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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要发达!

    晚上,渠勒国国王维塔禄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欢迎宴席。

    欢迎来自吐蕃的班曲丹增小王子。

    这个班曲丹增还真有其人,据隐藏在吐蕃城的那位密探说起,他是之前吐蕃皇帝的五弟的小儿子,是一个小王子。

    不过或许是因为近亲结婚的缘故,有点痴呆,二十多岁了还没有成家,一天到晚只在府上玩耍。

    对于维塔禄来说,他根本不晓得吐蕃有没有这位班曲丹增小王子,他只知道来的这批吐蕃人没有什么恶意,而且携带了大量的大康贵重商品,来西域这里做生意。

    虽然他吃不下多少东西,但如果能分一杯羹,让班曲丹增小王子以后都通过这片区域来出货,那就是最好的利益。

    由不得他怀疑。

    人家一上手就是一瓶花香精油,然后又是一包白糖,还有一包大白兔奶糖,品尝使用了一番过后,维塔禄毫不迟疑的跪了。

    这样的好东西,如果不赚钱,简直是天理难容!

    任何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会放过这些美妙的商品。

    当然前提条件是要有钱。

    连一块在大康京城只是售卖一两银子的肥皂,在西域这里就可以换五匹骏马,虽然这差价大得惊人,但别人又不可能去大康进货,所以只能忍痛挨宰。

    班曲丹增小王子的封地是在靠近大康的洛波城,这里有河流直达南诏,然后又可以和大康相通,因此南来北往的商人们,都愿意从这里路过。

    由此班曲丹增小王子可以拿到不少大康的宝贝商品,价格还不贵。

    比如按照他所说,肥皂他可以用二十两银子一块的价格卖给维塔禄,一年可以提供上万块。

    金巴别科买一块肥皂是五十两银子,但因为这里是渠勒国,如果在繁华的丝绸之路主路上面卖的话,应该二十多两就能买一块。

    维塔禄可不傻,他为什么要去那些地方卖呢?

    他去别的偏远的地方卖,我卖三十两一块不算贵吧?

    凡是用过肥皂的人都知道,它对于去污的效果有多好——今年过年的时候,金巴别科曾经把用得所剩不多的肥皂拿给维塔禄用了一次,让他直到现在都还在回味,自己真是从来没有那么白过。

    他恨不得自己、自己的王妃和其她嫔妃们,全都能用上肥皂。

    五十两确实太贵了,但三十两的话,还是可以咬牙买几块的。

    如此一来,除去一切成本,一万块肥皂,我赚个五六万两不过分吧?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倘若以后班曲丹增小王子手里,再漏那么一点点出来,那我一年挣个二三十万两白银的,真是神仙来了都不换啊!

    正是出于这种心态,维塔禄今天才花了血本,组织了一个歌舞团,宰杀了几头羊、几头牛、搞了一些山珍野味,还有端了几坛子美酒上来,款待柳铭璟等人。

    说起来这位国王还真是惨啊,宫里连歌舞团都没有,还得去城里的几家青楼里面借。

    说是王宫,实际上他住的就是一个稍微大一点的五进五出的院子,王宫卫士也才一百多人而已——实在是不敢养多了,他根本没那么多钱啊。

    在渠勒国说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话,那就有点开玩笑了。

    在这里,国王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贵族,底下的其余贵族、大臣们可都有自己的实力,大家就像是凑在一起过日子一样,没有什么绝对的统治权和服从。

    当然了,像是什么山里野味的,渠勒国却是很多的。

    比如雪灵芝、羚羊、雪鸡、野驴、鼠兔……等等,许多都是大康都没有见过的,让柳铭淇他们吃得是满嘴流油,大声称赞。

    相比之下他们的葡萄酒就要弱一些了,跟喝饮料一样。

    总的说来,这么一场欢迎晚宴可谓是宾主尽欢。

    在这个过程之中,维塔禄他们察觉到了,柳铭璟虽然地位尊贵,但对于具体的经商和买卖不怎么熟悉,反而是他的那个军师松布玛,掌管着生意上的事务。

    于是宴会结束过后,金巴别科就请了柳铭淇去自家的府里喝茶。

    金巴别科的府邸就在王宫旁边,四进四出的院子,论富裕的程度,还比王宫要好一些。

    王宫的另一边,则是渠勒国将军费力丁的府邸,他们便是渠勒国最有权势的三人,正好也挨在一起,算是守护相望吧。

    “松布玛大人……”

    在茶屋坐下之后,金巴别科就笑着道:“您今天也听到了,看到了,我渠勒国确实是国家穷迫,人民困顿。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小王子路过,想要去西域做生意,我等化外小民也是渴望着跟着小王子喝点汤啊!”

