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第六章》
南卡尔加里的天气温暖湿润,时人常说,如果没有肆虐猖獗的盗匪,那儿毫无疑问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金山宝地。彭易之骑着他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那是匹棕色的小母马,他取名为“达尔维斯塔”——准确的说,这个富有希罗世界气息的名字是乔伊斯身边的老侍卫帮彭易之选出来的。据老侍卫所言,那是著名的法师流派“群星学派”历史上一个很厉害的女术士的名字,彭易之喜欢这些玄幻的传说,即使他未曾亲眼见过。他笃信这样带着魔法气息的名字能给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今后将要与之并肩作战的伙伴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跑的更快,跑得更远,带他去到那些未知的世界,去到那地图未曾标注过的地方。
距离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还有一段距离时,彭易之就清楚地看到了有一个洛溪团的老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那老兵从乡间小路的树丛中窜出,活像一只刺猬一般,身上的罩袍扎满了野草,只有腰间的佩剑剑格在秋日的艳阳下闪烁着一点儿摄人心魄的光。骑行在彭易之右前侧的副官努力让他稍显肥胖的身躯在策马急停时保持平衡,尽量维持自己语调的平缓,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拦住我们?现在什么情况?”
老兵机警的四下看了看,凑上前来,对刘峻辰说:“请您务必小心,副官,他们还在附近。”
“他们?”刘峻辰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打劫农庄的那批马匪?”
“一点儿也没错,正是这批人。”老兵接过话茬,同时他的目光并没有从自己后方的农庄方向挪开。“现在正在北面不远处的树林当中因为分赃不均而争执不休,也许呆了得有两个钟头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柯蒂斯堡来的兵队。”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勇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或者说他们是一帮非常单纯的傻瓜。”格里芬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要换做是我,打家劫舍之后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骑士从来不打家劫舍,格里芬爵士。”刘峻辰说着,环视了一下身后的人马,“共谁哦,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有多少匹马?穿的什么样的铠甲?”
“大约二十多人,和我们的人数...”老兵伸了伸脖子,看向刘峻辰身后的骑兵,“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五个人骑着马,拿枪拿剑的都有,也有长弓手,其中一半的人穿着板甲胸甲和链甲,另外一半人穿的是软甲。但是没有看到有穿着全身板甲的难缠角色,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以马匪而言,这些人的装备实在很不错,果然是被人资助着的匪徒。”格里芬点评道,“如果每一股马匪都是这身行头,卡尔加里恐怕就得换一个国王了。”
“怎么说,副官?”彭易之勒住缰绳,眼神中写满了期待和战斗的欲望。
“别急着去送死,年轻人。”刘峻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回头看了看老兵们。“十六个少年兵,六个老兵,外带两个副官。凑上先前在这里的两个洛溪团,我们这里一共二十六个人。”
彭易之可以看见副官紧抿着的嘴唇,以及他厚重的黑色洛溪团罩袍下掩藏着的慎重和缜密:自打来到希罗之后,刘峻辰还是一直穿着他那件已经显得有些陈旧的黑色罩袍,对他而言,那并不仅仅是罩在战甲外面的衣服,那更多的是一种近似于朝圣者对于圣像顶礼膜拜一般的信仰。刘峻辰当了七年阿格尼的副官,那资历并不是小孩子之间的玩笑,从阿格尼还在南海道的滩涂上和海寇拼短刀时开始,他就默默地在身后为阿格尼筹划好了一切,他的谨慎不无道理。
“是的,副官。”彭易之收敛起了他那份属于年轻人的锐利和锋芒,简短有力的回答了刘峻辰。
“见回组的将士!”为了防止格里芬听得明白,刘峻辰换回了维桑语,大声问身后的士兵们。“你们可曾还记得,和陈生团长一起在南海道和山阳道的密林中追剿马匪的岁月?可曾还记得与他一起并肩在北境为国浴血奋战?”
“我们记得!”士兵们铿锵的回答,弄得格里芬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那时的战技,如今可有生疏?”
“没有,副官!”
