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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种冬小麦

    杨义听到李世民又要给他封官,不由恨得牙根痒痒。急忙跪地表忠心:“为君分忧,为国效力,乃臣之本份。对付突厥,臣有四策进献!”

    李世民本想用封官来威胁一下杨义,最起码让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舒服不了。可没想到,他还真有对策,看来他不是不关心政事,而是早有腹案,在这里等着呢。

    李世民听了精神一振,不由狂喜:“快快说来,让朕品评一番!”

    杨义看着李世民那熊样,撇撇嘴:“要平突厥,其实有很多种方法。只是你们都被突厥给带偏了!突厥人并没有你们想的那般愚蠢,他们也是有文化,有思想的进步蛮族。”

    “不用说那些废话,朕和朝臣们都明白,只是一时想不出对策而已,你直接说对策就行了。”李世民有些不耐烦的。

    “那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第一策:让突厥对我朝产生依赖。”

    “怎么个依赖法?说清楚一些。”李世民笑盈盈的问,他像是对突厥当真没有对策一样,或者他就是来考杨义的,而不是没有对策。

    “来人,笔墨伺候,将他所说之话详细的记录下来。”李世民喊来记事官。

    杨义只得按照自己读高中时的历史课本,再结合自己的一些想法说出来吧。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在这个年代来说,已是最佳的解释了。

    杨义想了一会儿:“让突厥产生对我朝的依赖就是:朝廷要绝对控制茶叶、粮食、干菜、盐铁等货物对突厥的买卖。一是,要控制价格;二是,要控制数量;三是,要打击走私;四是,要拒绝权贵插手;五是,要杜绝皇亲国戚在里面搅和!”

    “为何要如此做?多点人做不更好吗?再说,那些东西对突厥管用?”

    杨义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李世民,当看到李世民的脸色有些愠怒时,杨义才继续往下编:“陛下,独门生意谁不会求着你做?如果生意有太多人做了,谁还会来求你?”

    李世民恍然大悟,这也不能怪李世民,他虽然精于算计,但他对做生意并不在行。

    之所以有贞观盛世,并不是李世民有多聪明,而是他有一个宽的胸怀。最要紧的是,他能听得进谏言和敏锐的判断能力。

    “那这些东西对突厥人有何好处呢?像盐铁,朕还可以理解,可是茶叶、干菜等,这些不过是平头百姓的日常所需之物而已。”

    “陛下有所不知,北方草原并不能耕种,所产的水果有限。人除了吃饭之外,更要多吃些种植的玩意儿,要不然他们就会便秘,也就是俗话说拉不出屎来或者是胀气放屁。这样的话,肚子里面岂不是成了粪坑?试想一下,人的肚子里面有一个粪坑,那有多难受呀。”

    “咯咯……咯咯……”刚才那小兵听了杨义这么形容的话语,不由咯咯的笑了起来。

    李世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那小兵则对李世民吐了吐舌头,又扮了个鬼脸,才蹦蹦跳跳的走开了。

    “陛下,还未请教这位娘子是…?”刚才一直很安静的小娘突然笑了起来,杨义觉得很可爱,便随口问了一句。

    “那是朕的六妹万春公主。怎么?你有兴趣?如果有的话,朕可以答应,等下你们去聊聊天。”李世民意味深长的看了杨义一眼。

    杨义撇撇嘴,堂堂大唐的公主就这样被无视了。

    他赶紧转移话题:“咱们还是说说对突厥的政策吧!”

    李世民显然有些愠怒,难道这小子还看不上自己的妹妹?虽然是同父异母,但也是老李家的女儿呀!

    这也不能怪杨义,唐初纲常混乱,皇帝的公主并不受权贵喜欢,都害怕皇帝将公主嫁过来。

    因为是皇帝女儿的原因,将公主娶了回去之后,父母还得向儿媳行礼问安。而且公主的私生活非常糜烂,名声特别差,此时驸马爷已经成了公主的附庸,压根就管不着她想做的事。

    这哪是媳妇啊,明显就一祖宗啊!

    到了贞观后期,公主越嫁越少。大唐的公主才成了抢手货,多少权贵豪门欲求公主而不得。虽然这样,但仍然不受门阀世家的待见。

    杨义继续叙述:“北方草原多以牛羊肉为食,牛羊肉都是产生积气之物,吃多了会郁结不化。所以必须要喝茶,或者吃些种植的蔬菜、瓜果来助消化。

    如果朝廷控制了这些东西,在他们那里就会成了稀缺之物,价格就会上涨。那些没有实力的部落,便没有能力购买了,他们会铤而走险,抢劫那些富余的部落。

    这样的话,将会造成突厥后方的混乱,久而久之,便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到有战事来临时,有的部落会不听调动,能到前线的突厥士兵就会变少了。”

    李世民听了,呵呵一笑:“此计不错!那第二计呢?”

    “第二计是发展自身,提升实力。”

    “我大唐如今已经是兵强马壮,还怎么提升实力?”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潜力却是无限的。只要能发挥出士兵的潜力,就算面对再强大的对手,我大唐士兵依然可以以一挡十。”

    “那要如何发挥呢?如今正值大旱,百姓的粮食都不够吃,军队也仅能维持不饿。”

    “其实臣有一计,可增加粮食的产量。如果陛下能迅速的推广此计,最迟明年秋天就可对突厥用兵。”

    “是何等计策快快说来。”李世民一听明年秋就可以打突厥,高兴坏了,着急的催促。

    “种冬小麦!”

    “种冬小麦?”