    “有这样的想法是很正常的。”柳铭淇喝着雪莲花泡的茶,别说,还真有点清香扑鼻,“不过你们倘若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东西,或者是资本的话,恐怕也做不成生意啊!我们这么远走过来,可不是来帮衬谁的!小王子也想挣大钱,回去之后继承王位呢!”

    “我明白,我明白!”金巴别科在旁边拿了一个比脑袋还大一点的盒子过来,递到了他的跟前,“还请松布玛大人指点指点,我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柳铭淇也没有客气,打开了盒子一瞧,发现里面摆放着一二十片巴掌大小的褐色木块……嗯,好像应该是类似于何首乌、灵芝之类的东西?

    金巴别科笑道,“松布玛大人,这是我们这边的百年雪灵芝,最多的也有一百多年的年份了,都是风干之后的好货!您拿回去之后,切下二指大小的,用温水泡三天,多换几道水之后,再用小母鸡一起炖煮,保证您能大杀四方,第二天还精神抖擞。”

    他一边说着,一边冲着柳铭淇挤眉弄眼。

    所以这“大杀四方”的含义也就懂了。

    都是男人嘛!

    柳铭淇哈哈一笑,把盒子给收了起来,“丞相太客气了……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

    金巴别科赶紧接上:“就是我们很想帮着小王爷在这边站稳脚跟,好好的做买卖一事儿。”

    “哦,这个事情其实不好办。”柳铭淇道:“关键你还是得找出你们独一无二的特点来,然后才能和我们家小王子合作。”

    “独一无二的特点?”

    “对!就是你们做到的,别人做不到的。”

    金巴别科想了想,并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独特的特点。

    如果穷算的话,那倒是一个。

    “松布玛大人,不知道您觉得,小王子他需要一些什么帮助?”金巴别科换了一种方式,“毕竟你们从吐蕃到这里来,肯定有想要当地人帮忙的地方吧?我们能做到的话,请一定不要顾忌,给我们说!”

    “丞相你的脑子挺灵活的啊。”柳铭淇颌首道,“我们来到西域,肯定是要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以便我们储存物资,以及保护这些物资不受到抢劫。”

    “这事儿我们行啊!”

    金巴别科当即就拍着胸口保证:“您就把渠勒城当成一个仓库来用!我们不但提供最好的地方,还提供最好的服务,更有最好的保障。”

    “保障?”

    柳铭淇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们那点兵力,还有那赢弱的战斗力,都不用西羌和回鹘来抢,就是西域本身的国家来抢,也是不行的吧?”

    金巴别科就有点讪讪。

    少年又悠悠的道:“况且还有,你们的地势也不好,我们如果要弄仓库,就在丝绸之路上,比如龟兹、渠犁,甚至是于阗都比你们好吧?”

    “可是他们的地势好,也代表风险更大啊!”金巴别科道:“别说是那些国家了,就是活跃在西域的那些马匪,也会对这些宝贝垂涎欲滴吧?我们这边背靠昆仑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他倒是聪明,知道怎么发挥自己的优势。

    但柳铭淇也没有松口,“单单是这样还不够的,你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更没有运送商品的运输能力……一路护送过去的军队也没有,即便是有,遇到强盗了恐怕也不管用的吧?”

    “那您的意思是……我们需要多招募军队?多训练他们?”金巴别科马上就反应了过来。

    “如果有一支强悍的军队,当然是一个好事儿。”柳铭淇道,“不过具体你们要怎么配合,怎么来帮助我们在西域扎根下去,还需要好好想一想。”

    “大人……”

    “不用现在就说。”柳铭淇抬起手,阻止了他的说话,“反正时间还有,不急!等到我们从其余的国家游历回来也不迟。”

    “我明白了!”

    金巴别科心知这还是自己拿出的条件不够。

    但这没有关系,只要他们肯谈,那么就一定有希望。

    哪怕不是主要仓库,只要是有一批物资在自己这边,那么渠勒国就能招引商人过来做买卖。

    只要有了商人,那么就会逐渐形成繁华的集市,就能让渠勒国的日子越过越好。

    相信国王也不会看不到这个趋势的,也一定会让出更多的利益,来抱上班曲丹增小王子的大腿。

    如果他实在看不清,渠勒国换一个国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同意自己的观点!

    ……

    最近还是看到,不少老爷在说,热气球扔木柄手雷、扔地狱鸡尾酒,有些太想当然了。

    可在西方,最初他们就是这么干的啊,直接从热气球往下扔,就是轰炸了。

    甚至于飞机初期,也是在飞机上手抛掷手.雷/.炸/.弹进攻的啊。

    如果发现对方飞机了,靠近了,拔出手枪,直接对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