“好的,我想听的正是这个。”刘峻辰切换回了拉札德尼亚普世语。“阿格尼爵士不在此处,我们可得自己想点办法。格里芬爵士,我计划让老兵带新兵五人一组左右包抄突然发动袭击,其余的人,他们将在战斗打响的时刻从正面发动冲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打算让您和两个士兵策马搜索落单和溃逃的盗匪,您觉得可行?”说罢,刘峻辰转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格里芬。
“不,我决定加入正面冲击的那一组。”格里芬爵士拉开了他的北卡尔加里样式护鼻盔的十字护鼻,昂起了头颅。“危险性低下的工作,您还是另寻高就;你们总是喜欢照顾我,显得我好像是个外人,我可不喜欢这样。”
“不错,很有精神。”刘峻辰笑了一下,“如您所愿,机动搜索的工作我交给别人来做。”
彭易之和艾能奇被编组在正面冲击的战斗部分,为了保持安静不至于打草惊蛇,他们在农庄南侧安置好马匹之后,便步行前进来到了马匪们分赃的树林之中。在成为见回组之前,艾能奇原本在南池道热带雨林中靠着打猎为生,准确的说,维桑并没有像卡尔加里王国一样有着针对盗猎者的律法,共和国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给予人们的馈赠。艾能奇在山林中追猎野猪和獐鹿,时节不好的时候就打些野兔,当他渴了,就从扁担藤的断口处汲取树木的汁液解渴,当他饿了,就采取小熊果或别的果子充饥,或者更简单直接一些在树林中点起一处篝火,就地料理刚刚捕获的猎物。山林中的一切都好像他的生身父母,他对山林并不感到陌生。
所以他知道,该如何在这样一个地方隐藏自己的脚步,用不引人注意的脚步掩藏自己的铠甲甲片碰撞的声音,迅捷的接近自己的猎物。远远地,他就看到了有一颗硕大的光头在阳光下的林地中跳动,它的主人是个不修边幅的壮汉,裸着上半身,汗水弄得他的皮肤亮晶晶的——他叉着腰,像是在激动地训斥一个下属。在那一刻艾能奇突然想起了秃瓢,秃瓢每次训练之后,那颗大光头都会因为汗渍而油光锃亮——但这颗光头上还留有些许的残发,以及一个巨大到隔着几十米远的林地都能让艾能奇注意到的伤疤。这和秃瓢截然不同,艾能奇放下心来。
跟随着其他队员的步调,彭易之把自己的长剑抽出来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他的身材比矮小的艾能奇更高大些,臂展也更长,他用的是双手长剑,并没有配盾——这一身板链复合甲让他有了不用配盾的自信心,而并不那么高大的艾能奇拿着一柄单手刺剑和一面扇形盾。彭易之目不转睛的看着身着噪音较小的软甲衣的洛溪团老兵从东西两个方向包抄了过去,这些老兵跟随阿格尼·柯蒂斯多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知道如何在不同湿度的林地中用何种步伐行军而不至于发出噪音,知道如何互相配合以捕捉进攻的时机,在这方面的技艺他们并不亚于在南池道山林中长大的艾能奇,而这些正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你一会可别又被吓哭了,”彭易之捏着嗓子轻声逗弄艾能奇,“听人说,你之前在进攻的时候吓到鼻涕都出来了。”
“你可快把嘴闭上吧,北陆佬。”艾能奇同样小声却又不甘示弱,“我绝不可能比你更怂。”
