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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合写论文】

    热力学,或者叫热动力学,这个名词对于4年的焦耳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东西。

    事实上,即便没有马哨,这个词也将在三年之后逐渐取代“热动说”,成为一个学科更加正式的称呼。

    围绕着热力学第一定律,两人又进行了很多讨论。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插不上话,不论是梅奥医生,还是焦耳的夫人,又或者是乱发……马哨和焦耳讨论的内容,对他们而言都是近乎天书。

    “势能?”焦耳又从马哨嘴里听到一个新名词。

    马哨随手拿起一个酒杯,解释说:“所谓势能,就是储存在一个系统内的能量。比如说我手里的这个酒杯,尽管它现在是静止的,但毫无疑问,只要我松手,它立刻就会获得动能。”

    “从能量转化的角度来说,它的动能从哪来呢?显然,它仅仅因为与地球的相对位置而拥有一种潜在的能量,这种能量,我称之为势能。”

    “势能,势能……”焦耳念了几遍,随即不禁赞叹道,“哦,这真是个巧妙的说法!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我当初能借助这个概念来解释我的实验,估计就不会被那么多人怀疑了。”

    说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你绝对不知道,去年在牛津的科学促进会,有多少人怀疑我的实验,包括法拉第先生。”

    停顿了一下,他又道:“最相信我的是威廉·汤姆森,不过……他其实也不是很相信。”

    “威廉·汤姆森?”马哨一怔。

    “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焦耳笑了笑,“不过这也很正常,虽然他很年轻,但在学术界可比我厉害多了,两年前他就成为了格拉斯哥大学的教授——那时他才二十二岁。”

    马哨当然听过威廉·汤姆森的名字,不过愣了一会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谁。

    之所以要愣一会,主要是因为“威廉·汤姆森”这个名字属实有点烂大街,放到中国基本属于李明、张伟一类,再出名的人物也撑不起这种名字。

    而且焦耳口中的这个威廉·汤姆森,还有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绝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个名字。

    开尔文。

    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开尔文男爵,那个热力学温标,以及名场面“物理学大厦上的两朵乌云”的主角。

    开尔文这个名字是源于他的爵位,这就像是诸葛亮常被称为“武侯”一样。

    当然,现在开尔文还没有这个名字。

    现在的他,还只是个冉冉升起的物理学新星,而非那个功成名就的开尔文男爵。

    马哨对开尔文的经历也是了解的,事实上,开尔文就是他计划中的下一个目标。

    他点头说:“是的,我确实听说过他,虽然他的名字有点太寻常了。尽管我在美国没有机会进入学术界,但我一直非常关注学术界的消息。”

    “在我看来,开……威廉·汤姆森也是一个天才,就像你一样,焦耳。”

    焦耳有点不好意思:“这太夸张了,我只是物理学爱好者,一个忙于生意的啤酒厂主,汤姆森则是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

    “英雄不问出处。”马哨说,“我相信历史会给出公正的评价,未来的人们,一定把你当做杰出的科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这句话着实说到焦耳的心坎里了。

    焦耳对科学一直抱有强烈的热爱,只可惜父亲要求他接管家族生意,因此他不得不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商业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像威廉·汤姆森那样,去做一个大学教授和职业的物理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没有哪个啤酒厂主会名留青史。

    焦耳看了看空酒杯,然后说道:“其实这些话可能更适合你,马哨,你才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天才。”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你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居然可以将物理学钻研到这种程度……我想,在你面前,欧洲的任何科学家都不得不汗颜。”

    马哨说:“我的处境其实还不错,毕竟我好歹是一个大部落的酋长。”

    “能和我说说你的部落吗?”焦耳不禁说道,“我没去过美国,对印第安人更是几乎一无所知。”

    “当然。”马哨点头,“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说法,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美洲原住民,而不是印度人,这是哥伦布的错误。尽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自己都习惯了这个称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错误能得到纠正。”

    “理应如此。”焦耳说。

    马哨:“具体而言,我属于一个叫做阿帕奇的部落……”

