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顺第一谋士 > 第三十四章 真降还是假降

第三十四章 真降还是假降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面目黧黑,身上却绑了一条很粗铁链的青年从草棚里走出来,只见他恭恭敬敬的跪下,向谷城方向磕了三个头,慢慢走上大路,身上的铁链拖在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张鼐、李双喜都没见过这样的人,目不转睛的看着他远去。

    那中年汉子唉了一声道:“说实在的,张将军镇守谷城,有人是倒霉了,但咱们这些小民百姓的日子还是不错的。”说着一努嘴,向着刚才身披铁链而行的那个青年道:“这人是个孝子,发下心愿,要以自身受苦,上武当山祈祷他母亲的病能治愈。他一路走来,又饿又累,昏倒在草棚前面。正好上午赶上张将军出城,问明情况,知道他是孝子,就赏赐了他几两银子,还给他干粮吃!要么他怎么向谷城磕头呢!”

    众人这才明白原委,又是一起哦了一声。

    这时又有两辆马车缓缓行驶过来,到了草棚前停下,马车鞍辔鲜明,车厢精致,一名仆人拉开车门,一个身材矮胖,穿着绸缎衣衫的男子从车上下来。他是不喝草棚中的凉水的,仆人们给他带了茶桌茶具,放在草棚前,看着派头不知是何处而来的财主。

    这矮胖男子厌恶的看了一眼众人,似乎众人身上的泥污牛粪味道让他不快,于是一努嘴,仆人立刻把茶桌搬到远处的一棵大柳树下面,远离众人。

    这外地的年轻人压低声音道:“你们说的没错,这世道指不定谁就发达了,就如这人。”说着向那树阴下喝茶的财主努努嘴。

    矮壮男子道:“这人是谁?我是本地人,好像从来没见过他。”

    年轻人嗤笑一声道:“他不是本地人,他和我都是河南新野人,所以我知道他的底细。他姓丁,是个举人,新野城好多人都知道这个丁举人的,原因就是去年他妹子出嫁,结果路上正好遇到张献忠行军。张献忠不管那么多,掀开轿帘一看长得漂亮,便直接做了现成的新郎官啦,把丁举人的妹子抢了,做了他的第八房小妾。”

    “丁举人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但又不敢去找张献忠讨要,心里痛恨他妹妹不能殉节,做个‘百世流芳’的烈女。他只能在家里发脾气,说‘咱家世代书香门第,礼仪之家,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一个没廉耻,失节从贼之人!我好歹也是个举人,以后还怎么在官场上混。’他还召集族中众人当中宣布除掉妹妹的族籍,说她贪生怕死,把丁家的脸都丢净了!这件事闹得很广,新野城都传遍了!”

    “嘿!谁想到,不久之后,张献忠就投诚了,从贼变成了将军。而且丁举人的妹妹也够争气,给张献忠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地位一下子升高了。丁举人立刻态度大变,亲自带着礼物找张献忠认亲。自从有了张将军这个大靠山,丁举人可牛了,因为人人都怕张将军,所以他在新野无人敢惹,连知府大人都要让他三分。”

    唉!几个人一起叹气,都觉得这世事变化太大,难以预料。

    矮壮男人又问:“只是,这丁举人为何大热天坐在这里,荒郊野地的,有什么意思?”

    正说着,却见城中陆陆续续又出来几辆马车,到了草棚前停下,从马车上下来的人,看衣着打扮都是官员的样子,他们都认得丁举人,下了马车便向丁举人拱手寒暄。

    那青年压低声音道:“我在来路上听说,从朝廷来了一个姓林的大官,从汉水坐船过来,张将军上午出城就是去码头迎接了,这些县城的官都到这地方等着,估计也是等待迎接大官呢!”

