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
东湖区小吃一条街某大排档。
穿着便服的警察们正围坐在几个拼起来的小桌子边,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冰啤酒。炎炎夏日,夜幕降临之时,吃一口麻辣羊肉串,喝一口冰镇啤酒,简直就是人生一大享受。没吃多久,就有人划起拳来了,大排档闹腾腾的,犹如黑社会聚会。
乔正林趁着混乱,拿起一把羊肉串和一瓶啤酒,一个人走到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单独坐下来。他喝了一口啤酒,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百合的照片,看了一眼,顺手丢在桌子上。
“乔警官,这个杀手又来南华了?”梅盛林拿着一瓶啤酒站在旁边。
乔正林抬头看了他一眼,说:“只是听说,还没有证实。”
梅盛林坐了下来:“如果她真的出现,这次一定要抓住她了。”
乔正林拿起啤酒瓶子,喝了一口:“只怕没那么好抓。要知道除了她,还有一个摸不透的易小刀在从中作梗。”
梅盛林说:“但我听说这次黑熊被抓,就是易小刀给你提供的线索。”
乔正林说:“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不知他是正是邪。”
梅盛林眼珠一转,说:“虽然牛头对这事不太满意,但铲除了一个黑道团伙,你总是功大于过。”
乔正林喝了一口酒,看了一眼梅盛林:“这个社会的人太复杂了。有些人看起来是坏人,其实也许会做好事,有些人看上去是好人,也可能会做坏事。”
梅盛林陡地停住喝酒的动作:“乔警官这话……”
乔正林的眼神深不可测:“这件案子也许很快就会有结果了。梅警官,你跟在牛头左右,也许很快就可以升迁了。”
梅盛林脸上微微一红:“乔警官这是揶揄我吧?”
乔正林笑了一下:“条条大路通罗马。升迁的路也有很多条,也许梅警官只是走了一条和我不一样的路而已。”
乔正林说完,站起来,朝划拳的同仁们走去,梅盛林坐在桌子边,看着手里布满水气的啤酒瓶,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
西山区。
易小刀两手空空地上了楼,正要开门,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既然是突然出现,一定是潜伏在此。易小刀出于本能,脑袋里意念一闪,身子几乎没有借力,已经凭空滑开一米,就在他准备在墙上蹬两步,再一个凌空飞腿扫向背后的人时,他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那人站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
略一定睛,已经看出就是昨夜出走的百合。易小刀的动作不禁僵在那里,保持着即将飞身上墙的姿势,双手一前一后,犹如即将展开的一双翅膀。
百合冷冷地看着他,使易小刀觉得有些尴尬,他轻轻咳了一声,收起架势,打开了房门。
百合也不客气,跟在后面进了房间,将手里的背包丢在沙发上,然后一屁股坐下。
易小刀放下钥匙,说:“你去找陆云飞了?”她现在看起来衣着整洁,气定神闲,不像是经过生死拼搏的样子。
果然,百合看也不看他地说:“没去。”
“哦。”易小刀点了点头,坐了下来。其实他想问她为什么没去,但那样好像巴不得人家去送死一样,于是忍住没问。
但是百合善解人意,没劳易小刀问出来,已经解释了她为什么没去找陆云飞的原因:“我去执行任务了。”
易小刀一听,几乎没坐稳:“你还敢去执行任务?你知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看到易小刀紧张的模样,百合的心里掠过一阵温暖,但依旧保持着冷酷的语气:“这次的任务只是找人而已。”
易小刀坐稳了说:“哦。找到了吗?找到了赶紧离开南华。”
百合看了易小刀一眼,换了语气问:“你认识庞英九吗?”
易小刀摇摇头:“只听过马英九这个名字。他是什么人?”
百合有些失望:“是我要找的人,但没有一点线索。只知道他七十岁左右,以前当过兵,懂点医术。”
易小刀一边听一边摇头,当听到最后,眼前突然一亮,心道:“难道是九叔?可是九叔的全名是叫庞英九吗?百合找九叔干什么?”于是不动声色地问:“你找一个老人干什么?有人出钱要你杀他?”
百合移开目光:“我只是接到任务要找他而已。”想到杜十一娘交代任务时的神情,说:“我想应该不是要杀他吧,也许只是老朋友而已。”
易小刀有些黯然:“可惜你来迟了。”
百合惊觉,转头盯着易小刀:“你认识他?”
易小刀微微点头,语气沉重:“我想,那也许就是九叔吧。”
百合紧绷的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那我们现在就去找他,问问就知道了。”
易小刀摇摇头:“你来迟了一点点。”
百合一惊:“怎么了?九叔他……”
易小刀点头:“九叔死了。就在你来南华的那天。”
百合脸色陡变:“前天?”
易小刀点头。
百合顿时呆住,好半天才说:“九叔是因我而死?”
易小刀说:“九叔临死时说,不要给他报仇。”
百合把目光转向窗外,一字一顿地说:“陆云飞,你死定了!”