在左右两侧的老兵突然站了起来对林地中的二十多个身影拉开第一箭的时候,艾能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第一箭穿空而出,射穿了一名匪徒的板甲胸甲,好像只不过是棉布做的那般。他早就听说过洛溪团的老兵喜欢用重型紫衫木弓箭以夸耀他们的膂力,喜欢把箭头磨的像锥子一样尖锐再涂上粪便或泥土,那样射出的箭,蒙鸠依人的重装步兵所拥有的最厚的札甲都防不住,今日看来果然如此。那名矮个子的绑匪被射的摔进了他同伴的人堆当中,随即,老兵们放了第二轮箭。
“为了柯蒂斯堡!”格里芬·达勒爵士双手持剑,把他的盾牌背在身后,首当其冲的高声疾呼,越出草丛冲了出去。“为了柯蒂斯堡!”众人呐喊着,冲向林中的马匪。马匪们完全在彭易之意料之内的大吃一惊,手忙脚乱的起身拿出自己的兵器。在相当接近的距离下,洛溪团老兵两轮精准的齐射放倒了几乎有八九个马匪,其中一箭当胸射穿了一名没有穿胸甲的匪徒的肺,他倒在地上,嘴里吐出粉红的血泡,呼叫的声音因为肺部被开了一个洞也变得分外凄惨。马匪们大骇之下不得以用怪叫声来壮胆,可惜正面冲击的士兵们转眼就闪到了他们面前。
彭易之自从一开始就瞄准了那个不穿衣服的光头劫匪,他穿着甲胄,在林地中喘着气一路飞奔,最后用力的从地上奋力一蹬,跳起来连同自己的身体重量一起把他那柄双手长剑恶狠狠的抡向那个闪闪发亮的脑袋。光头挽剑抵挡,不过彭易之的这一击力道实在是太沉重了,刀刃与刀刃碰撞的时候甚至炸出了一道轻细的火花,而光头自己的剑因为彭易之使得力气过大而被压迫着切割进了光头的肩膀。光头哭嚎着,却又被彭易之一剑攮进了肚肠,再往右大力一拉,满肚的肠子和一股奇怪的臭气就一齐从光头的肚子里迸冒出来,直冲彭易之的鼻子。
“让你他吗出门搞事不穿盔甲!”彭易之大声咆哮着,脖子上因为血脉贲张而青筋毕露,右手用力一拧,把他的剑从光头体内拔出,抡向了下一个匪徒。他欣喜地几乎想要热烈亲吻他的新佩剑,那是和他在北陆的战场上拿着的铁制短剑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精钢打造的刀刃和烤蓝处理过的漂亮剑身处处散发着一股由内而外的杀戮之美,而长剑本身的长度完全可以负荷方才那般的激烈撞击!这意味着什么吗?彭易之心想,这意味着他在战场上终于有了一件值得自己信赖、值得自己托付的可靠伙伴。
树林中的战斗持续了不长时间——他们双方的作战经验差距实在是太过明显。洛溪团的老兵们是维桑王都的门神,而少年兵们也在北陆的血战中积攒了足够的战场智慧,绝不是一帮穿着甲胄的农民可以相提并论的简单角色。被突然袭击打懵了的马匪们几乎当场被杀掉了一半,地上散落着人体的内脏、一滩滩血迹和堆叠的尸体,马匪们一边努力抵御见回组们的冲击一边准备逃跑,刘峻辰见状连忙指挥巡回机动的骑兵追击。这时只听林中一声短促而刺耳的哨响,东北、西北两个方向的密林中有数十匹快马虎跃而出,骑手大多是穿着板甲护胸和护臂的精良战士,但显然,他们和维桑人不是同一边的。
彭易之紧张的双手握着长剑,摆出一个低位起势的迎战姿态。领导这两队骑兵的是一名穿着北卡尔加里样式的全身板甲的“骑士”——如果他也曾有过授封的长剑搭在肩头的话,但他没有戴头盔,只穿了简单的链甲头巾。他高喊着略带些口音的普世语,手持长剑指指点点,直到这些骑兵形成一个圆环,将维桑人和格里芬团团围在中间。陆晴迅速的注意到,他们的人数比自己人更多些,所幸带弓箭的人屈指可数,可事实上装备了长柄兵器的骑兵远远比弓骑兵带来的麻烦更多。他们手中的骑枪在骑士的战马所带来的、巨大的加速冲击之下,维桑人的甲胄和纸片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副长?这是怎么一回事?”艾能奇拿剑的手有些颤抖,他小声问刘峻辰,一边盯着还未有所动作的骑兵们。“我们这是被包围了吗?”
