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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完美

    有了辰汉卿的帮助,人参的收获进行的很是顺利。

    陆景已经将第一天挖到的那五十六株人参交到了顾采薇的手上,让她帮忙在京城之中寻找买家。

    而顾采薇在找人看过那批人参的品相,又听陆景说后续还会有更多货送来后,甚至都动了自己开家参店的念头来。

    虽然顾采之前没开过药铺,也没做过相关的生意,但是她的薪炭店主打的招牌产品红罗炭走的就是高端路线,也因此认识了不少王孙贵族,这些人对于人参,尤其是百年以上的老参是有不少需求的。

    如果能直接卖给他们,就能省下一大笔的中间费用。

    不过开店除了货源和客源外,还有不少其他问题也需要解决,至少第一批人参,顾采薇除了留一部分送礼自用外,剩下的还是都找药铺出手了。

    顺便也探了探城中几家药铺的底细,一方面是看看他们的收购和售卖价格,另一方面也是想知道从哪家能够挖人过来。

    尤其是药铺的掌柜,必须得对各种药材的品相价格,甚至药效都了如指掌,普通人是做不了的,就算顾采薇身边几个能力很强的老掌柜也不行,必须要挖人。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是陆景所关心的了。

    等到将第一批人参丢给顾采薇后,陆景就按照原计划开始第二波种植了。

    辰汉卿听到这个消息后自然也很是关心,但是因为旧田附近的土质变差,陆景担心会影响到新一批人参的生长,就将新田放在了稍远一些的地方。

    辰汉卿找不到借口跟过去,也看不到陆景种植的过程,在旧田里急的团团转。

    别说,到最后还真被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来。

    那就是——加班!

    是的没错,由于辰汉卿的据理力争,他现在已经成功将自己的工作时间提升到了每日五个时辰。

    在这五个时辰里他肯定是没法离开旧田这边的,但是他却是可以提前一步,在完成了今日份的的劳作后,将明天那五个辰时的工作也一并给完成了。

    如此一来,他明天不就多出了一天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了吗?

    想到这里辰汉卿的精神不由也是一振,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为此他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旧田这边,带了十二个羊肉馒头,还有一大桶水。

    先吃了四个馒头做早饭,接着就打起精神,开始拨草寻参了,因为昨天已经做了一天的缘故,辰汉卿现在也有些经验了。

    但即便如此,他每挖出一株人参来依旧要花不少功夫。

    除了从茂密的野草中找参需要眼力外,找到人参后的挖掘过程也不轻松,必须非常小心,腿身部分还算好说,毕竟那么大放在地里,只要稍微小心些都不会碰到,但是那些根须就麻烦了。

    一根根都需要从地里找出来,而且还不能扯断了,否则就会损坏人参的价值。

    为此辰汉卿还去翻了古书,特意找了根鹿骨,做成签子来拔参须。

    辛苦是辛苦了些,但就当是为他将来自己种参做准备了,想到这里辰汉卿感觉身上又有了干劲儿。

    就连连干十个时辰也不觉得苦了,饿了就吃个馒头,渴了就喝点水桶里的井水,为了不让陆景从中挑出毛病,他甚至比第一天时还要认真。

    将参田挖完一遍后居然又从头开始翻了两遍,又多找出了快十株人参,而剩下的时间,辰汉卿又转战了不远处的何首乌田。

    相比起人参,何首乌还是要好挖不少的,于是辰汉卿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鼓作气将地里的何首乌快刨完了。

    饶是以辰汉卿如今二流高手的内功修为,干完后也觉得一阵疲惫。

    不止是身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疲惫,辰汉卿甚至已经被养出了条件反射来,见到野草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想扒开去看下面有没有人参和何首乌。

    但是好在这一切辛苦都是有意义的,每天那一百两银子的工钱不说,最关键的是辰汉卿终于为自己挣得了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借口,怎么解释自己要跑去新田那边了。

    而眼看太阳就要升起,辰汉卿只回到住处小憩了一会儿,洗了把脸,稍稍恢复了下精神,甚至连衣服都没换,就匆匆跑到了新田那边。

    陆景布置的幻阵都是很低级的,根本拦不住辰汉卿这个修行天才。

    没多久就被他破去了。

    望着面前那片郁郁葱葱的杂草还有杂草中隐现的人参苗,辰汉卿的第一感觉就是震撼。

    要知道就在昨天的时候这里还只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

    也不知道陆景用了什么手段,居然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就让这里的野草长到了小腿高。

    这也让辰汉卿愈发决定要偷学到陆景的种植秘法了。

    有了这手段,就算拿不到陆景的丹方,在内功修为上没法更进一步,至少后半辈子也能不愁吃喝,做个逍遥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辰汉卿的脊背挺的更直了,目光坚毅的站在田边,暗暗下了决心今天就算天王老子来,也没法把他从这里赶走!

    而另一边陆景也收拾好了东西,准备陪温小钏去给她的外祖母贺寿了。

    虽说他是奔着那份重礼去的,但是这么空着手好像也有些不太好,于是陆景从新收上来的那批人参中挑了一株参龄过二百的,还有两株过一百五的,打包好,准备当成贺礼。

    而温小钏这一次居然也没再睡懒觉,早早的就来敲响了陆景的院门。

    陆景打开门,就见梳着高髻,头上插了小梳与花钗,身着青罗绣衣与黄罗销金裙的温小钏站在门外。

    结果陆景差点没认出来,以往的温小钏虽然也化妆,但是基本都是点到为止,发髻和衣裳也尽量选的是简单舒服的款式,既展现出了自己的美丽也不会搞得太麻烦。

    但是这一次回家祝寿温小钏显然是准备全力以赴了。

    不只是穿着与打扮,看得出就连她的每一根头发都是精心打理过的,角度,色泽,甚至就连味道都无可挑剔。

    在没有啫喱,也没有润发乳的陈朝,陆景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现在的温小钏或许只有一个词能形容,那就是——完美。

    从头到脚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