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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爷爷的礼物

    现在的于谦考虑问题,还太年轻,太片面,太热血,但是不符合实际。

    永乐皇帝笑了笑,他不怪于谦,他怪太子,因为这个人是太子选拔出来的。

    当天晚上,太子带着于谦就睡在了永乐皇帝的大厅里,于谦醉酒倒地,太子照顾了他一晚上跪了一晚上。

    第二天永乐皇帝,就让于谦写了一份平戎策,看一看这一位新科的一甲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还是只会胡吹瞎侃。

    另外今天,永乐皇帝把曾云风叫到了他的书房里和他的太子,汉王和赵王一起让他们带领三千营神机营五军营进行演习。

    而且也因为曾云风的奏疏皇帝准备派他到神机营监军,他想看看这位陈言卿到底是不是只会纸上谈兵,征蒙四策是不是言之有物。

    虽然曾云风改良了大型的火炮,但是对于能不能够改良指挥神机营,永乐皇帝心里还是没有底,所以这次借演习要看一看曾云风到底有什么能耐。

    神机营现在没有主将,直属于永乐皇帝,或者由他的两个儿子汉王或者赵王代为统领,

    汉王和赵王其实更善于统领三千营五军营,对于这个神机营不是曾云风小看他们,而是他们根本就不理解真正的热武器的概念和真正热武器的战法到底是怎么样的。

    现在热武器根本没有进化到曾云风能看得上眼的地步,要不然这一次所谓的草原的征伐,根本就不用带这些军队这么多,就单单一个神机营就够瓦剌人喝一壶的。

    曾云风从大牢回到家里的时候,好好地反复安抚了一下自己的夫人,这位夫人可以算是小家碧玉,持家有道,但是这几个月曾云风不再她心里也慌得很。

    还好,家里曾云风留了几个调教的弟子,能够暂时稳住局面。

    现在可以早做打算,估计永乐皇帝寿数将尽,估计活不了几年了,所以很多事情要早做打算,要不然等永乐皇帝这剩下的这些儿孙把他的家败完了,到时候整个民族可就要倒大霉了,曾云风要做两手准备。

    曾云风准备启动埋在在各地的优秀的调教弟子,让他们各自进入军中,他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师傅是谁,但是却十分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从现在开始就要将这些弟子拉到军中逐步立功升迁,开始在军中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他们互相并不认识,但是只要有这些基础的根基在,相信以后的大明王朝,打仗就不一定会输,他们有些人本身就是军籍,有些人只是民籍。

    这次在御前见到永乐皇帝之后,曾云风回到家和自己的夫人打了个招呼。

    “夫人你帮我收拾一下,皇上调我到神机营任监军,随军出征,这段时间我可能要常住在军营了。”曾云风对着方嫣然说道。

    “你不是文官吗,怎么还要上战场。”方嫣然紧张地说道。

    “君命难违,不得不去,别紧张,我只是个监军而已。”曾云风安慰方嫣然说道。

    曾云风也不知道神机营这些人现在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自己要好好的调教他们一番,或者说要好好的整治他们一番。

    早上卧房中,方嫣然给曾云风穿上铠甲,看着穿上铠甲的曾云风,英姿勃发,她有些出神。

    “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曾云风瞧着夫人说道。

    方嫣然没有说话慢慢地低下了头显得有些羞赧,曾云风第一次看到妻子这样的表情。

    曾云风用手勾着方嫣然的下巴抬了抬“是不是贪图我的美色啊,夫人!”。

    这句话让方嫣然耳根子通红,曾云风顺势在她嘴上亲了一下,赶紧逃走。

    “痛快,痛快,哈哈哈。”曾云风感觉这才是真正的夫妻生活,前面的十年枯燥无味,哪有什么乐趣。

    曾云风这次带了两个护卫马杜、郭林一起去,跨上战马的一刻,曾云风整个面色姿态眼神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他仿佛找回了那些金戈铁马的岁月,曾云风现在穿着一身山文甲,一匹黑色马匹得胜钩上挂着一柄长槊。