“啊,对啊。”刘峻辰紧张的说。
“安心吧,刘副官,”格里芬·达勒声音略有些颤抖的宣布,“我能把他们统统砍下马来。”
彭易之一直都对格里芬这个大话精没什么好感,但他有时候的行为模式确实让彭易之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有时候勇敢,有时候胆怯,但更多的时候,他只是把自己的心绪掩藏在看似不经意的玩笑话之下,可又有那么些时候彭易之能清晰的感受到这个不正经的人似乎也很可靠。然而眼前的情形已经十分急迫:他们被这股骑兵完全包在了中间,而他们当中有好几名老兵根本没有穿板甲,只穿着防护能力并不优秀的软甲衣——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完全处于步战的状态,维桑人的战马正在南面的森林当中等待着他们的主人。彭易之已经在之前的战斗中充分领教过了骑兵的威力,虽然他接触的大多数骑兵骑的是驯鹿和骆驼:对付骑兵等于对付两个以上的人,除了要应付骑手的迅猛攻击,还要兼顾着自己不会被他的坐骑一蹄子踢到七窍流血。
“放下你们的武器,”穿全身板甲的年轻骑士向他们高声宣布,“宣誓于我,“风暴之主”戴维斯·德雷克爵士,我将饶恕你们斩杀我手下的罪过并放你们一条生路。”
“你他妈早上睡没睡醒?还是说昨天喝花酒把你的脑袋喝成了一坨浆糊?”格里芬大声叫嚣着,“是我落伍了还是你糊涂了,什么时候卡尔加里的律法让马匪都能自封骑士了?”
“是你落伍了。”戴维斯·德雷克简短的回答,“最后问你们一次,投降还是不投降?”
彭易之屏住了呼吸,死死瞪着戴维斯,他已下定决心一旦战斗打响,他就上前把戴维斯连人带马一齐砍了,虽然成功的几率并不高,但在被人打死之前至少得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哪怕是一换一把他干掉也不亏。时间紧迫,已容不得他想的太多。
就在维桑人和格里芬都觉得末日将近的当儿,农庄方向却嘈杂的传来了一阵人喊马嘶,戴维斯不禁警觉的看了看那个方向,却为时已晚:二十多名骑兵从农庄方向前呼后拥的杀入丛林,为首的壮汉只消一看身体轮廓和那头分外扎眼的金发,就能明白是占行简无疑。
“呼哈哈哈哈哈哈!”占行简怪叫着,拿着一柄投矛,背后还背着好几根;他大手一举就抡起一根投矛把艾能奇左侧一名骑兵射的落下马来,投矛正扎在这个可怜人的头盔下方后脖颈子上,扎穿了他的喉咙。这可怜人噗的一声从嘴里喷出一口浓厚的暗红色鲜血,显然是活不成了。彭易之见状,直接弃掉了手上的长剑,从地上拎起一杆之前的土匪们掉落的长矛,倒拿长矛,好像那就是一支棍子一般。随即,彭易之使出了浑身力气,重重一棍敲在了戴维斯的坐骑脑袋上。马儿吃痛而嘶吼着人立起来,把戴维斯·德雷克重重摔在马下。
树林中立刻陷入了一阵狂欢般的激战中,训练有素的软甲老兵们立刻脱离肉搏战,身手敏捷的爬上橡树,抽出弓箭就开始射击。彭易之照准了戴维斯的喉咙想猛踩一脚,却被戴维斯鲤鱼打挺之后先行一脚踢中胸口,疼的他倒退了两步单手撑在地上一长一短的呼气。戴维斯见状连忙去追他的马匹,却遭到了三四名弓手的攒射,身上插着几支箭倒在林地里,长一声短一声的呼号。艾能奇敏捷的跳上前去,一把拉开戴维斯的链甲护肩,做了彭易之没能做成的事情:他朝着戴维斯的喉头重重一脚,力道之大以至于他清晰的听到了自己的马靴踏碎戴维斯喉骨时的碎裂声。马匪们看见首领落马殒命,便纷纷往树林深处逃窜,洛溪团的老兵们想上前追击,却被刘峻辰喝住了。
“放这些人回去报信。”刘峻辰宣布,“雷诺茨的爷爷们等着他们下一次露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