    他为焦耳介绍起了自己的部落。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对于远在天边的人,好感总是容易产生。就像两千年前,相隔万里的罗马帝国与汉帝国,都在各自的记载里大肆夸奖彼此,尽管他们根本不了解彼此。

    何况还有美国人的因素,对于给美国人带来不自在的一群陌生人,英国人无疑更容易产生好感。

    因此,在马哨的有意引导下,焦耳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好感很快就盖过了偏见。

    “你让所有儿童都进入学校读书?这可真是了不起。”焦耳说,“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敢再认为美洲原住民是野蛮人了。”

    马哨微微一叹:“只是眠熊城而已,甚至不是整个阿帕奇。美洲原住民的状况并不会因此改善多少,事实上原住民几乎在走向灭绝,由于病菌和美国人的侵略,我们的人口比三百年前少了90%以上。”

    “病菌?”焦耳没听明白。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细菌的致病性并不清楚,虽然也不是一无所知,但除了个别生物学家有一些假说之外,绝大多数人对此尚无认知。

    焦耳对生物学没什么了解,因此当听说这个词的时候,他不禁感到迷惑。

    马哨:“我认为疾病是由细菌导致的,那些微小的生物,很多就像毒虫一样。当欧洲人来到美洲,欧亚大陆的细菌也一并抵达美洲,为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因此频繁遭遇大瘟疫。”

    焦耳琢磨了一会。

    细菌致病并不是很难理解,但作为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他很快就察觉到了一个可能的漏洞:“可是,按照这种说法,美洲的细菌应该也会进入欧洲才对?”

    “是的,但双方输出的细菌并不对等,甚至相差悬殊。”马哨缓缓说道。

    “欧洲、亚洲、非洲三块大陆连为一体,而美洲则是孤立的。”

    “而且欧亚大陆有大量的可驯化动物,因此欧洲人携带着更多的细菌,也对细菌有着更强大的抵抗能力,所以在这场细菌交换中,美洲原住民完全落入了下风……”

    马哨补充道:“所谓抵抗能力,也就是类似牛痘。很多瘟疫,人得过之后便不会再得,毫无疑问,更多的瘟疫也意味着更强的抵抗力。”

    听着这番叙述,焦耳不禁陷入沉思。

    片刻之后,他说:“虽然我不懂生物,但我觉得你说的这些在生物领域或许能引起很大反响。”

    马哨:“我确实打算将我的许多想法,整理成论文发表。在美国我没有这个机会,来到英国应该可以试试。”

    焦耳听了,当即说道:“至少在物理这个领域,我绝对愿意帮助你,你对我启发很大。”

    “你对我也启发很大。”马哨微笑,“正是你过去几年的研究,引发了我的这些思考。”

    焦耳犹豫了一下:“我们也许可以尝试合写一篇论文,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马哨说的是实话。尽管他知晓的知识远比焦耳更多,但都不是他的原创。

    归根结底,在物理领域,他还是个学生。

    对于一个物理学生而言,能和焦耳合写论文,当然是一种荣幸。

    抛开这种情怀,与焦耳合写论文也是一个更稳妥的选择。

    对马哨来说,焦耳现在的学术地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既不是太高以致攀附不起,又不是太低以致帮不上忙。

    所以最开始,他就打算先和焦耳合作一篇论文。

    “论文的题目就叫做《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的守恒与转化》,你觉得怎么样?”马哨问。

    “非常棒。”焦耳毫不犹豫地说道。

    他当然也非常乐意,毕竟这无疑将是个重要成果,一门新学科的开端。

    两人一直聊到晚上,并且焦耳邀请马哨几人住下。

    马哨欣然应允。

    焦耳作为一个富有的啤酒厂主,别墅里房间也多,住几个客人绰绰有余。

    第二天,两人便开始合写论文,马哨负责阐述理论,将有关热力学第一定律的所有内容系统总结。

    焦耳则负责实验部分,他本来就是搞这方面的,已经做过上百个关于能量守恒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