    “不错,正是种冬小麦!往年关中种粮,都是四月播种,八月收割,然后地就荒废了。

    荒废的田地在冬天除了长吃麦苗的害虫外,并无他途,来年种小麦时,便会有更多的害虫出来吃麦苗。”

    没有错,唐朝时是不种冬小麦的,这种现象一直到了明朝后期才开始改变。唐宋时人口基数较小,可耕种的土地宽广,虽是一亩地的产量极少,但是数量够多,也能有富余的粮食。

    元朝时,耕地被蒙古人圈为牧场,汉人大量被杀,或被驱逐到长江以南方,种两季的水稻的地方。

    明朝成立时,北方已经没有几个人会种地了,朱元璋费尽心思,只为找一个会种地的农民而不得。

    到了明朝后期,各地的藩王圈地比元朝更厉害,更彻底。农民没有办法,只能在有限的土地上,尝试着种了一些小麦。没想到小麦苗能耐得住严寒,小麦可以种完过冬就被人无意间发现了。

    冬天经过翻耕的土地,被雪冻死了不少躲地里越冬的害虫,来年就能获得丰收。收了麦子之后,可再种一季,这样的话,产量就增加了一半,百姓也勉强能活。

    到了清朝,朝廷政策扶持农耕,粮食连年得到丰收,冬小麦就没有得到推广的契机。直到清末民初时,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耕地逐渐变得没人耕种。

    刚刚控制局面的军阀政府,为了粮食,到处发动民智,冬小麦才逐渐的出现在当局者的面前。而冬小麦大面积推广种植,是新中国成立之后。

    李世民好奇问杨义:“你这个种冬小麦的法子有几成把握?别到时候种下去了,冬天一过便被冻死了。这样不但得不到粮食,还浪费了种子。”

    “臣有八成把握,但需要按照臣的方法来种,如果不按照臣的方法来种,就只有两成。”

    “难怪你这里开垦了那么多土地都不耕种,难道是留着种冬小麦的?”

    “不错!臣现在已经加大了开垦力度。本来臣可以发展其他事情赚些钱的,但是臣现在要尽全力开垦土地,为的就是种冬小麦!

    如今已经开垦了1万余亩,剩下的用来种桑、麻、果、蔬等。到时臣这块地方将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可以为长安城的百姓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李世民听了杨义的话,满意的点了点头:“那你写个折子给朕呈上来,要写的详细一些,朕将用最快的方式发往全国各地!”

    “不用发往全国各地,只需发往边境以南,淮河以北之地便可。”

    “这是为何?”

    “因为边境以北也种不了冬小麦,淮河以南主要以种水稻为主,且可以一年两熟,冬天还可以种些蔬菜。这样算下来相当于一年三季,如果种冬小麦就太浪费土地了。”

    “你的意思是说,只有关中、河东、河南、河北、淮南、山南、蜀中等地可以种植?”

    “不是!应该要排除蜀中,蜀中的气候和江南差不多,那边种植的话也会浪费土地。最好是河东、河南、河北、淮南、山南、关中、河西!”

    “哦,原来只这些地方啊!”

    杨义在心中腹诽:还只这些地方?这些地方种出来的粮食,都够大唐全国百姓食用了。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本来杨义是没打算改变历史的,他也不喜欢改变。但是,都到这份上了,不改变也不行了,不改变就得去当官了。让他去当官那是不可能的事,当官就妨碍自己发财的大计了!

    杨义看了李世民一眼:“不少了,全国粮食最少可以增加三分之一,北方之地最少可以增加一半。足够发动一场对突厥的大规模战争了。”

    “好!好!好!此计甚妙!那如何操练兵马,提升战力呢?”李世民大赞了一番,接着又问。

    “其实这个方法也简单,就是要有足够的粮食给士兵吃,吃粮食的同时还要搭配着吃肉食。”

    “粮食不好种,肉更难办啊!我大唐并不产肉食,士兵基本上吃的都是饭。”

    “陛下,何不用茶叶等物资跟北方人换回来的牛羊?羊正好给士兵食用,牛可用于耕种,岂不是两全其美!

    “换可以换,但按一只的羊百斤来算,除掉羊皮、羊骨头也没有多少的肉。要多少的羊才可以够那么多士兵吃?”

    “其实羊骨头炖汤给士兵喝,比士兵直接吃肉更管用。臣看到很多地方,不管是杀猪,还是宰羊,都将骨头直接丢掉,这多浪费啊!”

    “此话当真?骨头炖成汤喝,能和直接吃肉一样有用?”

    “这是自然,吃肉可以给士兵长肉,但是喝汤也可以给士兵长力气!而喝骨头汤的习惯自古有之,并不是臣首创,那什么人说的,碎骨熬汤,羡煞神仙。”

    杨义说着说着,发现李世民对自己的目光变了,像是在崇拜明星一般。杨义心想: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自己的官位就要稳了,所以又加了后一句。

    果然,李世民眼神一冷,重重的哼了一声,不再言语。

    见李世民不说话了,也不看自己了,杨义才接着讲述:“有了羊肉、羊汤,士兵便有了力气,便可以增加训练强度,还可以让身体健壮的士兵,多练习其他的武器。

    比如:练长枪的可以配强弓,练弓弩的可以配横刀。这样的话,他们的武器如果丢了,或者损坏了,随手又可以取另一件来用……”

    “哼!你说的轻巧,这些玩意儿不要钱吗?打造一张强弓所需的费用,足够五口之家半年的生活之用了!”

    我靠!那么说,自备武器的府兵,去打一次仗不得掏光家底了?

    杨义在心里不由得对府兵制鄙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