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寒门首辅 > 第四章 格子衫,永远滴神

第四章 格子衫,永远滴神

    “啊!阿烨你在说什么呀?”

    芸娘也是被苟烨一惊,连忙扯着他的衣袖子问道。

    “芸娘,伯母,我想到了能让我们衣服卖出去的好方法了。”

    “啊,小烨,这衣服卖不出去就算了吧,我们赶紧回家去吧。”

    眼看着太阳已经往西方渐移,芸娘母亲催促道。

    “嗯,正好等回去以后我再告诉你们该怎么做。”

    苟烨胸有成竹的说道。

    芸娘母亲却笑了笑,并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苟烨能有几斤几两,她们是一清二楚的。

    就像之前芸娘质疑苟烨说能做出比冰糖葫芦还好吃的东西,芸娘根本不信他所说的,只认为他在说大话。

    见芸娘和她母亲二人忽视自己所说的话,苟烨有些不大高兴。

    “哼哼,等回去了以后我苟烨就用事实让你们折服。”

    芸娘母亲又雇了一辆牛车,三人基本是原封不动返回村里。

    emmm,也就是说,出来玩这一趟,啥也没收获,稿费钱还被人抢了,简直是要多悲催有多悲催。

    当然,成大事者自然不拘小节。

    就像苟烨,前世多少次投稿被拒,依旧坚挺。今生也一样,钱被抢了,再淦一夜赚回来就是了!

    不过,鉴于之前说过的话要兑现的原则,苟烨决定还是先让芸娘见证一番。

    傍晚的最后一抹晚霞照耀着,炊烟袅袅,家家户户生火做起了饭。

    芸娘母亲也是如此,刚一会到家便开始生火做晚饭。

    苟烨是想先回家的,但被芸娘母亲拽住留着吃晚饭。

    “阿烨阿烨,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做出比冰糖葫芦还好吃的东西!”

    芸娘撅一着小嘴,愤愤地说道。

    “今天太晚了,一会儿我还要码字呢,明天早上我一定让你心服口服。”

    “好,那坏蛋阿烨你不许骗我呀。你要是敢骗芸娘,芸娘就把你的头给拧断!”

    芸娘鼓着脸,气势汹汹地说道。

    “哎呀我去,这真的是一个小姑娘家吗,咋杀气这么大呢?”

    苟烨摇了摇头,找了个位置坐下,在院中等待着。

    “汪!汪!汪!”

    突然,一条浑体通黑的小胖狗从外面向苟烨这里跑来。

    “小胖狗!”

    苟烨两眼放光,他前世就特别喜欢小狗,本来自己也尝试养过一只,却被万恶的偷狗贼给偷走了。

    这小胖狗不知是谁家的狗,看到苟烨倒也一点不怕生,摇摇尾巴便上来坐到他脚旁。

    “嘿,好玩!”

    苟烨开始逗起小狗来,别看他这么大一人了,此时傻笑着就跟个二愣子似的。

    小胖狗胖乎乎地,虎头虎脑的,估摸着长大以后还能去帮主人偷袈裟。

    “小胖!小胖!”

    不远处传来一妇人的呼唤声。

    苟烨定睛一看,原来是王大婶寻狗来了。

    “大婶,这小胖狗是你家的?长的真的好可爱呀!”

    苟烨指着小胖对王大婶说道。

    小胖似乎听见有人在夸它可爱,高兴地摇了摇尾巴,还用小狗头轻轻撞了苟烨一下。

    “是啊,这小狗才三个月大,天天乱跑,我生怕它跑没了呢!”

    王大婶宠溺地摸了摸小胖狗的头。

    “小烨,你要不要去我家吃个晚饭呀?”

    王大婶询问道。

    “啊,不了不了,我今晚在芸娘家吃。”

    王大婶听完后,立即露出了一个“我懂我懂”的表情,笑着对苟烨说道:

    “小烨,你可要好好把握呀,也老大不小了,赶紧处理一下自己的终生大事。”

    说完,王大婶便头也不会地抱着小胖走了,留下苟烨以及刚好从厨房里出来的芸娘在风中凌乱。

    因为王大婶开了这个关于“终身大事”的头,接下来芸娘和苟烨之间就比较尴尬了。

    两人相对凝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最后还是芸娘母亲从厨房里出来喊他俩进去吃饭,才结束了这尴尬的时刻。

    “阿烨,你快吃呀!”

    芸娘母亲不断给苟烨夹菜,虽然没有肉,但可以看出来,三菜一汤,芸娘母亲还是精心准备了。

    尽管这样,这一餐的氛围还是有些尴尬,平常话多到讲不完的苟烨和芸娘相视无言,这让芸娘母亲感到很奇怪。

    “阿烨,芸娘,你俩怎么不说话了?”

    芸娘母亲最终还是没忍住心中的好奇,向两人询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伯母,你织布的线有吗?”

    “有啊,怎么了?”

    “带我去看看吧。”

    苟烨三下五除二把碗中剩余的饭吃完,对芸娘母亲说道。

    “嗯,你跟我来。”

    芸娘母亲眼中充满疑惑,不过还是把苟烨带了过去,带到她平时织布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各种丝线,一般用丝线织完以后,衣服还需要染印才能完全成型。

    今天在大街上的时候,苟烨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所有行人来来往往穿的衣服大多颜色单一。

    比如青布衫,那就真是青布衫,一点别的花样都不带。

    可能也就达官贵人家的子弟衣服上能稍微带点花样,有两种或者三种颜色构成。

    苟烨的想法很简单,他想制作日后程序员和码字员的专属套装——格子衫!

    回想自己前世最喜欢穿的衣服,那非格子衫莫属了。

    没错,苟烨码字人没了之前,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单薄的格子衫。

    虽然格子衫在后世不算潮牌,但在苟烨眼里,格子衫那就是完美的。

    格子衫,永远滴神!

    苟烨心中呐喊道。

    而关于格子衫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是很难,关键点就是要将几种不同颜色的线头混合在一起。

    苟烨没那纺织能力,但芸娘母亲可以呀!以她精湛的手艺,将几种线头混合在一起织简直不要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