    一听说有大官要过来,这些佃农就害怕了,纷纷托故离开。李自成向范青使了一个眼色,他们一行人也离开了草棚。

    到了僻静处,李自成皱眉道:“怎么如此不巧,偏偏赶上咱们来的时候,朝廷派来大官。”

    范青道:“姓林的大官定是湖广巡按御史林铭球了,这人去年在张献忠刚刚投降的时候,曾和总兵左良玉秘密定计,要趁着张献忠去襄阳拜见总理熊文灿的时候,派兵围攻,直接杀掉张献忠。后来,由于张献忠起了疑心,坚决不去。而熊文灿又坚信张献忠是真降,所以计划没有成功。不过,后来张献忠知道了这件事,心中深恨林铭球。然而此时朝廷派林铭球来巡视谷城,让张献忠接待,这里面恐怕有试探的意思。咱们正好去码头看看,张献忠到底是真降假降。”

    “好!”李自成点头,于是李自成带着范青、张鼐、李双喜三人,骑着马,直奔汉水码头。

    到了码头附近,只见兵戈林立,码头已经戒严了,张献忠的义子孙可望、李定国二人带着数千兵马把码头围得水泄不通,闲人根本靠近不得。

    于是四人登上附近一座小山丘眺望,只见码头上彩旗招展,隐约有鼓乐声传来,从汉水下游缓缓驶来七艘大船,慢慢靠岸。其中第二艘船特别大,船头站着几名穿着圆领绸缎长袍的仆人,船尾则清一色的身穿号衣的兵丁。船舱门外摆着“回避”,“肃静”的虎头牌,还有一对很大的代表官衔的纱灯笼。大船缓缓靠岸,只听江岸上三声炮响,一名身穿铠甲,头戴铜盔,身材高大的男子下马,躬身在码头上等候。范青距离码头太远,看不清这男子模样,只看他留着一部好长的胡须。

    片刻功夫,船头仆人高喊:“恭请湖广巡按林铭球大人!”

    只见,那名身披铠甲的男子走上船头跪地叩首,口中叫道:“卑职张献忠参见大人!”一时间,岸上船上都是一片肃静。

    过了许久,船舱中一名胖胖的官员,穿着朝服,带着雁翅黑纱帽,踱着方步缓缓走了出来。这许久才出来,一方面是显示自己朝廷大员的威严,另一方面也是要给张献忠一个下马威。

    这时候鼓乐大奏,林铭球见张献忠跪的恭恭敬敬,十分满意,微笑着,伸手虚扶,道:“将军请起。”这时,张献忠才站起来,跟着林铭球上岸。随后林铭球的仆从卫兵小妾丫环,罗里罗嗦的足有百余人陆陆续续上岸,被张献忠佣促着进城了。

    远处看到这一幕的李自成脸上露出一丝不屑,自言自语道:“奶奶的,老张玩的什么把戏,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的迎接一个狗官,就算是假降,也太丢人了吧!如果换成我,宁死也不会这么做的。”

    张鼐在后面也道:“就是,咱们闯营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脑袋掉了也不会低头认输,这些年不知杀了多少明朝这样胖胖的狗官,现在还要给他磕头,宁死也不干。”

    李双喜道:“义父,他已经不是当年纵横天下的八大王了,投降之后,没剩一点英雄气概了,咱们别去见他了!”

    张鼐也道:“就是,以前只听说八大王张献忠如何厉害,现在看来就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咱们见他还有什么用?”

    李自成听了这些话,沉默不语。

    范青拱手道:“闯王,你觉得张献忠是这样的人吗?”

    李自成摇头道:“绝对不是。”

    范青点头道:“我也是这个感觉,他若不弄出来这种种姿态,我倒有些疑心,现在看他这样子,我更确信他不是真心投降。”

    李自成哼了一声,“这家伙,能屈能伸,现在城府比以前深了,更厉害了!”

    张鼐问:“义父,那咱们还去不去见他?”

    李自成沉吟片刻道:“要见!”

    回到城中的张献忠在厅中发起脾气,“龟儿子,死肥球,如此羞辱老子,总有一天,老子要把你那只胖胖的猪脑袋挂在谷城门口,让百姓们都看看,这龟儿子就是湖广巡按林铭球!”

