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时间。 赵烨又跑去林嘉茉那儿蹭饭。 不过项南带得菜也不错,是四喜丸子。 因此赵烨忙得两边跑,这边蹭一点,那边蹭一点。 “瞧你这出息。”项南无语道,“干脆坐一块吃吧,省得你两边跑了。” “行啊。”林嘉茉一听,立刻拉着方茴坐了过来。 见她如此热情,项南都是一愣。 “陈寻,等会你还打篮球么?”林嘉茉一边把自己带得带鱼夹给项南,一边笑着问道。 “呃……先不打了,我等下去音像店买磁带。”项南迟疑了一下道。 “好啊,一起去呗。”林嘉茉立刻道,“你喜欢听谁的歌儿?” “张國荣。”项南回答道。 方茴一听,顿时一愣。 张國荣也是她的偶像。不过九零年代,港台更红的是四大天王、王菲、陈慧琳、郑秀文等等。 而张國荣八零年代时最红,现在再提他,好像是有一点过时了。年青一代,喜欢他的还真少见。 “张國荣?!”林嘉茉都是一愣,没想到项南口味如此独特,居然会喜欢这么老派的艺人。 “哎,不对啊,陈寻,你不是喜欢听摇滚么?”赵烨疑惑地问道,还顺手一掏,从项南桌斗里掏出几盘磁带。 全部都是摇滚乐队的磁带,诸如涅槃、枪花、AC/DC、U2之类,一盘张國荣的磁带都没有。 “只要是好歌,我都有涉猎。摇滚、民谣、流行、嘻哈、电音、R&B……”项南连忙道。 “那后街男孩的歌你喜欢么?”林嘉茉问道,“我跟你说,他们的歌儿也可好听了。” 项南笑着摆摆手,“没听说过。” 其实,后街男孩也是他非常喜欢的组合。他们的歌质量都很不错,而且五人的和声契合度也非常高。 因此好歌简直数不完,像《aslongasyouloveme》、《IWANTITTHATWAY》、《everybody》、《showmethemeaningofbeinglonely》、《shapeoftheheart》,等等等等。 只不过,他知道林嘉茉是后街男孩的歌迷,所以才不想附和着她说。 “没事的,等下你听听看,我保证你一定喜欢。”林嘉茉热情的道。 项南一听,尴尬地笑了笑。 …… 大家聚在一起吃午饭。 吃饭期间,大家有说有笑。 只有方茴一个人沉默不语,只是默默地吃自己的饭。 吃完午饭后,为免林嘉茉拉自己去音像店,项南便以刷饭盒为借口,改去了学校的图书馆。 随后,自己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码字。 他现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码字上。m.aishangba.org 学业他从来不担心,毕竟以他的学识,当院士都富富有余。 高中课程,对他来说,更是马尾穿豆腐,不值一提。 而跟方茴的感情,如今也才刚起步,还没有任何进展。 因此项南现在不忙别的,就忙赚钱。 他虽然现在只是高中生,平时用钱的地方也不多。但无疑兜里有钱,就比没钱来得好。 而且,他还另有一番计较。 方茴的性格太过敏感多疑。 陈寻刚开始的时候,只是跟沈晓棠说几句话,属于男女之间正常的交往,方茴就已经开始胡思乱想。 项南不敢想象,将来他毕业之后工作,跟女同事应该如何相处。 而且,方茴是属菟丝花的,一时一刻都离不开陈寻。 上大学之后,两人因为专业不同,不能够总在一起上课,她都因此而心生闷气。 而将来毕业找工作,两人很难进同一家公司、同一个部门,到时候方茴又不知多憋闷了。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在毕业之前,就赚到足够的钱。到时候,不必去工作,可以天天在一起享清福。 那样的话,才能保护他们的感情免受冲击。 而要达到财富自由,起码也得千万起步。 如今是高一,距离大四还有六年时间,可算是任重而道远。 …… 项南认真的写着。 图书管里虽然有很多人,但不是看书就是写字,因此他并不惹人眼球。 自然,他写书的事,也不会被人知道。 但就在这时,却听一人道,“原来你在这儿呢,早说呀,亏我还在音像店等你半天。” 项南眉头一皱,抬头一看,果然是林嘉茉。 没想到,她居然会找到这里来。 “我忽然想来看看书。”项南讪笑着解释道,“不好意思,连累你等我。” “没关系,”林嘉茉摆摆手笑道,随后递过一盒磁带,“对了,这是我刚买得后街男孩的磁带,送给你听听看。” “这怎么好意思呢,花了多少钱,我还给你吧。”项南一听,连忙说道。 “不值什么钱的,你就收下好了。”林嘉茉摆手笑道,随后自如的坐下,好奇的凑了过来,“你在看什么书啊?” 项南想遮掩,已经来不及,被林嘉茉看个正着。 “咦,你在写东西呀。是?!我能看看么?”她好奇的道。 项南不好推辞,只好将刚写好的,给她递了过去。 林嘉茉接过一看,却是一篇科幻,名字叫做——《瘟疫》。 它原本是燕垒生于零二年创作的作品,讲得是未来世界,人类突然面临一场极其残酷的瘟疫。感染病毒的人,会全身石化,变成一尊石像。 主角负责销毁石像,一日遇到女主角,得知石像内的人还活着,只是时间概念大幅延长。他们的一秒,就相当于人类的一年,或者更长。 主角被女主角所打动,对销毁石像提出质疑,最终放弃晋升的机会,并在感染病毒之后,选择与女主角共沉沦…… 这是一部相当优秀的科幻,曾经获得银河奖读者提名奖。既深刻的剖析了人性,又歌颂了爱情的伟大…… 林嘉茉好奇的看了起来,原本她对科幻,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她喜欢看得是言情,尤其是那些酸酸甜甜的恋爱,让她总能够看得想入非非,欲罢不能。 但既然这篇是项南所写,她再不喜欢也要咬牙看一遍。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这篇居然很好看。 故事精彩,人物生动,尤其故事结尾,男主角不惜耗费千年时间,也要去吻自己心爱的女人。 这种跨越千年,生死不渝的爱恋,一下击中了她的心房,让她一瞬间就落下泪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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