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蒯越和蒯良在豪强大族中还算是比较有良心的,对待自己的家奴还比较厚道,特别是马小二这样的私兵,是要为他们打仗的,所以马小二大部分时候还是能够吃饱饭的。
以前马小二没见过世面,以为那样的生活就很幸福了,至少与其他的家奴相比,他们算是很幸福的了,有些大户家的家奴,不但吃不饱饭,而且动辄挨打挨骂,打死也算不什么大事。
蒯家的私兵在荆州兵里算是精锐了,可是泉陵城破的那个晚上,他们这些精锐也是稀里糊涂的便被俘虏了,马小二一箭未发,一刀未出,便成为了交州军的俘虏。
也正因为这样,马小二在荆州军的甄别和挑选中,才被挑中,加入了交州军。
加入了交州军之后,马小二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精锐,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刚刚加入交州军的两天,他们这些新兵要分配到各支部队当中去,所以还没开始训练,倒是吃饭跟交州军一起吃了,马小二从来没这样吃过饭。
他们吃饭都是一个连队一起吃,司务长用大木桶装着白米饭,用大筐装着大馒头,还有大锅装着几种菜,每顿都有一个汤,在菜里面,至少会有一种肉菜,要么就是土豆烧肉,要么就是红烧鱼块,米饭和馒头管饱,每种菜都会打一勺,还有一碗汤。
这些饭菜端上来的时候,别说吃,就算看一眼,都让马小二馋涎欲滴,不过司务长没说开饭,他们谁都不敢动。
等到司务长说开饭之后,他们排着队去领回了饭菜,一个个狼吞虎咽起来,当马小二吃到米饭、馒头和土豆烧肉的时候,他险些将舌头都要吞下去了,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吗?
米饭他当然吃过,荆州便是水稻的主要产地,可是馒头他是没有吃过的,他觉得馒头太好吃了,当然,馒头再好吃,那也不如土豆烧肉好吃,那样大的肉块,他别说吃,这辈子连见都没见过,当他将一大块肉块放进嘴里的时候,他幸福得闭上了眼睛。
要不是军中规定要在五分钟之内把饭吃完,没吃完的就不许再吃,马小二只怕要把那块肉块在嘴里放一个小时。
马小二在五分钟之内吃完了两饭盒的饭,三个大馒头,所有的菜和汤他也扫得精光。
不过司务长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新兵像他这样能吃的人多了去了。
马小二被分配到了第五军第十四师下面的一个连队,在他的班里,有四名新兵,算是新兵比较多的一个班了,他们分配到各部队之后,便开始训练了。
以前马小二觉得自己算是很能吃苦的了,可是开始训练之后,他才知道什么叫吃苦,每天一次五公里武装越野,就让他们欲仙欲死了,更别说还有其它的大训练量项目,若是有一项没有按时完成,等来的就是班长的大棒殴打。
班长的大棒可狠咧,打在屁股上火辣辣的,钻心的疼,三棒就让人疼得下次再也不敢犯了。
马小二其它的训练项目倒是都能咬着牙坚持下来,可就是立正、稍息、队列训练他老是出错,因为他左右不分,经常出错了脚,转错了身,班长可不会给他们出错的机会,只要一出错,马上就是一棒子抽过来。
就在这样的抽打当中,马小二迅速的成长了起来,也就不到十天,他在训练中就像模像样了,当然,这只是表面功夫,他如果想要成为真正的精锐,还得拉到战场上遛遛。
总之,这批新兵已经有了精锐的样子,黄忠便准备将他们拉到战场上遛遛了,他一直都认为,真正的精锐不是在训练场上练出来的,而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
这一天,马小二这个班在吃完晚饭后,做完了一百个俯卧撑,刚刚做完,班长便通知,说明天他们就要北上了,让他们做好准备。
马小二很兴奋,也很惶恐,他们北上是要去打荆州了吧?他没想到会这么快,他想着,自己会不会跟以前的朋友对阵沙场呢?
不过他转念一想,应该没这么巧吧?再说了,就算这么巧,现在他们各为其主,也没什么好说的,为了这一个月两千多钱的军饷,他也得好好干。
他还有个梦想呢,他想当班长,当了班长军饷又多几百,这样干一年,他应该就能娶个媳妇了吧?
这一天,黄忠的大军启程北上了,虽然这一天还下着蒙蒙细雨,可是一点儿都没影响他们的热情,他们打着绑腿,穿着胶鞋,走在了路上,速度并不比晴天的时候慢。
马小二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一支军队行军速度能够有这么快,他还在荆州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走得够快了,可是每天能够行军三十里就不错了,可是交州军每天至少都要行军百里以上,这简直就是飞速啊。
从零陵郡到长沙郡长江南岸的地方,也就一千里出头的距离,交州军只需要十天就能够赶到。
马小二最觉得新鲜的地方就是,他们一边行军,旁边还一边有文艺兵唱歌、说快板,这些东西他以前从没见过,可是他还真觉得挺好听的,听了这些东西,他走路都特别有力气,哪怕地上都是泥泞,他都能够健步如飞。
马小二现在不怕训练,也不怕吃苦,可是有一样他还是怕的,那就是每天晚上连队里都会给他们这些新兵扫盲,也就是教他们识字,这让马小二十分头大。
马小二现在二十岁了,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他也没觉得识字有什么作用,打仗嘛,不就是看谁不怕死,看谁武艺高嘛,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根本不怕死,现在训练上他也在新兵中名列前茅,也算不错了,他相信自己打起仗来一定是一把好手,为什么非得识字呢?
有参加扫盲班的时间,他还不如多睡会儿觉呢,每天训练,真挺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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