易小刀叹了口气:“你别不自量力了,你单枪匹马,不是陆云飞的对手。何况,陆云飞也不过是个狗腿子,死不足惜。如果九叔真的就是你要找的人,那么你现在已经可以离开南华了。九叔已死,你不必再自寻死路。”
百合盯着易小刀:“九叔因我而死,如果我这样一走了之,怎么对得起九叔的救命之恩?”
易小刀说:“九叔既然说不要替他报仇,就是不希望我们再枉送性命。你既然是杀手,就应该知道杀手不能感情用事。”
百合目光坚定地说:“我以前杀人,总以为只要我一走,就可以一了百了。现在才发现,逃避是没用的,有些问题必须彻底解决。否则就算我走了,你还是一样会因我而受到伤害。”
易小刀说:“杀手还这么有情有义?”
百合低下头,脸上突然有些发烫:“我没有去找陆云飞,也是希望回来再见你一面。如果我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易小刀想起昨晚的情景,也有些不自在,说:“我们本来就是毫不相干的,我无意中救了你,当然不希望你又自寻死路,所以,你还是走吧,就像你以前执行任务一样,任务完成,这里的一切都与你无关。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我也不想过了,我也打算离开南华。”
百合抬起头:“你要走?”
易小刀点头:“这不是我想过的生活。”随即起身,“你等着,我去给你取枪。”说完,穿过阳台,朝卫生间走去。
百合大吃一惊,跟了上去:“你,你把枪藏在房间里?”
易小刀说:“既然是藏起来的,在房间里又有什么关系?”
百合跟到卫生间外,不好意思再进去,只好站在厨房里,看着易小刀拿起拖把,一下子将卫生间顶上的天花板捅开了。
易小刀抓住墙上的水管,右脚在水龙头上蹬了一下,双手已经抓住天花板缺口的边缘。然后脚下一蹬,双臂用力,将身体撑了上去。
百合蹲在厨房的门口,抬头希望看看易小刀究竟把枪藏在哪里。但是易小刀没有开灯,天花板上更是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易小刀进了天花板上的空间,蹲着慢慢挪到了另一个角落,双手试着顶了顶头上的水泥板。九楼已经是最顶层,天花板上面就是隔热层。隔热层其实就是房间天花板和天台地面之间的一层低矮的中空层,以免热量直接传到房间里。易小刀手上用力,慢慢将一块隔热层的水泥块顶开,轻轻移到一边,露出了三十厘米高的空间,顶部就是天台的水泥地面了。
易小刀歪着头,将手伸进隔热层摸索起来。虽然天色已黑,但天台地面的温度还是很高,隔热层里的空气就更是闷热了。易小刀窝在卫生间上面狭小的空间里,早已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摸到了一根带子,拖了过来,再一摸索,就摸到了吉他盒光滑的表面。
他将吉他盒小心地取下来,放到天花板上,然后将隔热层的水泥块复原,再挪到天花板的缺口处,提着吉他盒的带子将盒子放了下来。
百合蹲在厨房看了半天,除了听到一阵轻微的撞击声和粗重的喘息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到。这个空间她曾经呆过一次,除了一个神秘的箱子之外,没看到什么别的东西。此时,看到那个熟悉的吉他盒从缺口处垂了下来,她怀疑就是装在那个箱子里的。
将吉他盒接下来,拎进房间,百合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浅绿色的7.62毫米AW狙击步枪乖乖地躺在吉他盒里,闪着武器特有的冰冷光芒。
百合轻轻将狙击枪拿了出来,抚摸着,那种冰冷的感觉、恰到好处的尺寸、富有安全感的手感,让她感觉异常熟悉。这把枪已经跟随她好一段时间了,执行过很多重大的任务,结束过很多鲜活的生命,因为沾染了很多的鲜血,这把枪似乎也显得有些灵气。现在,它就好像久别重逢后见到了主人,在她的手里轻轻低吟着。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她一直偏爱7.62毫米AW,而且,她不像别的杀手那样,钟情于新枪。因为新枪总是让人感觉热血沸腾,精神振奋,而且,也更让人感觉精确、可靠,第一次嘛。当然,排出这种主观和客观上的因素之外,可能这个习惯也是杀手们的一个仪式或是心理安慰,随着目标的死亡,任务就完全结束,执行任务所用的枪,当然也应该退居幕后,或者拿来练枪法,或者给没钱的后辈们使用。而新的任务,新的枪,就是新的开始。
但她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枪和其他任何器械一样,都需要磨合,过了磨合期,才是发挥最稳定的时候。而且,枪和宠物一样,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有默契,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更加有把握,更加有安全感,老搭档总是更让人放心。
现在,拿着这把熟悉的枪,对付陆云飞的信心也无形中增强了。只要这个老朋友在,她就能放心大胆地和陆云飞一较高下。
易小刀洗过手,站在百合身后,静静地看着她细细抚摸狙击枪的样子,不禁有些出神。如果面前的女子是一个普通女孩而不是杀手,如果她抚摸的是一只哈巴狗而不是狙击枪,那就好了。
此时,一阵不轻不重的敲门声打破了房间里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