    这个东西现在明朝很少用了,但是曾云风还是喜欢用这个东西,因为顺手,另一边挂着长弓和箭矢。

    弓弩和箭矢是曾云风是自己打造的,山文甲是领回来的,曾云风改造了下,因为要去草原征伐,所以就没有去漆什么花里胡哨的颜色,简简单单的银白色。

    但是考虑到后面可能会下雨,到时候可能会生锈,所以还是加了一点防锈成分,再加上连接山文甲各片的皮革的黑色,头盔也很简单,就是一个铁皮黑色头盔自带红缨。

    这种盔甲有一点好处,就是看起来很舒服,但是也有一点坏处,就是穿起来很麻烦。

    山文甲一套盔甲分好几个的部分,所以自己穿,那简直是不可能,在家里,那肯定是有人帮自己穿在外面,只能士兵帮自己穿了。

    当然,曾云风也可以自己运用能力来穿,但是这样就有点惊世骇俗了。

    曾云风的弓是特制的,运用了精灵和矮人打造的弓弩工艺,平常人可拉不开,这张弓说有五石,其实有八石都快赶得上攻城器械了。

    现在明朝能拉开两石弓的都算是猛将了,大多数将领都是开一石弓或者七斗弓,开两石弓的屈指可数。

    五石弓即使有人真的有神力,能拉得开,但是也射不了一两次,除此之外,曾云风还为自己的马配了了一个马铠。

    自己的这匹马可是一个良种宝马,曾云风从小将他喂养到大,可是花了自己不少心思。

    这匹马体力强劲爆发力充足,是一匹真正的重骑马匹。

    此外,曾云风还特地打造了一把马刀,用作砍杀使用,毕竟大规模骑兵突击和追击,还是马刀最好用,以这匹宝马的速度,一但冲锋起来马刀顺势人头都能直接割掉。

    另一面,永乐皇帝朱棣看到了于谦写的哪一篇篇平戎策,这份平戎策可是和曾云风的想法不谋而合,于谦在这份平戎策也提到了贸易战争以及牧民控制,但是朱棣看过了征蒙四策,这个平戎策显得就有些差点意思了。

    不过,于谦提到的是边境贸易互市,永乐皇帝朱棣又一次感到了兴奋,他原本以为这样的人才,也就是朝中仅仅几人而已,自己能遇到姚广孝以及曾云风以及三杨都已经是不得了。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位于谦比这几人还要年轻,这个人可以为这位皇太孙做日后的人才储备,现在的于谦还是太过于稚嫩。

    永乐皇帝深知用人之道,贵在恩威并重,对于这个人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个人朱棣打定主意留给朱瞻基,要好好嘱咐自己的孙子。

    要知道昨天晚上于谦醉酒御前,狂言无状,那可是大不敬的罪,往重了说,杀头都没问题。

    于谦,在今天早上醒酒之后,说没有后怕,那是假的。

    永乐皇帝在于谦意味深长的看着自己的皇太孙朱瞻基摇了摇手里面的平戎策奏折说道:“老天爷对咱们朱家真是不薄啊,这样的人才都给了我们,小子,你有福了。”。

    朱棣将平戎策郑重地交到朱瞻基的手里。

    于谦这个人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可以说是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果说每一个做臣子的希望做到什么程度,其中有一个范例就是于谦。

    什么叫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于谦就可以说他就是做到了这样的人。

    土木堡之变,大明精锐,一朝尽丧,皇帝都被人捉去羞辱,整个京师危如累卵。

    这个时候站出来的就是于谦,他重新夺回主动权,将这些异族人赶回关外。这是无数做臣子的都希望做到的,于谦一生不用数其他的东西,单单这一项,就可以让他名留千古。

    永乐皇帝朱棣对着朱瞻基说道:“天下大才都是烈马,诸如陈言卿,姚广孝,甚至解缙,朝中的三杨,他们都不是好驾驭的,这些人整治他们也好,教他也罢。但是有一点,都不可杀。”。

    “这样的人在,是你的一副退烧药,是你的保命符,老天爷对咱们朱家真不错,把这么多的俊杰留给我们,这些都是国之瑰宝,这些人都是能言,敢言,务实求真。”朱棣感叹道。

    朱棣意味深长地对着自己的孙子说道:“于谦在这本平戎策里说,不要以边关的士兵生命为长城,要以天下的人心向背为长城,这里面有王道,霸道,你要好好领悟。”指了指这本平戎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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