    张献忠的几名爱将义子都站在厅中,脸色阴沉,今天林铭球给张献忠的下马威,他们都看到了,心中都感觉十分愤怒。虽然,张献忠的举止都是事先商量好的,要迷惑朝廷,可毕竟起义十多年,名声在外,今日受到如此屈辱,实在难堪。

    这时候一名亲兵进来行礼,说林巡按送来一张礼单,当然不是给张献忠送礼,而是向他索贿的礼单,张献忠接过纸单一看,不禁勃然大怒,火上浇油,这礼单长长的,大到金银珠宝,小到吃喝用品,无所不包,而且还特意指定要一个贵重至极的大珍珠,要送给他的爱妾。

    张献忠气的把礼单扔在地上,在厅中走来走去,“龟儿子,我说他来就来好了,怎地还带了一个小妾,一船的空箱子,敢情是让我张献忠给他填满箱子,龟儿子,这是想把我张献忠十来年的积蓄都给掏空啊!等他走了,老子一家都得上街讨饭了!”

    “义父!”孙可望是个二十多岁的高瘦青年,一双狭长的眼睛显得特别阴狠,其实他本身性格也是个狠辣的人,与张献忠很像,“今晚,我带着几个兵给这头胖猪宰了,保证神不知,鬼不觉。”

    军师徐以显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文士,他面貌谦和,文质彬彬,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诡计多端,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物。只见他连连摆手道:“别太冲动,冷静,冷静。你在谷城县杀了林铭球,这狗官倒不值什么,只是张将军怎么也摆脱不了干系,朝廷必将发兵来攻,咱们也要被逼的立刻起事,而现在咱们诸多事情还没准备周全,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也,咱们还是要忍下这口气!”

    义子李定国是个性格冲动的青年嚷嚷道:“义父受了这么大屈辱,咱们怎么还忍得下去,必须杀了狗官。”

    将领马元利,义子白文秀等人也纷纷表态,总之是义愤填膺,立刻杀了狗官。

    “呸!一群糊涂虫,小杂种,跟老子混了这么久,没一点长进。”张献忠恼怒的在李定国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现在这情形能翻脸吗?咱们牌还没摸完,就想跟人家下全注,是嫌输的不够惨吗?哼!好军师,他娘的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军师,说的在理,小不忍则乱大谋也!他娘的,这口气老子忍了!等哪天老子抓完满手牌,非得跟他下个全注,新账老账一起算了,咱们看看,城墙上能挂上几个脑袋!”

    “一群狗日的,不争气的,快把礼单捡起来,给老子准备礼物去!”张献忠一面骂,一面吩咐众将领和义子。这些人虽然被他骂了,却没一个恼怒,都从心里开心。他们知道张献忠的脾气,他对哪个人骂的粗鲁,就是亲切、赞赏的意思,如果对哪个人客客气气,讲究礼貌,那这个人一定会被他疏远,或者要在他面前倒霉了。

    张献忠自己则转身向内院走去,口中喃喃道:“他娘的,大珍珠只好再找八姨太要了,刚送她的,估计在手心里还没捂热乎呢吧!”

    内院当中一座安静优雅的小庭院,这是张献忠新娶的八姨太的住处,也就是被他强掳来的丁举人的妹妹,刚刚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帘幕低垂,悄然无声,白色纸窗上有一个女子的剪影。张献忠走到门口轻轻咳了一声,一个十五六岁的丫环轻声问“谁?”打开帘子,立刻躬身福了一福,“老爷来了!”说完把帘子掀开让张献忠进去。

    丁氏也已经走到门口迎接,她是个大家闺秀,长这么大几乎没离开过家门,刚要出嫁,却又被贼人掳走,没勇气自尽,只能认命从贼。现在又为贼人生了儿子,她对眼前这粗鲁武人全无好感,但却已经把他认作自己的丈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孩子已经睡了!”

    “嘻嘻,我不看孩子,是找你有事!”张献忠把来意说了一遍。

    丁氏立刻赌气坐在床沿上,把身子扭到一边,道:“不行,凭什么只勒掯我一个。六姨太有一个很贵重的猫眼石,三姨太的红宝石也很珍贵啊!”

    “唉!人家不是指名要你的大珍珠吗!乖乖!你先给我,等以后再得了好的,我一定加倍给你找回来,听话,我的可人!”张献忠全无外面的威风杀气,低三下四的哄着爱妾。心中却道:“他奶奶的,老子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看来今天就是低三下四的日子,外面哄,回到家里还得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