不成?
又都不得不控制住了情绪,尽量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
庾庆乐呵呵试探道:“我这戒指款式也算是比较特别,居然还有同样的,你哪里看到的?”
伙计:“没别的地方,就在店内,大概是几年前见过一位客人手上戴过。”说着又继续给其他人倒茶。
庾庆哪能放过,立马表示怀疑,“这戒指虽特别,还不至于特别到过目难忘吧?一位客人手上戴过的戒指,过了几年,你居然还能记住,未免有些不可思议。”
伙计笑回,“别的客人未必能记住,那次还真是记住了。没办法,那位客官的手指很漂亮,至今为止,小的还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手指,戒指配在那手指上太显眼了,小的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故而记下了。
小的还记得那天外面下着大雨呢,她独自一人披着一袭斗篷从雨里慢慢走进小店的,哪怕在雨中也不失一种特别的优雅从容,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