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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章 “换骨不换皮”改革

    朝廷论功行赏,郑恩成了前军右都督柱国荣禄大夫太子少保直隶总兵南安伯。

    朝堂其他人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曹友义因为御下无方,麾下副将、参将等叛乱却不能平定,且又丢失了兵权,这点是最重要的,放在崇祯朝,曹友义再证明了他的忠心,也少不了一个死。

    是凌迟还是腰斩或者扒皮实草,死法不同而已。

    这也是大节凛然,却因为深居宫中、无良师教导等等原因,而造成了崇祯的一个极大缺陷,那就是——只能胜不能败,甚至不能打平。

    不过监国才十三岁,朝廷上下在郑恩的有意推动下,表面上由首辅侯询为首,次辅李邦华为辅,维持朝廷政令。

    这是大明惯例,但实际上,侯询是坐牢坐怕了,没了棱角,成了郑恩的传话筒。

    加之言官在郑恩的暗中推动下,慢慢从空谈、盲目的啥都管、非专业乱管乱发言,开始往实干、分工监管、分专业发言等方面发展。

    同时保留了言官对于百官的监督、举报权,当然这个举报是有限制的,并且听不听在于监国与内阁。

    最大的特点是,言官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决策权。

    具体表现在,郑恩的推动下,按照大明惯例,国家政令由皇上,没有皇上由监国、内阁、司礼监掌印太监三方同意了才合法。

    皇上或者监国掌握最终决定权,注意是最终,内阁掌握掌握票拟的权力,可以驳回皇上或者监国的决定,司礼监掌印太监有批红权。

    皇上或者监国下达令旨交于内阁票拟,内阁票拟通过之后,交于司礼监由掌印太监批红,盖上玉玺印,才算是合法的圣旨。

    没有内阁的票拟、或者掌印太监的批红,那些皇上下达的令旨,只能算不合法的中旨,是随时可以抵赖作废的。

    当然,最终决定权在皇上或者监国手里,皇上不同意,哪怕有票拟、批红,也不能通过,别说圣旨,连中旨都不算。

    由此可见明朝皇帝权力之大。

    不过权力再大,碰到一群不怕死,不守规矩的文官,依旧让你形同虚构。

    如今监国才十三岁,自然不能由他来真正的掌握最终决定权,只是走过程的签个名,或者代签。

    由掌握票拟的内阁,及司礼监掌印太监,“为了防止”内阁、太监联合欺骗监国,由步入实干趋势的言官参与以监督为名的下级票拟。

    什么是监督为名的下级票拟,这是郑恩暗中推动百官提出来的。

    就是说内阁票拟、太监批红之后,因监国年少,可能被奸臣蒙蔽,因此再多一道工序,就是由拥有下级票拟权的言官,再进行监督性的票拟一次,下级票拟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则算通过,成为合法的圣旨。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却极为突出。

    拥有着规谏皇帝,左右言路,弹劾、纠察百司、百官,巡视、按察地方吏治等等权力。

    大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言官都能管,并且是合法的监察和言事范围。

    可想而知言官的权力有多大,可偏偏这群权力极大的言官,品秩很低,拿着微薄的俸禄,在明初货币购买力足的时候还能糊口。

    到了明中后期,随着西洋人带着大量金银的涌入,及天灾人祸,几百年不长的俸禄,上这些权力极大的言官连全家糊口都难。

    想象一下自己监督的人,每天花天酒地、妻妾成群,嘴角漏出的东西都够他们一家子一年的正规收入还多,这些言官心里是何感受?

    想象一下当着高风险、握大权,人前耀武扬威的言官,父母妻儿却在饥寒交迫,随时可能饿死,这是何感受?

    以至于,当了明后期,为了家人,为了自己能吃饭穿衣,为了孝道,言官身陷门户,沦为走狗,党同伐异,朋比为奸,置国家命运于不顾,加速了大明的灭亡。

    才有了大明亡于党争。

    这样的言官,自然是不能将掌握国家命运的下级票拟权交给他们的。

    而且言官管的太宽了,什么都能管,又偏偏什么实干的职位都没有,很多更是什么都不会。

    就好比让一个不会炒菜的人来管理炒菜,不按他的要求来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还要死谏,可想而知这盘菜是什么样子。

    一盘菜都管不好,怎么管天下?

    不过这下级票拟权,交与的是经过郑恩暗中委婉改革的言官,这些言官还是以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并在地方各行省设给事中。

    这些言官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代表的只能是自己所在部门的监督事宜。

    如兵部给事中,只管专业对口的兵部监督事宜,直隶行省新设各科给事中,监督本省本科监督事宜。

    依旧可以直达天听的上谏,但只能上谏本部本科或者本省本科的谏书。

    而不是之前的上天入地无所不管,偏偏还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这样就极大的控制了瞎指挥,毕竟隔行如隔山,就像是仁道等,就不适合用来管理监督军队,信道就不适合用在敌军身上。

    当然,像彻底将言官改革成心目中的类似议会议员,还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没错,郑恩要做的,就是让言官继续披着大明惯例祖制的外衣,骨子里将言官改革成,类似的十九世纪的列强议会议员。

    最理想的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德意志帝国议会议员。

    至于二十一世纪的议会,这跨度太远,容易成为王莽第二,不在郑恩的考虑范围之类。

    至于言官“总部”都察院御史,将成为只管反贪的官署,并将在在地方直达县级设立御史,以负责地方反贪。

    不过都察院言官的“换骨不换气”的改革,还在计划中。

    心里吃不上热豆腐,包括大理寺向单纯的最高法院,并下设地方高中低级法院;明内阁向德帝内阁;明刑事向德帝司法、执法等等的“换骨不换皮”改革。

    都还在计划中。